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通知》(冀医保规〔2022〕3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省医保局决定在省本级开展门诊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试点工作。现将试点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条件的省本级定点零售药店均可申报。前期已纳入省本级“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优先纳入。
2022年5月25日至5月27日。
三、申报受理方式
四、申报条件及所需资料
申报纳入门诊保障的定点零售药店应符合《通知》规定的纳入条件,并提交以下材料:
THE END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通知》(冀医保规〔2022〕3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省医保局决定在省本级开展门诊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试点工作。现将试点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条件的省本级定点零售药店均可申报。前期已纳入省本级“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优先纳入。
2022年5月25日至5月27日。
三、申报受理方式
四、申报条件及所需资料
申报纳入门诊保障的定点零售药店应符合《通知》规定的纳入条件,并提交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