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局党组会议和《全市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池市监办〔20xx〕63号)要求,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4个月的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党建引领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重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集中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压实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指导,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为准则,强化食品安全治理责任意识,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构建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有效防控夏季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同时,结合此次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争取提前完成监督检查、风险分级、生产企业食安员抽考等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xx年6月初开始,至20xx年9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0日)。

广泛宣传动员,细化行动方案,统筹工作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6月11日—20xx年9月20日)。

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其中在7月份、9月份开展2次交叉互查行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9月21日—9月30日)。

在巩固成果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全面总结经验及主要成效。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通过4个月的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和消除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办一批食品违法案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平台监督检查完成100%、风险分级完成100%,食品生产企业食安员抽考(APP)完成率100%。完成20xx年县局计划的600批次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

(一)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食品管理局、各基层所)

1、以饮料、糕点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为重点产品,以微生物特别是致病菌污染为重点问题,结合年初确定的整治计划,组织开展夏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2、开展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许可专项清理,全面清理带病运行的企业。

3、专项整治中,发现企业擅自改变功能布局等造成不符合生产条件的,要依法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要停产整改,监督企业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

4、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活动,签订承诺书。

5、主动对接当地乡镇政府,开展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推进食品小作坊依法登记建档,按照“一镇一坊”示范点要求,打造一批示范小作坊。

(二)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责任单位:食品管理局、各基层所)

1、以农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冷藏冷冻食品、散装熟食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3、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责令整改并落实到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4、加强对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的监督管理,严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三)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责任单位:稽查大队、各基层所)

1、开展端午、中秋等节假日和高中考期间等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对高中考接待单位及考点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专项治理。

2、以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为重点,以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为重点品种,超范围经营、超规模接待为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按照“翻箱倒柜”的方式,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以景区周边餐馆、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为重点单位,以凉菜、熟肉制品、自制饮品等重点品种,以超范围经营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四)开展三个重点时段食品专项抽检行动(责任单位:食品管理局、稽查大队、各基层所)以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学校及周边经营门店等为重点区域,以节令性食品、冷藏冷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端午节、学校复学复课和中秋节三个重点时段食品专项抽检行动。

1、学校复学复课抽检要以学校及周边经营门店的米、面、油、肉、奶、桶装水及学校食堂餐饮具为重点,县局组织抽检不少于50批次。

2、端午节食品抽检要以绿豆糕、蛋糕、冷饮、冷藏食品为重点,县局组织抽检不少于20批次。

3、中秋节要以月饼、烘烤糕点、冷冻食品为重点,县局组织抽检不少于30批次。

4、及时通过网站、媒体、公众号等途径发布食品抽检信息,扩大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对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加大跟踪抽检力度,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责任单位:食品管理局、各基层所)

2、落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频次和专区专柜销售,设置规范的提示牌和警示语等要求。强化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

3、严肃查处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4、加大对母婴店、商超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七)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办案力度(责任单位:稽查大队、各基层所)

1、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超市、餐馆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过期劣质食品、标签标注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2、对整治中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四、职责分工

五、科所联动

六、交叉互查

交叉互查拟分别在7月中旬和9月中旬开展集中行动,以问题为导向,对全县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单位进行深入检查。全局每次组成4个交叉互查小组,每个小组分别设立1个带队组长,3名成员(其中每个组2名成员从基层所抽调、另外1名成员从稽查大队抽调)。每个小组每天检查一个乡镇,当天报送交叉互查记录表。

对互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互查小组反馈给辖区所,有问题的要立即进行整改,有违法行为的现场移交辖区所进行查处。每次互查结束后,互查小组长要进行整理,将交叉互查记录表(电子版)报食品管理局汇总,并将原始记录(纸质版)一并报食品局存档。每次集中交叉互查结果于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在内部予以公开、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二)突出排查重点,治理违法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发动,回应社会关切。

(五)强化信息运用和报送。

10月28日-11月8日,采用划片分组方式,对全省16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调研检查。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

3.责令整改办理情况(重点查看县级局),查看是否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是否明确整改期限、到期后是否进行复核并记录、有无以责令整改代替行政处罚的等情况。调取县级局或监管所档案,必要时到经营场所现场核对。

