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随着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从江西共青城押解回通山,由该县警方侦查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成功告破,先后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570余万元。
通山县警方成立以经侦大队为主,治安大队、黄沙铺派出所支持配合的专案组开展破案侦查。根据嫌疑人注册的23家网店信息,侦查民警发现开设网店的店主为罗某、刘某等14人,销售的假冒产品流水金额约为240万元。
通过“情指行”一体化侦查,民警根据涉案资金流向循线追踪,发现资金由专人每月通过银行柜员机取现后,最终进入王某、罗某、刘某等人手中,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查,王某、罗某、刘某均为通山县黄沙铺人,其中王某一直从事网店工作,具有丰富的电商经验。
侦查民警认为,要想精准打击犯罪嫌疑人,必须捉贼捉赃,先找到嫌疑人的假冒产品。为掌握嫌疑人假冒产品信息,侦查民警以客户名义在网店购买该精油产品,成功掌握嫌疑人发货地址。
通过进一步缜密侦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十分狡猾,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把存放仓库、发货仓库设置在不同的地点,安排不同的人进行管理和发货,尽可能多地为警方侦查设置障碍。
侦查民警通过化装秘密追踪,发现犯罪嫌疑人频繁进出大路乡洞口罗村一山沟中的一处民房。据附近村民讲,有一伙人经常在此鬼祟进出,屋内机器鸣叫。侦查民警初步判断该民房为制造假冒产品的窝点。
9月18日,警方组织精干警力,开展突击抓捕行动,先后将王某、罗某、刘某等八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现场查扣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产品222箱共3.6万余瓶,折价约330万元。
全链条打击。11月27日,侦查民警先后在江西共青城和湖北武汉,将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犯罪的李某(江西共青城人)和刘某丙(通山人)抓获归案,并安全押解回通山。
目前,上述十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犯罪,均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