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打假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农资打假,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二、搞好农业法规宣传,坚持为“三农”服务

充分利用“12315”、“12316”消费者权益保护、“三农”服务及乡镇逢场日在金山镇、略坪镇、新盛镇、县城宇隆广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现场向农民宣讲真假伪劣种子识别和购买散装杂交水稻种子的危害性。此次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近50次;出动宣传车辆20余台次。

三、加强种子备案审查,规范种子经营行为

把种子备案审查,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种子站长、政策法规股股长、执法大队队长、植保站站长为成员的种子备案审查小组,在2010年12月我局将进入我县销售的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进行严格的审核备案。到我县备案的经营公司有10家,申报备案杂交玉米种子78个,杂交水稻种子89个。经审核,德阳鑫丰种业有限公司

辽单527(辽审玉2007010)杂交玉米种子,无四川省引种文件,给予不备案。

四、加强农资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劣农资产品

一是我局精心研究部署,制定检查方案,采取合理措施,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了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销售使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1月中旬由县政府副县长白光裕亲自带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高毒高残留及违禁鼠药销售。

二是灵活采取重点检查与专项抽查、随机抽查与定点检查、群众举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坑农害农行为。对销售散装种子的人员进行了批评和现场教育,并责令停止销售;对个别销售没有备案的种子的门市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并按规定申报备案。

三是组织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农资经营市场执法大检查,对种子经营网点和乡镇农贸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20台次,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种子市场10个次,检查种子经营门市80个次,依法收缴散装杂交水稻种子40余公斤,查处违规销售种子门市1个,销售过期农药门市1个。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种子价差太大;农户制种交公司才10元一公斤,卖出来都在45-60元一公斤;

2、杂交水稻制种面积大,加之周边市、县都有杂交水稻制种。农户自留种较多,到市场自行销售,监管难度较大;

一、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情况

据对14省的统计,今年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33.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3万多个,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网点、门市部27.2万个,检查各类农资生产企业2.46万家,捣毁各类农资制假售假窝点1342个。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326起,涉案货值5.01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案件190多件。查处不合格种子398.1万公斤,劣质肥料2.5万吨,假冒伪劣、禁用和过期不能使用的农药36.85万公斤,伪劣兽药1万多公斤,各种无证冒证和伪劣农机及其零配件16万台/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工作中有以下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得力

为了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各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局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精神,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下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联合发文,召开会议等方式安排农资打假工作。

(二)综合执法,农资打假工作逐步规范

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探索农业行政执法新的运行机制。福建、江苏、贵州等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业执法总队。湖南省农业厅今年从厅内各有关执法单位抽调了16名执法人员组成农资打假队伍。全国有77个地(市),815个县(市)成立了农业执法支队、大队。在今年的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山西省为了加强农业执法机构建设,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晋办发〔2001〕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市(地)、县机构改革,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步骤,力争三年内在全省全面实施集中综合执法,使农资市场的监管经常化、规范化。

四川省成都市编委专门发文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落实编制20名,市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了编制、人员管理(按公务员管理)和经费问题(纳入财政预算)。该市执法大队成立后,2000年就查处违法案件650起,比1999年增长60多倍,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32.4吨,是1999年的6倍;2001年1-9月,查处违法案件1086起,比2000年同期增长30%;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94.9吨,比2000年增长192%

(三)广泛宣传,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少地方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上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方面法律规章的普及和宣传,报道农资打假活动信息,并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

浙江省农业厅召开了三次农资打假工作新闻会,各新闻单位多次派员参加省执法检查组,赴各地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河南省共出动宣传车3865车次,悬挂条幅760个,张贴标语53670条,在广播、电视、报刊上播放、刊登农资打假信息849次,举办大型咨询活动87次,印发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7.91万份。福建省执法总队在省电视台制作了7个农资打假专题节目。广东省农业厅召开了由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供销社领导与执法人员和新闻记者参加的销毁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现场会,公开销毁查获的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近100个品种,共25吨,货值100多万元。

(四)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时段的整治行动

江苏省农林厅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整治行动,在春播期间,开展了以春播用种、夏季作物用肥、春季畜禽用药、饲料为重点的春季打假护农大行动;夏季与省质监局联合开展了肥料专项整治行动;7月至9月开展了农药市场专项整治;8月至10月部署了全省畜牧行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秋季开展了以小麦、油菜为重点秋播种子专项整治行动。浙江省农业厅针对养猪户和饲料经销户使用违禁药物、私屠滥宰、违规经营病猪等现象,开展了“劣病毒”猪肉专项整治工作。河北采取整治重点市场,按农时季节,适时开展专项斗争的方式推进农资打假工作。种子整治的重点是玉米杂交种子和抗虫棉种子,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种子市场以及棉花集中产区;农药整治的重点是“三证”不全、假冒伪劣以及国家禁用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农资专业市场以及生产工艺落后、群众投诉较多的农药生产厂;肥料以复混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以登记证号、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为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专业市场;农机及零配件集中检查生产和销售企业(网点)、农机维修市场和有影响的农机市场集散地。

