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寿光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单位
责任单位:寿光市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寿光市商务局
监督单位:寿光市财政局寿光市审计局
(三)领导小组
组长:李鹏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副组长:刘莹有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李鹏市政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张汉喜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春荣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建东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茂枢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光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扶贫办主任
张茂海市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庞清滨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立新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国峰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宏志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寇振彤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德亭山东寿光检测集团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卜庆华市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国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华胜市融媒体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传媒集团董事长
杨明星寿光邮政管理局局长
赵春生市大数据中心主任
王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张春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项目实施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3年,即2020年7月至2023年6月,要求中标企业在项目实施前注册本地独立核算子公司,并承诺长期运营。
(五)项目实施承诺
实施企业需在寿光市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
实施企业需安排专人专岗进行项目的实施和运营;
实施企业要控制转包比例,自身实际完成的项目工作量原则上不得低于中标方案的70%。
(六)项目建设内容
1.完善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打造县域电商产业聚集区,通过硬件、软件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团队的运营,服务中心具备农村电商运营、公共品牌体系运营、农村电商新媒体运营、特色馆农产品展示、扶贫产品展示、农村电商数据展示、电商成果宣传、农村电商创业孵化、农村电商人才培训等功能,鼓励电商、商贸等各类企业和创业个人、团队入驻,打造功能齐全、突出电商服务体系运营、电商及直播培训功能,为本地企业、个人电商赋能为主的服务中心,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建设市级电子商务服务系统大数据平台,对全市电商运营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准确、完整填报信息,为政府提供决策支持。
对全市15个镇街进行电子商务服务站新建或提升改造,筛选30个重点行政村进行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依托电商企业、快递站点、商场超市、供销社等进行升级改造,使之具备缴费支付、物流取件派件、货物揽收代发、电商培训等基本电子商务服务功能。
镇街村服务站点实行动态运营管理的办法,建立整套的站点选择、站点建设、站点考核、站点提升、站点淘汰、站点搬迁改造等全流程的动态运营管理。
2.完善市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充分整合利用我市已有的物流资源,推动快递企业、客货运公司、社会化物流企业紧密合作,建设我市双向物流配送体系,打通市区到农村和农村到市区两个方向,市、镇、村三级物流,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的物流“瓶颈”。进一步建设完善快递物流产业园,建成面向社会提供市场化服务的寿光市市级公共仓储物流中心1处,公共仓储物流中心包括分拣区、存储区、运营区等。公共仓储物流中心具备相对完善的电子商务仓储及物流服务设施,具备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信息系统记录电子商务仓配信息。
在15个镇街设置物流分拨中心,以商超、邮政快递、电商企业等为主体建设村级物流服务网店。镇街电子商务服务站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物流功能要具备代收代发的基本属性,全面接入电子商务公共物流系统的管理,对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提供基本的支撑和服务,尤其确保农产品上行通道打通。通过购置常规物流车辆,规划配送网络路线,组成农村电商支线物流配送网络、镇村级的末端配送网络以及农产品上行物流网络,从村级网点到市级物流配送中心48小时内完成上行和下行的对接。
3.完善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引导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加强数字化升级,加大镇街直营店改造提升,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提升商品品质,更好满足农村居民生活和消费需求。支持农村地区的传统零售商店、电商服务站等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与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移动支付、就业引导等资源对接,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
