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汉源县白岩乡虫林石灰石矿开采项目”和“汉源县大田乡农机加油站原址改扩建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汉源县黎红路202号
邮编:625300
一、汉源县白岩乡虫林石灰石矿开采项目
1.建设单位:四川汉源化工总厂
2.建设地点:汉源县富泉镇虫林村
3.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华检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该矿山生产能力为7万吨/年石灰石矿开采,开采深度为+1700m—+1620m,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石灰石开采系统、矿区运输便道、办公区、废石场区等,开采面积约1.97hm2。
5.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
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使用;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开采工艺工程。
废气: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采矿粉尘,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设备等措施进行控制。
噪声: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固体废物:堆放于固体废弃物堆放场。
二、汉源县大田乡农机加油站原址改扩建项目
1.建设单位:汉源县大田乡农机机械管理服务站
2.建设地点:汉源县大田乡新中村一组
将原有加油站全部拆除,原址重建加油站,将原有设备全部更换为新设备。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加油棚166.5m2,设置双枪加油机1台,4枪加油机1台;埋地卧式储油罐3座,其中0#柴油油罐1个(容积30m3)、92#汽油油罐1个(容积30m3)、95#汽油油罐1个(容积30m3)。
(1)废水:场地冲洗水等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用于农田施肥综合利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综合利用。
(2)废气:加油枪采用自封式加油枪,加油采用油气回收系统,油罐车卸油采取密闭卸油方式。
(3)固废: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隔油产生的含油废渣按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暂存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