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凌家镇安置房建设项目、内自同城化农副产品加工集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园区标准化厂房)第二次(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2本招标项目由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内市区发改[2023]125号、内市区发改[2022]4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利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建设地点:内江市市中区凌家镇。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委托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内江市市中区凌家镇安置房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1807.94㎡(约32.71亩),总建筑面积77749.80㎡(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62607.11㎡,地下建筑面积15142.69㎡),含住宅、商业、配套用房、地下停车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室外附属工程、管网工程、道路工程等。
内自同城化农副产品加工集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园区标准化厂房)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37855.32平方米(约56.7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6860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7447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67447平方米,地下计容建筑面积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161平方米。容积率1.78,建筑密度40.08%,绿地率10.6%。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并审查通过;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832-5088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