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安全关系到粮食安全。近年来,毕节市检察机关针对农资销售不规范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三个强化保障农资安全,从源头保护农民群众利益。
强化协作配合保证办案质效
聚焦农资安全等“三农”领域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三农’发展”专项监督,将检察公益诉讼主动融入服务“三农”发展,突出抓好假冒伪劣种子坑农害农、肥料养分不足、农药兽药添加禁用药物、农膜质量差等问题。共排查57个乡镇379户农资经营户,针对排查出的无证经营、销售过期种子、农药和种子混合摆放等问题,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1件,起诉到法院1件,行政公益诉讼15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件,督促行政机关全部整改到位。
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体制优势,强化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在办理农资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创新办案模式,实践了“一体化办案机制”。在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创新办理毕节市首例农资安全公益诉讼案件后,市人民检察院统筹调度,将该案作为优秀案件转发到全市其他县区检察院借鉴学习,并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三农’发展”专项监督,促进全市平衡发展。充分整合资源,以“调用函”的形式,调用县(市、区)检察人员组成专案组参与办理案件,被调用的检察官代表承办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履行调查、出庭等职责,通过一体化办案,优化办案思路和方法,达到高质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目的。
强化多元监督合力保护农资
针对农资市场存在的违规经营、劣质农资缺乏监管等问题,通过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高履职及时性、主动性、积极性,对农资市场实施有效监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及时跟进回访监督,防止检察建议空转。对行政机关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维护农资安全,促进农资企业合规经营,从源头保护农民群众利益,助力乡村振兴。
针对违规销售伪劣或无证经营等农资的经营户,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违规销售的农资产品金额提出三倍损害赔偿,加大违法成本,杜绝不良商家的违法侥幸心理,确保农资市场健康运转。针对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违规经营假农药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金11199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的责任,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农资领域制假售假行为。
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守法经营
对部分农资安全公益诉讼案件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行业专家、行政执法人员、群众代表等参与听证并发表意见,让社会各界有效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