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立华(603970)公司公告中农立华:2022年年度报告新浪财经

公司代码:603970公司简称:中农立华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年度公司(母公司)共实现的净利润148,250,292.4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64,805,072.24元,减去2021年度分配的股利67,200,033.60元,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0元后(因法定盈余公积已超过注册资本50%,本期不再提取),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5,855,331.11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92,000,0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5,600,052.80元(含税),本次拟派发的现金分红占2022年度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50.21%。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4股,共计转增76,800,038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实施转增股方案后,新股本总额为268,800,134股。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公司治理......31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47

第六节重要事项......50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6

第十节财务报告......73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公司股票简况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营业收入增长32.61%,主要系主营业务销售增长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24.7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增长24.77%,主要系收入及利润增长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九、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十二、其他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作物健康业务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积极引进新产品,聚焦重点产品不断强化技术服务方案及新媒体的推广应用,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一是推出“中农精致”“稻启”“优作”和“新灭灵”等新产品和“中农靓蔬”“埃加组合”“稻启黄金装”等新解决方案,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二是围绕关键战略产品、重点市场和作物,紧抓关键项目销售,芙利亚、瑞苗清、精草铵膦等项目取得较好的销售业绩,其中芙利亚当年销售额过亿元;三是大力推进线上营销活动,通过“立华说农技”“立华小优”短视频及直播向农户传授农技知识。

2.化工业务持续整合行业资源

整合农化行业资源,与上下游合作伙伴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合作关系。一是联合上下游生产企业,推广共建命运共同体理念,千万级合作伙伴数量和销售额占比显著增长;二是不断延伸产业链,拓展上游中间体及下游大包装制剂,保障农药供应;三是加强市场研判,准确把握补库存和去库存节奏,提高资金周转率。

3.联销业务提升服务效率

全力保障运输,推进信息化升级,提升服务效率,挖掘更多合作机会。一是全力保障运输畅通,协调办理物流通行证,缓解工厂发运压力;二是推进物流信息化升级,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三是加强客户拜访,挖掘更多合作机会。

4.国际业务提升全球运营能力

持续推进海外登记工作,加强核心产品销售,面向国际输出自主品牌。一是加大自主登记产品的销售力度,盘活登记资产;二是加强对核心品种的运营能力建设与机制创新,集中优势资源,保障核心品种销售;三是推进品牌焕新项目实施工作,加强国际市场品牌战略输出。

5.加工和分装业务保障供应稳定

天津立华统筹抓好防疫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信息化应用提升服务效率,确保农药供应稳定。一是持续抓好厂区防疫和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生产平稳有序运行;二是强化信息技术的应用,在工厂采购、生产、仓储等业务端全面应用供应链系统,实现不同业务端的信息共享,提升服务效率;三是挖掘老客户潜在机会,利用优势资源引进新客户;四是实施工厂老旧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合理布局生产设施,提升产能。

6.植保机械业务优化产品结构

中农丰茂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和降本增效来提升运营能力。一是继续进行新产品技术研发,完成了3WPX-1200喷杆喷雾机等机型的测试,研发了一体式喷头和防飘喷头,推进大豆玉米复合栽培植保机械的研发和推广;二是继续降本增效,持续降低库房租金和人员费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原药价格持续下降。2022年以来,原药价格总体回落。主要原因:一是上年价格暴涨,2022年逐步回归到正常水平;二是部分新增产能的释放,如草铵膦、精草铵膦等产品的新建扩建导致价格下跌。2022年12月25日,中农立华原药价格指数报138.33点,同比下跌32.7%,其中79%的品种价格下跌。分类别来看,草甘膦等灭生性除草剂产品价格的大幅下跌带动除草剂原药价格指数同比下跌36.4%;杀虫剂原药价格指数同比下跌28.3%;杀菌剂原药价格指数同比下跌24.5%。

供需两端持续博弈,市场不振。随着双控双限政策的退出,原药产能逐步恢复,导致供大于求,终端需求以观望为主。在农业生产旺季,虽然国内外成交量回暖,但第四季度汇率剧烈波动导致出口市场低迷,国内外需求停滞,原药成交量达近几年新低,给农化行业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困难。十四五规划推进产业转型升级。2022年1月,《“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发布,将坚持安全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积极推动产业布局的优化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推进农药产业转型升级。《“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我国农药产业体系更趋完善,产业结构更趋合理,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农药流通及植保技术服务业务和植保机械供应业务,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植保机械供应业务方面,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的植保机械研发和供应平台,开创优质农药与高工效植保机械相结合的新型经营模式。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原药和中间体采购

公司在对原药和中间体生产厂商进行综合评价后,与供应商就合作框架条款进行双向谈判,对每一个品种筛选出2或3家优质生产厂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同时,公司对供应商的交货效率、产品质量稳定性等进行持续跟踪考评,以实现对供应商的动态调整,从而确保供应商的产品质量。

公司对原药和中间体产品采用“淡储”的采购策略。即在销售淡季时,根据对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和市场需求的预判,确定合理采购时点和采购量,并结合主要产品的库存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询价并择优达成采购协议。

