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劳动技能与业务专长。
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说明:1.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2.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①《长沙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粘贴1寸照片或插入照片打印)原件;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楼101综合部办公室(长沙市开福区滨河南路)。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招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七、考核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及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等,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2.体检由长沙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九、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1.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3.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在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我单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5.工资福利待遇按本单位同类人员待遇执行。
十、其他
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部:0731-88925216
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0731-88665985
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0731-8866563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0731-84907930
附件:
长沙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9月26日
原标题:长沙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