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各省要在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扎实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一是进一步健全制度,探索总结新模式。在有效建立和执行高毒农药经营市场准入、持证上岗、专柜销售、购销台账、实名购买、流向记录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监管制度,深入探索符合本省实际的高毒农药监管模式。在蔬菜主产区,可以采取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的措施,在粮食主产区,可以设置高毒农药专柜。鼓励产用对接,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与农药规范化使用相结合,与专业化统防统治相结合,探索将高毒农药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备案管理,与条形码管理相结合,提高高毒农药监管的科技含量,建立起高毒农药全链条可追溯监管模式。
问:为什么要修改《条例》?
答:农药是重要的农业投入品,农药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因此,加强农药管理十分必要。现行《条例》是1997年公布施行的,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农药管理工作的需要,亟须修改完善:一是临时登记门槛低,导致低水平、同质化农药供给多,安全、经济、高效农药供给少,需要依法促进农药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农药质量水平。二是农药生产管理存在重复审批、管理分散等问题,需要调整管理职责,优化监管方式。三是农药经营主体规模小、布局散、秩序乱,有的制假售假甚至销售禁用农药,需要依法推动转变经营管理方式,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四是农药使用中存在擅自加大剂量、超范围使用以及不按照安全间隔期采收农产品的现象,需要依法加强农药使用监管,促进科学使用农药。五是现行《条例》的法律责任处罚力度不够,需要综合运用民事、行政等多种措施,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实行严厉处罚,提高违法成本。
为了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加强农药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有必要修订《条例》。
问:《条例》在农药登记方面做了哪些修改?
答:《条例》对农药登记制度主要做了以下修改:一是取消临时登记,明确在我国生产和向我国出口的农药需申请登记,经登记试验、登记评审,符合条件的,由农业部核发农药登记证并公告。二是规定农业部组织成立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负责农药登记评审,并明确了登记评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三是规定申请农药登记,首先要进行登记试验,登记试验报所在地省级农业部门备案,新农药的登记试验须经农业部批准。四是规定登记试验由农业部认定的登记试验单位按照规定进行,登记试验单位对登记试验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五是规定了登记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资料以及农药登记机关的审批时限等。六是规定了农药登记证应当载明的内容和有效期,以及农药登记证的延续、变更程序。
问:《条例》在农药生产管理制度方面做了哪些修改完善?
答:针对农药生产管理存在的重复审批、管理分散等问题,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条例》做了以下修改:一是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明确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并规定由省级农业部门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二是规定委托加工、分装农药的,委托人应当取得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受托人应当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并明确委托人应当对委托加工、分装的农药质量负责。三是要求生产企业建立原材料进货记录制度,采购原材料要查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有关许可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四是规定农药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农药出厂销售应当经质量检验合格、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并建立出厂销售记录制度。五是规定农药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印制或者贴有标签,并明确了标签应当标注的具体内容,特别要求用于食用农产品的农药的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
问:《条例》在农药经营方面做了哪些规定?
答:针对农药经营主体规模小、布局散、秩序乱,有的制假售假甚至销售禁用农药等问题,《条例》做了以下规定:一是取消农药经营主体仅限于供销社、农技推广站等主体的规定,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对高毒等限制使用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制度,明确了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经营场所应当与饮用水水源和生活区域有效隔离等条件,以及申请农药经营许可的程序。二是要求农药经营者建立采购台账,采购农药时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三是要求农药经营者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等内容,并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四是规定农药经营者不得加工、分装农药,不得在农药中添加物质,不得采购、销售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农药。
问:农药的使用直接影响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在农药使用管理方面做了哪些规定?
问:在法律责任部分,《条例》做了哪些补充完善?