(2)制剂采购

公司通过全球采购为我国广大种植户提供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制剂产品。依靠领先的品牌优势及综合服务能力,通过联合销售、区域代理、产品代理等多种方式与国际领先农药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2.销售模式

(1)境内销售

①化工业务

整合上游厂商的优质产品资源,构建“一站式”化工产品供应平台,为下游制剂厂商客户提供原药、中间体和助剂等产品。

②制剂业务

整合上游国内外知名农药制剂厂商产品资源,主要通过经销商、零售商渠道进行销售,同时为种植户进行产品应用示范和科学用药技术指导,通过植保技术服务带动产品销量增长。

(2)境外销售

主要从事原药和制剂出口贸易业务,已在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秘鲁、阿根廷、多米尼加等国家设有子公司。

公司一方面在全球主要目标市场开展农药产品登记,另一方面通过整合国内原药和制剂产品资源,建立稳定的供应链,致力为国际市场客户提供优质的农化产品和服务,目前业务范围涉及南美、非洲、东南亚、中东和欧洲等地区90多个国家和地区。

3.分装加工模式

控股子公司天津立华建有专业的分装加工基地,拥有先进的分装设备和高素质、专业化的技术队伍,可对大包装制剂进行分装,还可根据合作厂商的要求提供配套的复配服务。

4.服务模式

(1)供应链服务

公司建立了由“中农集团自有仓储中心+委托加工厂仓储”与第三方物流相结合的科学高效的仓储运输体系和供应链信息化系统,可以为客户提供采购管理(含代理进口)、产品分装、订单处理、仓储配送、货款结算等供应链服务及可追溯的信息服务。

(2)植保技术服务

在探索层面,开展农药制剂产品配方的筛选研究,对产品稳定性、兼容性等进行评估,对产品药效和安全性等进行评价,不断开发农药制剂产品,并探索和拓展产品应用范围。如,公司对引进的产品进行田间试验,以检验其药效及安全性,确定其田间使用范围、防治对象、使用量及其他技术条件。

在应用层面,对不同地区的不同农作物,提供有针对性的作物健康解决方案。通过新媒体线上渠道、经销商渠道和遍布全国主要农业区域的一线植保技术服务队伍,为种植户进行产品应用示范和科学用药技术指导。公司植保技术人员拜访农药零售店和农户,通过田间植保技术推广、新型产品田间试验示范、店面技术讲解、产品说明会、新产品推广会和农民会等形式,向种植户提供专业的植保技术服务和作物健康解决方案,有力提升了中农立华在广大种植户中的品牌影响力,促进了公司农药制剂产品的销售。

5.植保机械经营模式

控股子公司中农丰茂以经销的方式开展植保机械销售业务,通过投标、直销和经销商分销等方式获取订单。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品牌优势

(二)渠道网络优势

公司在国内外建立了农化流通服务网络。国外方面,设有5个海外子公司,探索推进本土化服务的落地和自主品牌的发展,目前渠道网络已遍布9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内方面,公司拥有覆盖全国主要农业县市,由31个仓储配送中心和3,000余家主要渠道合作伙伴组成的服务网络,并建立了一支由数百名专业植保技术人员组成的农化服务队伍,构建了一体化的农化流通及植保技术服务网络。

(三)产品和技术优势

公司构建了品种齐全、结构合理的“一站式”农药供应平台。国外方面,公司与巴斯夫、先正达、拜耳、科迪华、安道麦、富美实、住友商事、三井化学、石原产业、日本曹达、日本农药、日产化学、西班牙医药、普罗蒂欧等著名跨国农药企业保持深入的战略合作,国际产品种类不断扩大。国内方面,公司与扬农化工、南京红太阳、海利尔、贝斯美、山东绿霸、青岛清原、浙江永农等国内知名农药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围绕绿色农药不断提升研发水平。公司设有农药应用研发中心,在“科技立华”战略的引领下,以农药产品的终端应用为核心,在农药制剂配方优化、性能评价、减量增效、应用试验、产品检测、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方面开展一系列深入扎实的工作。农药应用研发中心与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等国内农药科研院所以及石原产业、三井化学、日本曹达等国际领先的农药研发企业紧密合作,不断提升农药应用技术研发水平,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四)综合服务优势

农药供应链服务优势。公司在农化流通领域已形成集研发、分装加工、原药贸易、平台服务、制剂销售、药械服务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服务,构建了作物健康业务、化工业务、联销业务、国际业务、分装加工业务、植保机械业务六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的格局。

(五)人才团队优势

公司视人才为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拥有一支具有农药流通及植保技术服务行业丰富经验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核心管理团队理念先进,具有国际化视野和战略眼光,能够准确把握行业趋势和市场方向。技术研发团队绝大多数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在农药制剂研发、剂型改良、分析检测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多次获得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农药创新贡献奖。作物健康团队汇聚了数百名具有农业情怀、接地气的专业植保技术人员。整个团队专业、稳定且富有朝气,为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9,877.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7,666.32万元,增加32.61%;实现营业利润32,489.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576.73万元,增加35.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33.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02.37万元,增加23.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3,560.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1,019.08万元,涨幅为

