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已取得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单位外,一般道路运输经营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运送危险货物。危险货物是指符合《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分类标准并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需要满足一定的运输条件后方可运输的物质或者物品。
(4)其他限运货物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
2019年,交通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向加强和改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危险货物是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实际操作中,由于道路运输有其不同于其它运输方式的特点,使得部分危险货物在道路运输状态下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豁免”,具体情况分为以下3个方面:
1,直接豁免:满足条件可直接按照普通货物运输;
2,限量运输:类似其它运输模式,小量货物可按照有限和例外数量运输;
3,特殊规定豁免:满足《危险货物一览表》(DGL)中的特殊规定,可以豁免。例如硫磺(UN1350)如果满足特殊规定242,做成小球、颗粒、丸状、锭状或薄片,则可按照普货运输。
本期合规解读,小编跟大家聊一聊上述情况中的第1种,JT/T617中那些道路运输可以直接豁免的危险货物。
1
第4类危险货物是9大类危货中最复杂的,包括4.1项的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固态退敏爆炸物和聚合物质,4.2项的易于自燃的物质以及4.3项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友情提醒:JT/T617.2由于采纳是ADR2015版,暂时还没有聚合物质这个危害项别。
JT/T617.2中可以直接豁免的危险货物涉及4.1和4.2两项,具体见表1所示。
表1JT/T617.2中可直接豁免的第4类危货
UN编号
正确运输名称
危险类别
1327
干草,禾秆或碎稻草和稻壳
4.1
3360
植物纤维,干的
1372
动物纤维或植物纤维,烧过的,湿的或潮湿的
4.2
1387
羊毛废料,湿的
1856
含油废布
1857
织物废料,湿的
小编提醒:UN1327,如果是未经油浸湿、弄潮或沾染的干草,禾杆或碎稻草和稻壳,只有海运时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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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类腐蚀性货物在日常托运环节经常遇到,包括金属腐蚀物和皮肤腐蚀物两种危害。表2列出了2种JT/T617中可以直接豁免的第8类危险货物。
表2JT/T617.2中可直接豁免的第8类危货
1910
氧化钙
8
2812
固态铝酸钠
氧化钙(CAS号1305-78-8)即生石灰是十分常见的化学品原料;铝酸钠(CAS号1302-42-7)是一种无机物,化学式为NaAlO2,白色、无臭、无味,呈强碱性的固体。图1是从合规化学网查到的关于铝酸钠的一些基本信息以及分类信息。
图1铝酸钠分类信息
氧化钙和铝酸钠这两种化学物质都是UNTDG中列明的危险货物,在海运和航空运输时,需要按照危险货物运输,但是在JT/T617.2中却不受限制,可按照普通货运进行运输。
3
第9类货物是道路运输中可直接豁免条目最多的一类,具体见表3。UN2807磁化材料,UN3334和UN3335只是在空运时受限制,在海运和道路运输都是不受限制的。而UN2216鱼粉(鱼屑),稳定的,在空运和海运时受到限制,在道路运输时则不受限制。
表3道路运输可直接豁免的第9类危货
1845
固态二氧化碳(干冰)
9
2071
硝酸铵基化肥
2216
鱼粉(鱼屑),稳定的
2807
磁化材料
3166
易燃气体动力车辆,或易燃液体动力车辆,或易燃气体燃料电池动力车辆,或易燃液体燃料电池动力车辆
3171
电池供电车辆或电池供电设备
3334
空运受管制的液体,未另作规定的
3335
空运受管制的固体,未另作规定的
3363
机器中的危险货物或仪器中的危险货物
3496
镍/金属氢化物蓄电池组(镍氢电池组)
小编提醒:UN1845固态二氧化碳(干冰)在JT/T617.2中明确了用作冷却剂时不受限制。
UN2071硝酸铵基化肥不受JT/T617,在其正确运输名称中强调了“氮/磷酸盐,氮/草碱或氮/草碱/磷酸等类型的均匀混合物。含有不超过70%的硝酸铵和不超过0.4%的完全可燃/有机物质,以碳计算或不超过45%硝酸铵和不受限制的可燃材料”,其主要针对的是一些复合化肥。
小编提醒:对于硝酸铵基化肥,DGL中还有一个UN2067,属于第5.1类的危险货物,是不可直接豁免的。
镍/金属氢化物蓄电池是一种化学电池,以金属间化合物(储氢材料)的氢化物为负极活性物质,氧化镍为正极活性物质,氢氧化钾溶液为电解质的一种蓄电池。当前,镍氢电池组作为电动车辆的动力电源,与锂电池类似也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图2镍氢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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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道路运输可以直接豁免情况,危险货物以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运输时也可豁免大部分运输要求,因此企业在制定运输计划时,可根据货物的分类、运输量、包装量等情况,准确选择合适的运输条件,既符合法规要求,又能节约一定的运输成本。
危险品押运证可以押运爆炸品吗?