1.1组建项目领导实施小组
绿冬杭州市现代设施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建设,遵循政府指导、企业运作和农民受益的原则。农业科技示范园在宏观指导、政策优惠及资金扶持等方面,得到了杭州市和滨江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滨江区政府成立现代设施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区农业局成立技术指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项目实施由滨江区农业局负责,把项目管理列入重点工作,实行项目督促检查制度,加强项目人、财和物的管理。杭州之江园林绿化艺术有限公司各级部门领导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明确任务和进度,使人员分工明确,责权利统一,保证示范园各项任务的落实。同时聘请专家成立专家咨询小组,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1.2实行企业、公司制运营机制
1.3建立生产管理制度
按照农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做好生产投入品管理。建立了包括种子管理制度、肥料管理制度、农药用药制度、安全用药制度、种植基地卫生管理制度、田间管理制度等各项生产管理制度。总结多年经验,制定育苗技术规程等,并将蔬菜苗木种植管理纳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
1.4建设特色品牌
2建设成效
2.1经济效益良好
2.2社会效益突出
绿冬杭州市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创建,实现了科技、经济和生态一体化发展。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建设使得劳动就业增长率为10.5%,直接提供200个就业岗位,间接提供300多个就业岗位,较好地解决周边村民就业问题;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实践的平台,为72名应届大学生提供了实训机会,并招聘了10名大学生到农业科技示范园就业;通过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的实施,辐射带动了周边高新技术的应用,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转变了农业增长方式,并且提高了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农业科技水平和周围农民的素质,为培育新型农民提供了有效途径。
2.3生态效益显著
3存在问题
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有投资大、回收期长、收益不确定以及自然风险度高、市场变数大等特点。在建设资金上,一方面要争取财政资金扶持,另一方面要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和努力提高农业科技示范园的自我盈利能力。但在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过程中,如何更好的吸引社会投资、更有效的调动示范园区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发挥农业科技人员的作用等方面还缺少有效的措施。
3.2经营管理人才缺乏,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农业科技示范园在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研发及现代农业技术的应用示范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但是,在对这些新品种、新技术等农业科技新成果进行市场开发应用等方面,均缺乏专业的经营和管理人才。
3.3信息化建设相对落后
农业信息化建设已成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创新领域,是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园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农业的重要途径。目前,农业科技示范园在现代化的智能温室实现了灌溉、施肥等生产管理的自动化,但是在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的信息集成和传播、现代农业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利用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3.4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未达预期
全面采用新技术是绿冬杭州市现代设施农业科技示范园的一个显著特点。采用的农业新技术主要有设施栽培技术和无土栽培技术,反季节和绿色农产品生产技术,区域生态、人工小气候生态系统技术,节水农业技术,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技术,农产品冷藏及加工技术,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技术等[4-7]。但有些新技术在农业科技示范园中未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尤其是设施栽培技术,设备先期投入大,维护成本高,从而导致了生产成本高,投入产出率低,经济效益不好。
3.5产业化经营受到一定的限制
4发展规划
4.1完善机制,创新体制,增强农技示范园活力
要建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机制,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农业示范园;在运行机制上,按照现代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理念,实施“市场主导、科技支撑、企业运作、产业经营”的新型发展模式。同时不断吸纳高级管理人才、学术和生产带头人等加入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加速农业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进程。
4.2加强设施栽培技术的建设
设施栽培技术在现代设施农业科技示范园中是一项重要农业新技术,但存在先期投入大,运行、维护成本高,结果造成生产成本高,投资产出低,经济效益不理想的现象[8-11]。因此,设施栽培除了农产品和苗木外,还应有多种产出,比如旅游观光、科普教育,以及为当地提供现代设施设计、生产和安装服务的二次开发等。这些农业科技示范园目前尚无法实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绿色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等技术应用推广也存在同样问题。在以后的工作过程中,希望有关农业科技管理部门将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纳入当地的研究计划中,有针对性的进行研究。要以科教单位为技术依托,进行合作开发研究;农业科技示范园转换运行机制,采取多种形式从国内外引进新技术并加以消化、吸收和利用。
4.3加大产业化经营
在以后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创新经营管理体制,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特别是在进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具体模式应用时,要因地制宜创建农业科技示范园与农民相结合的利益共同体,充分发挥这种模式的优势,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这样才能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企业和农户个人双赢的目标[12-14]。
一、实行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建立追溯购销记录制度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规定,我县对高毒农药实行定点销售。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应注明农药毒性类别,同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一)高毒农药名单。根据农业部第1586号公告,高毒农药名单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杀扑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灭多威、灭线磷、涕灭威、磷化铝、氧乐果、水胺硫磷、溴甲烷、硫丹等22种。
