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备耕之际,农资购销进入旺季,为确保农民购买到放心优质农资,保障全省农业生产起好步、开好头,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市场局、辽宁省供销社等四部门联合决定,在辽宁全省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突出整合力量,集中重点时段,净化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环境,保障优质农资有效供给。具体做哪些工作,一起来看看。
一、强化重点农资源头治理
春耕备耕期间,各地要以县级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农资生产经营资质是否具备、行为是否规范、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购销台账记录是否清晰、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是对城乡交界、农村乡镇和经营秩序混乱等农资市场要提前规范和整顿,做到巡查检查全覆盖。市级部门要加强暗查暗访、飞行检查。特别是对以往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和产品,要加大检查频次,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
各地要强化源头审批,严格审批标准,进一步完善审批管理制度和技术评审细则,保障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对绿色高效的农资产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行政审批要尽量减时限、减材料、提效率;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技术落后、高风险的,依法不予行政许可和续展。
各地要推进农资追溯体系建设,努力做到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可追溯,引导供销社系统农资企业加大农资质量追溯工作力度,努力扩大中国农资质量追溯平台的推广和应用范围。
二、开展重点农资品种质量检查
三、严厉打击农资违法行为
各地要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坚持检打联动,集中力量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要深入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行动,及农药、化肥、农用薄膜等农资专项执法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深入追查问题线索,对监督抽查、巡查检查、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等发现的问题产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于涉及人员少、案情简单的案件,采取“露头就打”的策略,查清事实,及时查处。对于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严管,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强化行刑衔接,推动案件联合办理,行政执法部门、公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畅通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检测鉴定、损失认定、案件移送、涉案物品保管与处置等合作渠道,联合开展重大案件办理,提升行刑衔接质效,筑牢农资安全防线。
四、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
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科学施肥增效行动、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控和低毒农药替代高毒农药示范,加快绿色优质农资推广步伐。推进农资流通企业经营模式创新,鼓励支持其在土地托管、农村电商运营、仓储物流配送、金融信息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壮大,不断畅通绿色优质农资供应渠道。推荐辽宁省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保供重点企业,树立农资商品经营优秀企业形象。启动实施“绿色农资”升级行动,推动供销系统农资企业加快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升级。
在农资购买使用高峰期和关键农事时节,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技术服务,切实促进优质农资下乡进村。要组织专家深入乡村农户,走进田间地头,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把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传授给农民,引导农民合理购买、科学使用农资。要大力引导和支持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到农村基层发展网络直销、加盟连锁等多种营销方式,将放心农资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送到基层乡村、送到田间地头,确保春耕生产顺利开展。
五、齐抓共管确保农资质量安全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将适时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农资打假行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和暗查暗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