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式现代化总体框架下,开创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对农业经营体系的研究。一是现有研究多是从国别差异或主体视角研究国外农业经营体系,尚不能形成对小农户动态演变趋势和特征的理性认识,不利于科学认识中国特色农业经营体系的未来图景。二是现有研究对中国特色农业经营体系的历史逻辑、优势和趋势把握不够充分,不利于理性认识农业经营体系的中国特色制度特征。三是现有研究对农业承载老弱劳动力的社会意义认识不到位,忽视小农户全面发展诉求和农业的社会保障功能,不利于在化解小农户与大农业的矛盾中寻求解决方案。要开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必须立足中国小农户演变趋势和发展诉求,参照农业强国的经营体系动态特征,分析中国特色农业经营体系的形成过程、演变动态和制度特色,围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需要和重大任务,分析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议题及其挑战,进而研究提出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方向和思路。
2农业强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共同特征
农业现代化的一般规律造就了农业强国经营体系“强”的共同特征为实现农业产业综合竞争优势,各农业强国探索了不同的主体结构、组织制度、要素配置、产业衔接和政策框架,以匹配明显差异的自然禀赋、资源要素、历史文化、发展基础等,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它们都表现为规模化经营、高效率作业、专业化协作、集约化投入、产业链运营、服务化支撑、政策性补偿,使结构动态呈现明显差异的农业经营体系,通过不同的组合方式形成了“强”的共同特征。各农业强国基本形成了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合作社和行业协会为纽带,以战略企业为引领,以多种多样产业组织为补充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2.1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多元主体适度规模经营机制
2.2以专业分工为基础的要素集约投入市场配置机制
2.3以组织联结为基础的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共赢机制
2.4以战略企业为支撑的产业安全保障机制
3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中国特色制度基础
农业经营体系遵循专业化分工的演变逻辑,受禀赋、历史、制度、文化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形塑出具有路径依赖的地域特征。中国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实践探索和改革推动,是以社会主义改造形成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和三级管理体制为基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建立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为基本经营制度,在推进渐进性城镇化和农民城乡流动过程中,根据阶段变化做出适应性调整和系统性改革,形成适应不同产业的多元、灵活、动态的经营主体及组织方式,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的制度内涵。要准确把握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中国特色制度特征,需要从主体结构的单一视角扩大到从业形态、要素配置、产业组织等多维视角,重新梳理分析演变历程、动态特征和制度特色。
3.1中国农业经营体系的演变历程
新中国成立初期,经过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建立农民集体统一经营制度以来,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形成经历了三个演变阶段。
一是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探索创建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的农业经营体系。新中国成立后,为建立社会主义农业生产方式,以苏联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体制为参照,确定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路线。各地经过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的农业生产组织探索,通过土地、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的农民所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根本性变革,实现了农户家庭分散经营向集体统一经营的转变。在建立计划经济体制过程中,还探索了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的统购统销体制,建立了农机、农技、供销、信用、管理等政府农业服务体系,把高级社变成计划管理下的农业生产单元。人民公社普遍建立起来后,调整了农业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结构,构建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及计划管理、统一分配的制度架构,形成了以人民公社为单元的农工商综合经营管理体制。围绕调动农村经济主体、农民个体或家庭的积极性,尝试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适应性调整,以解决激励失灵、管理低效问题。如分层赋予一定的经营管理和分配激励权限,实行经济核算、成本控制和盈亏管理,鼓励社队创办企业,保留部分庭院副业、集市贸易等。
3.2中国农业经营体系的演变动态
初步形成的中国特色农业经营体系,已经具备了农业强国经营体系的构成要件,且兼有不同类型农业强国的特点。而且,中国聚焦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改革探索,推动了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系统性重塑,呈现了多元主体共同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相互促进、多元产业衔接路径相互交融、多个领域战略企业迅速成长的动态特征。
