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扶贫〔2021〕4号)和甘肃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甘财振兴〔2022〕8号)精神,结合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3〕13号)、《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3〕14号),特制定我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中期调整)计划。
2023年,共下达我县中省市县衔接补助资金49343.00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补助资金34447.00万元,省级衔接补助资金8372.00万元,市级衔接补助资金324.00万元,县级衔接补助资金6200.00万元。
二、资金投向
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成果需求,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的突出问题。着力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强化产业与包括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在内的农户联农带农富农机制。支持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项目,统筹推进乡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农村产业发展方面79个,安排衔接补助资金33281.77105万元。
1.“五小”产业发展补助项目
计划扶持全县5392户有能力、有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四有户和兜底户除外)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手工、小作坊“五小”产业,验收合格后通过“一卡通”奖补到位。一是按每亩500元标准进行补助,扶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在庭院、林下、房前屋后发展小庭院经济种植蔬菜、水果;二是按照每头猪、每只羊补贴300元的标准,每只鸡、鸭、鹅、家兔补助30元的标准,扶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小养殖经济养猪、养羊、鸡鸭鹅兔;三是按照每户500元的标准,扶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制作和销售山货、草编、十字绣、麦秆画、木雕等小手工经济;四是按照每户补助500元的标准,扶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磨坊、粉房、馒头店、豆腐房等小作坊经济。每户补助资金最多不超过1万元。共安排衔接资金33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各乡镇具体实施。
2.特色果树经济林建设项目
3.旱作农业(果树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
4.水洛河流域食用菌产业园建设奖补项目
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计划建成日产10万棒菌棒生产线一条,建成菌棒生产车间2400平方米,养菌车间4920平方米,建成黑木耳吊挂示范种植大棚154座、晾晒棚45座,蓄水池4座,铺设供水管网4009米,栽植绿化带道牙80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20盏并配套电力实施。以奖补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使用权和运营权归生产经营主体。共安排衔接资金1125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南坪镇和农技中心具体实施。
5.万泉镇设施蔬菜产业园建设奖补项目
一是投入793.6万元,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每平方米160元的标准,在万泉镇霍李、西坪村建成日光温室设施蔬菜产业园一处61座49600平方米;二是投入351.4万元,完成土地整理,配套电路、排水渠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奖补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和运营权归生产经营主体。共安排衔接资金1145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万泉镇和农技中心具体实施。
6.马铃薯脱毒种薯基地建设项目
计划在岳堡、杨河、通化、韩店、永宁、郑河、盘安、良邑、赵墩、南湖10个乡镇建成一级种薯基地3万亩,每亩补贴原种60公斤;在水洛、朱店、万泉、大庄、阳川、柳梁、卧龙、南坪8个乡镇建成二级种薯基地1.5万亩,每亩补贴一级种薯60公斤。共安排衔接资金75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技中心和各乡镇具体实施。
7.设施蔬菜育苗补贴项目
按照年育苗达到150万株以上的一次性奖补3万元,300万株以上的一次性奖补6万元,600万株以上的一次性奖补12万元,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12万元的补贴标准,对承担蔬菜育苗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性奖补,全面满足我县设施蔬菜用苗需求。共安排衔接资金15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技中心具体实施。
8.韩店镇庞家沟区域大黄、川射干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依托种植大户、合作社、农户在庞家沟区域种植优势大黄、川射干中药材4500亩,亩均补贴400元,用于购置中药材苗子、农药、有机肥等物资。共安排衔接资金130万元,由卫健局负责,韩店镇具体实施。
9.大豆种子田建设项目