(五)集中力量,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工商、质监、公安、供销社、经贸委等部门紧密合作、协同办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江苏省公安系统全年出动2000多人次进行农资打假执法活动。四川、重庆两省(市)都十分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四川省查处典型案件16起,重庆市查处典型案件6起,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四川宜宾县水稻种子案、重庆国威农药案和四川省武胜县杂交玉米种子案等三起案件都迅速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了查处。

农资打假涉及的范围广。各省在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农业、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监察、畜牧、饲料、农机、供销等部门互相配合,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共同开展打假整治工作,形成了合力,使农资打假效果显著。湖南省华容县制售假农药案的侦破就是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公安、监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到案发为止,已产销杀虫脒170多吨,销售货值71万多元。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收审,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针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特点,为提高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果,各级农业部门无论在市场检查还是在典型案件查处过程中,都主动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河北今年查处的标值1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农业、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办案,相互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山西省农业部门在工商、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整顿忻州市忻府区奶牛市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依法行政,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持续健康进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省加快了一些配套法规的建设,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了打假人员的素质。许多省根据《种子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可操作的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些省还建立了农资打假工作制度。如江苏省农林厅建立了打假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县农业局每周五报市局,市局每周一报省厅,对于重大突况和重大事件即查即报,并根据事态进展随时续报。为确保农资打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省还加大农资打假工作督查力度。江苏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一级督查一级的方式今年已组织了两次督查活动,除检查面上工作外,重点对领导批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大案要案进行督查。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培训班。河北省今年组织了1095人次的种子法知识培训和576人次的种子检验知识培训。山西省农业厅今年举办了5期执法人员培训班,有1200名市(地)、市县执法人员和分管农业执法的领导参加了培训。

一些省制定了农资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处理程序等制度。使农资打假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印发了《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及内部管理规定》,包括了总队科室的责任制,人员岗位责任制、人员工作守则、“十不准”规定、学习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队务会议制度、受理投诉或举报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外勤执法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罚没物品交接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案件受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文件或文书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等17项。

二、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资市场、农资产品问题仍很严重

从督查情况看,农资管理和打假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由于农业生产资料,量大面广,假冒伪劣由来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趋势,许多领域的问题积重难返。虽然今年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行动,但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目前农资市场无证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的现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而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者在农资销售旺季走村串户销售农药、化肥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经营行为不规范。销售过期、失效农药和劣质种子坑农害农的现象不断出现;农资和百货混合经营现象不在少数。兽药经营中的主要问题还有兽药、人药同时经营的现象。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如:

(1)无证生产和造假状况还比较突出。制假售假活动由公开、半公开向地下、半地下,组织性、隐蔽性、对抗性增强,手段趋向智能化,增加了打假工作的难度。

(2)假冒伪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农业部今年春夏对市场上的农药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农药为16%,有1/5的单位经营了不合格农药,这些是在合法的经营单位里抽出的登记过的农药产品,非法生产和经营的假劣农药就更多了。据陕西省畜牧部门抽查,“九五”期间,兽药质量抽检合格率为77%;近期对市场质量抽检合格率为50%。青海省西宁市经销的蔬菜品种近百种,但通过审定的只有20多种,大部分种子没有生产许可证,没有标签。

(3)农资产品标签不规范。农业部今年抽查了2586个农药标签,不合格率为54.6%,有的地方农药标签不合格率高达80%。有的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标签内容,有的扩大使用范围,有的盗用、冒用他人登记号,有的用一个登记证用于多个产品,还有的采用光写商品名而不写含量和使用情况等欺骗手段坑害农民,严重干扰了农药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引起了农民与合法生产企业的强烈不满,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农业部立即进行整顿。

(二)少数农业部门对开展农资打假的认识还不到位,执法意识薄弱

一些地方认为农资打假是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事,和农业部门关系不大,有的地区和县级农业部门甚至放弃法定职权,不闻不动,根本没有安排部署和组织检查。农业各行业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地区间发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对农资制假售假不仅不打击,而且还加以庇护。如有的农药生产厂家在生物农药中添加大量化学农药,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费者。当检查发现后,地方出面说情、辩解,难于处理。另外,农业部门内不少单位也经营农药、兽药、种子、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单位,既进行经营活动,又有管理职能,还有的审批、登记、检测、监督集一体,使本应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失效。