二是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相互促进。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政策导向下,由单环节、多环节、全程式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形成的服务规模经营路径,正成为与土地规模经营路径相互促进的适度规模经营新机制。这使不同地区的土地流转率差异很大(图2)。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经纪人或带头人等作为中间服务力量,组织小农户统一接受专业化服务,或以直接流转、入股合作、保底分红等方式,整合小农户细碎分散的土地再接受专业化服务,形成了土地流转与生产托管叠加的适度规模经营新模式。这为小农户提供了节本增效、规范生产和降低风险的经营方式选择,还通过集体统筹、合作经营规避了工商企业大规模流转土地的风险。服务规模经营与土地规模经营相互促进已经成为突破小农户分化发展制约,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机制。
3.3中国农业经营体系的制度特色
各农业强国以互补性、匹配性的特色制度机制使具有同样构成要件的农业经营体系组合出国别特色。中国农业经营体系在演变过程中,围绕巩固和完善基本经营制度,化解适度规模经营、现代要素导入,发挥多重功能、保障小农户权益的制度性成本,不断建立健全促进农业现代化的互补性、匹配性制度机制,进而形成了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这个体系为解决小农户农业现代化难题提供了方案,也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构筑了制度成本,为新阶段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出了新任务。
一是基本经营制度框定了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演变的基本方向。基本经营制度是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制度内核。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创新的基本内容,包括坚持以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底线,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处理好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的辩证关系,赋予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新的时代内涵。土地集体所有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久且有保障的土地经营权益,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适度规模经营、要素配置机制和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制度空间。在农业生产环节,不管是以土地流转集中形成的合作经营、企业经营,还是以购买服务形成的多种规模经营形式,都不能改变土地承包关系,不能动摇农户家庭经营地位。未来,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仍是围绕释放家庭经营潜力展开,通过完善立体式复合型经营机制,弥补农户家庭在规模经营和产业体系中的缺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创新“统”的机制,增强在双层经营中的作用,成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重要载体,也成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国特色的重要内容。
二是农地保障功能决定了满足农民诉求机制设计的优先位置。农业经营体系的机制设计体现了农业多重功能的组合特征。中国亦工亦农、亦城亦乡的渐进式城镇化道路,是以农地兜底保障让农民在城乡自由流动、进退有据为支撑。其中的核心机制是赋予农业生计保障功能,让农业承载大量老弱劳动力,使农业农村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蓄水池、稳定器和驱动源。老弱劳动力在家务农、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农户家庭兼业的基本格局已经形成。农业劳动力持续转出背景下的农业经营主体老弱化,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现实基础。中国探索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始终顺应小农户的演变趋势和发展诉求,为小农户提供参与现代农业产业链的充足机会。其中化解规模经营、要素配置以及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制度成本的机制设计,是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国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规模化流转土地的高租金、面向小农户服务的组织交易成本、解决小农户兼业化粗放经营的要素集成导入和集约配置成本、扶持小农户在现代农业创业就业成本、解决老弱农民生计就业成本,相互影响、相互替代,推动了组织化、产业化、服务化、专业化经营方式创新
4中国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议题和方向选择
进一步探索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新阶段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历史任务。未来一个时期,是农业从业人员结构变化、新型城镇化转型和城乡关系调整、农业产业升级和功能组合调整、国际农业竞争和产业治理机制变革的关键时期,要求农业经营体系的深化改革和实践探索前瞻性地应对新变化新挑战。要在巩固和完善基本经营制度的框架内,探索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区域性规模经营机制和产业运营机制创新的有效路径,持续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沿着凸显强的方向调整完善。
4.1适应农业从业人员结构变化,调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战略
4.2适应人口资源分离格局变化,调整资源要素集约配置机制
