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根据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文件的通知》(云农办市〔20xx〕7号)精神,州农业局及时研究,转发了省厅文件,要求各县(市)农业局、畜牧局认真组织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做好农资的监管工作,全州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当地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下,以“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于3月23—29日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在“宣传周”活动中,全州共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218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6.2万份,举办现场咨询培训418场次,接待咨询群众27.25万人次,受理投拆举报4人次,案件回访5件,收看“3.15”电视专题人数178.25万人次,展销农资产品数量达8.37万公斤,245台件,价值376.94万元。
二、结合农业生产时节,对农资市场进行了重点检查。
结合农业生产时节,州农资打假协调领导组办公室于20xx年5月13日和20xx年10月24日两次组织成员单位(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发改委)及州农业局局属有关单位68人次分两个组,对宾川、祥云、巍山县、弥渡县四县农资监管和打假工作进行抽查,在听取了四个县的农资打假情况汇报后,检查组分别对祥云县祥城镇,宾川县金牛镇、州城镇,巍山县南诏镇,弥渡县弥城镇和寅街镇农资市场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种子生产经营户16户,抽查玉米品种28个,其中1户经营的2个玉米品种未建立经营档案,也未开据销售票据,这对维护经营者、消费者权益存在很大缺陷。所有经营门市部委托代销证书、证照、销售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等齐全,并能亮证照经营,符合规定要求,但是个别门市粘贴有未经审定品种的宣传资料。
检查农药批发、零售经营单位21户,初查1370多个农药品种,抽查12个品种,其中,1个品种标签不合格(10公斤),现场进行了处理,3个品种生产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不符,即威海韩孚生化农药有限公司的兰博80%,18包,山东汉克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早疫晚疫44包,山东松冈3%阿维菌素68包,100g/包。存在的问题是同一农药有很多商品名称,如有效成份为阿维菌素的农药,名称有害极灭、虫满光、阿维虫清等;在弥渡县寅街镇供销社景泉农资经营部有安徽省安庆农化工公司生产的10%草甘磷铵盐标识不清,农药的生产日期没有标注在药瓶上,药瓶的下面没有绿色环线的除草剂标志。检查中没有发现过期农药、甲胺磷等高剧毒农药。
检查了37家兽药、饲料经营店,29家兽药、饲料均有经营,8家只经营饲料。检查兽药品种308个505批次,查出过期兽药230袋,已作处理。检查26个饲料厂家的浓缩饲料、预混合饲料和全价配合饲料100多吨,主要有通威、骆驼、唐人神、正大、亿信、西南、黄龙山等品牌,另外还检查了豆粕、鱼粉、酵母、磷脂、磷酸氢钙、调和油粉等6种饲料原料,约100吨。检查中发现有的经营户将饲料原料鱼粉与有一定毒性的玉米包衣种混合存放经营,已经口头责令改正;有的经营户经营的饲料存在更改生产日期的情况,发现3包5kg规格的饲料存在标签缺损的现象,当场对经营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巍山县在一饲料经营户中查出未作处理的过期预混料7袋,已由巍山县兽医卫生监督所处理。
各县农资市场总体看比往年有好转。但在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五种农资产品经营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问题:部份有证照但未实行亮证经营,农资经营的进销货台帐不健全,种子经营备案制没有全部落实到位,农资产品包装标识不全,部份饲料经营户将饲料直接堆放在地面上,容易使饲料受潮变质。拆包零卖的饲料普遍没有保留标签,无法识别生产日期。
三、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检查整顿工作。
我局收到《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肥料市场整顿的紧急通知》后,及时将文件传真各县(市)农业局和州土肥站,要求立即开展肥料市场检查整顿工作。全州发现现存“硫酸钙肥”15950公斤,售价每吨560—400元不等,还有半包“中量元素肥”,销售价是每吨1400元;发现8户销售(生产)单位有少量“硫钙肥”、“硫酸钙”、“中量元素肥”、和“速溶氮钙肥”。发现部份肥料存在无生产许可证、登记证号。金元有机肥(绿溪牌),登记证号云农肥(20xx)临字179号,云南通海金元有机肥有限公司出品,无生产许可证号。复混肥料(仁恒牌),生产许可证号XK13—206—01948,楚雄仁恒化肥有限公司出品,无登记证号。混合磷肥(大发牌云南昆阳),晋宁林海磷化工有限公司出品,无生产许可证号和登记证号。尿素(CAISHEN牌),执行标准GB2440—20xx,粒度范围d0.85—2.08mm,总氮(N)>46.6%,贡州兴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出品,无生产许可证号和登记证号。中量元素肥(玉米专用肥),硫(S)10镁(Mg)2钙(Ca)13,总含量>25%,备案编号:云南Q630—20xx南华福丰肥业有限公司出品,无生产许可证号和登记证号。在检查中,对经营上述产品的经营户作了相应的处罚。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农资打假护农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各级农业部门在做好本部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的同时,认真履行政府农资监管打假领导组办公室的职责,随时掌握本区域农资经营动态,加强与领导组成员部门的联系,对农资需求旺季、重点区域、农资监管的薄弱环节进行督促,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农资监管职责,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协作,互通信息、相互支持配合。
2、农资市场面广、点多,需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销售假劣农资的打击查处力度,确保辖区内农资市场秩序正常运行。
