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报

10月起,嘉定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证将取代房产证“上岗”。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

新建商品房如何办理不动产证,需要带什么材料?二手房又如何办理不动产证?

关于不动产登记办理,你想知道的全在这里!

办事直通车

如何办理不动产权证?

一、新建商品房(网签日期为2016年3月25日之前)办理不动产权证

申办要求

买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16年3月25日之前,买方符合上海市限购要求,并提供结婚证、户口本、未成年人出生证等(离异者另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非本市户籍家庭还需提交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办理流程

①22号税务局窗口领号、购买方进行房产登记查询。

②23-1号查询预检、取号,至9-(1-6)号窗口等待叫号递交《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报表》。15天后可领取《查询结果》。另外非本市户籍家庭需要查询个人所得税反馈情况的,需10天。

③9号窗口自助机领取《查询结果》。

④22号税务局窗口取号,领取《房产税认定通知书》、缴纳契税。

⑤23-2号不动产登记预检、取号。所需资料:1、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契税已申报办理证明(原件)及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5、上海市购房业主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缴款凭证(原件);6、商品房预售合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房屋交接书(原件)或商品房出售合同(原件);7、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原件);8、查询结果(原件);9、非本市户籍家庭还需提交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没有办理过《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直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需要提供: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申报表(原件,房地产公司须加盖其公章)

⑥17-(3-12)号不动产登记窗口等待叫号。如有购房贷款的,未办理抵押权登记的,需一并提供以下资料:1、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书(原件);4、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二、新建商品房(网签日期为2016年3月25日及之后)办理不动产权证

买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16年3月25日及之后。

①9-7号窗口限购查询(仅开发商申报)。

②22号税务局窗口领号、购买方进行房产登记查询。

③23-1号查询预检、取号,至9-(1-6)号窗口等待叫号递交《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报表》。15天后可领取《查询结果》。

④9号窗口自助机领取《查询结果》。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及上海市房屋状况查询收件收据。

⑤22号税务局窗口取号,领取《房产税认定通知书》、缴纳契税。

⑥23-2号不动产登记预检、取号。所需资料:1、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契税已申报办理证明(原件)及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5、上海市购房业主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缴款凭证(原件);6、商品房预售合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原件)、房屋交接书(原件),或商品房出售合同(原件)、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原件);7、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原件)。

⑦17-(3-12)号不动产登记窗口等待叫号。如有购房贷款的,未办理抵押权登记的,需一并提供以下资料:1、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书(原件);4、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三、二手房交易办理不动产权证

买方需符合上海市限购要求,并提供结婚证、户口本、未成年人出生证等(离异者另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非本市户籍家庭还需提交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①11-1号窗口网上签订合同(无中介)。所需资料: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未成年人提供户口本、出生证等(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注:买卖双方本人到场、未成年人父母带好身份证到场;买方需符合上海市限购要求。

②科东评估窗口核价。地址:办证中心西1号门下面底楼(区职业介绍中心门口旁)。

③22号税务局窗口取号,进行房产登记查询。

④23-1号查询预检、取号,至9-(1-6)号窗口等待叫号递交《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报表》。15天后可领取《查询结果》。

⑤9号窗口自助机领取《查询结果》。

⑥22号税务局窗口取号,领取《房产税认定通知书》、缴纳契税。

⑧17-(3-12)号不动产登记窗口等待叫号办不动产证。

申办地址:嘉戬公路118号

锦囊驿站

种粮种菜可获补贴

今年,在嘉定区域范围内种植水稻、麦子等粮油作物和蔬菜的农户及农业生产组织,可继续获得粮食、蔬菜种植补贴。

稳粮资金的补贴标准和方式

(一)粮食综合直补水稻种植面积补贴

按水稻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250元/亩(包括原农资综合直补、水稻种植面积补贴和水稻规模化经营补贴)。

(二)机械化作业补贴1.水稻机械化播种补贴

对机械化播种的水稻按实际面积进行补贴,其中,机械化育秧、插秧补贴标准为100元/亩,机直播补贴标准为30元/亩。

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

(1)对无焚烧秸秆(水稻、麦子),并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组织进行补贴,水稻茬、麦茬各补贴50元/亩。如有焚烧秸秆情况发生的,不仅取消每亩50元的秸秆还田作业补贴,而且将扣除100元/亩的种粮补贴。