您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第八条规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从事剧毒化学品、爆炸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取得注明为“剧毒化学品运输”或者“爆炸品运输”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瓶装酒通过集装箱水路运输是否属于危险货物?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列明正确运输名称为“酒精饮料,按体积计,含酒精大于24%,但不大于70%”的条目,该货物联合国编号为UN3065,包装类别Ⅲ。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特殊规定145:“包装类Ⅲ的酒精饮料当用250升或者更小的容器运输时不适用本规则的规定”,放宽了对该条目中货物的要求。即,酒精度低于70度的含酒精饮料(含白酒、红酒、啤酒等)使用250L以下的包装时,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特殊规定145可以作为普通货物进行运输。
钢丝棉烟花能带上客车吗?还有哪些不能带上客车?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公布的《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名单,“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含冷光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等各类烟花爆竹,发令纸、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以及‘钢丝棉烟花’等具有烟花效果的制品等”属于“禁止携带和托运的物品”,因此不能带上客车。
危货运输企业新增车辆有什么条件?
建议参考《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2014年)第二章第(七)条:
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原许可机关。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否均要配备道路危险货物押运人员?
危险货物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能到外地就业吗?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从业人员因户籍所在地、暂住(居住)地变更或者服务地管理部门要求,且自初次取得从业资格证件满一年的,可申请从业资格管理档案转籍。
转籍后,重新核发从业资格证件。
普货从业证未换证作废,危货从业证未过期,求证危货从业证可以开普货吗?
如何理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关于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的专用车辆数量这个条件?
现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8条,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规定未对不同危险品类别做出要求,经营者拥有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即可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
燃料为天然气的运输车辆是否需要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
问:燃料为天然气的运输车辆是否需要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JT/T1178.1—2018)落实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燃料为天然气的运输车辆无需做燃料消耗量达标核查,但应符合《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1178.1—2018)或《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2部分:牵引车辆与挂车》(JT/T1178.2—2019)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符合上述标准的运输车辆由汽车生产企业自愿申报道路运输达标车型。我部将指导技术支持单位加快相应车型的技术审查,符合标准要求的,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供运输企业自主选择购买使用。
关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标志牌采用标志胶贴的咨询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的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中要求“8.2.5对于罐式车辆,可选择按规定位置悬挂标志牌或以反光材料按3.2.2.2和3.2.2.3的规定在罐体上喷绘标志”,能否采购专业厂家生产的达到反光等标准要求的标志胶贴,将标志胶贴按本标准8.2.4的要求采用“粘合剂粘贴固定”的方式直接固定到罐体上?
危险货物有限数量豁免的执行依据是什么?