4.建立多层次多对象多类型的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加强实用型、技能型电商人才培训,提升本地人才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和水平。深化与电子商务企业、培训机构、协会、周边高等院校合作,对镇街、村、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个人和组织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学习、电商运营、实际操作等方面培训,重点培训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工作人员等有志立足农村、通过电子商务发展创业的人员。同时,针对党政干部、企业法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组织专题培训,同时在网上开展电商基础普及性免费培训,加强从业人员实训培训,推动寿光市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合计培训各类电商群体500以上人次,为寿光市电子商务发展与应用提供人才保障。
5.加强农产品网络品牌培育。依托全市各级电商服务站点,对电商企业及个人网商、农业合作社等电商实施主体,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特色馆、农超直供、订单农业等渠道,持续推动全市农特产品上行。针对全市农产品进行包装设计、品牌策划,实现平台销售及品牌推广,建立“田间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可追溯、让消费者信赖的品牌。引导我市特色农产品规模化、基地化、区域化生产,打造10个农产品电商示范基地(企业);开展网销农产品包装设计、制作,培育10个以上农产品网络销售品牌;组织10次以上寿光市农特产品线上线下推介活动。组建专业的推广团队,对全市电商发展状况进行追踪报道,积极探索总结电商发展模式或典型做法,在省级及以上媒体进行报道。
(七)项目投资
项目计划总投资500万元,资金使用表中体现为计划使用,实际建设项目和购买物品将在后期建设过程中根据需要实时调整。
(八)资金使用要求
1.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梯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
2.专项资金不得一次性拨付,按照施工进度逐笔支付。
(九)管理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2.明确责任主体。
3.强化过程管理。
4.建立电子商务大数据统计系统。
5.做好政府公开和信息报送。
6.做好总结和宣传推广。
7.做好项目招标和实施主体约束。
二、总体思路
通过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基础配套、试点示范、分步推进”的总体思路,以打造寿光市区域品牌为核心,以主导产业发展培育为路径,立足全市主导产业及各镇街特色优势产品,深入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供应链,促进产销对接,加强电商培训,推动寿光市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动能、新引擎,努力建成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样板市。
三、实施原则
(一)统筹规划、创新发展
立足寿光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生鲜蔬菜等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需求,将电子商务示范建设、文明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整体部署建设任务,分年度实施。
(二)政府推动、企业主体
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推动,创建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制度环境,综合运用政策、服务等多种手段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坚持市场导向,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
(三)完善体系、畅通渠道
整合寿光市特色产品、快递物流、邮政服务体系等资源,广泛应用电子商务,加强蔬菜供应链体系建设、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功能,全面提升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
(四)突出特色、聚集上行
围绕农村电子商务育主体、塑品牌、带产业,健全完善服务支撑体系,建立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塑造高质量的特色蔬菜产品品牌。
四、实施目标
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构建农村电商支撑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电商培训体系,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普及应用水平。到2023年6月,建立覆盖市镇村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将电子商务服务功能落到基层,建设能够服务于企业及个人的功能齐备的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25%以上;建立全覆盖的仓配物流体系,破解农产品上行的“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行的“最后一公里”瓶颈;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培训体系,积极培育壮大电商企业,积极培育引进电商人才,培训人数累计500人次以上。
五、建设内容
(一)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整合现有资源,建成面向社会提供市场化服务的寿光市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通过硬件、软件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团队的运营,服务中心具备农村电商运营、公共品牌体系运营、农产品网货化开发、特色馆农产品展示、扶贫产品展示、农村电商新媒体运营、农村电商数据展示、农村电商创业孵化、农村电商人才培训等功能,鼓励电商、商贸等各类企业和创业个人、团队入驻,打造功能齐全、突出公共品牌体系运营、农产品开发和上行、为本地企业个人电商赋能为主的服务中心。
充分利用镇街商贸中心、乡村卫生院、邮政所、村民活动中心等现有资源,支持快递、邮政、电商、超市、流通企业建设电子商务终端服务网点,重点提升网点盈利能力和服务功能,并对网点运营开展考核。
1.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商产业聚集区)建设
(1)功能区
功能区包含会议区、展示区(产品展示、数据展示、电商成果宣传展示)、农产品上行区、培训区。
