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管,加大对假劣兽药打击力度,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和元旦春节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兴农牧发[20xx]349号文件要求,科右前旗兽药饲料监察所认真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12月7日-1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35家兽药店和10家规模养殖场。重点检查兽药店是否经营假劣兽药、人用药品和违禁药品;规模养殖场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兽药,是否有生产记录、用药记录,是否按照要求执行停药期等。
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尚未发现假劣兽药、人用药品和违禁药品。对个别规模养殖场的记录不健全的问题当场给予指出,要求限期整改。
市畜牧兽医局对全市兽药经营企业和动物诊疗机构开展了"拉网式"检查。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净化了兽药市场,进一步提高了兽药经营、使用者守法经营的意识,积极营造全市畜产品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净化了兽药市场,进一步提高了兽药经营、使用者守法经营的意识,积极营造全市畜产品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
11月18日,龙感湖管理区委委员、副主任龙芒带领区农业,畜牧、工商、农机、供销社等部门负责人对该区农资经营店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对象是在该区范围内从事鱼药、肥料、农药、饲料等53家农资经营户。检查的内容包括是否存在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存在生产、销售过期、失效、标签不全以及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资产品;是否存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以及无三证的农资产品行为;台帐记录情况、进货、销售是否有票据、是否分类摆放销售等。
在昌乐县弘得畜牧服务销售点,昌乐县畜牧局的工作人员正在对是否有禁用兽药、未经批准使用的兽药;非法企业及合法企业套用或伪造文号的兽药产品;假劣兽药以及过期、变质失效兽药进行全面检查。昌乐县弘得畜牧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国强介绍:“我们兽药销售点对店内药物的管理,特别是处方药,必须有执业兽医开具的处方笺,才能出售。对所销售的所有药物,无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都有销售记录和销售台账。”
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必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当前畜禽和水产品的养殖、屠宰、加工、运输、销售、暂养的质量安全防线还有空隙、还没筑牢,亟待补上这块短板,守好这道重要防线。目前,昌乐县加大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的监管力度,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假、劣、违禁兽药和无证经营兽药为重点的兽药市场整治活动,提升动物性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养殖业的稳定、健康发展。昌乐县畜牧局副局长李世祥介绍:“根据本次兽药残留超标活动的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由动监所、执法大队、质检科以及乡镇(街道)兽医站组成的工作小组,积极开展各项整治活动。我们要求每名驻场官方兽医对包靠的规模养殖场定期进行兽药、饲料等场入品的日常监管,做好监管记录。结合本次活动,动监所、质检科对县城内的规模养殖场、兽药销售点进行了不定期的抽检,特别是对处方药、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
为进一步净化卢氏县兽药市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牧局畜牧兽医执法大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第三期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及市场整治工作。
在工作中,卢氏县农牧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接到假劣兽药查处函后,主管领导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查处工作,抽调精兵强将深入基层一线,强力推进监督检查工作。
抓住源头加强监管,加大假劣兽药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或人用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GSP后续监管,强化兽药采购源头管理,保障经营市场兽药的合法性。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绝不手软,从源头杜绝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