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江苏职称评审代办

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农业技术推广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一支农业技术推广高端人才队伍,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精神,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全省农业技术人员岗位特点和成长规律,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在大田作物、园艺、水产养殖、畜牧兽医、蚕桑、食用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田建设、农业宣传教育、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中从事技术推广应用和服务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在本省农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中设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五个层次,对应名称依次为农业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农艺师(畜牧兽医师)、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兽医师)、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兽医师)。原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畜牧师、兽医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和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名称不再使用,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有效。

为落实我省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通过定向评价获得的职称名称规范为:高级农艺师(乡村)、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正高级农艺师(乡村)、正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四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三农”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专业技术工作方面无不良诚信记录。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出现下列情形,按相应方法处理: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或不合格(不称职)的,该考核年度不计算为职称申报规定的资历年限。

(二)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存在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记入省诚信档案库。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第三章农业技术员

第六条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农业技术员资格:

(一)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农业技术员资格。

(二)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后,可初定农业技术员资格。

第七条评价基本标准

(一)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具有完成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第四章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

第八条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或申报评审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

(一)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后,可初定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

(三)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农业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

(四)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农业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

第九条评价基本标准

(一)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问题。

(三)能够传授本专业技术知识,进行一般性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四)具有指导农业技术员的能力。

第五章农艺师(畜牧兽医师)

第十条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或申报评审农艺师(畜牧兽医师)资格:

(一)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农艺师(畜牧兽医师)资格。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农艺师(畜牧兽医师)资格。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农艺师(畜牧兽医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农艺师(畜牧兽医师)资格。

(四)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申报农艺师(畜牧兽医师)资格。

(六)具备上述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后,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提前1年申报:

1.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含省农业丰收奖及相应奖项)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2.在乡镇一线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0年以上。

第十一条专业能力与业绩、成果评价基本标准

(一)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具有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情况,解决较为复杂的实际问题。

(三)参与农业农村科研、推广或服务项目的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动植物检疫、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业执法、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资源环境、农村能源、农产品加工储藏、农业信息与宣传、科技管理与教育、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法规和技术规程制(修)订、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撰写、技术培训教材编写等;或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实际制定技术工作规划、计划,并参与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作出成绩。

(四)具有指导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的能力。

第十二条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编制省(或主持市)级以上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二)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撰写有关本专业技术培训教材(手册)、讲义2万字以上(公开发表或内部发行)。

(三)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完成本专业高质量调研报告(业务指导方案、试验示范总结、技术报告等)2篇以上。

第六章高级农艺师

第十三条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高级农艺师或高级农艺师(乡村)资格: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四)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在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农艺师资格后,业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在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提前2年申报:

3.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在乡村一线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0年,可申报评审高级农艺师(乡村)资格。

第十四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第十五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农艺师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级项目的参加人;或省(部)级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市(厅)级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二)参加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或参与撰写本专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三)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技术规范等(以县级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发布为准)。

(四)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新装备的创新研发、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培训宣传等工作。

(五)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农业政策法规、信息与宣传、科技管理与教育培训、农产品质量、产业化经营、农田建设、农业生态、农业政策法规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六)在乡镇一线从事农业工作,指导当地小农户或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科学生产、订单生产,成为市场知名的产业化品牌生产基地等工作的业务骨干,可申报高级农艺师(乡村)资格。

第十六条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农艺师资格后,须具备下列(一)至(二)条件之一或(三)至(十一)条件之二: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申报高级农艺师(乡村)资格不限排名〕,制定行业标准1项以上,或省级标准2项以上,或市级标准3项以上。

(五)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的省(部)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或社会化服务类项目,按要求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鉴定,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六)研发、集成、引进并示范推广的绿色高产高质高效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产品等的应用面,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本人服务范围内适用该项技术的40%、50%、60%、70%以上(附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或业务部门验收鉴定或推广应用证明)。