计划扶持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企业在全县种植大豆种子田2500亩,每亩补贴200元的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其中,按照每亩5公斤的标准统一采购大豆种子;按照每亩折资80元的标准进行农药、化肥进行补贴。共安排衔接资金5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种子站和卧龙镇具体实施。
10.露地蔬菜产业发展项目(一批)
11.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
12.水洛镇李碾村设施蔬菜基地改造提升项目
按照“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的改造要求,计划对水洛镇李碾村现有的130座(100亩)蔬菜大棚维修改造,砂化道路6条,配套U型槽1780米。共安排衔接资金21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水洛镇和农技中心具体实施。
13.露地蔬菜产业发展项目(二批)
14.小杂粮示范推广项目
15.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县建设项目
为进一步突破我县马铃薯单产水平,提升马铃薯产业综合效益,一是在永宁镇、通化镇和南湖镇建成百亩攻关田3处700亩;二是在岳堡、杨河、永宁、盘安、南湖、良邑、南坪、杨河、卧龙、赵墩、水洛等乡镇建成千亩示范方11个,面积14300亩;三是在岳堡镇和通化镇建成2个万亩带动区,面积20000亩,辐射带动全县马铃薯高产高效示范达到10万亩以上。共安排衔接资金346.149105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技中心具体实施。
16.马铃薯防虫网棚繁育原种基地建设项目
计划按照每亩投资1.2万元的标准,在南湖镇采用热镀锌钢管建成马铃薯防虫网棚繁育原种基地300亩,进一步健全马铃薯原种标准化体系,加快脱毒种薯的生产扩繁和推广应用步伐。共安排衔接资金36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技中心具体实施。
17.有机蔬菜示范园沼渣沼液利用项目
在南湖镇蔬菜产业园按照每亩700元的标准,计划实施沼肥利用285亩,其中:设施蔬菜园旁边的露天蔬菜164亩,蔬菜大棚100个共121亩。每亩施用沼液沼渣10方,每方70元。共安排衔接资金2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具体实施。
18.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示范推广建设项目
采取院地合作的模式,在水洛镇建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示范基地200亩,开展种植新模式、新技术探索,对示范基地建设所需农药、地膜、肥料等进行补贴。共安排衔接资金25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种子站和水洛镇具体实施。
19.陇紫麦2号基地建设项目
20.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
计划扶持30个运营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补助10万元用于发展产业,补助资金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统一采购四轮拖拉机、旋耕机等合作社所需生产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年底根据当年经营收益情况,制订年度收益分配方案,为社员进行分红。共安排衔接资金3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经中心和各乡镇具体实施。
21.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奖补项目
计划扶持44个带动能力强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苹果、马铃薯、饲草、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种植基地,每亩按照2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每个合作社不超过500亩,奖补资金不超过10万元,吸纳农户在合作社产业基地务工,奖补资金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统一采购合作社所需生产资料,进一步提升产业基地带动效应。共安排衔接资金44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经中心和各乡镇具体实施。
22.示范性家庭农场培育项目
计划扶持全县40个示范性家庭农场,每个农场奖补5万元,用于发展苹果、马铃薯、饲草、中药材和畜牧养殖等特色产业,同时,吸纳农户在家庭农场务工,辐射带动群众发展壮大种养业。奖补资金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统一采购家庭农场所需生产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共安排衔接资金2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经中心和各乡镇具体实施。
23.“百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项目
24.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一批)
计划在水洛、南湖、万泉、良邑、永宁等5个乡镇,按照“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一是机械冷库5立方米容积折合1吨储藏能力,新建1000吨机械冷库补助资金100万元,每增加100吨储藏能力增加补助资金10万元,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所有权归村集体,新增库容5.5万立方米,新增果品、蔬菜、鲜肉储藏能力共1.1万吨。共安排衔接资金11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种子站具体实施。
25.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二批)
26.中药材烘干晾晒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27.百富草中药材加工项目