(四)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五)参与农资执法的机构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国务院抓农资执法、打假的机关如工商、技术监督、供销和农业部门等多个单位。农业部门内又分散在种子、土肥、植保、蚕种、畜牧兽医、饲料、农机、渔业等多个机构。但真正对农资市场和生产单位的执法起震慑作用的不多,力量分散,多部门协调困难,责任不明确。适应农资执法特点要求的,既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法律素质,又具有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和较强的职业道德水准的执法人员缺乏。

督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部门之间配合得不是很好,案件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不够。有的省反映,由于各部门各自行使管理职能,缺少沟通与协调,往往出现多部门对同一行政管理对象多次检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意见很大。此外,农资打假工作多部门操作,部门之间通气不够,发文多,部分内容交叉重叠,形式主义的东西也不少,工作实效不高。有的反映泛泛的执法检查多,实际查处的案件少。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不够,结果公开不够。多数地方的农资执法,仅仅检查销售机构,从销售机构查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时,对销售者做出处罚后便草草收兵,不再顺藤摸瓜,追究更深背景和生产者的责任,使更大违法者逃避了法律制裁,制假售假的源头未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了农资违法案件中,小案多,大案少的假象。

(六)农业行政执法缺乏必要的经费和装备,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不稳定

各地普遍反映,缺乏农资打假专项经费,缺少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等工具,抽样检查、假劣产品的销毁、联合执法等系列费用难以解决。参加农资打假的人员大部分是临时从各系统抽调的,执法意识不强。

基层反映,上级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系统的农业行政执法指导,影响了农业执法的顺利进行。

三、农资打假工作的改进意见

(一)从“五不放过”入手,找准农资打假切入点

这次督查组共带回102个需要督办的案件,至目前已有85个查处完毕,剩下的17个,还将继续督办。有关领导批转的案件有10起,有9起通过督办已依法查清并进行了处理,还有1起正在查处中。各地投诉的转有关业务司局的案件10件,已有1件查清,其余9件正在追查中。

我们将对这些案件进行分类总结,追根溯源。

在大案要案查处过程中,各级农业执法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的同时,对于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与司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案件的处理结果,还要认真查清伪劣农资源头和流向。对于源头非本省、市、县辖区范围内伪劣农资,要及时向有关省或市、县通报情况,请其他省或市、县查清和处理,或请上级单位处理。

要做到查处的案件有始有终,办事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对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

(二)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的新形势,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农资打假方式只能是暂时的应急措施,今后要从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管理机制和经费保证等方考虑这个问题。

在当前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农资猖獗的严峻形势下,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打假是不可少的。因此,九个部委要继续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认识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在农资打假方面形成合力。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各负其责,如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好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工商部门检查营业执照和市场秩序等,农业部门检查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的包装标识等。

(三)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结合我国加入WTO后,当前正在清理修改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文件之机,加速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有的省反映,一是尽快制定肥料法;二是出台农机管理、水产种苗等方面法律法规;三是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四是制定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包装标签准则,统一标签规范等。

(四)农资打假的当务之急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开展农资市场准入工作。对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不予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机关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换照等工作,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实行许可管理的农资产品,农业部门要认真进行检验、实验、鉴定,对不符合条件和质量标准的,不予办理产品许可、登记手续,不允许进入生产流通领域,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资产品进入市场。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快研究制定必要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不合格农资产品不出厂。

二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要对农资打假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农资执法机关要建立农资打假情况月报或季报制度,逐级上报农资打假工作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大案要案情况等,以便及时指导和协调。

2002年12月15日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由农业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等部局,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十月份,对全国14个省进行了联合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探索农业行政执法新的运行机制。福建、江苏、贵州等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业执法总队。湖南省农业厅今年从厅内各有关执法单位抽调了16名执法人员组成农资打假队伍。全国有77个地(市),815个县(市)成立了农业执法支队、大队。在今年的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山西省为了加强农业执法机构建设,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晋办发〔2002〕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市(地)、县机构改革,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步骤,力争三年内在全省全面实施集中综合执法,使农资市场的监管经常化、规范化。

四川省成都市编委专门发文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落实编制20名,市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了编制、人员管理(按公务员管理)和经费问题(纳入财政预算)。该市执法大队成立后,2000年就查处违法案件650起,比1999年增长60多倍,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32.4吨,是1999年的6倍;2002年1-9月,查处违法案件1086起,比2000年同期增长30%;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94.9吨,比2000年增长192%。

