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7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已经2023年12月1日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同时废止。
主任:郑栅洁
2023年12月27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和政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
一是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持续增强制造业核
心竞争力,推动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不断引领产业向中高端跃升。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制造新技术,推动制造业产业模式转变。鼓励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环保产业发展,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二是巩固优势产业领先地位。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提高先
进产能比例,有效扩大优质供给。依法依规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构建产业发展新引擎。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巩固和提高粮食、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加快发展物联网,建设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三是在关系安全发展的领域加快补齐短板。加快实现高水平科
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积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
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增强产业体系抗冲击能力,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四是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
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法律服务等服务业,加快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
目录
第一类鼓励类
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关键技术创新,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有利于产业跨区域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有利于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和服务业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技术、装备和产品。对改造后能效达到最新版《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中标杆水平的项目,参照鼓励类管理。
鼓励类目录聚焦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关键领域,重点鼓励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发挥、需要政府发挥引导作用、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事项;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发挥、对国计民生影响不大、对行业发展作用有限、发展水平不再先进的事项,不再列入鼓励类。
对鼓励类投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信贷支持。对鼓励类投资项目的其他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农林牧渔业
及其复合材料技术开发及应用,“以竹代塑”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林产化工原料林基地建设,林产化学品深加工,木竹结构建筑和木(竹)质材料环保加工、循环节约利用、能源化技术开发与应用,竹藤、花卉、苗木基地建设、产品开发及精深加工,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产品开发及能源化
体系建设、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
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原料化利用等),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沼气工程、生物天然气工程、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沼气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热、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废弃菌棒利用、太阳能利用)
程
层供销合作社等各类主体提供的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
二、水利
源保护、水生态环境修复及有关技术开发推广),水土保持工程(淤
地坝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侵蚀沟治理)
三、煤炭
四、电力
(含微电网)技术推广应用,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重力储能、飞轮储能、氢(氨)储能、热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技术及应用,长时储能技术,水力发电中低温水恢复措施工程、过鱼措施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乏风瓦斯发电技术及开发利用,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生物质热电联产
船舶充换电设施、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和应用
五、新能源
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六、核能
和设备
七、石油天然气
工程技术开发利用,挥发或放空石油、天然气自动监控、回收利用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液化天然气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油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项目及技术开发与应用,液化天然气装置不凝气提取高纯氦气技术、成套设备开发及应用