(七)从事良种繁育,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新装备的试验展示、示范推广等工作,以及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综合执法案件(案卷)、信息与宣传、科技管理与教育培训、农产品质量、产业化经营、农田建设、农业资源环境、农村能源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得到市级〔申报高级农艺师(乡村)资格可放宽到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均以正式文件为准。

(十)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从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类工作,创新典型或模式机制等,得到市(厅)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第十七条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农艺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以主编或主审的名义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以上或参与出版明确标明个人撰写内容的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业界公认的高水平专业学术会议(论坛)上报告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三)参与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完成本专业高质量调研报告(业务指导方案、试验示范总结、技术报告等)2篇以上。〔申报高级农艺师(乡村)资格适用〕

第七章高级畜牧兽医师

第十八条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高级畜牧兽医师或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畜牧兽医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畜牧兽医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四)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畜牧兽医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在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畜牧兽医师资格后,业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在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提前2年申报:

2.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农业技术有关的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国家发明专利2件以上。

3.培育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新品系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并获得新品种(配套系)证书或新品系证书〔新品种(配套系)培育人排名前20名、新品系培育人排名前15名,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为准〕;或研制的三类新兽药产品获得新兽药证书(排名前3名,以农业农村部新兽药评审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

4.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在乡村一线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0年,可申报评审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

第十九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第二十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畜牧兽医师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级项目的参加者;或省(部)级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市(厅)级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三)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技术规范等(以县级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发布为准)。

(五)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畜牧兽医信息与宣传、科技管理与教育、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产业化经营、专业化服务等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

(六)从事畜牧兽医专业技术、服务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的业务骨干,获上级业务部门、技术推广机构或监督机构表彰或认可。

第二十一条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畜牧兽医师资格后,须具备下列(一)至(三)条件之一或(四)至(九)条件之二:

(二)培育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新品系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并获得新品种(配套系)证书或新品系证书〔新品种(配套系)培育人排名前25名、新品系培育人排名前20名,申报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不限排名,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为准〕;或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参加人排名前20名,申报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为前25名,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为准〕;或研制的三类新兽药产品获得新兽药证书(研制人排名前3名,以农业农村部新兽药评审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

(三)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申报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不限排名〕,制定行业标准1项以上,或省级标准2项以上,或市级标准3项以上。

(五)作为主要完成人,创新研发或集成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等得到较大规模应用,效果明显,成果通过市级以上鉴定或评价。

(七)从事动物疫病监测、兽药饲料及畜产品检测等工作,未出现过质量责任事故,且与部、省比对试验结果的误差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部省比对试验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八)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从事的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类工作,创新典型或模式机制等,得到市(厅)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九)在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及服务工作(包括职业技能竞赛)中作出显著成绩,获得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表扬,或市级以上技术推广机构或监督机构认可〔以正式文件为准,申报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获得县级以上上述部门或机构认可〕。

第二十二条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畜牧兽医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三)参与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完成本专业高质量调研报告(业务指导方案、试验示范总结、技术报告等)2篇以上。〔申报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适用〕

第八章正高级农艺师

第二十三条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正高级农艺师或正高级农艺师(乡村)资格:

(一)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农艺师或高级农艺师(乡村)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高级农艺师或高级农艺师(乡村)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高级农艺师或高级农艺师(乡村)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4.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在乡村一线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0年,可申报正高级农艺师(乡村)资格。

第二十四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第二十五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高级农艺师或高级农艺师(乡村)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根据国家或省产业发展需要和学科发展要求,提出过本学科推广研究方向,并选定和主持完成过具有重要实际意义或开拓性的推广课题。

(二)承担并完成过省(部)级〔申报正高级农艺师(乡村)资格须市(厅)级〕以上各类重大科研、推广或攻关项目等。

(三)解决过本专业重大、关键的技术问题,并取得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中对本专业技术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并产生重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四)长期主持本专业技术工作,指导过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研究生开展科研或推广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高级农艺师资格或高级农艺师(乡村)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三)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以上主要发明人;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农业技术有关的国家发明专利2件以上,并具有一定的转化应用规模,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制定经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2名)制定经颁布实施的行业标准2项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主持制定经颁布实施的省级地方标准3项以上。〔申报正高级农艺师(乡村)资格不限排名〕