3、建立巡查制度,加强许可证管理。强化对种子、兽药、饲料等产品有效期的监管,严格经营许可证的审验,依法规范证照管理。
4、各级政府要保证必要的执法经费,改善执法条件。财政部门要按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对执法经费的投入,保障执法检查、人员培训和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效地开展。
一、检查内容
1、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
2、严肃查处无产品登记号、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经营许可证、国家强制认证标志,以及假冒、仿冒产品商标等违法行为;
3、积极推动农资经营户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建立购销台帐制度,督促经营户搞好售后服务,逐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4、从严查处无证、借证、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清理不符合条件的经营户。
二、工作成效
共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车辆车次,检查农药经营户x户、种子经营户x户、兽药和饲料(含水产用)经营户x户、化肥销售店x家、农机及零配件x户,发放宣传资料x份。
2、农药:检查农药经营企业x家,检查果蔬种植基地x家,签订安全承认书x份,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发放宣传资料x份,指导培训x场次,培训人员x人次;我县没有农药生产企业,检查工作主要针对农药经营企业和果蔬种植基地,重点检查了经营企业经营场所、仓储的通风、防盗、防火等设施设备及果蔬种植基地的用药记录及仓储;
所检查的x家经营企业表现为经营门店农药摆放、农药分类规范,农药分类的标识醒目,通风设施和防火防盗设施齐备,有独立的农药废弃物垃圾桶,管理制度规范,实行了限制使用农药实名制销售。果蔬种植基地用药记录完整,用药符合标准,有独立仓储,没有发现使用禁限制农药及高毒农药的情况。
3、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共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x户次,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发放宣传资料x余份,查获过期兽药x盒,货值x元。对未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管理兽药的及时要求兽药经营户进行整改。
4、农机及零配件:共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检查经营户8户,印发宣传资料x份。
5、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x场次,发放《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x余份。
三、存在问题
1、部分经营户进销货台账不规范、所经营的农资混合摆放,存在安全隐患,工作组已责令其整改,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2、农业综合执法也是工作人员兼顾着开展,导致今年的农资打假行动及农业执法工作达不到目标要求。
四、下步工作打算
继续强化农业执法监督检查,切实把农资打假与农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结合起来,形成常态,一旦发现农资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和欺凌行为,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狠抓畜禽屠宰场和渔业捕捞监管,坚决杜绝屠宰场行霸行为;加强农产品抽检力度,严把质量关,用实际行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得放心、吃得舒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xx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号)精神,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关于20xx年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的部署,我局进一步加大农资监管力度,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农资打假下乡”宣传咨询活动、农资的监督抽查等一系列工作,净化了农资市场,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局20xx年春季农资专项打假工作总结如下:
一、突出重点产品,深入开展执法检查
根据xx市的实际情况,我局以复混肥和磷肥为重点产品,牢牢抓住春耕这一农忙季节,从原料进厂环节、投料配料环节、烘干成型环节、检验环节等四个环节入手,对全市的2家化肥生产企业逐一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有效含量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是否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是否存在无证生产、标识和计量欺诈等违法行为,严防蓄意造假和生产不合格复混肥、磷肥等违法行为。同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乡(镇),对春耕期间农业生产使用的复混肥、磷肥等进行监督抽查,共检查农资经销门市40家,抽检化肥样品13个批次,其中6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54%,对销售劣质化肥的4家经营户我局已依法进行了查处,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
二、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宣传咨询活动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我局将紧紧围绕“稳粮、增收”、“千方百计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以秋种等农忙季节为重点整治阶段,加大执法打假力度,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同时做好有关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开通了农资案件的投诉举报渠道,使广大农民摆脱了求助无门的困境,建立了问题发现机制;