(二)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名额。我县具有有限公司执照且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农药批发单位6家,因此县级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批发)不超过6家,镇乡级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零售)43家,主要设在原43个镇乡建制时的集镇上。
(三)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选定条件。符合《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规章制度;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强化农药连锁经营,建立市场监管机制
销售农药的有关公司,要以现有的农资零售网点为基础,搞好连锁经营。要改变现有有限连锁的形式为全面连锁的形式;建立农药配送或物流中心,从源头上保障农药质量;强化与农药技术推广服务有机结合,直接为农民提供农资商品消费服务,缩减流通环节,使农民真正用上质优价廉的农资产品;强化内部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和优胜劣汰制度,确保农药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任务目标
1、培训对象及人员范围:
镇级培训:各基地村负责人、技术服务员、监督管理员、水稻规模种植大户。
村级培训:至基地各户。
2、培训目标:
二、培训内容
围绕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建设要求、绿色食品基本知识和生产技术、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及监督管理,重点开展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培训,兼顾政策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知识。
1、绿色食品水稻生产技术;
2、绿色食品基本知识;
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4、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5、绿色食品基地体系建设;
6、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各项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
三、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并结合田间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1、镇及村级培训:3-5月份完成;
2、田间生产管理档案及生产记录培训:7-8月份完成。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镇绿色食品原料基地管理办公室成立培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镇绿色食品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关键词]科学发展水库养殖经营管理技术
1科学发展水库水产养殖业
水产品能为人们提供丰富的蛋白质,发展水库水产养殖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水库收益,同时只有科学合理地发展水库水产养殖才能解决或者避免水库水产养殖中出现的问题。要科学合理地展开水库水产养殖工作,首先要了解水库水质以及适合水库养殖的水产品种,在此基础上养殖水产能有效地降低水产死亡率。其次,养殖工作人员应利用现代化养殖技术进行水库水产养殖,例如,科学调配饲料;了解各类水产的生活习性,从而为其创造有利的生存条件等等。再者,在养殖过程当中,要注重保护生态环境,不能盲目地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生态系统的平衡。
2建立健全的水库水产养殖经营与管理制度
健全科学的水库水产养殖经营与管理制度是保证水库水产养殖能够长久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之一。
2.1将水库水产养殖业纳入到社会、经济的大生态系统中,从水库生态资源和环境承载力及社会经济承载力等方面出发,建立水库水产养殖与自然环境相对平衡的关系,将养殖发展过程中对水资源的消耗和环境损失纳入到渔业经济发展水平的评价体系,建立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评价指标体系;以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为前提,根据水库土地和水资源状况,确定合理的养殖规模和养殖方式,确定最佳的承载力与养殖容量。
2.2明确水库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的种类特征、排放量及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建立和完善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做好水产养殖污染源监管和治理工作提供强力的技术支撑;把握水产养殖污染的动态变化趋势,摸清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规律,对区域特点明显的养殖模式进行动态监测,为合理规划水库水产养殖布局、指导水产养殖结构调整和控制水产养殖污染提供科学依据,促进水产养殖业清洁可持续发展。
2.3注重对水库经营管理人员综合素养的培养,只有具备水库经营管理知识以及现代化创新意识的人才,才有可能将水库建设得越来越好。水库经营管理工作与科学发展观思想是分不开的。水库养殖经营管理工作需要科学发展观的支撑,科学发展观中所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理念,完全适用于水库养殖经营与管理的实际当中,并且对之产生巨大的正面影响。
3科学加强水库养殖管理技术
水库水资源丰富,水域辽阔,阳光充足,水质较好,很适合水产养殖。现以水库养鱼来谈水库养殖的管理技术。
3.1科学加强鱼病防治
要提高产量,增加效益,必须坚持科学管理,加强鱼病的预防和控制。一旦水库病害发生,可能会伤害到整个水库,造成很大的损失,所以水库养殖应该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第一,用生石灰、漂白粉在养殖前进行消毒;第二,在鱼病流行季节,多采用药物挂袋的方法预防鱼病;第三,遇到高温季节或水质恶化时,应采取措施及时调节水质,发现养殖鱼类发病及时对症治疗;第四,养殖中常见的鱼病主要有病毒病和细菌性鱼病两种,但爆发性流行病,肠炎,烂鳃病,赤皮病,打印病、水霉病是最多的,在日常管理中做好常见鱼病的药敏试验,以备在鱼发病时能准确用药,快速治好鱼病;第五,鱼病发生后应立即请专业水产养殖技术人员正确诊断,对症治疗。
3.2加强水库的监管监控
水库面积大,环境比较复杂,养殖管理难度大,所以加强水库管理是效益的关键。坚持日夜巡逻,值班看守,消除各种隐患;加强管理进水,防止农药和其他污染物进入水库内。要定期检查水库防逃设施,尤其是在洪水季节要加强守护;加强巡查,随时掌握鱼类的生长和水质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偷鱼,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3.3科学加强水库养殖的经济效益
水库水域资源丰富,而且库湾及空地较多,可以充分利用这些资源进行扩大综合开发,增加多种经营促进收入。
3.3.1在水库中开展网箱、拦网养鱼,库湾养鱼等。水库的水体比较大,可以选择在库中架设网箱养殖斑点叉尾t鱼、鲶鱼、鳜鱼、黄颡鱼等名优水产养殖品种,不仅能充分利用水体空间,还能利用名优鱼的市场优势增加养殖渔民收入。也可在库汊、库湾养殖名优水产的新品种,利用库汊、库湾等来培育鱼种,为水库养殖提高大规格的优质优品鱼种。
3.3.2利用库边宽阔空地建设鱼类种苗繁育池,选养亲鱼,来进行亲鱼培育,自行繁育鱼苗,水库水质较好,极利于鱼苗繁育,不仅能直接为水库提供养殖的苗种,还能将苗种出售获得一项收入。
3.3.3利用库边空地来种植农作物以及青饲料。水库一般水位幅度变化比较大,因此极易形成较大的消落区,可以在消落区种植农作物、青饲料或青菜,这样既增加了种植收入,又可以利用青菜或青饲料来喂鱼、肥水。
3.3.4利用辽阔的库区空间来发展畜牧业。水库沿岸有开展多种经营的先天条件,可以利用空地种植青饲料来养殖黑山羊、菜牛等,还可以利用水面及空地养殖鸭、鹅等家禽,这样既可增加畜牧业的收入,二且畜牧产品的粪便又为水库养殖提供肥源,实现了渔牧结合,互相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