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7966.59
7178.04
3285.71
2706.10
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支出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7232.18
734.41
301
工资福利支出
5415.09
30101
基本工资
1331.84
30102
津贴补贴
754.73
30103
奖金
1239.03
30107
绩效工资
330.91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88.24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244.12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24.93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25.29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92.05
30113
371.56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12.39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726.61
30201
办公费
30205
水费
1.97
30206
电费
23.00
30207
邮电费
78.80
30208
取暖费
13.50
30209
物业管理费
55.00
30211
差旅费
81.0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10.74
3021202
其他因公出国(境)费
30213
维修(护)费
30214
租赁费
18.00
30215
会议费
8.45
30216
培训费
3.58
30217
公务接待费
2.42
30226
劳务费
30.60
30228
工会经费
24.29
30229
福利费
20.27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7.04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43.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9.95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17.09
30301
离休费
86.41
30302
退休费
1718.12
38
30305
生活补助
9.38
39
30309
奖励金
3.18
40
310
资本性支出
7.80
41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注:无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空表列示。
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预算,空表列示。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资金性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70.20
“三公”经费小计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公务接待费
第一部分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现将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根据《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省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和发展。
(三)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四)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指导系统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指导推进全省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和管理。
(五)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六)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本级
事业
正厅(地)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商贸学校
正处(县)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24年预算收入15981.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11.69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369.0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468.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32.94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4年支出预算1598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5.5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7691.18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764.41万元;项目支出7526.04万元,主要为2024年省供销社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资金1974万元,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1650万元,河北省化肥商业储备375万元,农药储备补贴300万元,巡查工作经费40万元,2023年结转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资金132.94万元,2024年省级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301.1万元,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补助资金支出850万元,2024年学生资助中央补助资金支出555万元,单位资金项目支出348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4年预算收支安排15981.63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72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5.57万元,主要为河北商贸学校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增加375.7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57.67万元,主要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资金较2023年度减少1026万元,2024年省级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学生资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支出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764.4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4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70.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57.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57.04万元);公务接待费2.42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1.21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五、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2024年,全省供销社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和全国总社决策部署,坚持守底线、防风险、求发展、可持续,坚持省社、系统统筹谋划和行政推动、企业带动双向发力,解放思想,奋发进取,接续推进“一个平台九大体系”十项重点工作,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省贡献力量。全省供销系统销售、利润、资产总额保持年均8%以上增长,在全国供销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保持优胜单位一等奖,实现增比进位。