对原有的办公室进行统一装修,服务中心门头悬挂“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寿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标牌。购置办公桌椅、会议桌椅设施、办公电脑、打印复印传真一体机、资料柜、展架道具、大屏显示器等。
(2)运营区
运营区包含品牌运营区、产品网货化开发区、营销策划区、客服售后区,购置设计制图设备、摄影设备、直播设备、产品开发设备、包装封装设备、活动氛围物料等。
(3)孵化区
提供办公场所,孵化20家以上电商企业。
2.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在全市15个镇街区各建设完成镇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处。包括电商展示运营区、仓储中转站。每个服务站统一进行装修,统一制作悬挂“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寿光市**镇(街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字样的门头,每个镇街按需统一配置电脑、物流货架扫码枪和各种规章制度牌等。
3.村级综合服务网点建设
在全市选择具备条件的30个行政村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统一制作悬挂带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寿光市**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点”的门头。每个村级服务站按需统一配置电脑、物流货架扫码枪和各种规章制度牌等。
4.市级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系统建设
建设市级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系统,其中包含电商新闻发布、企业信息发布、产品信息发布、培训信息发布、农村电商大数据平台,为本地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电商企业提供大数据分析服务,引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本市创业团队提供产品电商数据包服务,降低大众创业成本。
(1)统筹市内各类信息资源,建立完善农村地区产品数据库,加强对农村地区电商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利用,推动数据共享。
(2)按综合示范要求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并及时、准确、完整报送信息。
(3)按综合示范要求,在全市电商服务站点推广“智慧乡村服务应用”,完善农村电商数据监测与分析,做好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数据统计和运营监管。
5.镇村级综合服务网点的动态运营管理
制定镇村服务站点动态运营管理制度,建立整套的站点选择、站点建设、站点考核、站点提升、站点淘汰、站点搬迁改造等全流程的动态运营管理。
(二)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升级完善
整合全市物流配送资源,搭建综合物流信息平台,鼓励实体商业和电商快递的物流协同,推动商流、物流统配统发,搭建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市、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充分利用本地龙头企业的物流基础设施建立物流中心,杜绝从头开始建设物流中心。
整合邮政及本市快递物流配送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租赁或建设市级物流仓配中心,整合镇、村级服务网点,实现资源共享、多站合一,形成市、镇、村三级农村物流配送服务体系。推动第三方物流、共同配送在农村的发展,降低物流成本,建立健全农村物流配送及服务体系。结合本地第三方物流资源,优化物流人员、材料、设备配置,实现体系整合。
1.建设市级电子商务物流仓储配送中心
(2)配送中心负责下行到村快件发运;下行到村站批量订货发运;村站上行到市快件接收,承运到服务中心;负责车辆调度。
2.建设覆盖完整的电子商务物流线路
适当整合和利用现有物流企业线路资源和车辆资源,积极建设覆盖到村的完整物流线路;15个镇街服务站根据线路划分购置10台常规物流车,车辆需要统一标识“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配送专用车”字样。承办企业务必须按照规定频次进行物流配送,确保市级电子商务仓配中心到各镇街每日配送至少1次,到各村级站每3天至少配送1次,解决农村物流“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
3.建设物流仓储公共信息管理系统
实现信息发布和信息共享功能,通过系统实现物流小包信息的查询及物流需求信息的发布,进一步丰富系统功能。
(1)收件管理
统一管理村级收件工作,全流程跟踪快件入库、出库、派件完成情况,对出入库单进行集中收集、整理,并具备通过快递单号、物流编号、收件人手机、收件人姓名及站点名称搜索功能。
(2)派件管理
统一管理村级派件工作,全流程跟踪快件入库、出库、派件完成情况,直至完成最后一公里,对出入库单进行集中收集、整理,并具备通过快递单号、物流编号、收件人手机、收件人姓名及站点名称搜索功能。
(3)财务结算管理
(4)用户角色管理
(5)基础数据管理
对物流公司、司机信息、站点架构信息集中管理,并为各自管理页面提供按条件搜索功能。
(6)统计报表管理
按年、月、天统计快件出入库、派送中及收发情况,按条件展示条状趋势图,为物流人员配置、物流发展规划提供材料依据。
(三)农产品上行营销及供应链体系建设
依托全市各级电商服务站点,通过电商企业及个人网商、农业合作社等电商实施主体,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特色馆、农超直供、订单农业等渠道,持续推动全市农特产品上行,年均电商销售额保持25%以上的增长。以建设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县为契机,以创新提升“寿光模式”为统领,积极推动供应链建设与农业、商贸流通业、科技、信息、金融等产业深度融合,不断完善我市蔬菜产业供应链体系。
1.建设运营“寿光市区域公共品牌”电子商务区域公共品牌体系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生鲜蔬菜等农产品资源,建立寿光市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对区域公共品牌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形象、统一包装、统一宣传、统一推广,做大做强蔬菜产业。
同时结合寿光市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旅游资源等,对寿光市产品进行梳理,对全市农产品进行包装设计、品牌策划,实现平台销售及品牌推广,建立“田间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可追溯、让消费者信赖的品牌,培育10个以上农产品网络销售品牌。
2.建设“寿光市区域公共品牌”农业智慧监管公共平台
