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农民消费者在春耕生产中购买到安全有保障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等农资,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省市场监管局发出农资消费提示,提醒农民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农资商品,并留有少量样品,如发生问题时,可作为投诉的证据。
农民消费者在选购农资商品时一定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并注意查看农资经营户店内有无《营业执照》和本行业的各种经营许可证。不要图方便购买无证照、流动经营者的农资或者假借送科技下乡宣传而销售的农资商品。仔细查看农资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购买种子时,要查看是否经农业主管部门审定。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包装破损或无包装、标识不清或标识不全的农资商品,更不要贪图便宜购买质量低劣的农资商品。要认真阅读农资商品使用说明,清楚其适用范围和禁忌事项以及正确地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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