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依托甘肃省百富草中药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成百富草中药材加工项目,奖补资金用于采购中药材烘干、筛选、泡润、清洗、传送、晾晒、切片等设备,具体设备为:悬挂式晾药架5280片、轮式晾干架3852片、叉车6台、烘干机8台、中药材清理机2台、升降机2台。所形成的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和运营权归生产经营主体。共安排衔接资金600万元,由卫健局负责,韩店镇具体实施。
28.万泉镇田湾村禾善田原食醋农副产品深加工奖补项目
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依托市县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和乡村就业帮扶车间,扶持甘肃禾善造醋业有限公司建成农副产品深加工食醋生产线1处,购置过滤机、杀菌机、储存罐、翻料机、蒸料锅、破碎机等生产设备,奖补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所有权归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权、经营权归企业所有。共安排衔接资金6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万泉镇具体实施。
29.老果园改造提升项目
30.优质苹果产业基地防灾减灾建设补助项目
31.梯田有机苹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32.绿色苹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33.矮化密植园建设项目
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计划在崔坪村建成河滩地矮化密园1处400亩,亩均需资金1万元。奖补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和运营权归生产经营主体。共安排衔接资金400万元,由自然资源局负责,万泉镇和果业站具体实施。
34.卧龙镇杨魏村苹果苗木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计划在杨魏村修建苹果、花椒育苗基地1处,占地20亩。修建1500平方米(30M*50M)塑料培育大棚2间,化验室两间400平方米,库房500平方米。奖补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和运营权归生产经营主体。共安排衔接资金90万元,由自然资源局负责,卧龙镇和果业站具体实施。
35.果园防灾减灾项目
36.秋冬季果园标准化管理项目
37.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计划在大庄镇、岳堡镇良邑镇、通化镇、永宁镇5个乡镇完成小麦服务面积4000亩,马铃薯服务面积8300亩,玉米服务面积4500万亩。其中小麦防收环节补助20元/亩;马铃薯、玉米耕、种、防、收四个环节全程服务补助100元/亩(耕作单环节服务补助17元/亩,播种单环节服务补助60元/亩,防单环节服务补助6元/亩,收单环节服务补助17元/亩)。共安排衔接资金14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各乡镇和农经中心具体实施。
38.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一批)
计划扶持25班子强、产业基础好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创办经营实体或小微企业,为每个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投入资金100万元,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权属归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年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当年经营收益情况,制订年度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分配项目和分配比例,经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后实施。共安排衔接资金25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各乡镇和农经中心具体实施。
39.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二批)
40.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二批)
41.特色优势产业路配套项目
计划在全县18个乡镇,按照每公里15万元的标准,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5.0米,结构层采用15cm天然砂砾面层,配套排水设施,新建苹果、种薯、中药材、饲草等特色优势产业路160公里。共安排衔接资金2400万元,由交运局负责,各乡镇具体实施。
42.朱店镇北面山万亩有机苹果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计划硬化朱店镇北面山苹果园区内产业路9条11.03公里,每公里安排资金65万元。共安排衔接资金656万元,由交运局负责,朱店镇具体实施。
43.水洛河流域食用菌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计划在水洛河流域食用菌产业园内配套产业路5560米,新建排水渠1350米。共安排衔接资金18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南坪镇具体实施。
44.朱店镇苹果产业园区产业路硬化路项目
计划硬化苹果园区产业路9公里,吴沟至杨湾硬化苹果产业路7.7公里。河北村硬化苹果产业路0.7公里,东街村硬化苹果产业路0.6公里。共安排衔接资金585万元,由交运局负责,朱店镇具体实施。
45.水洛镇吊沟流域梯田有机苹果示范基地产业路硬化项目
计划对吊沟流域梯田有机苹果示范基地3.07公里产业路进行硬化,同时配套边沟100米。路面采用16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8cm水凝混凝土面层。共安排衔接资金200万元,由交运局负责,水洛镇具体实施。