(五)完成国家或省级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或组织实施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和中试生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学研紧密结合,促进我省产业和企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业绩突出,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或获得业内认可的动植物种质资源发掘、保护、创新成果,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和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

第二十七条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高级农艺师或高级农艺师(乡村)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以主编或主审的名义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以上或参与出版明确标明个人撰写内容的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其中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申报正高级农艺师(乡村)资格须5万字以上。

(二)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名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申报正高级农艺师(乡村)资格须1篇以上。

第九章正高级畜牧兽医师

第二十八条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正高级畜牧兽医师或正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

(一)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畜牧兽医师或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高级畜牧兽医师或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高级畜牧兽医师或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4.培育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新品系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并获得新品种(配套系)证书或新品系证书〔新品种(配套系)培育人排名前10名、新品系培育人排名前8名,申报正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排名分别为前15名、12名,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为准〕;或研制的二类新兽药产品获得新兽药证书(研制人排名前3名,以农业农村部新兽药评审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

5.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在乡村一线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0年,可申报正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

第二十九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第三十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高级畜牧兽医师或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二)承担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各类重大科研、推广或攻关项目等。申报正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可放宽到市(厅)级。

(四)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指导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研究生开展科研或推广服务等工作。

(五)主持编写的本专业重大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等,获得业内广泛认可或实际应用。

第三十一条业绩、成果要求

(二)培育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新品系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并获得新品种(配套系)证书或新品系证书〔新品种(配套系)培育人排名前20名、新品系培育人排名前15名,申报正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排名分别放宽至前25、20名,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为准〕;或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参加人排名前15名〔申报正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排名为前20名,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为准〕;或研制的新兽药、新饲料添加剂等产品获得新兽药证书或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等(研制人排名前3名,以农业农村部新兽药评审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

(三)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以上主要发明人;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畜牧兽医专业技术有关的国家发明专利2件以上,并具有一定的转化应用规模,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制定经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2名)制定经颁布实施的行业标准2项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主持制定经颁布实施的省级地方标准3项以上。申报正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不限排名。

(五)完成国家或省级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或组织实施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和中试生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学研紧密结合,促进我省产业和企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业绩突出,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或获得业内认可的畜禽种质资源发掘、保护、创新成果,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和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

第三十二条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高级畜牧兽医师或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以主编或主审的名义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以上或参与出版明确标明个人撰写内容的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申报正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须5万字以上。

(二)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名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申报正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须1篇以上。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中级以下资格条件,各设区市可制定相应的细则条款,但不能低于本条件要求。

取得的高级农艺师(乡村)资格,仅可申报正高级农艺师(乡村)资格,不得直接申报正高级农艺师资格。

取得的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仅可申报正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不得直接申报正高级畜牧兽医师资格。

第三十五条同级转评须转岗满1年后方可申报。转评后须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资格,原资格年限连续计算。

第三十六条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照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在规定期限内按程序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七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申报。

第三十九条申报人一般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对于业绩成果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条件限制,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不具备相应职称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层级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符合贯通要求的高技能人才以及其他特殊人才,可按规定程序向江苏省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经考核认定的职称与评审通过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一条突出申报人员品德与职业道德,将“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市“劳动模范”、省市“先进工作者”、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其他相应层级及以上称号)等荣誉称号作为重要的评审依据。