(二)分项绩效目标
(一)推进基层供销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
绩效目标:坚持为农服务为宗旨,依托项目带动,建强基层组织,实现基层社扩面提质发展;整合各类经营服务网络资源,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为城乡居民提供农资、日用品销售、农技培训等多样化服务,拓展农村电商、农村产权交易等服务内容,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
绩效指标:2024年,全系统基层供销社数量达到1800家,建立农村综合服务社21000家。
(二)推进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和改造
绩效目标:通过持续多年投入,将分散的各级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业的存量资源,以经济方式适度整合,带动全系统聚焦主责主业,不断优化经营服务网络,推动上下联合合作,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提升为农服务综合能力。不断完善为农服务的平台建设,优化网络布局,发挥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的作用,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安全优质的服务,服务农民数量增加。
绩效指标:围绕中央“三农”工作安排部署和省供销社制订的重点工作,计划投资项目不少于6个,通过新网资金的引领作用,带动系统农产品销售额达到1500亿,电子商务销售额达到100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达到360亿元以上。
(三)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绩效目标:坚持为农服务为宗旨,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大力推动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加快交易平台数字化改造力度,建立公平公正、体系健全、规范高效、功能完备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
绩效指标:提升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水平,开展农村产权交易档案数字化改造的交易机构达到100%。
(四)构建农业全产业链服务体系
绩效目标:依托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企业、农资经营企业、基层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储、加、销等农业生产全程或环节服务,构建起覆盖产前、产中、产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村社共建”模式发展节水农业全托管服务,拓展服务规模、提高覆盖率,健全服务模块、提升服务质量,延伸服务链条、拓宽服务环节;积极参与种业振兴工作,做大做强河北种业集团,开展新品种选育及繁育技术研究,打造“育繁推”一体化示范基地;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实施“建管护”一体化。
绩效指标:2024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3000万亩次,其中省社节水农业托管服务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完成2.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
(五)做好化肥、农药的储备管理
绩效指标: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完成省级化肥储备25万吨,农药储备0.2万吨。期间承储企业化肥累计调入量不少于25万吨;平均库存不少于15万吨;后2个月中至少有1个月月末库存量不低于25万吨。
(六)提升河北商贸学校办学质量
绩效目标:扩大办学规模,不断提高关键办学能力,落实国家学生资助等各项支持政策,按期保质完成各项采购计划,进一步改善学生学习生活环境和学校办学条件,为社会持续培养高质量职业技能人才,提高学生毕业就业率,不断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培养高素质农民,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打造全省供销合作经济专业人才的培养基地,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持。
绩效指标:办学规模扩大到5000人左右,招生计划完成率达到100%,学生综合就业率在95%以上;学生补助金发放金额达到计划金额的100%;教学设备购置、校舍维修和实训室购建工程等实际完成比率达到95%以上;“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平均通过率达到93%以上;扩大家政服务、农业无人机等新型专业的培训规模,培训人员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保障措施
建立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54号)文件规定,成立预算绩效管理机构,结合供销社的实际情况,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制订操作规程。完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网工程”资金),制订“新网工程”资金申报和分配方案,严格审核程序,认真落实化肥储备管理办法,为完成绩效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支出管理,确保支出进度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支出进度,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新网工程”项目做好早确定支出方向,实施方案和审核办法,安排好支付计划、确保支出进度达标。
(三)建立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加强绩效运行监督
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省供销社部门、各预算单位、项目资金管理处室和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必须建立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机制,既要监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也要监控预算支出方向和支出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绩效监控的重点是绩效目标预期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和项目管理情况等。
(四)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五)做好绩效自评工作
(六)加强宣传培训调研
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培训,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绩效意识,熟悉绩效管理流程,掌握绩效管理工作方式方法,提高绩效管理能力;突出抓好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单位人员和财政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为全面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通过召开会议、办培训班、媒体网络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调研,提出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部门主管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及绩效目标
1、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编码
13000021A90EA43403A24
专项资金名称
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其中: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项目、县域流通网络提升项目、农产品加工销售(含中央厨房、农产品初深加工、展销终端等)、农产品应急保供体系建设项目、农村物流体系(含农产品冷链物流及农村电商物流)项目、基层网点建设项目。
资金支出计划(%)
3月底
6月底
