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明确食用农产品的含义和范围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销售食用农产品依法不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不得为单一从事食用农产品销售的经营者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是,食用农产品与依法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食品同时经营的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于食用农产品的产品包括:如通过农业活动直接获得的保持原自然形态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如谷科产品、瓜果、蔬菜、食用菇等菌类、猪牛羊鸡鸭鹅等畜禽类、水产品类;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可食用副产品,如自然蜂蜜、奶类产品、蛋类产品、附生菌等食用微生物产品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的产品包括:两种及以上食用农产品经过混合加工,已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与成分的产品,如肉丸、鱼丸等。

附:

关于规范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的指导意见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食用农产品销售无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下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省食药监局制定发布实施的《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也明确规定,销售食用农产品属于“不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据此,销售食用农产品依法不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不得为单一从事食用农产品销售的经营者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是,食用农产品与依法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食品同时经营的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食用农产品网络销售无需审查《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根据这一规定,对通过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进行网络食品交易的所有经营者,均应当在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进行实名登记,登记食品经营者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联系方式等内容。对依法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第三方平台还应当审查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是,对单一从事食用农产品销售的经营者,因依法不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第三方平台不得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强行要求审查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只需对其进行实名登记,但应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进一步理解食用农产品的含义和范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于2016年3月1日施行。《办法》以法定形式明确了食用农产品的含义。食用农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活动,指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以及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为更好地理解和把握食用农产品与食品的区别,便于食用农产品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工作,现对食用农产品予以解读。

(一)下列产品应属于食用农产品

1.通过农业活动直接获得的保持原自然形态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即在传统农业活动中通过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直接获得的,以及通过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如谷科产品、瓜果、蔬菜、食用菇等菌类、猪牛羊鸡鸭鹅等畜禽类、水产品类;作为副食品的葱、姜、蒜、辣椒、胡椒等。

2.经物理性加工后未改变原自然形态的食用农产品。如经过分拣、清洗、分级、包装等加工后的瓜菜类产品;干燥、剥壳、包装等加工后的谷科类初级产品;宰杀、去除脏器和清洗加工后的鸡鸭鹅胴体等。

3.经物理性加工虽改变原自然形态但构成成分未发生变化的食用农产品。即对同一食用农产品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物理性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如粉碎加工为粉状的谷科类产品、清洗切配后的果菜类产品、宰杀切割后的畜禽肉产品及其脏器产品(含冷冻产品)、宰杀切割后的水产品(含冷冻产品)、海干产品等。

4.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可食用副产品。如自然蜂蜜、奶类产品、蛋类产品、附生菌等食用微生物产品。

5.豆芽等特殊食用农产品。

6.为保鲜需要依法在限量内添加保鲜剂、防腐剂,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食用农产品。

(二)下列产品应不属于食用农产品

1.两种及以上食用农产品经过混合加工,已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与成分的产品。如肉丸、鱼丸等。

2.经过工业添加、使用加工工艺生产的食品。即在食用农产品加工过程中添加其他食品、食用物质或食品添加剂后生产的食品,一般为预包装食品或副食品。

3.食用农产品经过熏制、腌制或发酵后的产品。此类产品已改变食用农产品的基本自然性状或化学性质。

4.经过蒸、煮、炒、煎、炸、焙烤等烹饪加工的产品。

5.食用农产品经过压榨提取的汁液类产品。

在食用农产品监管实践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食用农产品进行进一步界定或认定的,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界定或认定为准。监管部门和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对食用农产品有更加深入和科学解读的,欢迎随时提出。

美国女性染上“超级细菌”,或将造成日常感染

据美国疾控中心负责人介绍,一名来自宾夕法尼亚州的49岁女性,染上了一种能对抗一切抗生素的细菌,这种细菌携带了一个名为MCR-1的特殊基因,能让被视为抗生素“最后一道防线”的粘菌素丧失效力。卫生官员担心这种细菌如果进一步传播,可能存在成为常规感染的危险。

据了解,这名女性在就诊前的5个月中没有出国旅行史,据此推断,她携带的超级细菌不太可能是从其他国家输入。

多国相继发现“超级细菌”

感染“超级细菌”死神离你更近一步

曾经被普遍用来治疗常见的肠道与尿道感染、肺炎、新生儿感染以及淋病的药物,现在对很多人已经不管用了,因为引起上述感染的细菌已对抗生素药物产生很强的抵抗能力。

世卫组织说,感染“超级细菌”患者的死亡率大约是感染不耐药细菌患者的两倍。有专家预测,按照目前的态势,新的“超级细菌”还会陆续出现,10—20年内,现在所有的抗生素对它们都将失去效力。

世卫组织举例说,淋病是一种危险的性传染病,全球每天有超过100万人感染,然而抗生素治疗很快就失效,因为超级淋病菌突变的速度快于新药的研发。包括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法国、日本在内的至少10国,已出现淋病患者无药可治的案例。