371.8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693.3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4,494.96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27.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993.15万元。

(一)主营业务分析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增长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入规模增长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业务规模扩大导致销售费用增长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管理费用增长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使用套期会计及汇率波动影响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收款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规模下降所致。

2.收入和成本分析

2022度公司营业收入1,169,877.45万元,较上年增加287,666.32万元,增加32.61%;销售成本1,093,112.66万元,比上年增加266,227.20万元,增加32.20%;销售综合毛利率较上年上升0.29%。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从分行业情况来看,农药流通仍是公司主营业务,占比营业收入的99.90%;

2.从分产品情况来看,农药制剂产品销售增长较大,比上年同期增长36.72%;

3.从分地区情况来看,境外业务销售增长较大,比上年同期增长98.23%。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1.农药流通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系本期农药销售增长所致;

2.农药制剂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系本期制剂销售增长所致。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60,173.0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3.6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559,131.3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3.6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262,734.6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0.51%。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其他说明无

3.费用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2).研发人员情况表

(3).情况说明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5.现金流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增加原因:主要系期末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原因:主要系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增加且尚未到期所致;

3.应收票据减少原因:主要系期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4.应收账款增加原因:主要系销售规模增长且本期末受季节性影响未完成结算所致;

5.应收款项融资、应付票据增加原因:主要系本期票据结算方式增加所致;

6.其他应收款增加、其他应付款减少原因:主要系本期往来款变化所致;

7.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原因:主要系本期增加对外投资所致;

8.使用权资产减少原因:主要系本期房屋租赁到期所致;

9.无形资产减少原因:主要系本期处置子公司土地使用权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原因:主要系本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11.交易性金融负债增加原因:主要系本期按照套期会计准则核算,与银行签订远期外汇合约的应

收账款远期汇率波动所致;

12.应付账款增加原因:主要系本期采购增长所致;

13.应付职工薪酬增加原因:主要系本期计提员工薪酬增加所致;

14.应交税费增加原因:主要系本期应交所得税与增值税增加所致;

1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原因:主要系租赁负债一年内到期金额减少所致;

16.其他流动负债减少原因:主要系本期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且预收账款预估

销项税减少所致;

17.长期借款增加原因:主要系本期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2.境外资产情况

(1)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48,840.97(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1%。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期末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343,704,206.20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4.其他说明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①五部委联合印发《2022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

4月20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2022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部署了10个方面30项重点任务。其中提到要大力推进智慧农业建设,包括夯实智慧农业发展基础、加快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供给、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字化水平。

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

工业化学品、农药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加强农药登记管理,健全农药登记后环境风险监测和再评价机制;严格管控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2025年年底前,完成一批高毒高风险农药品种再评价;持续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稳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

5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在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质替代应用及生物安全四大重点领域优先发力。对于生物农业领域,将重点围绕生物育种、生物肥料、生物饲料、生物农药等方向,推出一批新一代农业生物产品,建立生物农业示范推广体系,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产业体系。

④国家级转基因玉米和大豆品种审定标准发布

6月9日,农业农村部正式发布了国家级转基因玉米和大豆品种审定标准并开始实施,标志着我国商业化应用的转基因品种已达到四种。玉米和大豆是我国基础性农产品,产量和规模比第一批放开的抗虫棉和番木瓜高出了几个量级,大豆和玉米转基因商业化种植后,将会对农药产业的结构产生巨大变化,尤其是我国除草剂市场将面临极大的机遇,而杀菌剂和杀虫剂市场的整合将加快。

⑤财政部与农业农村部发布2022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

6月10日,财政部与农业农村部共同发布了《2022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共分为9个部分共34条内容。在粮食生产支持部分,政策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和供销合作社等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推动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发展;在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方面,政策提出鼓励各地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和服务中心建设,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其为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提供技术指导、产业发展、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服务。

⑥40号文要求对连体包装和套餐式包装加强检查

8月10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农农(农药)【2022】40号《关于切实加强农药市场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为40号文),40号文指出:对农药经营商户所经营的农药产品与其上传的农药登记证不对应、农药连体包装和套餐式包装、人为损坏农药标签二维码、销售过期劣质农药、未建立购销台账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以委托加工为名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套证、套牌生产经营,销售连体包装、“套餐”农药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

(2)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①细分行业基本情况

农化流通行业作为农业生产的服务行业,面临着多种壁垒。随着我国农产品出现多样化、精细化,农业生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要求提升,农业信息化、农业金融、产销对接以及订单农业等产业链各环节服务需求与日俱增,增值服务逐步成为市场竞争的有效手段。

领先的农化流通服务企业顺应形势进行创新和调整,在扩张经营规模的同时,积极布局上下游产业链,旨在整合资源提升绿色产品供应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而实力弱小、经营僵化的企业不断被市场淘汰或被大企业并购。行业兼并整合持续不断,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

②公司行业地位

(五)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1.重大的股权投资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证券投资情况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衍生品投资情况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行业格局

