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农作物种子有哪些主要规定?

第一,农作物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

第二,销售的种子应当加工、分级、包装、附有标签,标签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

第三,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经营档案。

(1)农作物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并达到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注册资本金额的种子公司和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2)销售的种子应当加工、分级、包装、附有标签,标签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

(3)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经营档案。

(4)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8u58药材网www.8u58.com],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5)未按规定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经营的农作物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1、温度:冬瓜生长发育适温为25~30℃,种子发芽适温为28~30℃,根系生长的最低温度为12~16℃,授粉座果适宜气温为25℃左右,20℃以下的气温不利于果实发育。2、日照:冬瓜为短日性作物,短日照、低温有利于花芽分化,但整个生育期中还要求长日照和充足的光照。结果期如遇长期阴雨低温,则会发生落花、化瓜和烂瓜。3、水分:冬瓜叶面积大,蒸腾作用强,需要较多水分,但空气湿度过大或过小都不利于授粉、座果

八月瓜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法繁殖。1、种子繁殖:种子繁殖简单易行,繁育出来的苗木结果迟,一般3年以后方能结果。生产上一般不采用。2、埋条繁殖:八月瓜藤茎萌芽力强,选1~2年生枝蔓埋人土中,1个月后即可生根,一年四季均可繁殖。一般定植后第2年即可开花结实。3、分根繁殖:分根繁殖在早春萌芽前进行。一兜多株的八月瓜用手从根部分成多株。在不剪断枝蔓的情况下,当年定植当前结果。4、扦插繁殖:选择生长健壮,无病

银杏是裸子植物,没有果实,只有种子。俗称“白果”的干果果品,实际上只是除去了肉质外种皮后的银杏种子。银杏全籽的形状多变,从长倒卵形到圆盘形都有所见,但多数为卵形。成熟时橙黄色到桔红色,也见到有个别植株,全籽呈接近紫色的深红色;一般外披白粉,具油滴。种子着生于由珠盘发育而成的种托上,而种柄则着生于铃枝的叶腋。种实的外形,种皮上白粉的多少,外种皮的色泽,油滴的大小、稀密与形状,种柄的长度,以及种托的形

能,只不过会麻一会,有点难吃,而且会上火

申明:内容由网友发布,如侵犯了您的权力,请联系删除。回复日期: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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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搜索到上海市非主要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证流程,需要因准备开农资公司,需要销售非主要作物种子。通过查询,只搜索到上海市非主要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证流程,需要配备生产相关场地设备,与实际经营范围不符,请问只经营非主要作物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专家解答 尊敬的市民,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https://nyncw.sh.gov.cn/zxfk/20241204/6cf530a3b3584fa29db09c4b24bd0906.html
2.农作物种子行政处罚依据(一)生产、经营假、劣种子1、行政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罚款。2、行政处罚主体:新泰市农业局。3、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https://www.66law.cn/laws/60442.aspx
3.违法进出口种子,或将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推荐阅读资讯对于为境外制种进口种子的,根据《种子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不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进出口许可的限制,但应当具有对外制种合同,进口的种子只能用于制种,其产品不得在境内销售。从境外引进农作物或者林木试验用种,应当隔离栽培,收获物也不得作为种子销售。 http://m.chinaseed114.com/news/25/news_1219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