46.万泉镇苹果高新技术示范园园区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47.庄浪县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是计划在郑河乡投资100万元,扶持中药材产业发展,计划投资57万元扶持合作社种植中药材190亩,补助3000元/亩,其中:中药材苗木2000/亩;化肥、地膜等农资1000/亩。计划投资43万元,建成砂化产业路3公里及配套设施;二是计划在大庄镇投资100万元:对生态避险搬迁的27户群众,按照每亩3000元的标准,每户扶持高标准果园3亩,共计打造绿色梯田苹果81亩。通过落实施肥、修剪、拉枝、悬挂粘虫板、铺设地布、配套杀虫灯,培养高光效树体、树干涂白等绿色苹果生产技术措施,确保苹果园稳产增收,并配套砂化产业路5公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是计划在盘安镇王下村投资30万元,修建硬化路387米,宽4.8米,护坡长25米,宽3米,修建排水渠154米,铺设污水管网198米,检查井12个。共安排衔接资金230万元,由自然资源局负责,大庄镇、盘安镇和郑河乡具体实施。
48.阳川镇设施蔬菜产业园配套项目
计划对阳川镇设施蔬菜产业园60亩,配套砂化产业路3.5公里,修建排水渠0.5公里。共安排衔接资金6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阳川镇具体实施。
49.阳川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二批)
计划对张家大湾—孙王村苹果产业阳川灌区埋设骨干管道2.8Km,配套各类阀井8座,沿途设置管道节点标识桩10座,整修管理设施1处。共安排衔接资金274万元,由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站具体实施。
50.农业保险项目
计划承保马铃薯109051.4亩,玉米110222.3亩,冬小麦78509.2亩,能繁母猪6656头,奶牛472头(荷斯坦353头、西门塔尔119头),育肥猪9641头,公益林375159亩,油菜4684.9亩,苹果115002.6亩,中药材2229.2亩(当归656.2亩、党参747亩、黄芪826亩),肉牛15043头,露地蔬菜1152.8亩,设施蔬菜924.2亩(日光温室314亩、钢架拱棚126亩、棚内蔬菜484.2亩),花椒1486.4亩以及其他中药材11118.6亩。共安排衔接资金1000.74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具体实施。
51.农资农产品集采集配项目
采取集采集配的方式,采购苹果、马铃薯、中药材、蔬菜特色优势产品及农产品等,以不高于市场价格的标准,为18个乡镇293个村的监测对象派送。共安排衔接资金180万元,由供销联社负责实施。
52.苹果产业农资贮备项目
按照“集中采购、统一配供”原则,以不高于市场价格的标准,为1个果园乡镇的“三类户”集中采购苹果产业所需化肥、农药等物资。共安排衔接资金50万元,由供销联社负责实施。
53.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平凉红牛养殖补贴项目(一批)
计划对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饲养的平凉红牛基础母牛,每头补贴500元;对年内生产的平凉红牛牛犊,每头补助1500元,进一步扩大全县平凉红牛数量。共安排衔接资金5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牧中心和各乡镇具体实施。
54.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平凉红牛养殖补贴项目(二批)
计划对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饲养的当年产犊平凉红牛基础母牛,每头补贴500元;对年内生产的平凉红牛牛犊,每头补助1500元,进一步扩大全县平凉红牛数量。共安排衔接资金2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牧中心和各乡镇具体实施。
55.粮饲兼用玉米基地建设项目
56.豆禾混播技术示范推广项目
计划在县内推广种植粮饲兼用玉米套种拉巴豆面积830亩,每亩补助试验种子4斤,开展豆禾混播技术示范等内容,增加粮饲兼用玉米产草量和青贮饲草营养成分,提高平凉红牛品质。共安排衔接资金2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牧中心具体实施。
57.基层肉牛冻配改良点配套项目
计划为18个乡镇肉牛冻配改良点配套液氮、输精枪等冻配器械和防疫、消毒、诊断试剂等耗材。共安排衔接资金4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牧中心具体实施。
58.平凉红牛养殖扩群增量项目
计划对全县养牛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饲养的平凉红牛基础母牛,每头补贴500元,对年内生产的平凉红牛牛犊,每头补助1500元,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进一步扩大全县平凉红牛数量。共安排衔接资金11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牧中心具体实施。
59.养牛专业村和肉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奖补项目
按照平凉市肉牛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命名平凉红牛特色产业强镇、养牛专业村、肉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及窑洞养牛示范带的通报》要求,计划对命名的郑河乡庙川村和永宁镇漫湾村2个养牛专业村,各奖补5万元,共10万元;对命名的甘肃稼利恒农业有限公司和庄浪县永双鑫肉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2家肉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各奖补3万元,共6万元;奖补资金用于平凉红牛扩群增量、设备购置、基础设施配套、饲草饲料购进及配方改进。共安排衔接资金16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牧兽医中心具体实施。