从全球来看,经过多年的激烈竞争和重大并购重组,世界农药行业集中度较高,行业呈现寡头垄断格局。目前,全球农药行业格局可分为三个梯度。第一梯队公司为以创制型农药和全球化的销售网络为核心的跨国企业,包括先正达、拜耳、巴斯夫和科迪华;第二梯队公司为有跨国背景的仿制型农药公司和具有研发能力的日本企业;第三梯队公司是以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农药企业为代表的仿制企业。中国是全球农药生产链条的最关键枢纽,是全球极少具备从原料到终端产品大规模、全产业链制造能力的非专利农药生产国之一。但我国农药行业较为分散,企业规模较小,行业集中度偏低,行业头部企业逐步整合,在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等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2.行业趋势

(1)农药行业需求稳定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需要农药稳定供给。在世界政治环境不稳定、国际粮价高企的背景下,我国和全球其他国家对粮食安全重视度提高。同时,在“十四五”时期,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仍将呈多发重发态势,防控任务重,农药的需求未来仍将保持稳定。

(2)农药市场分化更为明显

国内农药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同时市场分化将更为严重,强者恒强的马太效应明显。国内政策层面不断引导和助推国内农药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并推进农药企业集团化和国际化发展。此外,有实力的头部企业将向上下游拓展,延长产业链,掌控产品的定价权,以获取更多利润。

(3)产品竞争更加激烈

近几年农药产能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一些生产企业纷纷扩展产能,导致目前我国主要农药产品产能快速增加,供远大于求,产品同质化严重。未来几年内,随着产能的逐步释放,主流产品价格将可能大幅下滑,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

(4)除草剂需求将增长

随着我国转基因作物商业化应用的加快推进,未来我国转基因大豆、玉米的种植面积将逐步扩大,草甘膦、草铵膦等除草剂产品的需求将稳定增长。而杀菌剂和杀虫剂市场将面临整合加快的局面。

(二)公司发展战略

作为农化流通服务领域的国家队,公司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在“绿色立华、科技立华、服务立华”三大战略的引领下,向成为农化流通服务领域优秀的国家队迈进。

1.绿色立华

公司将以农业绿色发展为引领,传播绿色、环保、科学的植保理念,宣传和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绿色农药,帮助广大种植户生产高品质的绿色农产品,促进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2.科技立华

公司将持续专注于农药产品的研制和引进、植物保护技术的探索和研究。加大农药产品的新技术、新剂型、新工艺和新应用等领域的研发投入,为农化企业提供原药生产工艺优化、制剂研发与配方改进、农药产品理化检测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技术服务。

3.服务立华

公司将重点围绕信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和植保技术服务,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和提升服务水平,打造专业服务品牌。

(三)经营计划

2023年公司将坚持以党建为引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1.抓好党建、企业文化和团队建设

全面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与企业文化深度融合,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同时加强企业文化和专业技术培训,夯实公司干部人才队伍基础。完善选人、用人、育人制度,培养忠诚、干净、有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广泛组织开展文化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凝聚职工精神力量。

2.做好农药保供和安全生产管理

把农药保供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市场需求预测,提前加强货源组织,保障农药运输和投放,确保农药供应不断档、不误农时。严格贯彻和落实安全工作部署,压实安全责任,细化预案措施,做实隐患排查整改,坚决筑牢安全底线。

3.推进各项业务平稳发展

把握机会,控制风险,逐步推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作物健康业务将进一步提高营销推广活动的强度和效率,同时持续完善并升级本地化作物健康解决方案;化工业务将针对重点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及核心合作伙伴的粘性,同时继续强化成本控制;联销业务将加强信息化建设,控制好物流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国际业务将聚焦核心产品、核心市场和核心客户,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在保证重点市场重点产品的基础上,全力培育中小国家市场和中小型客户做大;分装加工业务将抓好工厂老旧设施改造提升二期项目的实施。

4.加快线下线上服务融合

线下服务方面,加快推进中国农资

服务中心的建设,组建本地化技术服务团队,协同中农集团内部和外部资源,提升技术服务质量。线上服务方面,积极利用“中国农资”云服务平台、“立华说农技”、“立华小优”视频号开展线上技术服务,丰富优化为农服务内容,拓展为农服务产业链条,帮助种植户增产增收、提质增效。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我国农药行业处于结构调整和转型时期,市场竞争激烈,行业整合加速,市场需求也在不断发展和变化。公司凭借优质的资源和专业的服务能力取得了一定的领先优势,但不少竞争对手亦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广泛的资源,公司可能会面临更激烈的市场竞争。

2.与农药厂商及经销商合作关系发生变化的风险

作为农化流通服务商,公司的业务发展依赖于与农药厂商和经销商长期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自成立以来,公司依托长期形成的资源优势,凭借自身全面的服务能力,在众多农药厂商和经销商中形成了良好的口碑,与之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尽管如此,若农药厂商和经销商改变其采购政策或销售政策,直接与本公司客户或供应商开展业务,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3.农药产品质量风险