第四十二条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申报取得的职称资格,一经查实,由发文单位予以撤销,并报送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为3年,记录期从发文撤销资格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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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1.农艺师资格证怎么考农艺师资格证怎么考 考取农艺师资格证,不仅是对个人专业技能的认可,也是农业领域从业者提升职业素养、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在通过了初步的理论知识学习后,考生需要进入实践技能考核阶段。实践技能考核通常包括田间操作、作物病虫害诊断与防治、土壤肥力分析及改良、农业技术推广方案设计等多个方面。考生需亲自下到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09324754385350317&wfr=spider&for=pc
2.农艺师资格证怎么考公务员考试农艺师资格证怎么考 农艺师证书获取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申报评审,另一种是通过工信部农艺师NTC职业技能考试。准备参加农艺师考试的考生可到NTC培训考试中心报名参加考试,由培训考试中心统一安排考试时间。 培训考试中心在安排的考试日期前7个工作日向全国网络与信息技术培训考试管理中心提交《考生信息表》、2张小2寸https://m.huatu.com/2023/0129/2614601.html
3.农艺师资格证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时间?办理部门?1)你好,农艺师是农业系统职称的一个级别,农业系统职称分研究员(最高,由农业部评审),高级农艺师(副高,由各省农业高评委评审),农艺师(中级职称,由各地州、市农业中评委评审),助理农艺师(由各县农业初评委评审),农业技术员(由各县农业初评委评审校。 申报条件: ①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https://www.shouguang.gov.cn/fw/ztfw/sgsc/zjjs/cjwt/202310/t20231025_6259537.html
4.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开展的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通过统一(精选7篇)机械工程师认资格证实行了“培训-考试-认证”三分立模式,进而实现资格考试、业绩考核和同行业评价相结合的机制。我公司率先在自治区和包头市开展机械工程师认资格证试点工作,虽然刚刚起步,但随着我市及我公司经济的发展和技术交流的扩大,机械工程师认资格证其科学的评价制度逐渐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具有强大的生命力。https://www.360wenmi.com/f/filee6ee83li.html
5.农业证书知多少,农技师与农艺师I 1鉴定部门:各人事局和农业局等职称评审委会 2、证书获取方式:证书需要发表论文、完成相关课题、出书等有农业 成果,从助理农艺师开始证书是评先出来的,不是考出来的, 3、证书对应对象:一般适用农业局等相关事企业单位晋升机制。_ 补充:一些协会和组织也办理一些“高级农艺师”属于职业资格证 2、书。 i! 取: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123181117.html
6.农艺师和农技师的区别是什么?职称证书: 1、农艺师:农艺师等职称证书,农业系统职称从低到高分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农艺师、高级农艺师(副高)、研究员; 2、农技师:国家农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低到高分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农技师,高级农技师。 证书鉴定部门: 1、农艺师:鉴定部门为各人事局和农业局等职称评审委会; 2、农技师:鉴定部门为https://zq.zhaopin.com/answer/13127204/
7.“双师型”教师岗位资格证书对应一览表20211208102804.doc资格证书相应注册执业资格师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助理农业技术指导师农艺工 ( 三级/ 高级工 ) 作物种子繁育员 ( 三级 / 高级工 ) 农作物植保工 ( 三级 / 高级工 ) 农业实验工 ( 三级 / 高级工 ) 农情测报员(三级)肥料配方师 ( 三级 ) 大田作物生产人员农作物种子加工员 ( 三级 / 高级工 ) 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1/1208/7126051136004061.shtm
8.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和农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1、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农艺师技术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者。 2、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为部、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以上或地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贡献者,或为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三等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http://www.110.com/fagui/law_104449.html
9.伊犁职称管理系统十二、体育教练员系列初级教练员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州直(3人) 伊犁州体育运动学校:李超、新丹、特留尔怒尔·吐尔 十三、技师院校教师系列助理讲师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州直(4人) 伊犁技师培训学院:兰兰努尔·道吾勒特艾力、茹合艳·艾山江、程福利、王宇萌 十四、农艺专业助理农艺师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https://yl.xjzcsq.com/yl/ylrzzgspwj/show-16915.html
10.“双师型”教师岗位资格证书对应一览表.pdf双师型教师资源2. 农林牧渔类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在该表格中,我们可以看到农林牧渔类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有多种,包括初级讲师、助理工程师、助理农艺师、大田作物生产人员、植物保护技术人员、土壤肥料技术人员、农业实验人员等等。 3. 双师型教师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在该表格中,我们可以看到双师型教师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有多种,包https://download.csdn.net/download/wudi_xiaozi/55438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