4.案件查办情况(重点查看县级局)。查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档案,了解自8月以来是否有案件(立案文书)、案件数量、作出处罚决定的情况(罚没金额多少、有无吊销许可证等)。

5.整治效果情况。随机抽查5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对照检查表(附件),重点查看“三区”不分,“三无”食品等问题整治情况。

6.省纪委察访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到青岛市城阳区、烟台市、高唐县实地检查。

(二)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问题

2.对经营者开展教育培训情况,查看有无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义务的内容。

3.其他情况。挖掘总结各地典型经验及做法,有无取得可评估、可验证的整治成果,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三、汇总督办

工作落实情况检查记录表

内容

情况记录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

网格化监管推进情况

经营者警示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责令整改办理情况

案件查办情况

整治效果情况

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问题

首批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

对经营者开展教育培训情况

其他

省纪委察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省局人员:市局人员: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现场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

检查内容

存在的问题

1

有无食品经营许可证

2

经营场所是否分开设置(包括是否做到生活区与食品销售区分隔,食品与非食品混放,生食与熟食等隔离,其他)

3

经营环境是否整洁(包括地面是否硬化,是否离地、离墙贮存,墙面、地面是否有污渍、水渍,是否有防蝇、防尘等设施,其他环境问题)

4

有无“三无”或过期食品

5

有无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

6

是否建立供货商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档案

7

实际经营项目是否与经营许可一致

8

销售散装食品是否按要求进行标示

9

是否按照规定销售需冷冻、冷藏的.食品

10

大包装食品拆分销售,单独销售的食品标示内容不完整

11

经营者是否张贴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

注:被检查的经营者不涉及的内容,视为合理缺项并注明。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调研检查发现问题督办单

市市场监管局:

年月日至月日,省食品流通处派员对你市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整治工作进行了调研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详见检查记录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你局(检查记录表共页复印件交市局接收人员),对于现场检查经营者存在的问题,请依法进行处置;对于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不足,请予以整改。请于月日内将书面报送省局食品流通处。

省局联系人:,联系方式:

省局人员签字:

市局接收人员签字:

年月日

县局各有关股室队、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

为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亚硝酸盐、罗丹明B等非法添加物质的严重违法行为,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针对我县餐饮服务行业中存在的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继续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大型、中型和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学校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各类“农家乐”餐饮经营单位。

整治重点:以居民小区,车站及周边,旅游景区,集贸市场附近,学校周边为重点部位。

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一)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含有效期内《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

(二)新开办的未申请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

(三)超出《餐饮服务许可证》批准的经营范围的;

(五)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

(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的;

(七)未建立和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的;

(八)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的;

(九)餐饮服务环境严重“脏乱差”的。

三、整治任务及措施

(一)严把行政许可关,规范许可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加强餐饮服务许可管理,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经营的法定条件。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重典治乱。要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活动的.基础上,按照法律程序严格执法,切实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力度。要以执法检查、惩处违法、落实责任为主,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力度、督导力度和处罚力度,对所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处理。检查工作务必要细,处罚务必要严,坚决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用严厉惩处给予违法分子深刻教育,让其付出高昂的代价。同时,要加强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禁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压案不报。

(一)分类核查和宣传阶段(2012年10月20日至2012年11月30日)

(二)规范取缔阶段(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对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分别采取停业整顿、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二)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拓宽案件发现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处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强化行政问责,落实人员责任。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积极探索绩效考评、信用奖惩、社会参与、典型示范、责任追究、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建设,形成激励与约束、自律与他律、动力与压力相结合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四)加强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导,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THE END
1.政策解读:《2023年全省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实施2023年3月22日,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印发了《2023年全省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省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http://xsp.cunw.org.cn/show-109030.html
2.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2023年全省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3月20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级党委政府https://www.jiangxi.gov.cn/art/2023/3/21/art_5225_4403636.html
3.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自查阶段工作总结7篇(全文)根据《xx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业发〔20xx〕49号)文件要求,为了解决我市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我局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https://www.99xueshu.com/w/filei8trvj03.html
4.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精选12篇)对于检查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三、强化宣传培训,科学引导生产消费。 “两节”期间,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农业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https://www.unjs.com/fanwenku/306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