60.赵墩乡平凉红牛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计划在关道村建设平凉红牛养殖小区1处,新建标准化牛舍10栋,建成青贮池、草料棚、贮粪台等基础配套设施,饲养牛只950头。奖补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和运营权归生产经营主体。共安排衔接资金5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赵墩乡和畜牧中心具体实施。
61.生猪养殖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计划选择8家养猪场、合作社、家庭农场,配套干湿分离机、消毒防疫、饲喂等设施设备,提升生猪养殖生产能力,保障安全生产,增加养殖效益。奖补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共安排衔接资金1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牧中心具体实施。
62.蛋鸡产业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计划选择6家蛋鸡养殖场、合作社,配套防疫消毒、生产等设施设备,提升蛋鸡养殖生产能力,保障安全生产,增加养殖效益。共安排衔接资金4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牧中心具体实施。
63.3万头肉牛屠宰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64.脱贫户光伏产业发展项目
65.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计划对2020年续贷的230户1110万元扶贫小额贷款进行贴息。共安排衔接资金54万元,由财政局负责,各乡镇具体实施。
66.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一是为全县2020年发放的1403户7011万元“四类人群”扶贫小额信贷进行贴息;二是对过渡期内全县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底发放的10976户54741.5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进行贴息;三是2023年全县计划发放4119户20595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共安排衔接资金3300万元,由乡村振兴局负责,各乡镇具体实施。
67.韩店镇文旅融合助推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
一是基础设施配套方面:在韩店镇花崖河水库至关山大道沿线新建生态护坡8997.80m2;在生态护坡下部平台处完成绿化工程,铺装园路1062.68m2,新建汀步54.00m、游步道810.31m2;二是产业方面:在朱家湾种植油菜花300亩。共安排衔接资金300万元,由文旅局负责,韩店镇具体实施。
68.永宁镇文旅融合助推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
69.通化镇文旅融合助推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
计划建成油葵、马鞭草基地一处200亩,种薯基地一处300亩,在观光采摘园的四座采摘大棚内种植草莓、黄瓜、圣女果等节令性水果,配套维修水渠300米,铺砌旅游人行道400米,栽植道牙600米。共安排衔接资金100万元,由文旅局负责,通化镇具体实施。
70.郑河乡文旅融合助推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
一是产业配套方面:在郑河乡上寨村修建农作物识别园1处6亩,种植小麦、玉米、荞、大豆、胡麻等关山农作物5亩,配套建成休闲临休点等设施。二是基础设施配套方面:建成石埂梯田教育基地1处6600平方米,修筑高2.5米的梯田石埂600米、步行道1200平方米等配套设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纳入项目资产管理。共安排衔接资金100万元,由文旅局负责,郑河乡具体实施。
71.赵墩乡梯田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
72.朱店镇吴沟村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
计划在朱店镇吴沟村硬化旅游观光路1.344公里,新建苹果采摘园游步道安防设施2317米,新建吴玠、吴璘将军乡情园1处660平方米,采购休闲座椅10套,新建旅游公厕2座。共安排衔接资金200万元,由文旅局负责,朱店镇具体实施。
73.岳堡镇崔家村乡村旅游产业示范村项目
一是产业发展方面:计划建成苹果采摘园100亩,种薯基地1处2000亩,小麦基地1处1200亩;二是生态基础方面:计划建成乡村红色旅游文化园1处120平方米,修建公路沿线农耕文化护坡321米,改造农家乐4间150平方米,农特产品销售中心2间50平方米,栽植月季、蔷薇花卉612米,种植百日草花卉3亩,配套乡村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排水渠工程970米、路沿石2500米,铺油路面5232平方米。共安排衔接资金200万元,由文旅局负责,岳堡镇具体实施。
74.永宁镇葛峡村文旅融合助推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一是投资100万,计划在葛峡村许家大山西面种植青蒿、艾草、大黄、丹参等种类的关山特色中药材500亩,二是投资80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砂化葛峡村至观赏兼药用万寿菊基地道路700米一处,修建大棚积水蓄水池1个,建成采摘园一处,种植樱桃和葡萄各8亩。共安排衔接资金180万元,由文旅局负责,永宁镇具体实施。
75.通化镇陈堡村文旅融合发展项目
76.卧龙镇郝家村文旅融合示范村建设项目
77.柳梁镇大庄村梯田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
78.庄浪县农旅融合示范项目
计划在全县18个乡镇建设以“家庭农场+农事体验”“农业景观+观光旅游”“美丽乡村+健康养生”为主要模式的农旅融合项目,推动农业和旅游深度融合,形成“以农促旅、以旅兴农”的发展之路,全面助推乡村振兴。共安排衔接资金878.39万元,由文旅局负责,各乡镇具体实施。
79.赵墩乡梯田生态农业旅游项目