应对农业资源分布与从业人员分离,需要把农业资源的集约经营机制作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的重要内容。第一,不能盲目推动两栖流动农民和市民化群体退出农业资源权益,要建立健全专业化服务体系,支撑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和形态竞争发展。第二,要顺应农业兜底保障功能逐步弱化的趋势,通过权益保障、产权交易、服务支撑等多种形式的生计保障替代措施,为农民在城乡工农之间的自由切换创造条件。尽快消除制度原因形成的城乡身份差距和生计保障差异,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调适资源权益与人口流动的错配矛盾,完善农业要素市场和规范交易体系,不断降低土地集中、资源整合和要素投入的制度成本。第三,注意土地集中和统一服务的历史演变关系,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分工和组织化协作,为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持续健康发育提供内生动力。第四,加紧谋划撤并村庄和消亡村庄的农业资源保护和利用方式,引入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探索农业资源的跨区域、跨群体交易机制以及农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产业融合机制。
4.3适应现代化大农业发展需求,建立现代农业产业组织体系
4.4适应农业强国竞争能力要求,培育战略引领型企业集团
支撑农业强国竞争优势的关键力量是在创新成果转化、要素集成供给、专业服务支撑和产业安全保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战略引领型企业。培育战略引领型企业是建设农业强国视野下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任务。目前,中国战略引领型涉农企业整体力量不足,发展机制尚不健全,制约了支撑国家农业竞争力的功能发挥。
一是忽视衔接带动农户家庭的适度规模经营机制创新。有不少进入农业生产经营的工商企业,包括国有涉农企业、供销系统企业,大规模连片流转土地直接经营,没有处理好雇工劳动、分配激励、村企共建、组织衔接等机制建设问题,出现成本失控、产量损失和经营亏损,甚至诱发企业破产跑路累积风险隐患。近年来,一些地方工商企业大规模流转土地直接经营造成产量下降,或通过行政力量动员村集体参与流转土地,拖欠租金累积村集体不良债务的现象仍在发生。这是工商企业误把资本和企业实力当作农业规模经营优势,盲目取代农业家庭经营造成的结果。
二是忽视衔接带动本地主体的要素供给和专业服务机制创新。大型农业要素供应和专业服务公司,以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建设为手段,整合提升区域农业要素和服务市场。但一些企业以垄断竞争方式排斥本地长期存在的农业服务户、个体工商户、农机手、经纪人等,扰乱了农业生产经营和要素市场秩序,受到了包括小农户在内的本地利益主体排斥。一些公司企业借助行政力量建设运营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只注重自身经营业务扩张不注重承担公益职能,忽视发挥对区域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发展的平台支撑作用,导致难以融入区域农业现代化进程。不少公司企业建设运营服务平台出现了条块分割和重复建设问题,如供销系统的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机部门的农事服务中心,两者功能雷同但缺乏统筹整合,加剧了农业服务市场的盲目竞争、垄断竞争。
三是忽视国内国外协作联动的产业安全治理机制创新。应对国际市场冲击干扰、维护农业产业安全,需要战略引领型企业在国内外协作联动。与农业强国的跨国涉农企业相比,中国在国外市场上发挥战略作用的涉农企业力量严重不足,尤其是农机研发制造、数字农业方案、生物技术创新、农化产品供应以及重要产区、通道结点的市场参与等。国内涉农企业“走出去”面临国内外的多方掣肘,缺乏国家在战略层面的明确支持。“走出去”的涉农企业主要还是单打独斗,缺乏统筹谋划和战略协同,与国内企业联动也明显不足。一些具有战略眼光的国内涉农企业在海外通过资本运作,并购重组了具有核心技术优势和全球竞争实力的国外企业,但缺乏整合融合管理团队和市场资源的有效办法,导致难以成为在国际市场的战略工具。如中化集团收购先正达集团后,主要在国内拓展业务并在种子、植保等领域取得领先地位,国外市场的业务拓展和影响力提升明显不如国内市场。
农业强国的涉农企业尤其是农化农机、农业科技、数字农业等专业公司,正在全球主要农产品产区拓展业务。因此,要立足打造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力量,把在国内外市场维护产业安全的战略引领型企业,纳入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考虑。一方面,健全工商企业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风险防范机制,引导工商企业与小农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共同发展,基于全产业链运营机制建立分工协作、组织衔接、服务联结、收益共享关系;另一方面,在深度参与全球粮食安全治理、国际农业贸易与技术合作过程中,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推动国内涉农企业“走出去”,打造中国在国际市场的战略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5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实践探索的思路建议
参照农业强国经营体系强的共同特征,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需要把视野从农业生产环节的主体培育和规模经营拓展到全产业链的融合发展机制,沿着巩固和完善基本经营制度主线,以构建匹配新质生产力的新型生产关系为导向,拓展完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区域性、综合型、开放式的现代农业服务支撑平台,化解各类经营主体与现代化大农业的发展矛盾,促进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和新型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形成骨干经营主体示范引领、小农户和老年农民有效参与、青年人才踊跃创新创业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要把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统筹现代农业的兜底保障和产业发展功能,系统推动农业生产组织、适度规模、要素投入、产业衔接、收益分配、资源利用等制度机制变革,创新组织、利益、服务等多重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共同发展,完善以青年农民、职业农民为主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推动农业从业人员动态更新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成长与农村人口城乡流动、农业资源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粮食安全等农业多重功能组合的动态匹配,形成现代农业生产方式以及先进技术、装备、模式等迅速普及的内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