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灭火救援员27人,消防车驾驶员9人,共36人。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需求
灭火救援员
驾驶员
总数
1
余姚市丈亭镇政府
4
2
6
余姚市牟山镇政府
5
3
余姚市临山镇政府
8
余姚市黄家埠镇政府
余姚市三七市镇政府
0
余姚市大隐镇政府
7
余姚市大岚镇政府
合计
27
9
36
(四)人员调配:根据各乡镇报名情况,结合招聘人员个人意向统筹调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年龄要求:灭火救援员岗位,18周岁至30周岁(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体能通过达标考核(考核内容详见招聘程序),无不良嗜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岗位条件:
1.灭火救援员岗位:自愿从事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
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消防车驾驶员需持有地方B2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1年,且驾驶技术合格;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8.曾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9.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疾病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1、应聘报名表一份;
2、本人及近亲属户口簿复印件(含父母、未婚兄弟姐妹、配偶子女),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初中或同等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4、一个月内的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本次招录。
(三)综合考核测试
1.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淘汰。
2.面试: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等,以非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者淘汰。
面试和心理测试合格人员,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排名,按照拟招聘总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成绩并列的,以1000米徒手跑测试成绩高者排列在前)。
(五)体格检查
正式上岗前先对招聘人员进行75天的岗前培训(包食宿,其中45天为集中培训,30天为见习实训)。培训结束并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具体待遇如下:
1.工作期间包吃住,统一发放制式被装;
2.薪资待遇参照市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队员标准发放。(薪酬随工作年限、岗位职务调整等逐年增加);
4.除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外,再由所在单位负责购买人身意外险;
五、其他事项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附加报名费用,不设其他培训机构和代办人。
(五)心理测试、面测、体能测试成绩保留一年,后续递补人员从上述三项成绩合格人员中产生。
(六)本公告由余姚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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