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市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等18个市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3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涉及宜宾市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等18个市属事业单位20个岗位(共23个选调名额)。具体选调单位和选调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选调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条件如下。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详见《一览表》。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近1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3)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机关服务未满五周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单位服务未满五周年。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网上缴费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公开选调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一览表》。如需咨询《一览表》中的有关条件内容,可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访问考试报名界面,按提示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以下简称《报名表》)扫描件1份;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扫描件1份;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以“姓名+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50KB以下)等有关资料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上传(rar或zip格式)。
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考生在任一选调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二)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发布取消调减公告。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将于2024年6月24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原则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可于2024年7月中下旬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查询《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笔试原始成绩。
按选调公告确定的计分原则计算考生笔试总成绩并排名后,于2024年7月25日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2.面试
(1)资格复审
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②《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结构化面试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技能面试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5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调环节。
(三)体检
在体检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选调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综合考察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拟选调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人选。
在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选调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试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按选调单位在《一览表》备注栏明确的试用事项开展顶岗试用。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拟选调具体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因公示期间或公示后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调动、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内容涉及事业单位选调政策的,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5103735
市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8226732
市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宜宾市经济信息中心)、市价格认证中心:2339246
市综合应急指挥联络中心:3555139
市营商环境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324902
市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8247574
市经济作物产业发展中心、市畜牧产业发展中心:8239394
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管理所:2329621、8254631
宜宾军供站:2329621、8224200
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329621、2325109
市公路局:2332893
市交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325258
市航道工程服务中心:8226358
市中医药科学研究所:2323373
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8225270
0831-5103556
附件:1.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