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济学土地是有地球陆地及其水面的土壤、岩石、矿藏、水文、大气和植被等要素构成的自然综合体。
现实的土地已不仅是一个单纯的自然综合体,而是一个由土壤、岩石、矿藏、水文、大气和植被等要素构成并综合了人类正反面活动成果的自然——经济综合体土地的特性:位置固定性面积有限性质量差异性功能永久性土地的经济特性:(1)供给的稀缺性(2)利用方向变更的相对困难性(3)报酬递减的可能性(4)利用后果的社会性土地的功能(一)承载功能土地由于其物理特性,具有承载万物的功能,因而成为人类进行一切生活和生产活动的空间和场所,成为人类进行房屋道路等建设的地基。
(二)生育功能在土地的一定深度和高度范围内,含有许多滋生万物的生育能力,如土壤中含有许多营养物质以及水分,空气,还可以接受太阳光、热等,这些事地球上一切生物生长,繁育的基本环境和条件。
(三)资源功能(四)生态功能:土地生态系统是地球生态系统的基本系统(五)财产和资产功能土地的分类:按照地貌特征分:山地、高原、丘陵、盆地、平原按照土壤质地分:黏土、壤土、沙土按照土地生产能力分:高产田、中产田、低产田按照土地权属性质分:集体所有、私有等1924年,美国经济学家伊利和莫尔豪斯合著的《土地经济学原理》的出版,标志着土地经济学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土地利用是技术问题同时又是经济问题垦殖系数=耕地面积/土地总面积建筑密度=建筑物占地面积/用地总面积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用地总面积土地利用系数=已利用土地/土地总面积土地开发:指对未利用或利用效率低下的土地,通过工程、生物或综合性的措施,使其成为可利用的或效益更高的土地的过程。
土地利用的原则:(1)农业优先与统筹安排用地结构相结合(2)坚持集约利用与保持适量耕地相结合(3)专业化利用与综合利用相结合(4)合理开发利用与科学保护相结合(5)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农业区位论——杜能《孤立国》农业土地利用类型和农业土地经营集约化程度,不仅取决于土地的天然特征,而且更重要的是依赖于当时的经济状况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尤其是农业生产用地农产品的费地的距离。
工业区位理论通过对运输,劳动力及集聚因素相互关系的分析,找出工业产品生产成本最低的点作为工业企业的理想区位。
中心地理论——城市区位论;克里斯塔勒市场区位论——廖什西部地区土地资源的特性及问题(一)特性1、土地资源总量大,人均占有量较高2、耕地质量差3、土地利用率极低,耕地后备资源丰富4、生态环境脆弱,土地资源退化严重(二)问题1、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合理2、土地开发利用方式粗放3、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严重土地集约利用,就是在单位土地面积上合理增加物资和劳动力投入,以提高土地收益的经营方式。
集聚经济:空间意义上的规模经济将生产经营活动集中在某一地点所得到的空间意义的规模经济,就是集聚经济。
产生原因:(一)规模扩大中大数规则的作用(二)劳动力供给的互补性和生产的互补性(三)企业间交通、通信费用的节约(四)消费的多样性(五)公共铲平的存在扩大农业土地经营规模的经济动因: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角度看,农业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经济动因:(1)随着工业化的进展,小规模农业经营与非农产业之间的劳动生产率差距越来越大,造成农民得收入显著低于非农产业的从业者,农民为了缩小收入差距,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而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2)随着工业化的进展,农产品的商品率大大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而大规模经营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农民为了摆脱小规模经营在市场竞争的不利地位,享受购销阶段的规模经营二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3)随着工业化的进展,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劳动力工资开始上涨,劳动相对资本变得越来越昂贵,促使农业实现以资本替代劳动的机械化,农业生产中不可分割的生产要素投入量迅速增大,农民为了充分利用农业机械,获得生产阶段的规模经济而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从市场竞争角度看,农业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经济动因:(1)在国内市场竞争格局中,农业与非农产业相比所处的不利地位,以及在农业产业链条中生产者与后续加工商和贸易商相比所处的不利地位,并不会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基本完成而改变,反而有可能进一步加剧。
为了在相对不利的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农业始终面临着扩大规模或者提升组织化程度的压力(2)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特别是农业被纳入WTO贸易体系之后,农业的国际化程度显著提高,为了进一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也要求农业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对于我国农业土地经营规模来说,上述两类经济动因同时存在。
经济动因的存在表明我国存在扩大农业土地规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但是并不意味着这种必要性和可能性一定就会转变为现实。
扩大农业土地经营规模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扩大农业土地经营规模的条件:(1)非农产业发达,农业劳动力已大量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且这些劳动力转以后获得的相对长期稳定的职业和收入(2)农机水平的提高(3)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加强(4)农业经营者素质的提高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组织形式(一)家庭经营型1、种植业专业户2、家庭农场(二)合作经营型1、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社2、土地流转合作社(三)企业经营型1、自有土地经营权农业企业2、租入土地经营权农业企业3、土地经营权入股性农业企业(四)规模服务型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依据(一)资源稀缺性1、绝对稀缺性:马尔萨斯2、相对稀缺性:李嘉图3、静态经济理论:约翰穆勒4、自然和谐论(二)效率利用论(三)极限增长论(四)能力建设论(五)绿色发展论土地人口承载力也叫土地资源的人口承载潜力(或能力),是指一定面积土地的食物生产潜力所能供养的一定消费水平的人口数量。