(2)对收购本区秸秆(水稻、麦子、油菜),并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本市单位,按实际秸秆收购量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300元/吨。

3.稻谷烘干补贴

按水稻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50元/亩。

(三)粮油作物物化补贴

1.良种补贴

对种植水稻、麦子、油菜主推品种的农户,按照精量播种的原则实行免费定量供种。对玉米种子实行现金补贴。具体供种和补贴标准:

水稻:常规稻4公斤/亩(实物,折25元/亩)、杂交稻2.5公斤/亩(实物,折88元/亩),供种企业按规定预留4%的备荒种,备荒种转商按种子和商品粮的差价进行补贴。

麦子:小麦12.5公斤/亩(实物,折45元/亩);大麦每亩15公斤/亩(实物,折45元/亩),供种企业按规定预留4%的备荒种,备荒种转商按种子和商品粮的差价进行补贴。

油菜:对种植“双低”油菜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组织实施统一免费发放油菜良种(实物,折10元/亩)。

玉米:包括籽粒玉米、鲜食玉米、饲料玉米,对在大田种植面积3亩(次)以上且使用良种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组织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10元/亩。

2.农药补贴

稻、麦病虫防治使用的农药实行政府采购,按政府采购价的80%进行补贴。农户和农业生产组织以支付差价的形式,到指定补贴农药供应点购买。

3.肥料补贴

鼓励种粮农户使用商品有机肥和水稻专用肥(BB肥),本年度推广计划内,粉状商品有机肥补贴350元/吨,颗粒商品有机肥补贴400元/吨,水稻机插秧育秧基质补贴550元/吨;水稻专用肥(BB肥)补贴250元/吨,水稻专用缓释肥补贴500元/吨。

(四)绿肥种植及深耕晒垡补贴1.对2016年秋播绿肥实施以下补贴标准:

(1)后茬机械播栽水稻的绿肥面积补贴350元/亩。

(2)后茬非机械播栽水稻的绿肥面积只享受市级绿肥补贴。

(3)后茬不种水稻的绿肥面积不予补贴。

2.对2016年秋播实施冬季深耕晒垡作业且达到验收标准的实施以下补贴标准:

(1)后茬机械播栽水稻的深耕晒垡面积补贴250元/亩。

(2)后茬非机械播栽水稻的深耕晒垡面积只享受市级深耕晒垡补贴。

(3)后茬不种水稻的深耕晒垡面积不予补贴。

3.对2016年秋播实施冬季深耕晒垡但深耕作业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面积不予补贴。

4.针对2015年秋播遭遇的灾害天气,调整2015年秋播绿肥和实施深耕晒垡补贴政策参照2016年补贴标准执行,另对2015年秋播先种绿肥后转冬季深耕晒垡的面积经核实后补贴320元/亩。

(五)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补贴

为消除安全隐患,保护生态环境,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回收补贴14223元/吨,处置(含运输)补贴7300元/吨。

稳菜资金补贴标准和方式

(一)蔬菜种植补贴

1.蔬菜“保淡”生产补贴

对在淡季及台风、暴雨等灾害天气下抢种绿叶菜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组织进行种子及其它农资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市农委有关政策执行。

2.绿叶菜生产补贴

对集中连片种植绿叶菜面积在50亩以上,实行农资统供、统一销售,并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园艺场和合作社,“夏淡”期间绿叶菜种植补贴标准为80元/亩。

(二)蔬菜物化补贴1.蔬菜农药补贴

经确定的蔬菜种植农药补贴品种实行政府采购,按政府采购价的80%进行补贴。农户和农业生产组织以支付差价的形式,凭身份证到指定补贴农药供应点购买。

2.蔬菜肥料补贴

鼓励种菜农户和农业生产组织使用商品有机肥和蔬菜专用肥(BB肥)。本年度推广计划内,粉状商品有机肥补贴350元/吨,颗粒商品有机肥补贴400元/吨,蔬菜专用肥(BB肥)补贴250元/吨。

(三)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补贴

补贴标准为回收补贴14223元/吨,处置(含运输)补贴7300元/吨。

活动预告

展览:鲁迅纪念馆藏版画精品展

内容:1931年鲁迅先生在上海创办“木刻讲习会”,新兴版画运动就此开始。此次展览撷选了中国新兴版画代表作家的以反映社会生活的现实主义作品为主的精品版画100余幅。

