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13件、失效或废止的5件,现将清理结果具体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象山县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办法(试行)
象农林发〔2014〕4号
2014年1月9日
2
象山县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实施细则
象农林发〔2015〕49号
2015年7月28日
3
《象山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象农林发〔2016〕61号
2016年12月8日
4
《象山县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办法(试行)》
象农林发〔2018〕7号
2018年2月6日
5
关于印发《象山县农业乡土专家评选管暂行理办法》的通知
象农发〔2019〕23号
2019年4月28日
6
关于印发《象山县环境友好型肥料推广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象农发〔2020〕17号
2020年7月29日
7
关于印发《象山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象农发〔2020〕45号
2020年11月25日
8
关于印发《象山县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象农发〔2021〕24号
2021年7月19日
9
象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象农发〔2021〕46号
2021年12月13日
10
关于印发《象山县农民初级职称评定办法》的通知
象农发〔2022〕48号
2022年12月27日
11
关于印发《象山县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评选和监测办法(试行)》的通知
象农发〔2023〕31号
2023年5月23日
12
关于印发《象山县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和监测办法(试行)》的通知
象农发〔2023〕32号
13
关于印发《象山县重大植物疫情防控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象农发〔2023〕36号
2023年6月5日
二、已经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文号)
失效或废止理由
象山县农林局农业小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象农林发〔2014〕50号)
规范调整的事项发生改变
《象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约谈制度》、《象山县农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和奖惩措施管理实施细则》(象农林发〔2014〕54号)
象山县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办法(试行)(象农林发〔2016〕56号)
被新文件(象农发〔2021〕24号)取代
关于印发《象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象农发〔2020〕38号)
关于印发《象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象农发〔202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