土地利用规划,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从长远和全局出发,对一定时期内城乡各类土地的利用所作的综合协调和统筹安排,以实现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土地财产制度:土地经济制度、土地法权制度(1)土地财产制度概念:因利用土地而产生对土地所有、占有、使用、处分等诸方面关系的总称。
(2)土地经济制度是土地法权制度形成的基础,土地经济制度决定法权制度;但土地法权制度反过来又具有反映、确认、保护、规范和强化土地经济制度的功能。
(3)土地经济制度土地经济制度包括: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和土地国家管理制度规定。
(4)土地所有制,是指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制度下土地所有权归属的制度。
它是整个土地财产制度的核心,是土地经济关系的基础。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的法律体现,这种权利可以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权能,是一个“权利束”。
这些权能在一般情况下是统一的,归属于一个主体,但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是分离的,分离于多个主题。
土地所有权的基本属性(1)完全性(2)排他性(3)恒久性(4)归一性(5)社会性土地使用权:依法对一定的土地加以利用并取得收益的权利,是土地所有权派生的财产权。
永佃权:由永佃权人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为耕作和放牧的需要长期或永久使用土地,并获得相应收益的权利。
永佃权实质上是土地用益权,使他物权的一种。
土地抵押权:是以土地为标的物担保物权,土地受押人称为土地抵押权人。
设定土地抵押权时,作为标的物的土地并不发生转移,它仍为土地抵押人占有和使用,只以其代表一定的经济价值的某项权利担保。
土地抵押权的特性:(1)土地抵押权的优先清偿性(2)土地抵押权的附属性(3)土地抵押权的不可分性国有土地的具体范围包括:(1)城市市区的土地。
(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3)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6)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变革现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讨论(1)实行单一的土地国有制(2)实行国家、集体和个人三元所有制(3)实行农村土地私人所有制(4)实行土地双轨所有制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强制地转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中国现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助费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4、青苗补偿费中国现行农地使用制度的显著特征(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土地权能范围受到限制,权利内涵不很明晰的土地使用权。
可以采取协议、挂牌、招标、拍卖四种方式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防止土地闲置1994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出让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土地储备成本包括贷款利息、土地闲置税以及政府收回土地的损失;土地储备收益包括企业停工等待开发的损失、搜寻成本的节约以及低价差额等。
外部性与“涨价归公”是否合理P247中国土地收购储备运作模式:一、市场主导型是指,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制定收购储备计划,通过与被收购单位协商,确定土地收购价格或约定土地收益分成,获取土地,然后对土地进行开发,最后出让给新的土地使用者二、政府主导型是指,土地储备机构根据计划进行收购、储备和开发,再由土地管理部门根据用地需求实行统一出让。
三、政府与市场综合型是指,通过统一收购、统一征地、统一供应,将土地征收、收购储备、开发整理、供应与交易统一考虑土地市场的特点:1.地域性2.竞争不充分性3.供给滞后性4.供给弹性较小5.低效率性6.政府管制较严土地市场的功能:1.优化土地资源配置2.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3.有利于保护土地权益人的利益土地市场运行的基本条件:1.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2.明晰的土地产权3.发达的土地经融市场4.优质的中介服务土地市场管理的手段(一)法律手段《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二)经济手段1、税收措施2、财政手段3、金融措施(三)行政手段1、制定土地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2、提出土地利用向导3、建立交易许可制度和交易预报制度4、建立土地储备制度5、建立产权、交易等信息公开查询制度自然供给:自然形成的可供人类利用的土地称为土地的自然供给。
它是指地球供给人类可利用的土地的数量,这个数量包括已被利用的土地资源和未来可供利用的土地资源,及后备土地资源。
土地的自然供给受下列因素所制约:(1)具有人类生产生活的适宜条件(2)具有植物生长的土壤质地和条件(3)具有可资利用的淡水资源(4)具有可供人类利用的淡水资源(5)具有最基本的交通条件。
土地经济供给的含义:是指在土地自然供给的基础上,投入劳动进行开发以后,成为人类可直接用于生产、生活各种用途土地的有效供给。
4.人类难以或无法增加土地的自然供给,但可以在自然供给的基础上增加经济供给土地经济供给的影响因素1.给类土地的自然供给2.利用土地的知识和技能3.社会需求4.产品价格5.土地开发利用计划6.土地供给者的行为增加土地经济供给的措施:1.扩大土地利用面积2.扩大土地利用集约度3.建立合理的土地制度4.调整消费结构5.利用新技术6.保护土地资源资本主义级差地租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地租的分析是以农业地租为典型的。