随着社会进步,农业生产和广大民众对农药的要求越来越倾向高效、低毒、环保。公司作为专业农化流通服务商,既向农药制剂厂商提供农药原药,也向下游经销商和广大种植户提供农药制剂。虽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采购流程,合作伙伴多数为实力雄厚、产品质量稳定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但仍可能出现因经公司售出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农药制剂厂商或种植户生产受损,甚至环境被污染等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可能面临索偿或诉讼风险,并对公司的商业声誉、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境外销售业务主要以美元即期汇率进行报价和结算,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走势将影响公司产品的整体盈利水平。由于汇率波动受国际政治、经济因素影响较大,且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5.农药原药价格下降风险

农药原药价格在2023年仍可能延续2022年4季度需求低迷的走势,从而处于震荡下行通道中。2023年3月12日,中农立华原药价格指数为114.20点,同比下降31.2%,环比2月下跌11.1%。农药原药价格持续下降将加大公司的经营风险,对公司的效益带来影响。

(五)其他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共召集、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控股股东与公司关系

(三)董事与董事会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五)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5)。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其它情况说明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六)其他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其他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

(3).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4).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5).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二)薪酬政策

科学合理调整工资和奖金结构,保证薪酬在劳动力市场上具有竞争性,吸纳和保有优秀人才,同时通过有效的绩效激励措施,结合公司年度各项绩效目标进行公司各层次奖励规划,不断优化考核方式,确保实现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员工潜能,从而推动公司经营业绩的不断提升。

(三)培训计划

(四)劳务外包情况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在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基础上制定了《关于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回报规划》。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含发行当年),将综合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制,从而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每年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20%。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其他激励措施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按规定上报重大风险事件,同时公司加强对重大风险的监测预警,强化对子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内控缺陷及风险隐患,按规定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落实,以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

公司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69号)及北京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京证监发【2020】628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文件,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工作经自查,公司暂不存在整改问题。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十六、其他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报告期内,除控股子公司天津立华从事农药制剂分装加工服务外,本公司及其他下属分子公司为农药和植保机械销售型企业,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天津立华每季度均做环评监测,根据天津永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天津立华出具的《检测报告》,天津立华在相应检测期间内废水、废气、噪声情况均符合环保要求。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具体说明

1.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天津立华根据当地环保局公布的重污染天气公示,减少国四以下货车作业;

2.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天津立华通过VOC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农药/助剂有机挥发性气体,利用活性炭进行吸附,排出净化气体。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2022年,中农立华完成公司承担的《2021-2022年度国家救灾农药储备项目》中用于防治小麦、玉米等作物的9个品种、价值1亿元农药产品的储备任务,用于保障突发性重大病虫害防治应急用药需求和稳定农药市场供应。2022年,公司承担了农业农村部在福建省建设20家农药经营门店标准化管理服务试点项目的实施,通过对经营场所、经营产品、经营行为、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和宣传引导带动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提升门店的规范化经营管理水平和专业化植保服务能力。公司持续加强与高校的人才战略合作和校企合作,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22年中农立华向吉林农业大学捐赠20万元,子公司湖北立华向长江大学捐赠10万元,用于学校的建设发展和学生奖助学金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1.做好农药供应工作

2.扎实推进“绿色农资”行动

持续引进高效、低毒、低残留产品,不断丰富绿色农资产品种类,制定并推广作物健康解决方案。技术服务人员扎根基层,了解种植户防治难题,积极开展用药技术指导和服务。2022年,通过线上线下共开展各类技术培训服务活动10,100余场。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三、违规担保情况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四)其他说明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三)其他说明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07),公司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在货物销售、采购、仓储等各类关联交易额度累计不超过265,102万元。

受俄乌冲突等国际局势影响,2022年上半年,公司国际业务持续快速增长,为满足销售业务市场需求同时提前锁定原药价格,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21),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增加与南京红太阳及下属企业采购业务关联交易金额150,000万元。完成额度追加后,公司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在货物销售、采购、仓储等各类关联交易额度累计不超过415,102万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额金额为326,456万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经股东大会审议后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公告。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2年7月14日,公司拟以2,700万元人民币收购中农集团持有的中农种业18%的股权。中农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中农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构成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投资中农种业有助于发挥协同效应,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增长。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向中农种业注资,中农种业正在进行工商变更工作。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1.存款业务

2.贷款业务

3.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租赁情况说明无。

(二)担保情况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其他情况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3.其他情况

(四)其他重大合同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中农集团持有公司的限售股股票自愿锁定期届满,于2022年11月22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2自然人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立华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农立华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农立华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收入确认

四、其他信息

中农立华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农立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农立华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6)就中农立华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苏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柏集计机构负责人:李灿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公司负责人:苏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柏集计机构负责人:李灿美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公司负责人:苏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柏集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灿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一)企业历史沿革

中农立华于2009年4月8日经北京市工商管理局批准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686905284M,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九层912室,原始注册资本:

