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市场环境、用户分析、产品需求、竞品分析、产品方案等角度,讲解了一个处方流转平台规划方案是怎么样的?
1基本信息1.1文档基本信息
本文档为XXX处方流转平台方案
1.2阅读对象
本文档为XXX规划和描述方案,适用于医院、药企、药店、公司内部使用。
1.3文档目的
通过现有模式和市场的分析推出XXX产品规划方案,为下一步XXX产品设计作为依据。
1.4文档概要
文档通过6个部分对XXX产品规划方案进行阐述。
2市场环境2.1政策背景
2017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
“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统筹推进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鼓励到零售药店购药等改革,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推进医药分开。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2017年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试行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鼓励连锁药店发展,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2018年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
“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
2018年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2018】26号《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2017年7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统筹推进取消药品不合理加成、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允许慢性病患者持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药等改革,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86号-在线开具的处方未经医疗机构配药的,不计入医疗机构药占比。探索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医院门诊特殊病种药品服务。
2018年11月23日川办发〔2018〕8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二十六)强化医保对医疗行为的监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三十四)探索推进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鼓励连锁药店发展,允许门诊患者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
2005年10月25日国食药监市[2005]515号关于贯彻执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明确规定:申请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必须是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至少期满三个月,系统运行稳定并且连续三个月内没有任何违法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记录的网站。
第四条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经过审查验收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
第九条明确规定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十条申请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当填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发的《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申请表》(附件2),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第十八条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号码。
2006年03月03日国食药监市[2006]82号关于实施《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五条明确指出:
以下是结合2019年互联网医院落地的指标对省内的市场预估:
2.3市场分析总结
3用户分析3.1目标用户群体及特征3.2用户需求或痛点
医院:药品目录库和外部药店匹配度不高
医生:医生在药品销售中的收益,处方外流后,利益如何平衡
药企:
3.3用户分析总结4竞品模式分析4.1互联网医院+药店
梧州模式
广西梧州近两年,率先实践处方信息共享尝试,目前全市20余家二级及以上级别医院、百家药店共同接入易复诊第三方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完全实现了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该处方共享平台以患者为核心,允许患者自主选择渠道取药,保障患者购药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还能合理控制药品价格(跟标价),降低患者购药整体开支;能不断探索新的便民、利民服务形式,由顺丰快递来完成最后的配送。
优势:
劣势:
4.2互联网医院+药企
2016年3月,山东淄博市人民政府、京东集团、新华制药三方签署合作协议,京东将为淄博市卫计委建设“淄博市医疗处方流转信息平台”。淄博市公立试点医院向处方流转信息平台提供处方,允许用户使用电子处方平台便捷方式向新华大药店的药房购药。实现政府推动的处方“跑方”至院外药店,患者可实现在医院内就诊后到院外药店拿药,且会实现云药房平台、社会药店、配送系统。
4.3医院+药店
广东省网络医院