二是完善了农资案件处理体系,各地农业部门都把农资打假当作一项常规工作,明确由一个部门负责,形成了案件处理制度,建立了问题解决机制;
三是开始在农业系统树立起农资监管意识,把依法监管作为农资打假和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治本措施全面实施,建立了从源头上减少问题的长效机制。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资打假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的资料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国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110多万人次,发放各类农资打假资料1372万余份,检查各类农资市场8.8万个,检查农资生产和经营企业45万多家,捣毁农资制售假窝点3000多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违规案件近10多万件,涉案货值11亿多元,其中,立案查处案7万多件,标值(货值或损失)5万元以上的大案241件,移交司法机关的案件162起,涉嫌犯罪人员184人。查获主要假冒伪劣农资:农药(制剂)1113万公斤,种子2040万公斤,肥料1.5亿多公斤,兽药60多万件(瓶),饲料500万公斤,农机及零配件(包括渔机渔具)60多万台(件),为农民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2亿多元。从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看,今年农户和经营户对农资打假工作在总体上是基本肯定的,满意程度达到了70%。
XX年农资打假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周密部署,狠抓落实。3月22日由农业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供销总社等五部门联合行文下发了《XX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提出XX年农资打假工作重点是“保春耕、端窝点和查处大要案件”,各部门、各地根据这一总体要求,结合本系统和当地实际,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更为详尽的工作部署。全国供销总社分别于2月和7月下发了《关于做好XX年供销合作社系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通知》、《关于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引向深入的通知》。同时,通过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建立信用制度等标本兼治,净化市场。
为了把农资打假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今年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采取不同形式,加强了对各地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农业部对农资产品专项检查进行了具体安排,并于4月15日—21日组成四个调查组,深入湖南、山东、辽宁和江西等省进行了调研,为推动农资打假深入开展提供了第一手资料。9月份由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组成7个联合督查组,赴部分省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并采取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当地工作绩效进行了评估。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召开了三次成员会议,分阶段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和部署。
各地先后加强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健全了农资打假工作机构,充实了执法人员,农资打假工作由临时性工作向常规性工作转变。各地、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工作,都以不同形式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和重点农资品种的专项治理行动,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农资打假措施的落实。
(二)发现问题,跟踪整改。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坚持追根溯源,加强整改监督工作。今年年初,农业部召集在去年农药市场抽查中有问题的156家农药企业通报了抽查结果,要求其限期整改。通报会后,销毁了不合格农药标签4421万张,从市场上回收不合格农药产品共5914吨,重新印制合格标签共1亿余张。一些地方也根据本地农资生产应用特点,对重点农资产品进行了跟踪监控。对于各种农资投诉案件,都认真按照有关法规和程序移交和分工处理,今年以来农业部农资监管直接受理来电来信投诉2563件,根据核查情况,直接由有关司局和移交地方处理的农资案件901起,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从反馈的处理结果表明,基本得到了妥善处理,部分受损失的农民的到了补偿。
同时,农业部全面加强了农资监管工作,先后发布了《食用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和禁用限用的高毒、剧毒农药品种清单,颁布了禁用限用渔药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将组织对这些禁用限用农药、兽药、渔药进行专项检查。
由于各部门措施得力,通力协作,今年查处大要案件的力度明显增强,去年查出的案件,今年已基本结案。据各地上报统计,今年新立案查处标值5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241件。据公安部不完全统计,1—11月底,全国公安机关破获各类农资案件366起,处理涉案人员361人,捣毁农资制假售假窝点59个。农业部会同公安部在春节前后重点围绕打击“瘦肉精”,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浙江、广东、江苏三起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企业和个人受到了刑事追究。公安部公布第三批重点督办案件中,涉及农资的有4起,对农药、种子、饲料等重点农资案件进行了督查督办,有力地打击了严重扰乱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和坑农害农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处理了湖南、广东培矮64s杂交水稻种子事件;督查了贵州农业厅发现的山西屯玉种业有限公司涉嫌销