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六)保证农资打假经费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和打防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狠抓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强化大要案查处,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入户,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入户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格品种审定,规范品种命名,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

农药: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以及添加禁用高毒农药成分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不含登记有效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无证、套用或冒用农药登记证和标签违规等违法行为。

肥料:严查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

兽药:突出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无批准文号生产经营、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夸大疗效等违法行为。加强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坚决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禁用兽药的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重点监测饲料中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反刍动物饲料中动物源性成分。

水产苗种:加大水产苗种生产监管,严厉查处无证生产、水产养殖过程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和销售带病水产苗种的行为。

(二)重点单位。

农资批发市场和经营门店,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重点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

(三)重点区域。

农资产品生产、销售主体聚集地区,某些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的区域,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四)重点工作。

一是要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推荐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技物结合配套服务;二是清查辖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健全农资生产经营档案,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资的要严肃查处予以取缔;三是要强化市场监督,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农资产品要依法查处,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要集中力量进行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四是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构建农资信用体系。要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农资企业及专业合作组织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提高放心优质农资的覆盖面。督促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索票索证、进销台帐等制度,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构建农资信用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推进全县农资打假整治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农业局、县水产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物价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纠风办、县供销社、县农机局领导为副组长和成员的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统一领导全县农资打假工作,保障农资打假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措施

农资销售的旺季已经到来,要抓住春耕备耕这一关键时节,着重抓好重点品种和重点市场,主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在种子监管方面:以小麦、玉米、棉花等主要农作物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超范围经营、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品种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违法行为。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治理种子市场品种多、乱的问题。

在农药监管方面:以杀虫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份、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违法行为,以及掺杂高毒剧毒农药的行为;严查农药制假窝点,继续作好毒鼠强的清缴和防范工作。

在肥料监管方面:以复混肥、生物肥、冲施肥、叶面肥为重点,严查制假、造假、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肥料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测,依法查处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的违法行为。

在兽药监管方面:严查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生产经营、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非法生产兽用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大禽流感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违法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取缔国家禁用的兽药。

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方面: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品和其他禁用兽药的行为。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确保农产品安全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以我区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养殖基地、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全方位覆盖,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主要检查:生产、销售的农产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准;生产、销售的农产品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冒“三品”认证产品;所使用的质量标志是否合格有效;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生产经济组织是否按规定建立和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企业是否设立或委托设立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并加强农产品质量报告制度的监督管理。

(三)突出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

(四)强化制度建设,实现农资市场规范化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农资进货关,要求农资经销商严格执行《农资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企业加强质量的检测及验证,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入场,不上架。

二是建立健全质量监测和执法抽查制度,制定并实施质量抽检计划,实行定期定点例行监测和动态监测相结合;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产品查验制度,对每一批生产经销的产品都要对证号标识及合格证进行核实,对可疑产品报送有资质的检验检测中心进行质量检测。

三是完善市场监管制度。积极推行台帐制度,实行可追溯管理,提高监管到位率;要以实施准入制度为重点,实现市场准入与行政许可的有效衔接,把监管关口前移。

四是完善案件查处制度。健全重大案件上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五)推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六)加大制假窝点整治,优化农资市场环境

进一步加大制假窝点整治力度。组织执法精干力量,进一步摸清制假窝点的动向,并加强对黑名单的动态管理。要按照国家农业部“五不放过”的原则,对制假窝点一查到底,该处罚的处罚,该曝光的曝光,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决不姑息迁就。从根本上规范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公正的有序竞争。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3月25日):为保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顺利进行,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会议。

第二阶段检查实施阶段(3月26日-5月31日):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区农业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畜牧局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农资市场进行拉网式大检查,严格执法程序,加大监管力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明显实效。

第三阶段整改总结阶段(6月上旬):认真做好本次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农资专项打假工

二、周密部署、内容丰富

我局制定了《**质监局“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实施方案》,并召集各区县局分管领导对宣传周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分成7个“农资打假下乡”宣传行动组深入各乡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宣传活动。

(一)组织“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检测活动。“农资打假下乡”共进村120个,入户436个,深入农资销售商店及农户家中,抽取农资样品并免费检测共140个,检测合格率为66%。

(二)开展现场咨询、现场受理举报投诉活动。3月13日为我市“农资打假下乡”集中宣传日,7个宣传行动组分别在7个区县乡镇开展了现场咨询、现场受理举报投诉活动,并邀请了当地农技站及化肥企业人员共同参与,向农民群众宣传如何辨别真假化肥、如何选购农膜及农机产品、如何选购农药等基础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10747份,受理农民咨询共1449人次,受理农民举报投诉案件13起。