计划新建梯田游览区1处80平方米,配套仿古防护栏260米;铺设游步道1139.6平方米,道牙273米;完成周边绿化1200平方米,同时建成油菜花基地500亩。共安排衔接资金103万元,由文旅局负责,赵墩乡具体实施。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6个,安排衔接补助资金11116.178万元。
80.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项目(一批)
81.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项目(二批)
计划在全县实施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项目15.1582公里,每公里投资65万元。建设标准参照《甘肃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技术指南》,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5.5米,路面宽度:一般路段路面宽度4米,受限路段路面宽度不能小于3.5米;路面结构层采用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6厘米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每300米设置错车道1处,配套边沟涵洞等防排水设施,同步设置安防设施。共安排衔接资金985.28万元,由交运局负责,各乡镇具体实施。
82.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项目(三批)
83.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
计划对通化镇、良邑镇等2个乡镇的3座四、五类危桥进行拆除重建。共安排衔接资金203.72万元,由交运局负责,地道站具体实施。
84.朱店镇大曹村巷道硬化项目
计划硬化巷道6720㎡,砂化产业路0.6公里。共安排衔接资金70万元,由交运局负责,朱店镇具体实施。
85.南坪镇唐山移民安置区道路硬化项目
在唐山安置区至大庄桥沿河堤新建硬化路1740米(合10800平方米),回填修筑路基1570米(合17270平方米),安装道牙3140米,敷设涵管36米,新建排洪渠140米。共安排衔接资金83.268万元,由交运局负责,南坪镇具体实施。
86.阳川镇下堡村三社崩塌治理工程
计划对阳川镇下堡村崩塌区进行综合治理,需建设挡土墙200米、截水渠2500米、削坡750立方米及附属工程。共安排衔接资金90万元,由自然资源局负责,阳川镇具体实施。
87.卧龙镇山集村滑山走坡治理项目
计划对卧龙镇山集村滑坡塌陷区域进行综合治理,采取坡脚挡土墙+3:7灰土回填+石砌墙+硬化的方式砌筑滑坡区,同时配套建成混凝土梯形排水渠400米。共安排衔接资金96万元,由自然资源局负责,卧龙镇具体实施。
88.水洛镇二李村排水渠建设项目
计划对二李村八社3公里产业路进行铺设排水渠,并配套涵洞、消力池及安保设施。共安排衔接资金17万元,由水务局负责,水洛镇具体实施。
89.良邑镇小河子山洪沟道治理工程
治理河堤2.28公里,砌筑浆砌块石4810立方米。开挖砂砾土3万立方米,回填砂砾土0.5万立方米,夯填砂砾土1.9万立方米,人工砌筑生态砼连锁砖(厚8cm)4100平方米。可有效保护良邑镇陈峡、陈山、良邑3村2280人的生命及其财产安全,同时可保护耕地0.57万亩。共安排衔接资金185万元,由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站具体实施。
90.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二批)
坝顶摄像头维修2套,溢洪道进口增设自动格栅清污机1套,配变电设备增设霹雷器1套,安装坝体渗流监测点10个。共安排衔接资金30万元,由水务局负责,水利管理总站具体实施。
91.庄浪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计划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39公顷,其中新修梯田600公顷,营造水保林39.02公顷,新修生产道路37.8公里,新修田间道路25.7公里,配套道路土排水渠30.5公里、混凝土排水渠6.7公里,修建过路管涵78座,修建跨沟管涵5座。共安排衔接资金69.8万元,由水务局负责,水保站具体实施。
92.庄浪县淤地坝建设工程
计划在阴屲李、陈洞新建大(2)型淤地坝2座;梨树湾、周蒲新建中小型淤地坝2座。共安排衔接资金231.88万元,由水务局负责,水保站具体实施。
93.庄浪县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期)
计划铺设输水管道7条总长38420m,其中铺设管道复线5条32938m,改造管道2条5482m;修建调蓄池3座,其中2000m3矩形调蓄池2座、1000m3方形调蓄池1座;修建设备管理房11座,配套二次消毒设备11套。共安排衔接资金500万元,由水务局负责,人饮办具体实施。
94.庄浪县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
计划改造输水管道2条长5482m,新建1000m3方形调蓄池1座、消毒设备管理房2座,配套调蓄池远程控制设施1套。共安排衔接资金300万元,由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站具体实施。
95.庄浪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梯田项目
96.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
发挥示范引领效应,依托乡村发展现状,扎实推进“5155”乡村建设示范行动,靠实创建责任,强化工作指导,结合县情实际,投资沿省道304线、秦隆路、平庄路沿线,在18个乡镇集中力量抓建27个省、市、县级乡村建设示范村,重点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方面实施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乡村整体面貌。共安排衔接资金26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各乡镇具体实施。
97.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
计划为卧龙镇、盘安镇、大庄镇、永宁镇、柳梁镇、杨河乡、赵墩乡、郑河乡8个乡镇的重点村购置分类垃圾亭160个,并配备分类垃圾桶。共安排衔接资金100万元,由住建局负责,住建局具体实施。