8,000万元。公司由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广东信达兴投资有限公司、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益隆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佛山益隆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农资集团金泰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中农利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于2009年3月19日及2010年5月19日分两期缴足,其中: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出资5,200万元,持股比例为65%;广东信达兴投资有限公司货币出资880万元,持股比例为1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720万元,持股比例为9%;广东益隆投资有限公司货币出资720万元,持股比例为9%;浙江农资集团金泰贸易有限公司货币出资320万元,持股比例为4%;北京中农利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货币出资160万元,持股比例为2%。上述出资已经北京大泽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泽信验字[2009]3号验资报告、北京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方会验字[2010]067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3年8月5日,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股东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出资2,550万元,广东益隆投资有限公司货币出资850万元,共计出资人民币3,400万元,其中人民币2,000万元作为增资额计入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1,400万元出资计入资本公积。上述出资业经北京方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方会验字[2013]0482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013年8月30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文洋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16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6%)以27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文洋投资有限公司。

2013年8月30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信达兴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8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8%)以13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信达兴投资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0日,广东信达兴投资有限公司与广东益隆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广东信达兴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4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4%)以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益隆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924号文的核准,2017年11月,本公司公开发行33,333,4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注册资本。截至2017年11月13日,本公司已收到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88,154,562.15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3,333,4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54,821,162.15元。上述出资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7]18547号验资报告,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333,400.00元。

2018年5月16日,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及转增股本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3,333,4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转增26,666,680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60,000,080.00元。2019年5月15日,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及转增股本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60,000,08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转增32,000,016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92,000,096.00元。

(二)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

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已全面评估本公司自资产负债表日起未来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利用所有可获取得的信息,包括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通过银行融资等财务资源支持的信息作出评估后,合理预期本公司将有足够的资源在资产负债表日起未来12个月内保持持续经营,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行业实际经营特点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与负债流动性划分的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分别以美元或当地货币为其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

(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的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

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率,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信用风险组合

13.应收款项融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率,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款项性质确定组合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其他款项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全月一次加权平均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7.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

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8.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9.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20.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21.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2.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不适用

2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折旧方法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24.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5.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生物资产

27.油气资产

28.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承租人使用的起始日期。

使用权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本条第4项所述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

租赁激励,是指出租人为达成租赁向承租人提供的优惠,包括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的与租赁有关的款项、出租人为承租人偿付或承担的成本等。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增量成本是指若企业不取得该租赁,则不会发生的成本。

承租人应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9.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30.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

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34.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5.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承租人应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内含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承租人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

35.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36.股份支付

3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8.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销售商品

2.不同销售模式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收入,按销售模式分为两种:1)与国际农药企业联销农药制剂产品;2)自主采购、销售农药原药、农药制剂及植保机械等产品。

两种销售模式下,对于内销业务,公司按照商品已经发出,并取得客户签收单据时作为收入的确认时点;对于出口业务,公司按照商品报关装船后,取得船运公司的提货单作为收入的确认时点。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39.合同成本

40.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套期会计

如因风险管理目标的变化,本公司不能再指定既定的套期关系;或者套期工具被平仓或到期交割;或者被套期项目风险敞口消失;或者考虑再平衡后(如适用),套期关系不再满足套期会计的应用条件的,则套期关系终止。

1.公允价值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被套期项目为企业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

公允价值套期中,被套期项目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企业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应当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该摊销可以自调整日开始,但不应当晚于对被套期项目终止进行套期利得和损失调整的时点。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企业应当按照相同的方式对累计已确认的套期利得或损失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但不调整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账面价值。

2.现金流量套期

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1)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2)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

(2)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后续处理,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企业应当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2)对于不属于上述第(1)条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企业应当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企业应当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终止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然会发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予以保留,并按照前述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后续处理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极可能发生但可能预期仍然会发生,在预期仍然会发生的情况下,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予以保留,并按照前述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后续处理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对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应当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

(1)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注:本公司农药制剂等农业生产资料贸易业务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原药商品适用9%税率,化学中间体商品适用13%税率,技术服务适用6%税率,植保机械适用9%税率,植保机械配件适用13%税率,出口商品增值税实行免退政策。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注:湖北中农立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农立华(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中农立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农立华(福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中农立华北大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农立华(广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农立华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湖南中农立华橘农之友农业有限公司、中农普罗丰禾湖北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为小型微利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其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财税[2001]113号)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农药制剂以及批发和零售农机产品的农业生产资料贸易业务免征增值税。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其他说明期末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343,704,206.20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5).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6).坏账准备的情况

(7).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对其他第三方应收款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及前瞻性因素指标确定本年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3).坏账准备的情况

注:其他变动系子公司注销减少的坏账准备。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6、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本公司视日常资金管理需要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背书和少量贴现,且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故将银行信用等级较高的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8、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2).重要逾期利息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4).坏账准备的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9、存货

(1).存货分类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11、持有待售资产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13、其他流动资产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3).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4).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17、长期股权投资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清理

2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24、油气资产

25、使用权资产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27、开发支出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2).商誉减值准备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29、长期待摊费用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34、衍生金融负债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40、应交税费

41、其他应付款

应付利息

(1).分类列示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42、持有待售负债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4、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47、租赁负债