(三)召开生产企业座谈会。3月6日我局召集全市农肥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各区县局分管执法工作领导对如何确保我市农资产品质量进行了座谈。欧局长在座谈会上指出:农资产品质量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希望我市农资产品生产企业要有做“良心农资”的理念,切实增强产品质量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全市质监部门要充分认清肩负的责任,切实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把监管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四)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自农资专项打假行动以来,我市质监系统统一部署,对有过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重点检查、反复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3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5台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11个,查办农资案件44起,查获假冒伪劣化肥共104吨,查获假冒伪劣农资货值共18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1.4万元。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今年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中,我局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深入活动现场,重点对“农资打假下乡”、查办大案要案、标本兼治措施及12365打假投诉举报咨询台维护农民利益等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等方面进行宣传和报道,营造了有利于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环境的舆论氛围。同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社会监督,更有利于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成立了以市局副局长罗林富为组长,稽查分局局长徐林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

二、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我局制定了《××质监局“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实施方案》,并召集各区县局分管领导对宣传周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分成7个“农资打假下乡”宣传行动组深入各乡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宣传活动。

三、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四)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自农资专项打假行动以来,我市质监系统统一部署,对有过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重点检查、反复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9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3台次,查办农资案件44起,查获假冒伪劣化肥共104吨,查获假冒伪劣农资货值共18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1.4万元。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今年“农资打假下乡”集中宣传活动中,我局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深入活动现场,重点对“农资打假下乡”、查办大案要案、标本兼治措施及12365打假投诉举报咨询台维护农民利益等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等方面进行宣传和报道,营造了有利于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环境的舆论氛围。同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社会监督,更有利于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将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农机及其零配件等六类产品列为重点监管产品。集中力量抓好种子打假、禁用农药兽药查禁、肥料偷减成分含量查处、饲料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制售国家禁用高毒剧毒农药、违法添加高毒农药成分、有效成分不足、植物生长调节剂以肥料名义逃避农药登记等行为。重点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疫苗、禁用兽药以及滥加抗菌药物等行为。重点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疫苗、禁用兽药以及滥加抗菌药物等行为。

治理行动中,将产销相对集中地区的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经营与管理脱节的农资挂靠、承包、、分销单位或个人;生产落后、设备简陋、产品质量低劣、社会反映强烈的生产经营企业或繁育基地;在过去治理工作中出现问题较多、群众投诉较多的市场和生产经营单位,短缺、紧俏的农资品种和领导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列为重点整治范围,切实加强监管。

在重点环节的治理上,要严把市场主体准入环节,坚决阻止不符合条件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入农资市场。对证照不全的单位、个人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摊点予以坚决取缔。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的,要依法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要严把农资产品市场准入环节,对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农资产品,严禁进入农资市场和农业生产领域。要严把农资质量监管环节,严禁质量不合格农资产品进入市场、流入农村。要加强流通环节监管,对订单销售和入户直销的农资产品进行入户倒查,对走屯串乡流动销售农资的商贩依法强化管理。

同时,要强化对违法案件的查办,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问题,依法立案,及时严肃查处。对于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严管,一查到底。对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坚决杜绝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省农委法规处供稿)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护农民根本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特别是确保当前抗灾救灾恢复生产和春耕备耕顺利进行,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狠抓重点品种和农资产品审批管理、生产监管、市场规范和科学使用等重点环节,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强化服务指导,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通过开展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加强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品种,强化市场整治。以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水产苗种、农膜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种子监管重点:以水稻、玉米、棉花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重点,加大以两杂种子为重点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扩大抽查范围,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超范围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品种包装标签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违法行为;严格品种审定,规范品种命名,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

农药监管重点:严格按照20**年底颁布的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规范农药登记管理,切实解决农药登记管理中产品数量多、“一药多名”和标签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大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检查力度,以防治小麦、水稻病虫害用药为重点对象,以乡、村一级农药代销零售点为重点区域,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分、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肥料监管重点: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调酸剂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测,建立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加强对肥料登记产品的后续管理。

兽药监管重点:按照《20**年兽药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严查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生产经营、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非法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大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取缔国家禁用的兽药。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蛋白精”、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组织开展全国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重点监测饲料卫生指标、饲料中违禁药物、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

农机监管重点: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为重点,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积极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投诉和打假工作,确保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及时处理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机具的行为。加强农机试验鉴定体系建设,提高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质量,做好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制定工作。