98.中川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新建污水管网650米,同时配套雨水检查井7座,雨篦子34套,集水井34座、巷道硬化3100平方米,破除旧路面3100平方米。共安排衔接资金90万元,由住建局负责,水洛镇具体实施。
99.盘安镇孙沟村乡村建设项目
一是计划在孙沟村硬化巷道809米,配套排水渠809米;二是在王宫至孙沟段新建梯形排水渠159m,新建钢筋砼管54m,新建雨水管704m,配套雨水井43座。共安排衔接资金2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盘安镇具体实施。
100.“厕所革命”改造项目
计划对“厕所革命”项目专项资金实施剩余的320座户厕进行改造,同时对2023年改厕的10000座户厕进行项目验收。共安排衔接资金1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具体实施。
101.“厕所革命”后续服务点建设项目
计划为全县18乡镇36个村配套粪污抽吸车36辆。共安排衔接资金162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具体实施。
102.农房抗震改造项目
计划对全县155户安全性和抗震标准较低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实施抗震改造,其中脱贫户、低保户、易致贫返贫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51户,户均补助2.2万元;低保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4户,户均补助1.3万元。共安排衔接资金101.12万元,由住建局负责,各乡镇具体实施。
103.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项目
计划为16个乡镇1413户6326户脱贫户“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共贷款36526.324万元进行贴息。共安排衔接资金135万元,由发改局负责,城投公司具体实施。
104.庄浪县大庄镇老山沟村沟道治理及巷道硬化工程
计划在老山沟村回填沟头2处,配套排洪渠及200米混凝土板墙;硬化巷道1.5万平方米。共安排衔接资金387万元,由发改局负责,大庄镇具体实施。
105.庄浪县良邑镇何川村至陈岔村道路硬化工程
计划硬化道路2.6公里,配套边沟1.5公里,涵管4处及生命防护工程等附属设施。共安排衔接资金163万元,由发改局负责,良邑镇具体实施。
(三)其他方面16个,安排衔接补助资金4945.050895万元。
106.脱贫劳动力就业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项目
根据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91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257号)和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的通知》(平人社通〔2023〕244号)文件精神,为激发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外出转移就业的积极性,持续促进脱贫群众增收。对跨省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按照每人不超过600元的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其中对在西北五省(除甘肃省)就业的,按500元给予补助,其余省份按600元给予补助;对省内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按每人不超过300元的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其中对县外省内按300元给予补助,在庄浪县内务工人员不予补助。共安排衔接资金72万元,由人社局负责,就业中心和各乡镇具体实施。
107.“点对点”组织化输转(专列+包车)项目
108.脱贫及边缘易致贫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
紧紧围绕全县九大产业链发展,结合脱贫户和边缘户劳动力实际,创新培训模式,开展脱贫和易致贫劳动力技能培训1150人,其中果树工480人,家畜饲养员260人,电焊工150人,家政服务员60人,保安员30人,农村手工艺品制作40人,中式烹调师130人。按照每人补助1000-2000元的标准,计划培训25期,每期7-10天。共安排衔接资金150万元,由人社局负责,就业中心和各乡镇具体实施。
109.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
计划在全县开发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保洁员、乡村绿化员、乡村水电保障员等公益性岗位3018个,按照每人每月500元岗位补贴。共安排衔接资金1810.8万元,由人社局负责,就业中心、劳务办和各乡镇具体实施。
110.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项目
对全县18个乡镇,精准开发县级农村公益性岗位688个,每个岗位每月补贴500元,其中乡村道路维修员66个、乡村保洁员65个、乡村绿化员63个、乡村防疫消杀员63个、乡村公益性设施管理员63个、乡村巡逻员60个,公厕管护员308个。共安排衔接资金412.8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各乡镇具体实施。
111.“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补助项目(一批)
一是计划对全县2023年春季学期在校的所有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约6100人进行补助,每人0.15万元;二是计划对全县2023年秋季学期在校的所有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约6100人进行补助,每人0.15万元。共安排衔接资金1108万元,由乡村振兴局负责,乡村振兴事务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具体实施。
112.“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补助项目(二批)