48、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50、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为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农立华(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孙公司中农立华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行政处罚预计金额,详见附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之“2、或有事项”。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其他变动系处置补助对应的土地导致递延收益转入损益所致。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53、股本

本期其他变动为本公司限售股自愿锁定期届满转为流通股。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56、库存股

57、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59、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因法定盈余公积已超过注册资本50%,本期不再提取。

60、未分配利润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3).履约义务的说明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63、销售费用

64、管理费用

65、研发费用

66、财务费用

67、其他收益

注1:依据《高淳区经济开发区投资协议书》,2022年本公司收到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6,099,797.69元扶持资金、专项资金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注2:依据南京市商务局、南京市财政局文件宁商财[2022]359号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商务发展(外贸稳中提质)专项资金的通知,2022年本公司收到专项资金补助3,465,100.00元,计入当期损益。

注3:依据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2022年本公司收到政府补助2,085,699.00元,计入当期损益。

注4:依据门政发[2022]20号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门头沟区进一步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促进高质量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22年本公司收到重大贡献企业奖励资金270,000.00元,计入当期损益。

注5:依据高淳区商务局、高淳区财政局文件高商发[2022]38号、高财企[2022]347号关于下达2020年度南京市新增限额以上民营批零企业经济发展贡献奖励资金的通知,2022年本公司收到奖励资金214,973.35元,计入当期损益。

注6:依据青山区商务局关于兑现2021年促进消费升级等奖励资金的通知,收到奖励资金30,000.00元,计入当期损益。

68、投资收益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1、信用减值损失

其他流动资产减值损失:根据套期会计准则,与银行签订远期外汇合约的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按照预期信用减值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72、资产减值损失

73、资产处置收益

74、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75、营业外支出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之“5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83、套期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反向购买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公司于2022年4月注销孙公司玻利维亚;

3、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注销孙公司上海申宏。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1)2022年1月,本公司的子公司爱格(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爱格”)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资至7,5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250.00万元人民币,少数股东出资3,2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由100%下降至70%。本公司投出的出资款比享有的上海爱格净资产增加额低7,401,153.86元,相应增加股本溢价。

(2)2022年10月,本公司将持有中农红太阳(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红太阳”)48%的股权全部转让,转让对价960.00万元,受让人为子公司上海爱格,此次交易中本公司处置对价比享有的中农红太阳净资产减少额低6,372,429.44元,相应减少股本溢价。

当月,上海爱格购买少数股东持有的中农红太阳10%股权,交易对价为200.00万元,本公司对中农红太阳的持股比例由48%增加至58%,收购价低于少数股东按比例享有的净资产4,425,298.22元,本公司按照对上海爱格70%的持股计算增加股本溢价3,097,708.76元。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注:调整资本公积金额4,425,298.22元,本公司确认金额3,097,708.76元,差异金额1,327,589.46元,系子公司上海爱格的少数股东确认金额。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4、重要的共同经营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除衍生工具外,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银行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及租赁负债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公司的运营融资。公司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本公司亦开展衍生交易,主要包括远期外汇合同,目的在于管理本公司的外汇风险。于整个年度内,本公司采取了不进行衍生工具投机交易的政策。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金融工具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2022年12月31日

(2)2021年12月31日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等。公司只对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给予一定期限的信用期,并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公司的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及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由于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本期公司管理层调整了境外交易的信用政策,主要体现为境外交易的信用期的紧缩。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由于公司的应收账款客户群分布广泛,因此在本公司内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编制月度资金计划,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公司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公司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公司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和其他计息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

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四)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因公司存在银行借款,故在货币政策稳健偏紧和融资供求关系相对偏紧的条件下,推动银行贷款利率水平上升,从而增加公司的融资成本。

本公司无按照浮动利率计息的负债,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较低。

2.汇率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外汇变动风险主要与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当收支以不同于本公司记账本位币的外币结算时)及其于境外子公司的净投资有关。本公司面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此类风险由于经营单位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销售或采购所致。本公司销售额约35.40%(2021年:23.68%)是以发生销售的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而约1.73%(2021年:2.37%)的采购额以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本公司对于其重要的境外交易子公司的全部交易,且预计合同款项支付是在该公司作出销售或购买的确定承诺后的一年以内的交易,采用远期外汇合同来抵销汇率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直到作出确定承诺才签订远期合同。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对于本公司持有的银行远期外汇合约产品,以远期结汇额度与结算银行于12月31日查询的交割日远期汇率作为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对于本公司持有的结构性存款,以观察挂钩外汇在观察期内的变动情况,结合初始确认日和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得的信息进行合理预计预期的到期收益率,计算结构性存款的公允价值=本金*预期到期收益率*自起息日到资产负债表日的天数。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本公司持有的中农立华(山东)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的18.75%股权的公允价值,由本公司管理层参考北京中众利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众利安评报字[2023]第02-016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

对于本公司持有的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7,209,250.00股股权的公允价值,由本公司管理层参考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沃克森国际咨报字[2023]第0118号估值报告确定。