水产苗种监管重点:加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的实施力度,严肃查处苗种生产环节使用硝基呋喃、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督促苗种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销售记录,建立可追溯制度。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和销售带病水产苗种的行为。

热作种苗监管重点:以天然橡胶种苗监管为重点,在天然橡胶定植高峰期,加大对天然橡胶良种补贴定点生产基地出圃种苗质量的抽检力度,并对天然橡胶良种补贴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对其他天然橡胶苗木生产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同时,加大对市场上销售的其他热作种苗质量抽查力度。

农膜监管重点:加强对农膜产品价格的例行监测和使用环节质量的信息反馈。大力推广多功能、高效能、防老化农膜,加强应用技术指导,开展农膜产品识假辨假维权知识宣传,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拒绝使用低价伪劣农膜产品。

(二)突出审批管理,强化市场准入。各地农业部门要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审批管理职责,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格执行农资产品审定、登记、许可的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依法加强证后管理,监督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审批要求,保证农资产品质量。坚决实施退出机制,对于有重大缺陷的农资产品,要及时撤销登记审批,停止经营推广;对已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注销或者吊销其许可(批准)证。要强化信息制度,及时公告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维护公众知情权。通过加强审批管理,正本清源,保证农资市场良好的竞争秩序。

(三)加大检查力度,狠抓市场整顿。各地农业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质监等部门,加强对农资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要建立农资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制度,积极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督促企业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对有质量问题或者存在较大缺陷的产品要一律停止销售,已销售的要追回。要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大检查,重点检查农资产品批发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重点监控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

(五)突出投入品使用环节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地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赋予的职责。督促农产品生产者切实履行法律义务,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台账。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原料基地、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健康养殖示范场、标准化示范区、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是否按法律规定建立生产记录,有无使用禁用农药、兽药或其他化学物质以及超限用范围使用农药、兽药的行为,是否存在不遵守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规定销售农产品的行为,是否存在使用违法包装物、保鲜剂、添加剂等材料,是否按规定进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

(六)加强执法抽检,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是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也是及时发现和处理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基本手段。各地要结合当地农资市场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制定执法抽检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抽检,进一步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提高抽检覆盖率。同时要保证抽检与依法查处的有效衔接,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农资产品,要及时对样本基数、生产经营情况等事实进行证据固定,及时依法公布检测结果,并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启动处罚程序。

(九)强化鼠药市场监管,巩固毒鼠强整治成果。各地农业部门要继续采取市场监管、重点排查等措施,加强鼠药市场监管,坚决清缴毒鼠强等剧毒鼠药。规范杀鼠剂市场流通渠道,严厉查处未取得经营资格经营杀鼠剂和经营没有防伪标志杀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统一灭鼠工作,宣传推广先进灭鼠器械、药剂和技术,提高鼠害综合防治水平。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跟踪、排查和捣毁制售毒鼠强窝点等工作,协调环保部门做好已收缴和废弃毒鼠强的处置工作。

(十)落实监管责任,推进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农资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形成稳定、有效的农资监管机制。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以县为主,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农资日常监管责任,并对本行政区域农资执法工作负责,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与服务工作。二是推行执法责任制度。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农资监管责任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职权、职责、目标、要求和保障措施,并报上一级农业部门备案。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措施不落实、该报告不报告、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苗头不控制、该查处的不查处、该移交的不移交等行为,要及时予以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处分。四是推行监管工作记录制度。具体履行农资监管职责的机构要建立监管工作记录,如实记录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五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和统计制度,逐步实现电子化报送,网络化管理。

三、保障措施

(二)强化协作,形成打假工作合力。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发展改革、公安、工商、质检、供销、监察、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协作,落实农资打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沟通信息,制定联合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部门内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部门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农资打假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形成农资打假工作合力。

(三)深入宣传,营造全民打假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农资法律法规,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对各级农业部门农资监管职责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实行目标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农资监管职责的,要通报批评;对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

四、重点活动

(二)*-*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

(三)*月,组织开展第四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四)*月,启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市)建设。

(五)“3.15”期间,公布全国农业系统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六)*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督查。

(七)春季和秋季等重要农时,组织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活动,及时公布抽查结果。

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必须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突出重点和整体推进相结合、集中整治和日常执法监督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积极推行信用监管,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和放心农资“示范店”建设,着力构建农资打假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一、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建立健全农资打假的长效机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目前的农资打假方式只能是暂时的应急措施,今后要从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管理机制和经费保证等方考虑这个问题。在当前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农资猖獗的严峻形势下,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打假是不可少的。因此,九个部委要继续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认识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在农资打假方面形成合力。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各负其责,如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好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工商部门检查营业执照和市场秩序等,农业部门检查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的包装标识等。