八、钢铁
九、有色金属
(3)交通运输、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航空航天、海洋工程、数控机床、轨道交通、核工程、新能源、先进医疗装备、环保节能装备等高端制造用轻合金材料、铜镍金属材料、稀有稀土金属材料、
(4)新能源、半导体照明、电子领域用连续性金属卷材、真空镀膜材料、高性能箔材
十、黄金
十一、石化化工
用中间体、助剂的开发与生产,定向合成法手性和立体结构农药生产,生物农药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与生产
胶、电子气体、新型显示和先进封装材料等电子化学品及关键原料的开发与生产
烷、三甲基氯硅烷、三氟甲烷等副产物的综合利用,微通道反应技
术和装备的开发与应用
十二、建材
(砖)、生物质建材;功能型、集成化装饰装修材料及制品,超薄陶瓷板、绿色无醛人造板,路面砖(板)、透水砖(板)、装饰砖
(砌块)、仿古砖瓦、水工及护坡生态砖(砌块)等产品及绿色低碳建材产品技术开发与生产应用
十三、医药
制技术传承与创新,中药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复方制剂、民族药的开发和生产,中药高效提取、全过程质量控制和信息追溯等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与应用
十四、机械
理设备、全纤维炉衬热处理加热炉
轧机联结轴,高速列车、飞机摩擦装置,动车组用齿轮变速箱,船
十五、城市轨道交通装备
十六、汽车
十七、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
维)船、潜水支持船等工程船,海洋调查船、科学考察船、深海试验船、重型破冰船、医院船、应急救援船、打捞船、公务船、远洋渔业捕捞船、远洋渔业运输(加工)船、潜水器和无人船艇等
十八、航空航天
十九、轻工
下;米糠油生产线:采用分散快速膨化,集中制油、精炼技术;玉米胚芽油生产线;油茶籽、核桃等木本油料和胡麻、芝麻、葵花籽、牡丹籽等小品种油料加工生产线以及利用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工艺技术生产植物油
二十、纺织
机、高速经编机、细针距圆纬机等)生产高支、高密、提花等高档
机织、针织纺织品
二十一、建筑
术研发,集中供热系统计量与调控技术、产品的研发与推广,高强、高性能结构材料与体系的应用,建筑补强及修复用复合材料技术及应用,先进适用的建筑成套技术、产品和住宅部品研发与推广,钢结构住宅集成体系及技术研发与推广,工厂化全装修技术推广
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
城市生态系统关键技术应用,城市照明系统智能化改造,保障性住房(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城乡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及综合服务网点建设
二十三、铁路
发及应用
二十四、公路及道路运输
用
保障体系建设,运营车辆安全监控记录系统开发与应用
二十五、水运
通航河流航道、内河高等级航道、通航建筑物、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的内河水运其他航道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六、航空运输
二十七、综合交通运输
二十八、信息产业
网关等网络设备制造,新型(非色散)单模光纤及光纤预制棒制造,
池等
二十九、现代物流业
三十、金融服务业
三十一、科技服务业
融等科技创新要素,地理、国际贸易等领域的信息共享、综合开发利用等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服务
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教基础设施、产业集群综合公共服务平台、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三十二、商务服务业
三十三、商贸服务业
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范项目建设
三十四、旅游业
三十五、邮政业
无人车、无人仓、绿色包装、可循环包装、智能安检系统、智能视
频监控系统、智能语音申投诉处理系统和通用寄递地址编码等先进技术和装备的研发与应用
三十六、教育
三十七、卫生健康
三十八、文化
合发展,智慧广电建设,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广播电视数字化,有线无线卫星广播电视网智能协同覆盖,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智能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国家文化专网及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
三十九、体育
四十、养老与托育服务
四十一、家政
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环境保护及科学开发,海洋生态修复
等含硫废物回收制硫酸技术
装备和工程,“三废”处理用生物菌种和添加剂开发与生产,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技术应用,工业难降解有机废水循环利用、高盐废水循环利用、循环水回收利用、高效分离膜材料、高效催化氧化材料等技术装备,高盐废水和工业副产盐的资源化利用,轻烃类石化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硫回收装备(低温克劳斯法)
四十三、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
(水下及深海)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航空应急医疗系统,机动医
疗救护系统,卫生应急消毒供应装备,生命支持、治疗、监护一体化急救与后送平台,应急救援基地、公众应急体验基础设施建设,特种设备事故救援技术与装备,重大事故灾害智能无人应急救援关键技术装备,危险化学品灾害应急救援技术及装备,煤矿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技术及装备
四十四、民爆和烟花爆竹产品
效的稳定可控的震源药柱产品,含水炸药等在震源药柱中的应用;系列化、通用化的射孔弹产品;可靠、多样、高效、环保的人工影响天气用燃爆器材;工艺流程数据可视、生产数据在线采集、安全参数自动检测的工业炸药制品生产工艺;起爆具制造中,本质安全水平高,连续化、智能化的熔化、混药、浇注、退模等工序的工艺装备;震源药柱自动装药、自动装配的工艺装备;射孔弹自动装药、自动压制的工艺装备
四十五、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服务业
四十六、人工智能
四十七、智能制造
人、复合机器人等工业机器人及集成系统,医疗机器人、农业机器人、矿业机器人、建筑机器人、水下机器人、安防机器人、危险环境作业机器人等专业及特种机器人及集成系统,机器人用高精密减速器、高性能伺服系统、智能控制器、智能一体化关节等关键零部件,机器人用操作系统、工艺软件及数据库、离线仿真软件、云服务平台等,机器人人机交互与自主编程、机器人安全性与可靠性等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及应用,机器人智能化评估认证体系、机器人应用试验验证中心
