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关键是要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让农民富起来、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
中国作为一个地域广阔、农村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三农”问题不仅是几千年来治国理政的核心理念,更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问题。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农村地区正是我国经济发展最不充分的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正是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目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仍为2.39∶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仍不足城市居民的1/2,农民收入仍需持续增加。如果城乡之间的基础设施建设差距过大,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过大,城乡之间的公共服务差距过大,那惠及全体人民的现代化国家就不可能建成,共同富裕就不可能实现。如何强农惠农富农,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答题,也是我们走向共同富裕目标的必经之路。
产业是强农惠农富农的基础支撑。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乡关系一直以城市为中心,乡村是城市的原料供给地、产品销售地,“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现象较为突出。新时代以来,城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党中央明确提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塑造新型城乡关系、工农关系。乡村不再是城市的附属,还承担着提供生态屏障和生态产品、传承国家乃至民族生存和发展根脉的重要功能。深入挖掘乡村多元价值,紧密围绕乡村三大功能,依山就势发展生态特色农业,构建更多良好生态、文化以及美学空间,带动乡村旅游、创意农业等新业态发展,实现农村从粮仓变成厨房、从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从田园变成花园。着力做强县域富民产业,充分提高县城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经济带动能力,以县城产业园区、工业园区等为发展引擎,不断拓展消费品、农产品等产业价值链,有效链接乡村特色产业,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加速集聚,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融合、共同富裕的发展新格局。要注重重塑城乡产业分工,完善乡村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机制,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和产地加工园区建设,鼓励乡村车间等新生产形态发展,让更多高附加值环节留在乡村。
粮食价格关系着种粮农民切身利益。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在任何时候都是真理。我国作为一个有着14亿多人口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个重大问题。粮食安全是战略问题,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面积、产量不能掉下来,供给、市场不能出问题,既要守住耕地指标等红线要求,也要千方百计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要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统筹兼顾种粮收益、产业发展和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在主产区利益补偿上迈出实质步伐,让农民种粮有钱挣、得实惠。优化农产品定价,完善农产品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地方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办法,让农民获得更多生产经营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