主要进行寿光市网格化监管任务系统开发、寿光市网格化移动监管小程序开发、寿光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采集系统开发、寿光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系统及小程序开发;重点实现寿光市农业投入品系统功能性升级、寿光市农产品质量检测系统功能性升级、农产品检测系统客户端程序功能性升级、双随机一公开子系统开发,基于GIS的系统功能应用等。通过整合农业大数据资源,开发设计网格化智慧监管平台,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点,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信用体系,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舌尖”全程可追溯。
3.拓展及搭建“寿光市区域公共品牌”系列产品线上线下营销渠道
综合已有资源,结合政策,积极推动企业入驻阿里巴巴、京东等主流电商平台,确保特色农产品均可在主流电商平台销售,充分与线下实体店、新零售渠道、集团客户、知名电商平台、微商平台、社群渠道、公益性平台、众筹渠道、新媒体、自媒体、直播平台、消费扶贫平台等渠道开展全面合作,完成90%以上渠道合作,达成系列产品的全渠道销售合作。开展网销农产品包装设计、制作;引导我市特色农产品规模化、基地化、区域化生产,打造10个农产品电商示范基地(企业)。
4.推进“寿光市区域公共品牌”电商主题营销年系列活动开展
以春季电商普及推广季、618年中促销季、丰收节促销季、双十一年货促销季四个阶段开展全年的电商营销活动,活动内容包括众筹、秒杀、特卖、发布会、推介会、品鉴活动、直播、短视频大赛、代言、参展等多种形式。项目实施期至少完成2次大型营销活动,8次中小型营销活动的实施。
5.开展“寿光市区域公共品牌”大宣传大推广活动
以寿光市电商产业发展为框架,从电商政策、物流整合、企业案例、人才发展为旋律,拍摄“寿光市区域公共品牌”系列宣传片。重点在于宣传本市电商发展前景、电商工作成果展示以及大众电商创新的新思路。组建专业的推广团队,对全市电商发展状况进行追踪报道,积极探索总结电商发展模式或典型做法,在省级及以上媒体进行报道。
6.建设线下产品体验店
以自建或合作共建的形式建设一家“寿光市区域公共品牌”线下体验店,同时支持本地企业在内地发达地区建设“寿光市区域公共品牌”线下体验店,体验店内将寿光本地农产品、深加工产品、特色产品等做良好展示及宣传推广,体验店具备农产品的展示、配送、线上线下销售、宣传推广、数据统计上报等功能,为本地产品和品牌拓展营销渠道,扩大影响力。
支持在主要宾馆及旅游场所建设“寿光市区域公共品牌”系列产品体验区,在主要宾馆及旅游场所建设“寿光市区域公共品牌”系列产品体验区,具备良好的产品展示、销售和配送等功能,积极宣传本地电子商务产品和品牌,扩大针对外来人口的宣传推广。
(四)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建设
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计划,培训人数不少于500人,全力保障培训经费,电商服务站培训与机构培训相结合,开展电商从业人员培训,营造农村电商发展的良好氛围,提高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服务水平和盈利能力。结合扶贫脱贫,对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培训。积极开展公共服务中心人员培训,完善站点台账及服务职能,确保站点的可持续化运营。建立全市电子商务人才信息库,为我市电商的发展提供人才储备。
1.党政领导干部电子商务培训
2.农产品电子商务专业培训
主要面向初期电商创业人员、企业从事电商工作人员开设不同课程,给予电商运营、推广、数据、摄影、美工、网页、客服、软件、金融、仓储、物流等方面的专题培训,打造专业电商人才。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学员了解农产品转型电商机遇,深度了解农产品电商的发展现状,农产品品牌特色打造。初步掌握电商运营的基本知识,可以通过网店将特色农产品销售出去,促进就业,提高收入。
3.电商知识普及培训
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学员持续了解更新电子商务知识结构,对电子商务应用现状、创新模式、最新发展趋势形成普遍认识;引导城乡居民改变消费习惯,培育网购意识;引导传统企业改变经营理念,适应新型商业模式,利用电子商务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
4.讲座培训/电商创业沙龙
可采取企业走访、问题诊断、专题讲座与交流等形式,引导企业进行资源共享、整合,互帮互助,抱团学习成长,解决电商运营中的问题与困惑,增强全社会对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认同,积极营造本地电商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六、项目建设计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
充分利用会议、电视台、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目的、意义,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完成电子商务行业摸底调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的制定及报批、准备项目招投标工作并进行公示等工作。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承办企业招投标工作,确定承办企业。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1年1月—2022年2月)
按照上级批复的实施方案,督促检查承办企业项目实施进度,保障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顺利开展。
所属体系
建设项目
备注
公共服务
体系
建设寿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2021年6月30日
长期开展
建设电子商务大数据平台
市镇村三级物流体系
建设寿光市电子商务物流仓配中心
建设覆盖完整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线路
建设物流仓储公共信息管理系统
镇村电商
服务体系
建设镇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
建设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
建设农产品上行体系
建设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
建设农业智慧监管平台
建设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建设寿光市蔬菜区域公共品牌
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渠道
建设线下产品体验店
建设电子商务宣传推广体系
至项目期结束
建立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开展各类电子商务培训工作
逐月开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2月-2023年6月)
