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经综合考量评选出的极具代表性、群体性、影响性的十大典型案例,以案情简介和点评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揭露商家的违法行为,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理性消费。
【案情简介】2017年1月14日,当事人将生产的30吨生金蔗王牌毒死蜱药肥产品销售给柳州市柳江区、南宁市、崇左市、百色市的农资经营企业,上述经营企业再销售给农民。为了配合销售生金蔗王牌毒死蜱药肥,当事人印制了500份宣传生金蔗王牌毒死蜱药肥的宣传单,发放到各个经销企业进行宣传。该金蔗王牌毒死蜱宣传单上有“适用于:甘蔗、桉树、花生、玉米、水稻等作物地下害虫的防治和地上害虫的预防!”、“有效杀灭蝼蛄、地老虎、钻心虫、蛴螬、天牛、白蚁等地下害虫及对地上害虫有一定的防治效果。”等内容。
检查发现,当事人《农药登记证》登记的作物是花生、玉米,防治对象是蛴螬,而在生产销售的生金蔗王牌毒死蜱外包装上标注的作物是大豆、玉米、花生,在宣传资料上标注的防治作物是甘蔗、桉树、花生、玉米、水稻,防治对象是蝼蛄、地老虎、钻心虫、蛴螬、天牛、白蚁等。与《农药登记证》的内容不相符,任意扩大了范围。
【点评】由于商品报务宣传对消费者的影响具有很大影响,对经营者促销商品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一些经营者为了赢得消费者,增加商品销售量,往往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对商品服务作出夸大宣传。该宣传使消费者做出错误的购买决定,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
案例二:柳州市迅驰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违规作业造成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案
【案情简介】2017年6月26日上午10时左右,柳州市迅驰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人员在柳江区建设路8号的腾安世纪城金碧苑2号楼1单元进行电梯安装作业时,发生一起电梯挤压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65万元。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违规作业造成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上述行为已违反了《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柳江区工商质监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万元人民币。
案例三:柳江县吉庆供销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案情简介】柳江区工商质监局在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时,将柳江县吉庆供销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保福牌特红炮(产品级别:C级,型号:500头/盘,生产日期:2017年02月21日,生产单位:祁阳县梅溪鞭炮厂)及赖吉昌牌金旺满堂红爆竹(产品级别:C级,型号:1000型,生产日期:2017年02月17日,生产单位:醴陵市赖氏烟花有限公司)抽样送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结论中判定不合格。经查实,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为11875元,违法所得为295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属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柳江区工商质监局依法对当事人罚款11875元,没收违法所得2950元。
【点评】重大节假日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对于保障人身安全尤其重要。通过对全区唯一一家具有批发烟花爆竹的企业吉庆烟花爆竹公司所销售的爆竹抽样送检,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全区爆竹质量。今后,柳江区工商质监局将加大抽检力度,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将依法给予严厉查处,保障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案例四:李某未建立进货台帐销售不合格化肥产品案
2017年2月17日,当事人以750元/吨价格从供货商购进8吨标注为“生产单位:贵州省福源磷肥厂”、“生产批号:09218908”福源牌钙镁磷肥,按照800元/吨价格销售了1.8吨上述化肥,获销售收入1440元,获利90元。当事人待售的6.2吨福源牌钙镁磷肥被柳江区工商质监局查封。上述钙镁磷肥的货值金额为6400元。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化肥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检验,判定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属未建立进货台帐销售不合格化肥产品的行为。柳江区工商质监局依照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不合格福源牌钙镁磷肥6.2吨;没收违法所得90元(人民币);罚款10600元(人民币)。
【点评】农资打假,事关老百姓的利益。为了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维护村镇稳定,工商质监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深入开展“红盾护农”,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有效维护了农资市场经济秩序。
