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切实加大农资打假力度,整顿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秩序,着力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发展,县检察院、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七部门联手制定农资市场监管制度。这些制度包括: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犯罪及涉农案件查处方面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和情报互通制度;实行联络单位具体联络员负责制度;规定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互通前一月的案件情况;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通前一时期的案件查处工作情况,协商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思路。在遇到涉农案件查处有疑难或急需解决的问题,可随时召开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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