一是计划对全县2023年春季学期在校的所有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进行补助,每人0.15万元,约2406人360.9万元;二是计划对全县2023年秋季学期在校的所有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进行补助,每人0.15万元,约2406人360.9万元。共安排衔接资金721.8万元,由乡村振兴局负责,乡村振兴事务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具体实施。
113.现代农业产业带头人示范培训项目
围绕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立足县域肉牛、苹果、蔬菜、种薯、中药材农业产业链建设技术和人才需求,通过对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头人、技术骨干等产业带头人,采取“传帮带”的培训方式,在田间地头、农业生产一线,讲授现代农业实用技术、科技信息、经营管理知识,组织观摩学习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突出实践操作培训和实训实习,示范带动培训现代农业产业带头人1000人,人均培训标准800元。共安排衔接资金8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农广校具体实施。
114.现代果园管理技术培训项目
115.乡村振兴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116.乡村治理乡风文明带头人培育项目
计划在全县196个脱贫村每村培育1名乡村治理乡风文明带头人,通过集中授课的形式,重点围绕抵制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进行培训,按照每人每天280元的标准进行为期7天的培训。通过培育乡村治理乡风文明带头人,带动全村村民树立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弘扬孝道、尊老爱幼、扶残助残、和谐融洽等新风尚。共安排衔接资金38.5万元,由乡村振兴局负责,乡村振兴事务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具体实施。
117.美丽庭院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建设项目
118.建设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项目
119.建设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项目
120.项目管理费(一批)
121.项目管理费(二批)
三、工作措施
二是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各项目实施单位结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认真做好务工组织、报酬发放和技能培训等工作。要鼓励引导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农户参与工程建设,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实现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
三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进度,在衔接补助资金下达后,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如期完成计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并及时将衔接补助资金和项目录入全国信息系统。加强对资金投入所形成的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明确资产管护责任,提升资产运营效益,规范资产收益分配,进一步健全帮扶项目资产全程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工作机制,防止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帮扶项目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发挥效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跟踪督促和调研,适时开展资金使用规范性核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不断改进工作,做到按规定使用资金,按计划建设项目,按设计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确保衔接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四是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把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作为加强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和促进农户增收的重要举措,紧密协调配合,专题安排部署,加强调度推进,多措并举推动联农带农机制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和措施落实。使用帮扶资金的经营性帮扶项目,要把联农带农作为扶持经营主体的前置和必要条件。未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未明确预期成效的经营性帮扶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且不得审批实施。探索总结更多行之有效的联农带农方式,持续提升联农带农效果。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人社、商务、供销等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工作台账》,按季度汇总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同时收集整理会议记录、入股合同、租赁协议、分红凭证、用工花名册、银行流水等佐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