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方法:进入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查询网站,点击安全工程师查询,即可查询全国各地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情况。
延续注册:
1、具备资格的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变更注册:
1、变更注册申请表
2、与聘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劳动合同的,
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重新注册:
1、重新注册申请表
注册周期: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为2年
组织管理:省级、部门注册机构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初始注册有以下条件,不予注册:(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且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三)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受理程序:(一)具备资格的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二)聘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将聘用单位意见书和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三)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注册管理机构;(四)国家注册管理机构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审查合格的,颁发注册证;不合格的,不予颁发注册证,并书面说明理由。
受理单位:取得安全工程师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由省级、部门注册机构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进行受理。
延续注册有以下条件,不予注册:(一)无业绩考核证明的;(二)未按照规定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和培训或者继续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三)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四)在执业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五)同时在两个(含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
注册周期: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年以后
变更注册有以下条件,不予注册:注册安全工程师办理变更注册后1年内再次申请变更的,不予办理。
受理程序:(一)具备资格的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二)聘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将聘用单位意见书和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一并报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三)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完成变更审核工作,并提出变更审核意见报国家注册管理机构;(四)国家注册管理机构自收到变更审核意见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审查合格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变更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注册条件:注册安全工程师需要在申请注册前3年内达到48学时的继续教育证书。
注册网站: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撤销注册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建造师的注册:(一)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六)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