对于本公司持有的青岛清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的0.99%股权的公允价值,由本公司管理层参考国诚永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国诚永信评报字[2023]第A-584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4、其他关联方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2).应付项目

7、关联方承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签订的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租赁合同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0年2月与中农集团签署了《写字楼租赁合同》,租赁起始日为2020年2月至2023年1月,租金合计2,120.26万元。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本公司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农十二师农资公司”)支付货款纠纷

(1)案件的执行进展情况

2012年9月,本公司向农十二师农资公司销售微量元素肥料等产品共计2,800.00万元,由于农十二师农资公司长期不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13年8月以货款纠纷为由将其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4年4月18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13)西民初字第21901号《民事调解书》。2014年6月3日,本公司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2014年6月13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出具(2014)新执字第1341号《受理案件及缴款通知书》予以立案执行。

2022年4月15日,北京市第二人民检察院民监[2022]11820000057号《民事抗诉书》提出抗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29日作出(2022)京02民再1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发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重审,本案在重审过程中。

(2)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收回农十二师农资公司货款504,542.68元,仍有货款余额27,495,457.32元未收回。因农十二师农资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本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

从谨慎性原则出发,结合农十二师农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应收农十二师农资公司的欠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2.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农立华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东立华”)诉杭州醒治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杭州醒治”)支付货款纠纷

2013年6月24日,广东立华与杭州醒治签署两份购销合同采购货物,合同价款分别386.1万元和121.2万元。2013年6月26日,广东立华支付杭州醒治507.30万元货款。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杭州醒治未能向广东立华交付货物。2013年9月3日,广东立华将杭州醒治诉至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杭州醒治继续履行上述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2013年11月5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双方签署的购销合同未履行部分终止履行,杭州醒治返还广东立华货款210.4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90.00万元,合计300.40万元。

2013年11月22日,广东立华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日,本案仍在执行过程中。

因杭州醒治经营状况不佳,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东立华已按照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对上述货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3.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农立华(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立华”)行政处罚

2019年9月,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立华存在无证销售限制性经营农药行为,2020年10月对广州立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93万余元,并处以货值8倍罚款(穗云农(农药)罚[2020]6号)。2020年11月16日,本公司委托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简称“中银律师事务所”)依法向广州市白云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针对广州立华的行政处罚决定。2021年3月23日广州市白云区政府作出云府行复[2020]508号行政复议决定,复议决定对广州立华的违法销售行为予以认定,考虑到该销售行为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存在特殊性和偶发性,销售行为未产生危害后果,加之行政处罚应当过罚相当的原则,最终决定撤销穗云农(农药)罚[2020]6号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白云区农业农村局于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起60日内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2021年5月21日,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农(农药)罚[2021]3号),没收违法所得1,930,689.00元,处货值一倍罚款,金额1,930,689.00元,共计3,861,378.00元。广州立华对上述处罚决定不服,诉至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2022年2月23日,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作出(2021)粤7101行初4884号《行政判决书》,驳回广州立华起诉。广州立华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截止本财务报告报出日,本案尚在再审期限内,广州立华已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再审事宜。

(2)计提预计负债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州立华已按照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从谨慎性原则出发,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农(农药)罚[2021]3号)罚没金额已于当年调整预计负债。

4.本公司之孙公司中农立华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立华白云分公司”)行政处罚

2019年11月,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本公司下属孙公司广东立华白云分公司存在无证销售限制性经营农药行为,2020年10月对广东立华白云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72万余元,并罚款3万元(穗云农(农药)罚[2020]5号)。2020年11月16日,本公司委托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简称“中银律师事务所”)依法向广州市白云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针对广东立华白云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2021年3月23日广州市白云区政府作出云府行复[2020]511号行政复议决定,复议决定对广东立华白云分公司的违法销售行为予以认定,考虑到该销售行为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存在特殊性和偶发性,销售行为未产生危害后果,加之行政处罚应当过罚相当的原则,最终决定撤销穗云农(农药)罚[2020]5号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白云区农业农村局于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起60日内重新作出处理决定。2021年5月21日,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农(农药)罚[2021]4号),没收违法所得1,723,263.00元,罚款10,000.00元,共计1,733,263.00元。

2022年7月28日,广东立华白云分公司收到上级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受理通知书。截止本财务报告报出日,本案尚在再审期限内,广东立华白云分公司已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再审事宜。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东立华白云分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从谨慎性原则出发,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农(农药)罚[2021]4号)罚没金额已于当年调整预计负债。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92,000,0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5.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5,600,052.8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4股,共计转增76,800,038股。该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2).未来适用法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THE END
1.年产1000吨环保型农药中间体及年产1000吨1批复,文号为阿环审[2022]7号(见附件5)。 建设情况:该项目刚取得环评批复,在本次项目(700吨对氨基苯甲酰胺项目) 环评阶段,该项目还未进行建设。 3.2.2现有项目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1000吨环保型农药中间体及年产1000吨1-氨基蒽 醌、100吨黑BCN、100吨高强度还原金黄RK、300吨橄榄T生产装https://m.book118.com/html/2024/0322/8075075022006050.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