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料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野生天然产品。
2、有机食品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有机食品生产、采集、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标准。
有机食品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并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水产品、调料等。
2、有机食品生产的基本要求:
生产基地在三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违禁物质;
种子或种苗来自自然界,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
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未受化学物质的污染;
从常规种植向有机种植转换需两年以上转换期,新垦荒地例外;
生产全过程必须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3、有机食品加工的基本要求:
原料必须是自己获得有机颁证的产品或野生无污染的天然产品;
已获得有机认证的原料在终产品中所占的比例不得少于95%;
只使用天然的调料、色素和香料等辅助原料,不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剂;
有机食品在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化学物质的污染;
加工过程必须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包括相应的票据。[3]
有机产品包装上都印有各国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标志,您可以通过识别有机标志识别有机产品。常见的有机认证标志有[4]:
有机食品认证新标准十分严格,有机蔬菜的独立包装上除了需贴上有机认证标签、认证单位之外还需要有17位数字构成的有机码,供消费者溯源辨真伪。同时,该标准还规定,申请有机认证的每种产品,每出产一次都要接受一次检测。另外,新规变动很大的一点就是“农残指标”“不得检出”,这一要求只能用“严苛”来形容,20多个农残指标由“限制数量标准”变为“零残留”,均要求不得检出,这对基地和企业来说,要求“高得吓人”。
5、国际有机农业和农产品的管理体系和法规主要分为3个层次:联合国层次、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层次以及
国内有机食品认证标志
绿色果品标准与认证
1990年5月15日,我国正式宣布开始发展绿色食品。绿色食品是指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的营养食品。绿色食品是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实行“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绿色食品分级标准有A级和AA级,其中A级标准与无公害农产品标准接近,可视同一水平标准:AA级绿色食品中各种化学合成农药及合成—食品添加剂均不得检出,其它指标应达到农业部A级绿色食品产品行业标准(NY/T268-95至NY/T292-95),该标准与国际有机食品标准接轨。1996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了绿色食品商标。要取得绿色食品标志的认证必须通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申请,发展中心对申请企业及产品进行审定后,与符合绿色食品条件的生产企业法人代表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书”,然后由发展中心向企业颁发绿色食品标志证书。绿色食品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在此期间,绿色食品生产单位必须接受发展中心指定的部级食品质量监测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抽样和省绿办的监督、指导,并履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期满后要求继续使用。
无公害果品标准
关于无公害果品的定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果安全要求》(GB18406.2-2001)作了如下的描述:“水果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内的商品水果。根据该标准的规定,无公害水果安全卫生指标:包括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的最高限量(包括砷、汞、铅至硝酸盐等7个项目的最高限量标准)和农药残留最大限量(包括有机磷。菊酯类农药共22个项目的最高限量标准),而农业部制定的行业标准《农副产品农药残留量国家标准》要求检测的项目更多,它对79种农药在32种(类)农副产品中197项农药残留量(MRIS)制定出最高限量标准(详见《农药科学与管理》2000.4)。无公害果品标准除了包括上述卫生指标外,还有感官要求。例如,要求果实无腐烂,无外物污染、病虫害及其检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