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5日,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以及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海南经济特区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琼府〔2017〕25号)。
这也意味着海南农药管理又将迈出实质性的一大步,市场迎来进一步松绑,8大家(2023年10月1日前,海南全省有8家农药批发企业、1638家农药零售经营企业、298家限制农药经营企业)垄断的局面将会被正式打破,演变成群雄争霸的新格局,陷入新的内卷:卷渠道,卷价格,卷服务。
2023年″新规″已经施行
在《海南经济特区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废止之前,《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已经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不再区分农药批发经营和零售经营,降低农药使用价格,相应地不再以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农药批发企业和农药零售经营者,降低农药经营成本,实行与国家农药经营许可相衔接的管理制度……″
这很大程度上给整个农资界带来好消息,所以文件一发出便受到了广大农药经营者的认可和好评。因为这意味着市场容量超20亿元的海南农药大市场经营就此松绑,将迎来新一轮大变革和机遇。
该《若干规定》从2017版的60条精简至26条,采取″小切口、短快灵″的立法形式,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农药生产、运输、储存、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修改。
其中,最大的亮点之一就在于取消了农药批发专营特许制度。
那么,施行已经近半年的″新规″主要有哪些内容和亮点,我们再做一下梳理和回顾,以期让布局海南农药市场的厂商和海南本地的农药经营者对新规有一个更为清晰的了解和认知,更好地指导和调整自己的布局和经营策略,及时抓住变革下的一些新机遇。
农药批发专营特许制度正式取消
《若干规定》对标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规则,改变原有农药经营管理制度,从源头治理非法经营行为,保障农药经营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
一是取消农药批发专营特许制度,不再区分农药批发经营和零售经营,降低农药使用价格。相应地不再以招投标方式确定农药批发企业和农药零售经营者的方式,降低农药经营成本。
二是实行与国家农药经营许可相衔接的管理制度,符合条件的农药经营者可以直接向经营所在地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其实早在1997年,海南省就在全国首先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放开农药市场,并在2005年出台《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将这一改革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
2010年7月,海南省人大颁布了新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确立海南省农药批发特许专营制度。2011年4月,海南省政府颁布了《海南省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至2013年,海南全省仅设2—3家农药批发企业,每家注册资金需在1亿元以上;全省设18家市县区域配送中心;设零售企业205家左右,原则上每个乡镇1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各市县根据农业发展实际情况、国营农场布局和交通状况等因素可作适当调整。2012年,海南发放了首批农药零售经营许可证,至此标志着海南省农药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也意味着厂家要想在海南销售农药产品,只有通过与政府招标的批发商合作才可以。
《若干规定》优化了农药经营管理机制,取消了农药批发专营特许制度,不再区分农药批发经营和零售经营,降低农药使用价格,相应地不再以招投标方式确定农药批发企业和农药零售经营者的方式,降低农药经营成本。实行与国家农药经营许可相衔接的管理制度,符合条件的农药经营者可以直接向经营所在地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而3月25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海南经济特区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琼府〔2017〕25号),就意味着今后大陆企业可以按照规定跟岛内企业正式自由开展合作,农药生产企业与经营者都将有更大的选择空间。
据业内人士透露,农药批发专营特许制度正式取消后,进入海南的企业会增多,相应产品价格会降低,选择更多,将利好海南的果蔬种植户。
生物农药大有可为
《若干规定》第4条指出,鼓励扶持开发生物农药等技术,对使用安全、高效的农药,或者采用生物、物理等技术防治病虫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补贴。鼓励农药生产经营者、农业科研单位、专业院校、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农业专业技术协会和其他社会团体等为农药使用者提供技术培训、指导和服务。
这意味着,生物农药在海南市场大有可为。
目前生物农药主要应用在以果蔬为代表的经济作物上,而海南是中国果蔬作物资源丰富的大省。
2023年《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海南省蔬菜(含菜用瓜)收获面积401.71万亩,产量605.43万吨;水果收获面积326.30万亩,产量563.47万吨。
近年来,以蓟马、蚜虫、介壳虫、白粉虱等为代表的抗性小虫危害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防治形势严峻。在农药减施增效、农业绿色发展的背景下,海南一直贯彻″绿色防控″思想,通过生物农药与高效低毒化学农药相结合的用药组合,通过集成推广病虫害物理防治技术、植物诱导免疫技术、生物农药防治技术、高效低毒农药防治技术的综合防控方法,能够有效延长防控时效,减少施药频次,从而达到化学农药减量、提升作物质量的目的。
例如,在豇豆抗性蓟马的防治上,海南农药部门推荐农户使用1000倍液绿僵菌加上5.7%的甲维盐2000倍液,除了杀虫再增加杀卵剂,成虫和卵同时控制,以此来延长防控效果,节约施药频率。
可以预见,生物农药在海南果蔬市场有着广阔的推广和应用前景。
禁限用农药生产、使用监管将更严格
由于地域问题,海南农药禁限用管理一直以来都比大陆的要更严格一些。2021年3月4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海南经济特区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农药名录》(2021年修订版)施行。《公告》中列举了73种禁用农药,相比农业农村部制定的《禁限用农药名录》,多了7种。其中,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氰戊菊酯、丁酰肼(比久)、毒死蜱、三唑磷、氟苯虫酰胺。
《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在海南经济特区内禁止生产、运输、储存、经营和使用含有剧毒、高毒成分的农药。因特殊需要确需生产、使用含有剧毒、高毒成分农药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应当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的,从其规定。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印发国家和本经济特区推广、限制和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品种的目录及其适用范围,并在农药经营场所和村(居)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张贴。也就是说,在禁限用名录这部分,还是以海南特区发布的为准。
没有绝对自由,网购农药制度更健全
取消了农药批发专营特许制度是意味着入岛农药销售经营自由了,但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自由。
农药电商打开新格局
《若干规定》发布之前,所有进入海南的农药产品,一律不能进行批发业务,农药电商更是不能提。
农资商要做好技术转型
《若干规定》在2023年10月1日实施后,就意味着海南农药市场实行了与国家农药经营许可相衔接的管理制度,也就是统一了市场。再加上《海南经济特区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正式废止,意味着在统一的大市场之下,海南的农药价格将更多地通过市场决定。
无疑,接下来,随着变革的推进,海南农药市场洗牌会持续加速,陷入内卷:卷渠道,卷价格,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