(一)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

(二)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

切实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加大日常执法检查的力度,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档案,记录好日常检查工作情况,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有计划地开展各种专项行动,坚决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对禁用的高毒农药要继续加大清缴力度,逐步解决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黑名单”制度。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保障农资产品质量,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

(三)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地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开展质量抽检,进一步完善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农资产品质量抽检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抽查活动,扩大监督抽查范围,增加抽查频次,依法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突出的区域、产品、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警示信息;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农资产品要依法处理,涉及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要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检测结果共享机制,避免重复抽检,提高执法效能。

(四)创新农资供应模式,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认真总结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典型经验,加大放心农资“示范店”建设,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和放心农资“示范店”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

(五)实施分类监管,推进诚信建设

各地要加快探索和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研究制定农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管理办法,逐步推行分类管理。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资格、质量抽检结果、违法行为记录、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信息纳入数据库,建立信用平台。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要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将严重失信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督促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销台账等制度,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推行农资质量公开承诺制,确保销售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

(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要组织精干力量,通过明查暗访核实案件线索,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对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要集中整治,坚决查处,防止反弹。不断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要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THE END
1.四川内江:网上“赶集”卖“土货”李建明四川省土特产品内江市11月24日,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石子镇旱地坝村,该村村干部在网上直播助农卖土货。 当天,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石子镇旱地坝村村干部助农直播间首次开播,该村村干部走上直播台,为村民推销红苕、盐菜、柚子、黄豆、红苕粉等土特产品,吸引了众多粉丝围观和线上下单,形成了天南地北粉丝网上赶集的热闹场景,为父老乡亲尤https://www.163.com/dy/article/JHPD6KRO0531ARFD.html
2.四川省南部县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南部县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果城、绸都南充,南部县南隆镇振兴街2号,于2002年01月29日在南充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50 万,在刘光勇带领下,农资已经为客户提供了23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化肥、油枯、中小农具、农用薄膜、农药、建筑材料批发零售、农副产品收购,期待与您合作,携手共进 https://www.11467.com/nanchong/co/6996.htm
3.绵阳种子绵阳农机绵阳农资绵阳农资市场绵阳农资批发市场是集绵阳种子,绵阳农机,绵阳农资销售为一体的专业农资市场,为您提供绵阳种子,绵阳农机,绵阳农资一站式采购服务。http://www.mynzsc.com/
4.农机农具批发欧凯农资市场西安农机农具买农机农具,就来西安欧凯农资市场,西安zy的农资批发市场。 市场主营: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疫苗、养殖器械、农机农具、园林工具。 欧凯农资市场市场,qg菜篮子工程xj单位,农药商户众多,品种,价格实惠,批发零售均可,欢迎广大朋友前来采购。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石化大道230号欧凯农资市场 https://provide.biz72.com/fwqr4ksz9.html
5.农机农具市场农机农具市场分析,地方农机农具市场农资供销网农机农具属农资商城类频道,共有12个主栏目和8个辅助栏目。主要发布有关农机农具市场商城(电子商务和市场贸易)的基本信息。涉及农用运输车、耕种机具、排灌机具、收获机具、畜牧机具、养殖机具、拖拉机、特种农机、常用农具、农产加工机械、农用机电器材、其它农机农具等多http://nzcg.org.cn/list.php?fid=45
6.抓口农具抓口农具批发价格市场报价厂家供应抓口 农具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7日 综合排序 人气排序 价格 - 确定 所有地区 已核验企业 在线交易 安心购 查看详情 ¥241.00/件 广东广州 家用种菜锄头铁锹耙子套装挖地松土除草神器锰钢农具农用工具大全 在线交易 48小时发货 少货必赔 破损包赔 沭阳县力从心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年 查看详情 ¥1.00万/台 https://b2b.baidu.com/slist/1e6c7613e90c607716
7.农机农具供应商,价格,农机农具批发市场马可波罗网农机农具批发市场,包括农机农具,农机农具价格,农机农具供应商,农机农具厂家。查找农机农具相关产品,产品报价,企业信息,请上马可波罗网。http://b2b.makepolo.com/cpinfo/yg1489770.html