因为这种地租与土地等级相联系,所以称为级差地租。
资本主义级差地租产生的条件是自然力,即优越的自然条件。
但自然力不是超额利润的源泉,仅是形成超额利润的自然基础,因为它是较高劳动生产率的自然基础,资本主义级差地租产生的原因是由土地有限而产生的基本主义经营垄断。
正是由于这种有限的优越自然条件被部分经营着垄断,因而能获得持久而稳定的超额利润。
而在土地所有权存在的条件下,这部分超额利润就要转化为级差地租,归土地所有者占有。
因此马克思说,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不是使这个超额利润创造出来的原因,而是使它转化为地租形式的原因”。
级差地租一形成条件第一、土地肥力的差异是级差地租一的形成条件之一。
具有不同肥力的土地,首先是自然历史的产物,其面积都是有限的。
由于土地肥力的差异,在同等投资的情况下,其产量和收益也会出现差异,肥力较高的土地会因其具有较高劳动生产率而获得超额利润。
第二、土地位置(据市场远近)的差异也是级差地租一的形成条件之一。
即使土地肥力相同,产量相同的地块,由于距市场远近不同,其运费和收益也会出现差异。
由于距市场较近地块的运费较少,因而可以获得超额利润。
级差地租二形成条件在资本主义社会,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经济文化的发展,农用地被非农业部门大量占用而日感稀缺,而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却越来越多,推动农业日益采用集约化经营方式。
同时,科技和工业的发展也为农业集约化经营提供了物质技术条件。
实行集约化经营,就要在同一块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每次投资的劳动生产率必然会有差异,只要高于劣等地的劳动生产率水平,就会产生超额利润。
这种由于在同一块土地上各个连续投资劳动生产率的差异而产生的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即为级差地租二。
由追加投资带来的超额利润,是级差地租二的实体。
不论优等地还是劣等地,只要追加投资所获得的较高劳动生产率形成超额利润,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最终都会转化成为级差地租二,落入土地所有者手中。
地租额的高低是在土地出租时在租约中确定的。
地租额一经确定后,在租约有效期内,由农业资本家连续追加投资所产生的超额利润,会全部落在农业资本家手里。
但到租约期满时,土地可能产生的级差地租二,在签订新租约时,就会因租金的增加全部或部分转归土地所有者占有。
因此,农业资本家都希望签订长期租约,土地所有者则力求签订短期租约,这就表现为农业资本家在租约有效期内,为了尽快获得投资收益,往往回避长期性投资,甚至不惜以各种手段拼命掠夺地力。
级差地租一与级差地租二关系级差地租一与级差地租二虽然各有不同表现形式,但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他们都是由个别生产价格与社会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所形成的超额利润转化而成的。
在二者关系上,级差地租二要以级差地租一为前提和基础。
绝对地租:不管租种什么样的土地都必须缴纳的地租,就是绝对地租。
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是农业中能够形成超额利润(绝对地租实体)的条件。
作用主要是(1)政府宏观调控和管理地价的依据(2)引导投资决策,促进土地有效利用的手段(3)国家征税和税制改革的依据(4)市场交易价和清产核资价的基础。
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土地或者土地条件相当的地域,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法定的某一时点的最高年期物权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标定地价是政府根据地价管理需要评估的具体宗地在公开市场和正常经营管理条件下某一日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发展中国房地产金融的对策建议:(一).建立多层次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二).拓宽投融资渠道1.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2.逐步探索发型土地债券3.试行土地股份化运作(三).建立多种形式的房地产金融机构1.房地产金融的专门机构,如土地银行、抵押银行和储蓄银行等2.房地产信用合作社3.房地产金融公司(四).创新房地产金融业务产品和服务1.加快推进抵押贷款证券化步伐2.试行开办多种形式的土地抵押贷款3.逐步放开商业银行、社保基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风险相对较高的企业债券、产业基金的限制4.创新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品种(五)规范政府行为,创造公平、有序、透明的房地产市场环境1.国家房地产销售管理和抵押登记管理部门应根据《物权法》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限售登记和抵押登记制度,规范销售登记和抵押登记的程序、收费标准及相应责任,建立起统一、规范的销售登记和抵押登记制度。
2.提高销售门槛3.完善行业监督机制,规范房地产评估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执业行为4.培育房地产拍卖市场5.加快房地产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制度的建立(六)健全房地产金融环境,加强监督,确保持续健康发展1.完善个人征信系统,控制贷款风险。
2.加强监督,防范恶性竞争3.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土地税收的概念:是国家以土地为征税对象,凭借其政治权力,运用法律手段,从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手中无偿、强制、固定地取得部分土地收益的一种税收。
土地税收的功能(一)防止地价上涨过快,抑制土地投机(二)引导土地利用方向,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三)调节土地收益分配,促进企业间公平竞争(四)保障财政收入,筹集公共设施建设资金。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2)增值额超过扣除金额项目50%,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50%(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以上的部分,税率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