问:GB28644.2-2012危险货物有限数量及包装要求是否可以被用作危险货物有限数量豁免操作的执行依据?现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是否允许危险货物有限数量豁免这一做法。谢谢。
答:GB28644.2规定了危险货物有限数量、包装、单证、标记等要求,也明确了隔离要求等豁免内容,但未对运输企业、专用车辆、人员资质资格等是否豁免作出明确规定,现有法律法规也未明确对有限数量危险货物实施豁免管理。所以,GB28644.2尚不能作为危险货物有限数量豁免操作的执行依据(农药、潮湿棉花等交通运输部已发文的除外。)
有限数量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制度是源自危险货物运输国际规则的先进制度,对于促进小件危险货物安全便利运输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部起草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已引用了GB28644.2,拟建立有限数量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制度。下步,我们将推动《办法》尽快出台,加快实施有限数量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问: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查不到烟花,烟花爆竹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答:烟花爆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不适用该条例,而是由《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调整。
危货装卸管理人员在装完危货后能乘坐该危货运输车辆到卸货地点吗?
根据《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617),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禁止搭乘无关人员。赴装货点执行装卸货管理任务的装卸管理人员不属于无关人员,可以搭乘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都有哪些基本要求和特定要求?
基本要求
1、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应符合GB7258的要求。
2、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JT/T198规定的一级车况标准。
3、车辆应配置符合GB13392的标志,并按规定使用。
4、车辆应配置运行状态记录装置(如行驶记录仪)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5、运输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车辆的排气管,应安装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并配装符合JT230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6、车辆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装置,切断总电源装置应安装在驾驶室内。
7、车辆车厢底板应平整完好,周围栏板应牢固;在装运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应使用木质底板等防护衬垫措施。
8、各种装卸机械、工、属具,应有可靠的安全系数;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属具,应有消除产生火花的措施。
9、根据装运危险货物性质和包装形式的需要,应配备相应的捆扎、防水和防散失等用具。
10、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特定要求
1、运输爆炸品的车辆,应符合国家爆破器材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有关要求。
2、运输爆炸品、固体剧毒品、遇湿易燃物品、感染性物品和有机过氧化物时,应使用厢式货车运输,运输时应保证车门锁牢;对于运输瓶装气体的车辆,应保证车厢内空气流通。
3、运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剧毒液体时,应使用不可移动罐体车、拖挂罐体车或罐式集装箱;罐式集装箱应符合GB/T16563的规定。
4、运输危险货物的常压罐体,应符合GB18564规定的要求。
5、运输危险货物的压力罐体,应符合GB150规定的要求。
6、运输放射性物品的车辆,应符合GB11806规定的要求。
7、运输需控温危险货物的车辆,应有有效的温控装置。
8、运输危险货物的罐式集装箱,应使用集装箱专用车辆。
一、危险货物的运输限制
由于危险货物的不稳定性,可以通过适合的包装、稀释、添加稳定剂、添加抑制剂、控制温度或采取其他特殊措施来控制,使用这些技术处理后打到运输要求。
从运输管理方面来说,对危险货物的分类、包装、标签、托运程序,到承运人资质、车辆、设备、从业人员、运输、装卸等方面对运输危险货物进行限制。
1、资质限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要求危险货物承运人必须经过资质认定,达到交通运输部颁布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资质条件,方可以从事运输,未达到资质条件的,禁止运输。
2、车辆、设备限制。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的要求;车辆技术状况应达到一级车况标准;
车辆应配置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标志;
车辆应配置运行状态记录装置;
运输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车辆的排气管应安装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并配备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车辆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装置,切断总电源装置应安装在驾驶室内;
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机械和工具应有消除产生火花的措施等。
运输车辆和设备必须满足上述条件,方可从事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
3、从业人员限制。从业人员的素质、技术水平,是决定运输安全的重要因素,所以国家对道路运输危险货物从业人员实行资格认定。从业人员必须通过交通运输部门的考核,领取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运输、装卸限制。从安全角度出发,《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对危险货物的运输、装卸分类、分包装进行限制。
例如:
运输途中不得进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装卸操作时,轻拿轻放,谨慎操作,严防跌落、摔碰、溢漏,禁止撞击、拖拉翻滚、投掷等。
危险货物承运人、装卸人必须严格按照该标准的规定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