8.关于印发泸州市“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一是建设农副产品现代流通网络,积极发展以鲜活农产品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冷链物流系统,完善产地批发市场体系,引导新型流通业态发展,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二是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农村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三是建设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立农资流通企业信用档案https://www.luzhou.gov.cn/zw/zcwjs/szfwj/lsfbf/content_98447
9.20242024-2030年农资流通行业发展调研与市场前景预测报告,农资流通是农业生产资料从生产厂家到农户手中的流通过程,包括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等。随着现代农业技术的发展,农资流通体系也在不断优化和完善。目前,我国农资流通市场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除了传统的农资销售https://www.cir.cn/7/A2/NongZiLiuTongFaZhanQuShiFenXi.html
10.国内领先!在崇州“PK”这三位“选手”分别是四川农业大学和四川耀农农业装备有限公司联合推出的气送式联合播种机、湖北永祥智能精量播种精量施肥一体机、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的谷物精量播种机。这些播种机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精量和高效。 以专有技术“开沟做厢排湿+排种排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Q0OTAxOQ==&mid=2658688940&idx=1&sn=9b7f433bc8621c5676657288d03c46dc&chksm=8a3099cc5c9db519c90e987fa4594cbf94204176a23f8d382127cea6395402391a3e40498be3&scene=27
11.阆中市七里新区开元农资批发市场邮政编码637400)四川新四川新工商名录 - 名录集 最近更新:2024年11月24日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阆中市鸿合农资连锁有限公司配送中心手机查看 注册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开元农资批发市场(怎么走?) --如何免费在百度地图标记公司地址、门店位置、地点信息? 注册日期:2010年5月6日 https://gongshang.mingluji.com/sichuan/name/%E9%98%86%E4%B8%AD%E5%B8%82%E9%B8%BF%E5%90%88%E5%86%9C%E8%B5%84%E8%BF%9E%E9%94%81%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9%85%8D%E9%80%81%E4%B8%AD%E5%BF%83
12.绵阳绵阳农资批发市场,绵阳农资批发市场,户型图,绵阳农资批发> 绵阳农资批发市场 推荐楼盘 推荐区域 城市楼盘 同楼盘点评 项目位于绵阳市重点打造的龙门镇农副产品物流及加工园区,是“绵阳市政府规划获批的农资批发市场”,总占地123亩,总建筑面积8万余平方米,一期总建筑面积1.3万余平方米,现已竣工投入使用,由开发商自持。主要经营农机、农具、化肥、种子、农药、兽药等。二期即https://mobile.anjuke.com/xf/my-lp427305/
13.隆昌县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隆昌县内江频道隆昌县以保春耕、惠民生为重点,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隆昌县加强宣传,利用宣传栏、QQ群,微信、红盾网络平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答疑,深入田间地头,向农户传授农资商品识假、防假知识,引导农户从正规渠道购买农资商品。 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加强农资产品抽查检验频率,扩大监测范围和品种,加大对流https://neijiang.scol.com.cn/m/lcx/201702/55830945.html
14.湖南加强春耕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行为一是强化农资市场质量安全监管。通过开展护农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排查农资市场质量安全风险,化解质量风险隐患。加大对农资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力度,从生产源头把住产品质量关,加大对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农资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和仓储集中地等农资经营场所的现场检查频次。 https://news.sina.cn/2022-03-02/detail-imcwiwss3821173.d.html
15.湖南省长沙县农资公司农资商品批发市场湖南省长沙县农资公司农资商品批发市场在长沙注册成立。在法人未登记经营下,属于农用薄膜批发,主营行业为农用薄膜批发。湖南省长沙县农资公司农资商品批发市场办公地址为湖南 长沙 中山西路64号,如果您对我们的产品、技术或服务有兴趣,随时欢迎您的来电或上门咨询。http://www.likuso.com/city312/384636.html
16.四川广元邦力达农资有限责任公司简介:四川广元邦力达农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位于四川省广元市,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2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20万人民币。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四川广元邦力达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招投标项目7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2个。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 https://www.tianyancha.com/company/1392403474
17.成都·2026农具展览会【成都会展之窗_点展】欢迎您开启四川成都农具展览会城市窗,汇集2026年成都多场农具行业盛会,2026成都展会热点,农具展览会众多知名品牌亮相,成都农具展会 展示前沿产品与技术及创新解决方案,展会期间计划举办有关农具的精彩现场活动。成都展会信息还在持续更新中,成都http://chengdu.expowindow.com/dz/203_1008_2026.html
18.成渝“新特区”发展的基本路径和改革重点(1)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以规范化管理、规模化经营和标准化服务为核心,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培育与发展,重点建设和发展一批跨区域、辐射力强的各具特色的产区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发展农产品零售市场,加快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加工企业直接向超市、社区菜市场、便利店http://www.sass.cn/920141/5253.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