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行业相关主管部门及主要政策及法规

农药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工信部、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其职能描述如下表:

2、农药行业管理制度

农药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生产资料,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农药产业及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为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我国实行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农药登记、农药生产许可证等制度。

我国现行农药管理法律、法规文件主要有:

(1)行业进入许可制度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实行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制度。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国家发改委申报核准。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8年7月11日后开办农药生产企业改由工信部核准。申报核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与其生产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有与其生产的农药相适应的厂房、生产设施和卫生环境;有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设施和相应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有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所生产的农药是依法取得过农药登记的农药;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并且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农药生产企业核准有效期限为五年,五年后要求延续保留农药生产企业资格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工信部提出申请。

(2)农药产品登记制度

我国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当依照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新农药研制者可以依照规定申请农药登记。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农药登记具体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申请农药登记的,应当进行登记试验。开展农药登记试验的,申请人应当报试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新农药的登记试验,还应当经农业部审查批准。农业部根据评审结果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有效期为五年。登记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农药登记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送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和登记评审,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登记证;农药登记证有效期为五年。

(3)农药生产许可制度

根据农业部2017年6月21日颁布的《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管理,一个农药生产企业只核发一个农药生产许可证,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审查并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该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在该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者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可以在有效期内继续生产相应的农药产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农药的,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按照该办法的规定,向省级农业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在该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农药登记证但未取得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者农药生产许可证,需要继续生产农药的,应当在该办法实施之日起两年内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

(4)农药产品进出口管理制度

我国农药进出口遵照《海关法》、《外贸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三部法律以及《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农药管理条例》三部条例,同时还遵循鹿特丹公约(PIC)和斯德哥尔摩公约(POPs)两项国际公约。农药进出口主要由以下机构协同进行管理:

针对农药进出口特有的监管服务措施主要有两类:

第一类:针对所有进出口农药产品的具体管理措施,由农业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实施。农业部农药检定所遵循“一批一证”的原则负责办理放行通知单,口岸海关负责进行现场验核。海关放行前,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确认每批农药产品是否是在中国取得登记的合法产品。农药进出口放行单的内容包含产品名称、数量、进出口国、商品编码、贸易商等信息,进出口的农药产品必须与放行单内容一致。

第二类:根据境外农药主管部门要求出具农药境外登记证明,境外农药登记证明是我国农药企业及其出口产品合法性的资信证明,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出具。

3、产业政策

目前关于农药行业的主要国际政策均旨在提高农药生产标准,降低农药残留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并通过贸易壁垒的形式限制低质、高残留、高污染农药的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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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互联网医疗行业发展趋势分析:政策日益明朗,“互联网+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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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农业食品标准公共服务平台关于出台成品粮及其制品原料生产年度、原料产地强制性标签制度的建议无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2024-11-28发布关于注销一次性使用无菌胰岛素注射器等5个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公告国家药监局公告2024年第144号 https://www.sdtdata.com/fx/fmoa/statuteLib
2.河北省农药信息网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关于征集2025年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2024-11-29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严正声明2024-11-21 我站参加2024年农药药情信息技术交流会2024-11-20 农药登记试验业务工作交流会在北京举办2024-11-18 关于公开征求《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http://nync.hebei.gov.cn/html/www/nyjds/nyglgzdt/
3.2024年第11批拟批准登记农药产品公示,涉及3个新农药2024年第11批拟批准登记农药产品公示 根据《行政许可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第十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15次执行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的申请登记的196个农药产品、101个登记变更农药产品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5MDM1MTkwMw==&mid=2654616032&idx=1&sn=321352ece2bae1bcf554055ee07baf06&chksm=8a5d53d500bb8f708c146cdac66a3775aee5c549c78e972cd27aace9ad11fae67c682ea23b2f&scene=27
4.工信部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信息查询系统正式启用时政中新网8月5日电 据工信部网站今日消息,目前工信部已在部外网正式开通了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信息查询系统,供社会查询。 该系统进入路径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外网网页界面——工业和信息化部服务大厅——颁(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行政许可——查询结果。然后,可根据生产企业名称、农药产品名称和生产批准证号分别进行查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3/0805/c70731-22451535.html
5.农药标签应包含那些内容智农361应标明农药登记主管部门批准的农药登记证号。 (十三)农药产品标准号 已经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农药产品,应标明其产品标准号。境外进口产品没有此号。 (十四)生产许可证号或生产批准证书号 应标明农药生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许可证号或生产批准证书号。境外进口产品没有此号。 http://m.ipa361.com/index.php/Home/Baike/baikeshow/did/2360901.html
6.河北野田农用化学有限公司:微肥的生产和销售,农药最新产品更多产品信息 没有找到产品 工商信息 主要经营产品: 微肥的生产和销售;农药,家用电器,化工产品,农副产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的批发,零售;电子计算机售后服务。 经营范围: 农药的生产、销售与2-氯-5-氯甲基吡啶的生产、销售(农药品种,有效期以《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和《农药登记证》及相关批发文件为准)。植物https://shijiazhuang059854.11467.com/
7.收藏!2022最新禁限用农药完整名单!涉及70种农药!一、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撤销所有含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产品的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证书)。保留用于出口的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生产能力,其农药产品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证书)发放和管理的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https://www.360doc.cn/article/7387258_1046585234.html
8.商家入驻(3)消毒产品需提供卫生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并可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网址: https://credit.jdzx.net.cn/xdcp)公开查询。 (4)涉及国产花露水、驱蚊产品、蚊香、杀蟑胶饵产品,需提供《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和《农药https://zhongchou.modian.com/about/index/4/1.html
9.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出口和应急所需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登记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第632号公告,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撤销所有含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产品的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证书),仅保留出口和应急所需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生产能力。http://m.fabao365.com/code/law_145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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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空调使用规范通知17篇(全文)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农药经营流通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农药经营单位所销售产品的生产许可(生产批准证书)和登记真实性、标签合法性的核查;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主产区要特别重视禁限用高毒农药的监管。要加强对农药运输的监管,对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高毒农药不得运输,对合法生产、使用的高毒农药要按照https://www.99xueshu.com/w/file1q21wtd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