由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友德医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省数据家连锁药店共同组成,采用医院+药店(社区)模式,实现患者在药店(社区)通过互联网平台问诊,医生开出处方后即可在药店(社区)拿药。
4.4药店+网络诊所
微问诊
合作药店微问诊平台,获得医药检三项能力的下沉,让传统零售药店在服务能力、服务效率、服务收益三方面获得持续提升。帮助药店从简单的药品销售中心升级为周边社区患者的预约就诊中心、远程问诊中心、和电子处方中心。
4.5总结
医保支付:目前医保支付的问题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案:
社会药房药事服务能力:处方外流不是所有社会药房都能承接的,平台在筛选药店就提出该要求,必须有一名驻店药师。
5产品需求5.1需求概述
产品需求包含功能性需求(处方外流、处方支付、处方二审、药品配送、药品验收)和非功能性需求(性能、接口、易用性、安全性、维护性)。
5.2功能性需求
5.2.1处方外流
处方流转平台对接互联网医院平台,通过数据和接口对接,同步外流药品目录、医师信息、药师信息,通过接口将外流处方信息及签名信息接入到处方流转平台,通过对接CA技术保证处方流转的真实性。
5.2.2处方支付
处方流转到平台后,用户需要对处方进行支付,支付的同时,需要对配送方式、收货地址、药店等信息进行选择和填写。完成后,用户可通过多种渠道(互联网医院/处方流转平台)进行支付。
5.2.3处方二审
为了高度确保外流处方的真实性、合理性。要求药店药师入驻平台,在平台对处方进行二次审核,审核通过后药店可以开始抓药配药工作。
5.2.4药品配送
为了保证患者用的放心,平台对接第三方物流系统,药品整个完整的配送轨迹和信息将会实时同步到患者应用中。
5.2.5药品验收
为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性,平台通过一方一码的方式,通过用户的扫码验收确保药品真实安全的送达用户手中。
5.3非功能性需求
5.3.1性能
5.3.2接口
5.3.2.1互联网医院数据对接
对接互联网医院平台,医生在线开出电子处方并进行签名,药师审方后并进行电子签名,互联网医院平台将处方信息和用户身份证号加密后,通过接口传递给处方流转平台。验证通过后,处方正式进入到处方流转平台。
5.3.2.2CA对接
对处方医生药师签名信息、处方信息、患者身份信息加密后进行数据传递,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
5.3.2.3药企、药店进销存管理系统
平台结合当前医院的药品企业供应情况,挑选合适的药企以及连锁药店入驻,进行数据对接。
和药店的外延药品进存销数据进行实时交互:
5.3.2.4监管平台对接
A.药品流通监管:
B.处方真实性监管:通过CA加密确保处方每一次流转的安全性、真实性。
5.3.2.5第三方物流系统对接
对接第三方物流系统主要是为了信息互通,获取药品在配送中每个环节的状态以及每个状态的负责人/经手人的数据信息。
5.3.3易用性
应用系统稳定。界面交互友好,输出、输入方便,图表生成美观,检索、查询简单快捷。
5.3.4安全性
5.3.5维护性
对系统/模块/功能便于修改、易于外部接口对接。
6产品方案6.1产品概述
处方流转平台是一款基于医院处方外流搭建的处方流转平台,主要实现了处方外流、在线支付、处方二审、药品配送等功能,解决了外流处方,药品目录匹配度低、药店药事能力不足、患者看病难等问题。
6.2产品结构图
6.3产品详细方案
6.3.1业务流程
6.3.2产品业务功能
6.3.2.1外流处方和平台交互
处方流转到平台:
对接互联网医院平台,实现医院基本信息、外延药品目录库、处方完整信息、患者身份信息、医生信息、药师信息、用户信息的互通,平台根据该处方的信息生成一个二维码。
处方信息通过接口传递到平台,平台通过对接第三方CA等方式对处方信息、医师签名、药师签名的真实性进行判断。
6.3.2.2处方支付
(1)211用户支付提醒
处方审核完成后,通过短信/应用内消息的方式通知用户进行处方的支付,并告知用户支付的方式有哪几种。
(2)处方支付
处方支付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互联网医院,一种是在处方流转平台。
第一种:互联网医院平台:
(3)支付渠道
(4)药品价格
外流处方中药品价格按照药店当前的售价进行定价。
(5)自选药店
处方流转平台和药企旗下的连锁药店进销存系统对接,实时同步药店的药品目录以及存储情况,在处方传递到平台时,通过和药店药品目录库的对比,获取满足处方的药品信息及其药店信息。
(6)智能推荐
审方通过,用户在支付时,为用户智能推荐药店。
自取的用户,会通过两个维度为用户智能匹配药店。
配送的用户:
6.3.2.3处方二审
(1)药师审方
劣势:增加了处方流转的环节,提高了处方流转的成本
(2)药师审方处方退回
审方不通过的,提交未通过的原因后,需要将处方原路退回,用户支付金额原路退回。
处方首先退回到平台,平台通过和互联网医院的接口将完成的信息加密后传递过去,资金需要原路退回并通过短信/应用内消息告知用户。
等待互联网医院医生修改处方/医生二次签名后流转到平台,再次提醒用户进行支付,支付后,药店药师进入审方流程(详细参考5.1.7)。
6.3.2.4药品配送
平台提供药品物流配送,根据用户自己的需求,在支付处方时,展示出所有满足该处方的药店列表,用户也可以根据智能推荐的药店进行选择,用户可以选择配送上门,取货时扫码确认该药品的真实性。
(1)药品打包
(2)药品配送提醒
通过短信/应用内提醒用户药品已经开始配送,可以通过平台公众号或者互联网医院平台进行查看配送状态和轨迹。
(3)物流查询
功能介绍:查询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一种是到处方平台。
A.互联网医院
支付处方后,通过医院官微/处方平台“我的处方”查看配送中处方,点击查看物流,即可查看物流配送的状态,单号以及配送轨迹。
B.平台查询
6.3.2.5药品验收
为了确保用户收取的药品的真实性,我们采用一方一码的方式:处方在传递给药房时,同时生成二维码,药房需要将此二维码和药品一起打包,用户收货时,扫描二维码,将扫描出来的信息和处方信息对比。
6.3.2.6监管环节
质量监控管理:
A.药品时效性监管
为了保证药品在患者用药时效性,药品本身的时效性,采取以下两条措施。
B.药品真实性监控
6.3.2.7统计分析
A.处方跟踪分析
处方流转到平台,根据用户支付、药师审方、药店抓药、物流配送、药品验收等环节对处方信息进行记录统计,并标记出现异常的环节。
B.机构数据分析
对药店的处方量、药品进行统计,并通过增长量、数量、处理时长等维度进行分析。
C.药品溯源分析
D.业务数据分析
对医院外流处方量分析、医生外流处方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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