10月底
12月底
100%
绩效目标
1.择优支持供销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深入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全面提升县域为农服务综合能力和水平,促进系统联合合作,畅通城乡商贸流通,推动供销合作社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描述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系统内联合合作项目数量
6个
全国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指标
质量指标
年度进入新网工程项目储备库项目数量
≥30个
近两年平均储备项目的个数
已投资项目绩效考核优良率在建或完工项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在优良以上的比例
在建或完工项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在优良以上的比例
≥90%
近三年投资项目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
时效指标
6月以前,资金完成全部支出
2024年6月底前
近三年专项资金拨付情况为依据
成本指标
项目投资成本
按照《河北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其中财政资金补贴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成本的5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全系统物流业营业额增幅
全系统物流服务实现收入增幅
≥8%
近三年项目企业运营情况为依据
社会效益指标
农业生产各环节的托管服务亩次增幅
本年度系统开展的农业生产各环节的托管服务亩次增幅
≥6%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被投资企业满意度
对投资项目企业开展调查问卷,对项目申报评审流程、资金拨付、平台公司管理等方面进行测评
≥95%
近两年调查问卷结果为依据
备注:该绩效目标为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由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设置并公开。
七、部门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及绩效目标
1、巡查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表
13000023P00613910001Q
项目名称
巡查工作经费
预算数40万元,主要用于巡察日常支出,包括巡查组食宿、培训、资料印刷等。
5%
30%
50%
1.完成2024年度省社党组巡察任务,进一步提升巡察全覆盖质量。通过巡察,加强对社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及班子成员的监督,强化对不规范行为、不廉洁行为的干预和纠正,把腐败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起到监督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推动企事业单位健康快速发展。
巡察组数量
成立2个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2个
2024年党组巡察工作计划、巡察工作方案
巡察人次
2个巡察组人员数量
≤18人
巡察人员被投诉次数
巡察人员因监督检查行为不规范而被投诉的次数
≤2次
近三年实际巡察情况
巡察天数
每个巡察组巡察天数
≤50天
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巡察工作方案、党组会议纪要等
巡察人均支出
≤2.5万元
行业标准:两个巡察组约16人,住宿350元/人/天,餐费100元/人/天;会议室半天450元/半天
问题整改落实率
反映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近三年巡察整改成效
2、2023年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
13000023P0080A410495T
2023年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对5个示范区(每个示范区5000亩地)进行农田质量提升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开展工程监理工作,购置卫星平地机和深翻犁等农机设备,确保高质量完成省供销社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60%
90%
1.采购农机设备10台。
2.完成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采购卫星平地机数量
采购该项目所需的卫星平地机数量
2台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供销社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采购深翻犁数量
采购该项目所需的深翻犁数量
8台
竣工验收合格率
按计划开展监理工作完成率
项目按计划开展监理情况
卫星平地机成本
卫星平地机单价
≤7万元/台
深翻犁成本
深翻犁单价
≤6万元/台
亩均粮食增产
平均每亩地粮食增产情况
≥5%
历史数据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使用年限
项目建成后使用年限
≥8年
受益村集体满意度
调查问卷
3、2024预算内基建-省供销社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
13000024P0080A410661R
2024预算内基建-省供销社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建设2.5万亩,全面提升耕地地力,因地制宜建设浅埋滴灌、深埋渗灌、伸缩式喷灌、卷盘式淋灌、微喷带式喷灌等多种高效节水灌溉设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广水肥一体化等新技术,实现田间用水用肥自动化、数字化、高效化。
10%
1.在7个县完成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2.5万亩。
2.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广水肥一体化等新技术。
无人农场建设规模
核心区建设无人农场亩数
≥487亩
地埋伸缩式喷灌建设规模
示范区建设地埋伸缩式喷灌建设亩数
≥7361亩
项目按计划开工率
项目按计划开工情况
项目按计划完工率
项目按计划完工情况
亩均投入成本
平均每亩地投资金额不超出预算开支
≤2000元/亩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争取2023年河北省预算内投资农业基建项目的请示》
带动村集体个数
≥10个
项目所在地情况
亩均节约浇地成本
平均每亩地节约用水和人工成本
≥20元/亩
4、河北省化肥商业储备绩效目标表
13000024P00F8D410009D
河北省化肥商业储备
预算375万元,用于补贴省级化肥商业储备承储企业。
1.通过对4个承储企业化肥企业的补贴,降低承储企业储备化肥成本,提高承储企业储备积极性,储备物资应急供应保质保量,调得出,用得上。
储备化肥数量
四家承储企业共承储25万吨省级化肥商业储备
≥25万吨
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省级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8】20号
2.《河北省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冀供销【2019】62号
储备商品合格率
合格商品储备量占计划储备量
2024年12月底前
成本支出
化肥储备平均补贴成本
≤15元/吨
历史标准
储备商品调用完成率
实际应急保障量占命令调用应急保障量比率
储备政策连续性
化肥储备量保持稳定,符合储备政策要求。
长期储备
5、农药储备补贴绩效目标表
13000024P00F8D410008R
农药储备补贴
预算300万元,用于补贴省级农药储备承储企业。
1.通过对农药储备企业的补贴,降低承储企业储备成本,提高承储企业储备积极性,储备物资应急供应保质保量,调得出,用得上。
农药储备量
按省发改委下达的重要物资储备计划足额储备
≥0.2万吨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省级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8〕20号
行业标准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省级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8】20号
储备农药平均补贴成本
≤1500元/吨
发改委、财政厅下达的储备计划
农药储备量保持稳定,符合储备政策要求。
6、202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绩效目标表