售未经审定的3万多公斤玉米种子案件;湖南省朱千柱等人非法生产销售伪劣饲料案件等。10月下旬,农业部、公安部派员赴贵州省督办国务院点名案件贵州科新畜禽饲料厂“瘦肉精”案,犯罪嫌疑人已抓获,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结合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了对“送货下乡”以及在农村举办的各种商品展销会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日用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1—11月份共查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1.4万件,查获假冒伪劣化肥4.89万吨、种子3788吨、农药3674吨等。
一、统一部署、“查农资保春耕”
县局根据《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农资打假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在xx年工作的基础上,抓农时,在春耕前,开展“查农资保春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在“农资打假下乡”,狠抓查办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事件,严厉打击制假违法活动。因地制宜,充分利时机对农资打假活动进行重点宣传,普及打假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维权意识。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接到通知的同时,县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力对我县县城以及xx乡、xx乡、xx乡进行了专项的农资执法打假行动,根据通知精神建立起了企业“黑名单”制度。根据《通知》要求,迅速建立本县辖区内农资和农机生产企业“黑名单”数据库,对所查到符合该标准的生产企业和窝点,一律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建立巡查制度,并且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强舆论监督,防止反弹。同时加强与新闻单位密切合作,积极组织对“农资打假下乡”和查办大案要案、标本兼治措施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有利于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环境的舆论氛围。
此次农资专项打假工作,我局共出动了车次、人次,检查了个销售农资的销售点,通过检查我县无一家农资料生产企业,只有隶属农业局的几个销售点,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我们重点对地膜、复合肥料、农药等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假冒伪劣农资,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加大对农资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以农资为重点的执法打假工作,加大解决“三农”问题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确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按照省农业厅《20xx年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州农资市场秩序,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现将上半年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履行农业部门对农资市场的监管职责,打击销售、贩卖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损农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全州农村社会的稳定,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为分管责任人,局政策法规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植保植检站、种子管理站、农技土肥站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落实了承办机构和联络员。按照“坚持标本兼治和属地管理原则”,在重点农时季节,州对县的农资打假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同时也配合重点县进行执法检查及打假活动。
二、强化培训宣传
三、强化重要季节的监管
在春耕生产期间,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重点,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工作。一是加强农资经营主体资质管理。州县农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各农资经营单位资质条件的审查,强化关口前移。二是广泛开展送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将放心农资送到千家万户。并结合青稞、玉米、油菜、马铃薯等高产示范片的建设,实行了农用物资四统一服务(统购、统供、统配、统施),组织调运各类农作物良种3573吨,肥料4428吨,地膜353吨,农药63吨,调运喷雾器1200台,农机具4.3万台套;三是加大农资质量抽查力度业执法力度,州县农业部门对辖区内的种子、肥料、农药、农机等产品,在各个生产使用高峰期进行适时抽检。以种子投入品为重中之重,对13户种子经营户销售的主推品种玉米、水稻进行了抽样,扦取样品34个,其中:玉米31个、青稞1个、水稻2个,对样品进行了净度、发芽率和水分三项指标的检测,经检测,样品合格率97%。四是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加强农资使用环节指导培训。督促农资经营户规范仓储保管、规范销售货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