地点:嘉定博物馆新馆特展厅

讲座:抗战期间珍稀古籍大抢救往事

内容:在文学创作研究之外,郑振铎先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秘密为国家抢救图书、文献的事迹则鲜为人知,经陈福康先生多年挖掘珍贵史料潜心研究,使这段可歌可泣的抗战往事清晰地展现在人们面前。

地点:嘉定博物馆多功能厅(博乐路215号地下一层)

培训:沪语童谣进社区

内容:侬额上海喊话来赛伐?本次沪语培训包括两个课时,每周一课,在推广沪语的同时让孩子们了解传统文化的精粹。

地点:徐行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二楼203信息苑内(新建一路1568号)

演出:三国文武大戏《渭南之战》

内容:这出戏是五十年前李少春先生在北京排而未演的遗作,规模与难度不下《长阪坡》;有文有武,唱念作打俱重,处处机心,句句动听。如今李宝春把它由断简残篇中抢救恢复,精彩的三国老戏又多了一出。

地点:上海保利大剧院(白银路159号)

关键词:购买火车票

除了在12306官网、人工售票窗口和火车票代售点外,还能在哪里买到火车票?

冯涛

【回音】

目前,嘉定市民可在曹安公路2200号自助客票代售点,自助购买火车票。全新的站外自助售取票机类似于银行ATM机,可以查询、购票,也可以用身份证在设备上取票。目前自助售取票机可使用银联卡和部分信用卡,不接受现金购票。

上海铁路局

关键词:婚姻登记

鲁陆

结婚登记受理: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周五上午8:30—11:00。

离婚登记受理: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周五上午8:30—11:00。

收养登记受理: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THE END
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的受理条件,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 4、营业仓储场所说明材料 5、设施设备清单 6、管理制度 (三)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https://www.zongyang.gov.cn/zyxrmzf/zhzw/pc/content/content_1802971954277822464.html
2.如何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2024-06-12 10:16:58· 发布于北京 请跟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当地农药管理部门,了解办理流程和所需申请材料,注意相关事项。 第二步: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农药经营许可申请表》、经营场所环境照片、农药经营人员证书等。https://www.autohome.com.cn/ask/7552966.html
3.农药经营许可证代办农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全程代办审批许可:农药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及条件: 一、先需要注册一家企业,拿到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注册公司的时候,或者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可以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的,例如化工原料及产品,否则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范围 二、然后让企业相关人员得到上岗资格证明,怎么拿到这个上岗资格? http://95712471.b2b.11467.com/m/news/3641800.asp
4.警察网1、购房入户(不再办理此事项) 2、市区重要建筑设计方案评审(移交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行招标) 3、道路的命名、更名(由国土局地名办办理) 4、建筑安装企业特殊工种发证(由劳动局办理) 5、建筑各类桩机发证(按有关规定管理) 6、施工员、质安员上岗证(按有关规定管理) http://www.law-lib.com/cpd/law_detail.asp?id=311164
5.官方兽医上岗证有效期()年。有效期满,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官方兽医中国甲公司以CIF价向某国乙公司出口一批服装,信用证方式付款,有关运输合同明确约定适用《海牙规则》。甲公司在装船并取得提单后,办理了议付。两天后,甲公司接乙公司来电,称装船的海轮在海上因雷击失火,该批服装全部烧毁,对于上述情况,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乙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B. 甲公司应https://www.shuashuati.com/ti/b36f062dcb9b464eab4a95574e20f7c9.html?fm=bde51dd94dc48395805f6f057bff0be6ca
6.教你如何工商注册14.请兼职会计: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从业资格证和身份证。你可先请一个兼职会计,小公司刚开始请的兼职会计一般200元工资就可以了。 15.去银行开基本户:凭营业执照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税务登记证正本,去银行开立基本账号。可以在原来办理验资时的那个银http://www.360doc.com/content/16/1212/10/38989691_613988664.shtml
7.农业法律法规知识问答125例(种子/农药/植物检疫等)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3)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http://www.hnzzxh.com/channel-news-3323.html
8.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取消降低和变更部分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28、农药经营上岗证费(原仅限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执行) 林业部门 29、沙、石场绿化费(原仅限于深圳市执行) 国土部门 30.测绘管理费 交通部门 31、公路基础设施增容费 32、补(换)发进出深圳、珠海特区客运证费 33、临时客运证费 34、非营运车辆使用的行车路单费 http://www.110.com/fagui/law_2617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