13000024P006F8410008L
202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
63.00
1.计划培训200名教师,提高参训人员素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培训人数
培训计划人数
≤200人
培训项目培训计划
培训合格率
培训合格的学员数量占培训总学员数量的比率
≥99%
项目培训计划
2024年9月底前
项目实际成本
培训项目实际成本
63万元
培训支出计划与标准文件
参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高
参训教师业务得到提升
项目培训计划目标
培训对象满意度
调查中满意和较满意的参训教师数量占调查总人数的比率
≥98%
满意度调查
7、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13000024P006F84100098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项目
60.00
补助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经费60万元,专项用于学校实施新型农民培养计划中发生的学员学费、食宿费、交通补贴,实训设备购置等支出。
1.通过培训150名农民,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培训农民数量
≤150名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文件(石农[2023]137号)《2023年石家庄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之《2023年石家庄市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和任务绩效表》
项目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
12月底前
人均培训成本
≤4000元/人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文件(石农[2023]137号)《2023年石家庄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提升农民素质
提高农民技能,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进一步提升农民生活水平
培训学员满意度
调查中满意和较满意的人数占调查总人数胡比率
满意度调查表
8、国家助学金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13000023P00046410863J
国家助学金省级补助资金
42.00
财政资金42万元。用于发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
1.按政策公平公正发放210名学生助学金补助,提高学生生活水平,保证受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补助人数
发放补助的人数
≥210人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教[2021]310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告知2023年学生资助中央补助经费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
补助发放精准率
补助发放合规人数占发放总人数的比例
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补助学生合规人数比率
按照规定和预算用款计划预算结合学生资助卡办理情况及时发放
人均补助标准
人均补助发放标准
1000元/人、学期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教[2021]310号;《河北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22】0号
提高受补助学生生活水平
提高受补助学生生活水平,保障受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达到的目的
补助学生满意度
学生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和较满意人数占全部调查人数的比率
学生满意度调查
9、国家助学金中央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
13000023P0099F4103608
国家助学金中央补助经费
64.00
财政资金64万元,用于发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
1.按政策公平公正发放320名学生助学金补助,提高学生生活水平,保证受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20名
10、河北商贸学校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13000024P006F84100071
河北商贸学校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
225.00
单位资金225万元,为学校综合实训楼自筹资金支出。
1.通过构建13992.54平方米的教学实训楼,改善学校师生实训教学条件,提升教育质量
建设、改造、修缮工程量
建设、改造、修缮工程总量
13992.54平方米
项目规划
工程质量合格率
合格的工程数量占工程完工总量的比例
验收报告
竣工报告
项目建设成本
项目当年支出的建设成本
≤225万元
项目结算审计
建筑(工程)综合利用率
反映建筑(工程)综合利用率
综合实训楼利用率
使用人员满意度
11、建档立卡省级资金绩效目标表
13000023P000464108646
建档立卡省级资金
6.10
财政资金6.1万元,用于补助建档立卡学生的教材费、住宿费支出。
1.通过资助8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保证受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资助人数
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人数
≥81人
河北省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补助精准率
合规受助贫困学生占应补助学生总人数的比例
补助频次
半年补助一次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生均资助标准
750元/学年
每生每年补助住宿费350元、教材费400元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生活水平提高程度
保证受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生活水平提高
★受助学生满意度
受助学生对受助情况满意度
意见反馈
12、免学费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13000023P00046410862Y
免学费省级补助资金
791.00
财政拨款791万元,用于补充学校2024年办学经费中人员支出预算58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05万元。
70%
1.通过补充学校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保障在职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提升教学质量。
保障人数
保障的教职工人数
≤226名
学校在职教职工和计划招聘数
发放精准性
工资福利等发放人员范围的精准性和发放数据的准确性
发放频次
工资福利等发放的频次情况
按月发放
学校工资发放和用款计划
项目预算计划中人员经费预算数
586万元
项目支出人员经费预算计划
项目预算计划中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
205万元
项目支出公用经费预算计划
加强教职工归属感,保持干部队伍稳定
通过按时按标准发放工资福利等,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归属感,保持教职工队伍相对稳定,保障办公正常运转
保持教职工队伍相对稳定,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
教职工满意度指标
教职工对工资福利和学校日常工作的满意程度
通过调查
13、免学费中央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
13000023P0099F410359W
免学费中央补助经费
491.00
财政资金491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学校办学经费中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1.通过补充学校人员经费,保障在职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提升教学质量。
≤226人
学校在职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
