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辽农办科发〔2024〕347号)要求,全面推动阜新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有效促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秸秆饲料化利用(290万元)
(二)秸秆燃料化利用(80万元)
(三)秸秆肥料化利用(513.77833万元)
补助环节:玉米秸秆翻埋还田(513.77833万元)
补助对象:能够承担玉米秸秆翻埋还田的农机合作社或农机大户等实施主体,作业乡镇从历年来翻埋还田作业面积较大的乡镇中选取。
建设任务:采用玉米秸秆翻埋还田技术组织开展还田,改善耕地土壤质量。
(五)开展秸秆草谷比、可收集系数监测和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5万元)
(一)强化组织领导
组长:王宏春副县长
副组长:王立靖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高瑞斌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张伟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金洪伟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立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委书记
宋品玉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王晶岩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宝琴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办公室主任
宁少辉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产业办公室主任
赵霞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产业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加强技术支撑
组长:王立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委书记
副组长:金永志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徐立峰、颜倍友、韩杰、张亚光、尚丽娟、敖建明、张淑丽、苏建党、梁忠会
(三)加强考核验收
(四)强化政策引领和宣传引导
(五)规范资金使用
(六)加强信息调度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分配表
序号
项目
补助标准
数量
单位
金额
(万元)
1
饲料化
秸秆膨化饲料
补助
生产秸秆膨化饲料数量达到200吨(含200吨)/户以上的生产者,补助4万元/户。
生产膨化饲料5000吨
100
黄贮饲料补助
1万元/户
190户,每户贮制数量不低于300立方米
户
190
2
燃料化
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补助
达到2000吨/家--6000吨/家以下,每家给予补贴5万元;达到6000吨/家以上,每家给予补贴15万元。
32000吨
80
3
肥料化
秸秆翻埋还田
25元/亩
20.5511332万亩
513.77833
4
基料化
基料化生产补助
规模标准1万吨起,达到1万吨的补助5万元;在5万元/1万吨基础上,利用量达到1万吨以上部分每超1万吨,补助10万元,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家。
3万吨
25
5
其他
草谷比监测
合计
913.77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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