滥用抗生素是罪魁祸首

70多年前人类发明抗生素杀死了那些原本致命的细菌,让人类的寿命大为延长。然而,随着抗生素使用愈加频繁,细菌的耐药性问题也日益凸显,目前抗菌能力最强的粘菌素被视为抗生素“最后一道防线”。当青霉素、四环素等传统抗生素逐渐失效时,医护人员只能选择粘菌素。鉴于农业和畜牧业中普遍使用粘菌素,多位研究人员建议,应尽可能限制粘菌素一切不必要的使用。

打败“超级细菌”路还很长

目前还没有一个全球范围内的抗生素使用监管机制记录每个国家的抗生素使用情况,很多国家对抗生素的管理很松散。更可怕的是,有一半的购买者不知道该如何正确使用抗生素。

有些人一感冒就用抗生素,但其实普通感冒是一种病毒,抗生素是用来对抗细菌而非病毒的,服用抗生素有时非但无法治好感冒,反而让细菌抗药性增强。

世卫组织呼吁各国政府对抗生素药物加强监管,并劝告医疗工作者控制使用抗生素,同时呼吁患者只有在医生开具处方时才能使用抗生素。

THE END
1.监管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如何区分如何界定预包装食品和带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在食品论坛中也经常有人发帖求助自家产品到底是属于农产品还是预包装食品。 笔者看到过许多二者混淆的案例。实实在在地说,法律法规上、包括标准上,二者确实存在着很多交叉的地方。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二者都很难界定。 https://www.360doc.cn/article/43461019_1118350537.html
2.什么是食用农产品,包装标签与其他食品又有哪些区别附食用农产品1、什么是食用农产品,包装标签与其他食品又有哪些区别(附:食用农产品范围参考目录)一、关于食用农产品的定义和范围(一)已纳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产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二)未纳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判定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211335758.html
3.食用农产品与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有SC吗?热点新闻此外,《食用农产品行业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第三十三条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食用农产品或者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要求的其它应该包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必须包装包装行业对比,并标示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鲜活畜、禽、水产品等除外。 http://www.15721.net/news/show-87047.html
4.农副产品和农产品的区别农副产品和农产品的区别: 最大的区别在于农产品是地里长出来的,没有经过加工的,如小麦、大米等;农副产品是经过加工的,如食用油,醋等。 农副产品会有品牌,而农产品则一般没有。 农副产品同一种农产品会有多种不一样的农副产品,而农产品就比较单一。比如农产品橙子,制作成农副产品就有橙汁,橙味糖果,橙味https://www.jianshu.com/p/c727f7ce3af0
5.公民科学素质76.什么是无公害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通俗地讲,就是无污染、无毒害、安全优质的食品。 77.什么是绿色食品? http://www.jzkx.org.cn/index.php?c=show&id=1144
6.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11篇(全文)随着我国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重视程度的日益提高,我国食用农产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食品监管体系不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严重滞后、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低等问题逐渐得到改善。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我国政府的重视,2003年全面推进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2006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也把https://www.99xueshu.com/w/ikeyetyz8kqx.html
7.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区别食品安全监管法规中涉及的食品、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 散装食品的区别(一) —尹训刚 食品、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这几个看似非常 简单的名词,由于法律、法规未做具体的列举式说明,许多人有 着不同的理解和观点,直接影响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界 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执行、经营者自律制度的https://m.book118.com/html/2022/0406/8125071044004070.shtm
8.一般概念中农产品指的是食用农产品。D. 取得批发零售环节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具的免税发票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多选题】下列关于销售者贮存食用农产品,正确的是()。 A. 销售者贮存食用农产品,应当不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腐败变质食用农产品 B. 销售者贮存食用农产品,应当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称或者姓https://www.shuashuati.com/ti/e40ebeecf1d74bfea5df2829448c850e.html?fm=bd65a4e10d69aa3b9c6aea5c4f8b4c058f
9.权威发布丨81号令正式实施!来了解下什么是食用农产品?哪些禁止销售!食用农产品是指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供人食用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不包括法律法规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办法》第四十九条) “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包括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未经加工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http://www.kc-test.com/hyzx/1775.html
10.什么是食用农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释义》(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3年3月第1版)) 鱼干、菜干、果干等“干货”若仅经过简单晾晒,未经过其他加工工艺,可以作为食用农产品上市销售。 二、哪些属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 《办法》第二条规定,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http://www.bj315.org/xfjy/xfkt/202312/t20231214_41343.shtml
11.政策解读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中反馈的共性问题答疑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坚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指导工作,受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的委托,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于2月21日组织开展了首期食用农产品http://www.scwy.tv/scwytv/vip_doc/164695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