掘、分析、修复技术开发及应用,工控产品安全检测技术开发及应
用,重要智能产品和系统全生命周期安全解决方案、安全单元研发及应用,工业容灾备份及带病作业产品研发及应用
四十八、农业机械装备
升器
甘薯、甜菜等高效移栽机及开穴机,甘蔗种植机,高地隙喷杆喷雾
决策等测控系统与设备
四十九、数控机床
5.高端数控机床用关键部件、附件及工量具:高性能数控转台,大功率高速电主轴,高精度主轴单元,精密级以上滚动功能部件、进给传动零部件,动静压、静压支承部件,数控摆角头,加工附件头,伺服动力刀塔、刀架,高速换刀机械手、刀库,高速高精度大型卡盘,自动化制造所需特殊功能部件与机床附件,数字化制造系
五十、网络安全
(包括检测评估、认证、教育培训等)
第二类限制类
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安全生产,不利于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不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对能效未达到最新版《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中标杆水平的新建项目,参照限制类管理。
限制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主要从安全、环保、能耗、水耗、质量等方面设置限制条件,对已经不再产能过剩、市场能够有效调节、放开限制后没有安全环保等隐患、已有明确监管措施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不再列入限制类。
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自然资源、建设、生态环境、水利、市场监管、消防、海关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凡违反规定进行投融资建设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金融机构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支持。国家有关部门要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
二、煤炭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商品煤、开采技术和装备列入
三、电力
四、石化化工
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碳酸锶、白炭黑(气相法及
二氧化碳酸化工艺除外)、氯化胆碱生产装置(本条目中不新增产能的搬迁项目除外)
(不含副产设施)
五、信息产业
六、钢铁
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
七、有色金属
八、黄金
(不含)的独立氰化项目(生物氰化提金工艺除外)
目
吨(不含)以下的地下采选项目
九、建材
(不含)的无碱玻璃纤维粗纱池窑拉丝生产线,中碱、无碱、耐碱玻璃球窑生产线,中碱、无碱玻璃纤维代铂坩埚拉丝生产线
线
玻璃棉制品生产线
十、医药
十一、机械
十二、轻工
下谷氨酸生产线
十三、纺织
十四、烟草
十五、民爆和烟花爆竹产品
十六、建筑
十七、消防
十八、其他
合国际环境公约等要求的工艺、技术、产品、装备
第三类淘汰类
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安全生产隐患严重,阻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对市场能够有效调节、在实际生产生活中已经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产品,在没有安全环保等隐患和“死灰复燃”风险、已经有明确监管措施的前提下,不再列入淘汰类。对能效未达到最新版《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中基准水平、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造的项目,以及对所生产产品设备能效未达到最新版《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中准入水平或未达到强制性能效标准最低要求的项目,参照淘汰类管理。
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各金融机构应停止各种形式的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按规定限期淘汰。在淘汰期限内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可提高供电价格。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对不按期淘汰生
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的企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并采取妥善措施安置企业人员、保全金融机构信贷资产安全等;其产品属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有关部门要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吊销其排污许可证;电力供应企业要依法停止供电。对违反规定者,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一)农林牧渔业
(二)煤炭
(三)电力
(综合利用机组除外)、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先立后改,根据发布的年度淘汰计划有序淘汰)
(四)石化化工
件的除外),采用明火高温加热方式生产油品的釜式蒸馏装置,废
(五)钢铁
米以下烧结机
万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六)有色金属
备
(七)黄金
(八)建材
产特种水泥除外)
移动式小型圆盘锯
(九)医药
置
剂的医药用品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十)机械
(为产品制造配套项目除外)
(十一)船舶
(十二)轻工
粉生产线(特种玉米淀粉生产线除外)
(十三)纺织
(十四)印刷
机
张及以下)
(十五)民爆和烟花爆竹产品
技术
工艺
(十六)消防
(十七)采矿
(十八)建筑
(十九)其他
二、落后产品
(一)石化化工
苯磺隆
(二)铁路
(三)钢铁
其为原料生产的钢材产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取缔“地条钢”有关要求淘汰)
(四)有色金属
(五)建材
(六)医药
(七)机械
器
锅炉给水泵
的中深孔凿岩设备
“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
(八)船舶
(九)轻工
电极荧光灯
(使用卤磷酸盐荧光粉)
(十)消防
及设备
(十一)民爆和烟花爆竹产品
(十二)建筑
剂
(十三)其他
不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能耗、水耗、质量方面强制性标准,不符合国际环境公约等要求的落后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