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

第十八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组织生产,确保农药产品与登记农药一致,对农药产品质量负责。

农药生产企业在其农药生产许可范围内,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可以接受新农药研制者和其他农药生产企业的委托,加工或者分装农药;也可以接受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委托,分装农药。

第十九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上季度生产销售数据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委托加工、分装农药的,由委托方报送。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定期调查统计农药生产情况,建立农药生产诚信档案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农业部门依法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

(一)生产假农药的;

(二)生产劣质农药情节严重的;

(三)不再符合农药生产许可条件继续生产农药且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四)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五)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生产许可证的;

(六)招用《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人员从事农药生产活动的;

(七)依法应当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农业部门依法撤销农药生产许可证:

(一)发证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农药生产许可决定的;

(二)发证机关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农药生产许可决定的;

(三)发证机关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农药生产许可的;

(四)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农药生产许可的;

(五)依法应当撤销农药生产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农业部门依法注销农药生产许可证:

(一)企业申请注销的;

(二)企业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农药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四)农药生产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吊销的;

(五)依法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处理:

(一)超过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继续生产农药的;

(二)超过农药生产许可范围生产农药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生产地址生产农药的;

(四)委托已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超过农药生产许可范围加工或分装农药的;

(五)应当按照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处理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农业部加强对省级农业部门实施农药生产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农药生产许可审批中的违规行为。发现有关工作人员有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调查处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农药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所辖行政区域的违法农药生产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生产许可或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拒不准予生产许可;

(三)参与农药生产、经营活动;

(四)有其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从事农药生产活动的,有权向农业部门举报,农业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经查证属实,并对生产安全起到积极作用或者挽回损失较大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十八条农药生产企业违法从事农药生产活动的,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中化学农药是指利用化学物质人工合成的农药。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者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可以在有效期内继续生产相应的农药产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农药的,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省级农业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

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农药登记证但未取得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者农药生产许可证,需要继续生产农药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两年内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

THE END
1.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和生产许可证企标产品办理的是生产批准证书,国标和行标的产品需要办理的是生产许可证。办理生产批准证书的在当地的经委,需要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企标、一年内的检测报告、两年内的原药证明、农药登记证。一般都是4个月批下来。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在当地技术监督局,具体的见网站:www.aqsiq.gov.cn,这个比较麻烦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139208059.html
2.怎样办理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和产品标准号–960化工国家对农药产品实行分部门管理,各部门管理的侧重有所不同。对有国家标准的农药产品实行许可证管理,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审核发放;对无国家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农药产品实行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核发放;根据农药药效检测、大田试验、产品鉴定情况,由农业部核发农药登记证书。申请新增原药农药生产批准证书https://www.chem960.com/ask/q-23b7374fb38a46328e205840e8c0a6dd
3.关于2017年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名单(第三批)备案的函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审核合格并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529个产品名单予以备案。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换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二、获证产品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换证申请,逾期将不予办理。 https://www.gov.cn/xinwen/2017-05/05/content_5191229.htm
4.2005年第一批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名单农药市场22 天津 天津市中农化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除草剂 25%氟磺胺草醚水剂 分装 HNP 12038-C0227 2007-2-3 23 河北 保定农药厂 杀菌剂 45%代森铵水剂 加工 HNP 13001-D0379 2007-2-3 24 杀螨剂 25%单甲脒盐酸盐水剂 加工 HNP 13001-B0072 2007-2-3 http://www.ampcn.com/news/detail/5670.asp
5.国家发改委:公布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名单中新网5月26日电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第5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披露审核合格的904个产品颁(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名单。 公告称,本次颁(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有效期,原药品种为5年,加工、复配品种为3年(其中高毒品种为1年),分装品种为1年。获证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上https://finance.sina.cn/sa/2003-05-26/detail-ikknscsi0765832.d.html
6.农药标签应包含那些内容智农361应标明农药生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许可证号或生产批准证书号。境外进口产品没有此号。 (十五)农药类别颜色标志带 在标签的下方,加一条与底边平行的不褪色的特征颜色标志带,以表示不同农药类别(公共卫生用农药除外)。农药产品中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有效成分时,其产品颜色标志带应由各有效成分对应的标志带分段http://m.ipa361.com/index.php/Home/Baike/baikeshow/did/2360901.html
7.收藏!2022最新禁限用农药完整名单!涉及70种农药!一、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撤销所有含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产品的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证书)。保留用于出口的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生产能力,其农药产品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证书)发放和管理的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https://www.360doc.cn/article/7387258_1046585234.html
8.《农药管理条例》新条例中,生产企业最关心的14个问题汇总答:按照《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者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可以在有效期内继续生产相应的农药产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农药的,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省级农业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也就是说,农药企业在工信部颁发批准证书、https://www.cirs-group.com/cn/agrochemicals/nygltl-xtlz-scqyzgxd14gwthz
9.锦州硕丰农药集团有限公司锦州硕丰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09-01在辽宁省注册成立。在法人孟红经营下,目前公司处于存续,属于制造业,主营行业为制造业,服务领域为生产3%甲拌磷颗粒剂;5%甲拌磷颗粒剂;30%甲拌磷细粒剂;3%辛硫磷颗粒剂;330克/升二甲戊灵乳油;5%毒死蜱颗粒剂;30%草甘膦水剂;(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有效期至2014年3月2日)(安http://www.likuso.com/city170/1247632.html
10.中国法院网12.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13.汽车、摩托车及其发动机技术改造项目? 14.车辆生产企业更名、迁址? 15.商业、物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16.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 17.境外加工贸易项目? 18.自营生产企业纺织品被动配额申报资格? 19.外商投资商业企业项目? https://www.chinacourt.org/law/detail/2003/04/id/84645.shtml
11.杭州宇龙化工有限公司杭州宇龙化工有限公司创建于1998年6月4日,坐落于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张家墩路172号,法人代表为吴华龙,经营范围包括:农药生产(具体经营范围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生产批准证书》)(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农业技术研究开发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http://www.zk71.com/qiye/3138989.html
12.上海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不征收营155技术引进合同批准证书费同上 156进口货物唛头代号费同上 157星级标牌工本费价费字(92)132号旅游 158入境签证费同上 159进口音像制品审查费价费字(92)182号文化 160计划外演出管理费同上 161演出许可证费同上 162文化事业建设费财税字(97)95号 163进口音像制品审查费价费字(92)197号广电 164广播铁塔及桅杆生产许可https://www.lawtime.cn/info/tiaojie/minshidiaojiezhishi/2010120196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