项目成本
项目中工资福利支出成本
491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计划
保持教职工队伍相对稳定
保障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
学校预算和用款计划
教职工满意度
教职工对工资福利等发放工作的满意程度
14、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资金绩效目标表
13000023P00046410859C
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资金
462.00
财政资金462万元,用于补充学校办学日常公用经费,维持学校正常运转。
1.补充学校日常公用经费,维持学校正常运转
设备采购数量
办公设备采购预算计划数量
≤34台(套)
采购计划预算
购置设备合格率
采购预算计划
保障期限
工作保障期限
一年
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及用款计划
公用经费成本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数
≤455.73万元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告知2022年省级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及2022年省级中职综合补助预算分配表,学校公用经费预算
设备及专用材料采购金额
采购计划预算金额
≤6.27万元
维持师生工作学习状态稳定
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维持师生工作学习状态稳定
进一步保障学校日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师生满意度
师生满意度调查
15、中等职业教育“达标”工程绩效目标表
13000023P00046410861B
中等职业教育“达标”工程
350.00
财政拨款350万元,其中:用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设备项目支出14.1万元,用于学生公寓提升改造工程支出257.72万元,用于实训室专用材料购置支出5.18万元,校园年度零星维修工程支出73万元。
40%
1.通过改造修缮教学楼及校舍19589平方米,采购13套设备,改善教学条件和学生学习生活环境,提高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
≥19589平方米
维修工程实施计划
设备采购数量(套)
13套
采购计划
验收合格率
设备及专用材料购置成本
设备、专用材料购置成本
≤19.28万元
采购预算
维修建设成本
学生公寓改造、校园零星维修工程支出成本
≤330.72万元
维修工程预算
为社会培养高素质人才
保障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学校就业率统计数据
师生满意度指标
16、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绩效目标表
13000023P00EB7410236K
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500.00
财政资金500万元,全部用于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支出,其中用于图书馆先期升级改造支出69.9万元,用于第一教学楼提升改造一期工程支出300.56万元,用于购置专用设备和专用材料支出27.78万元,用于实训室维护支出8.17万元,用于校园升级改造工程支出82.59万元,用于学生宿舍烟感系统工程支出11万元。
1.通过修缮12084平方米学校房屋建筑,采购431套设备及软件,改善教学条件硬件,学生学习生活条件,提升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
431台(套)
≥12084平方米
校舍修缮工程支出成本
≤384.09万元
设备及材料购置成本
软件、设备、实训材料等购置成本
≤115.91万元
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学生技能,增加就业率
提升学生技能,增加就业率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2024年预留中小微企业份额
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单位资金
3211.89
2919.34
231.09
61.46
1717.03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本级小计
1921.23
1859.77
813.38
铲土运输机械
A02210200
台
7.00
14.00
土壤耕整机械
A02220200
5.93
47.46
公用类项目
台式计算机
A02010105
0.85
1.71
多功能一体机
A02020400
0.93
1.86
0.37
1.10
保密柜
A05010504
0.15
0.30
复印纸
A05040101
箱
500
0.01
5.00
保安服务
C05040300
次
25.00
安全运维服务
C16070400
8.40
财产保险服务
C18040102
0.25
2.50
物业管理服务
C21040000
30.00
其他印刷服务
C23090199
0.50
10.00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C23120301
1.00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C23120302
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
B02129900
项
1670.30
668.12
20.00
工程设计服务
C11020000
河北商贸学校小计
1290.66
1059.57
903.65
0.02
0.29
汽油
A07070101
2.00
0.80
3.00
教育用房施工
B01021100
栋
13.00
0.45
1.35
A4黑白打印机
A02021003
其他打印机
A02021099
0.27
碎纸机
A02021301
0.10
办公桌
A05010201
张
0.07
1.40
办公椅
A05010301
把
0.03
0.60
暖气生产和分配服务
C08020100
159.21
95.00
房屋修缮
B08010000
257.72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B08990000
73.00
0.20
0.75
液晶显示器
A02021104
1.90
7.60
0.35
0.70
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A02049900
60.05
教学、实验用桌
A05010203
0.14
0.56
教学、实验椅凳
A05010304
0.04
文件柜
A05010502
组
0.08
0.32
节
65
1.95
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B06029900
11.00
300.56
72.53
九、国有资产信息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含所属单位)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881.74万元(详见下表)。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91.19万元,已按要求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详见政府采购预算表。
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5881.74
1、房屋(平方米)
14259.54
2048.31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2、车辆(台、辆)
175.58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1170.90
4、其他固定资产
4533
2486.95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3、单位资金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其中,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部门预算支出: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和运转类项目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对应部门预算中的基本支出;运转类项目中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对应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以及经营支出和往来支出。
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预算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