【点评】该案当事人将健身器械当成医疗器械进行宣传,在没有任何权威科学论证的情况下,随意使用从网上摘录的一些其认为有用的论断作为其宣传的亮点来误导消费者,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具有很明显的误导、欺骗,执法人员迅速出击,对该类行为进行查处,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案例七:徐某无照从事服装加工销售案
【案情简介】当事人从2017年10月起至本案查获时止,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在柳江区拉堡镇基隆开发区瑞兴七街14号租赁场地,投资4万元,从事服装加工销售的经营活动。期间,当事人从广东省广州市国际轻纺城购进布料,加工各种规格的成品舞蹈裙、舞蹈裤、舞蹈衣共计0.6万件(条),其中,通过中通快递发货,在淘宝网上的店铺(会员名(店铺名称):瑜美人之家)销售2342件(条),共获取销售收入5万元,余3658件(条)在成品仓库待销售。当事人从事服装加工销售未建账,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属无照经营行为。柳江区工商质监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罚款7000元。
【点评】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购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加强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监管,有利于维护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网络购物的市场秩序。
案例八:梁某伪造产地、伪造厂名、厂址和无照加工销售腻子粉案
【案情简介】当事人从2017年1月起至本案查获时止,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在柳江区拉堡镇基隆村平地屯租用场地,投资5万元,从事加工销售腻子粉和瓷砖粘合剂的经营活动,期间,当事人购进2.59万元的原材料,加工成品腻子粉4500包和瓷砖粘合剂2000包。其中,加工外包装上标注有“建顺腻子粉、柳州市建顺建材有限公司、俊威、金装弹性腻子粉、柳州俊威涂料有限公司”等文字的腻子粉4500包,其中销售3950包,余550包在仓库待销售。当事人加工以上两个品种的腻子粉货值金额共计6.75万元。加工上述两个品种的腻子粉所标注的产地、厂名、厂址均为不真实的产地、厂名、厂址。另外,加工外包装上标注有“建顺、瓷砖粘合剂顺建材荣誉出品”等文字的瓷砖粘合剂2000包,货值金额为3.8万元,其中销售1600包,共获取销售收入3.04万元,余400包在仓库待销售。加工上述品种的瓷砖粘合剂未有中文标明的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属伪造产地、伪造厂名、厂址和无照经营行为。柳江区工商质监局依法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腻子粉410包,罚款8000元。
【点评】当事人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冒用他人的厂名生产销售腻子粉的违法行为,侵犯了合法生产厂家的名称权,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此案件的查处,有效维护了合法生产厂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案例九:覃某无照从事卷烟、猪肉零售经营活动案
【案情简介】当事人于2017年11月起至被查获时止,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柳江区拉堡镇金竺花苑市场街8号门面内,从事卷烟、猪肉零售经营活动。期间,当事人投资10000元,每天从柳江区二基地屠场购进猪肉40公斤,销售价22元/公斤,另外,从拉堡镇购进真龙、红塔山、玉溪卷烟,分别以毎包5-10元、10-20元、23元不等的价格销售。获经营额40000元,其中,卷烟经营额10000元,由于未建立台账当事人获取销售毛利无法计算。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属无照经营行为。柳江区工商质监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罚款2000元。
案例十:柳州永能生态肥业有限公司隐匿、伪造产地及转移被工商部门查封的物品案
【案情简介】2017年3月15日至案发时止,当事人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澳特尔有机肥料240包,澳特尔有机肥料的外包装上标注的内容为:澳特尔及图有机肥料,湖北澳特尔化工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荆门市石桥驿镇,客服热线:4008844099。
生产加工新洋丰有机肥料208包,新洋丰有机肥料的外包装上标注的内容为:洋丰及图有机肥料,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客服热线:4008844088,生产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石桥驿镇工业小区。
以上每包重量为40KG,已经于2017年3月21日被柳江区工商质监局查封。当事人分别于2017年4月5日和2017年5月4日,私自转移了工商质监部门现场封存的该批化肥,总转移货值金额为13579.2元。
【点评】农资产品质量事关千家万农户,经营者应严把质量关,增强责任意识,保证广大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质监机关加大对辖区农资产品质量的检查监督力度,切实保护好农民消费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