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建军律师,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秉承“客户至上、勤勉尽责”的服务理念,坚持以客户的需求为核心,致力于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擅长就特定法律问题和复杂案件提供专门和深入的法律分析,提供完善的争议解决方案、策略。尽最大努力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主要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各类侵权损害赔偿等。主要业务范围:1、接受委托,进行民事、刑事辩护
18940218841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一,如果当事人带着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查询自己的户口性质是完全可以的,如果是他人光看身份证号码是无法知道当事人的户口性质的。二,公安局户籍管理一般来说,是不会随意让其他人查看当事人的户籍信息的,除非是有特殊情况,或者当事人委托律师查档,代办户口等。三,,查询户籍登记信息是公安机关专有权力,只有公安人员在公安机关内部使用公安专用网络方可查询,且需因公,随意因私查询并向外人泄露是违反纪律的。四,如果检察院或因案件需要查询某人户籍,也需委托公安机关协助。
无法查看,身份证号码与实际户籍性质没有直接联系。身份证号码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六位数字地址码,八位数字出生日期码,三位数字顺序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虽然首六位数字为地址码,但是该地址码是由公民出生地决定的户籍迁移不会更改身份证号。所以,通过6位地址码确定公民实际户籍性质是不可行的。此外,也有“可以从身份证上的住址来区分”的说法。例如:一般农村户口的身份证地址最后是某乡某村多少号,或者某镇某村多少号,或者是某村某组等;城镇户口的身份证地址最后是某区某路多少号,或者某区某街多少号,或者是某单元楼多少室等。但实际使用中,身份证地址同样无确显示户籍性质。因为,户籍迁移后,如果身份证还在有效期内,公民可以选择继续使用原身份证,该身份证地址依旧为原户籍地,无法体现现阶段该公民实际的户籍性质。
同居的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今天为的大家介绍同居关系的有关内容,那么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条件有哪些,同居关系纠纷应该如何处理,以及同居关系的认定条件等,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供养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哟又是什么呢,今天小编就来为你解读亲属抚恤金年限是多久,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有哪些,以及供养亲属证明规定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