2022年2月,由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示范项目建设进行初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验收结果报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初验合格后,向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并迎接检查验收。
七、组织保障
(一)政府牵头,职责明晰,责任到位
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为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责任主体,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各镇(街区)为本辖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全面协调、共同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张春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按照权责明晰、通力合作的原则,共同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市委宣传部:总结推广经验,加大典型示范宣传力度,积极在国家和省级主流媒体上报道寿光市电子商务特色发展,扩大寿光市电子商务知名度和影响力。
市商务局:牵头研究制定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评价办法,并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协调、推进和落实。
组织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实施,负责做好综合示范总体规划,分解、落实好综合示范工作任务,做好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市审计局:加强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做好项目资金拨付工作,加强动态监管;配合拟定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统筹安排财政支持资金。
市扶贫办:负责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贫政策落实,积极组织开展电商扶贫;在宾馆饭店、景区景点、商超、车站等设立扶贫特色农产品专区专柜;加快培育扶贫产品电商平台和服务企业,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对接电商平台,推荐扶贫产品进入“京东”、“阿里”等平台线上销售。
市发改局: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制定。
市统计局:负责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数据及企业发展情况的统计工作;参与总体规划、政策措施的制定;指导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动员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和应用推广;组织推荐线上推广的名优特新农产品;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农产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工作。
市工信局: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加快企业信息化。
市人社局:负责将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纳入全市就业创业培训体系,安排一定培训经费,做好从业人员培训,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落实等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市场监管,依法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各类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山东寿光检测集团:负责提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支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的监管执法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通道建设。
寿光邮政管理局:整合全市快递物流企业,做到统发共配,建设市、镇、村快递物流站点。
市融媒体中心:及时宣传我市的电子商务工作动态,推广有关工作经验和典型事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做好全市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登记工作。
各镇(街区):负责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升级、镇村物流配送体系、电商品牌培育、农产品溯源体系构建,以及村级电商服务网点的选址和平台建设工作;落实农村电商人才培训、电商扶贫工作任务;培育壮大电商经营主体;组织举办(参加)各类农商对接、网络营销推广活动;配合做好电商宣传普及工作。
承办单位:负责综合示范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建设;负责用市场化方式对接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第三方平台公司资源,以及邮政公司、通讯公司、第三方物流公司等社会资源,提高综合示范效益;负责落实专人对接沟通项目配合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全市电子商务联席会议,工作推进会、专题会等,统筹协调流通、电商、供销、邮政、物流、金融、通信等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研究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管理制度,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报告,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取得实效。
(二)专款专用,过程监管,指标监控
1.用好专项资金
用好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落实政策扶持资金,加大对示范综合服务网点的扶持力度。
2.健全审核制度
3.做好绩效测评
在项目运营期,根据项目进度,认真分析各单项项目,对项目从组织实施、发展基础提升、发展环境完善、效益发挥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绩效自查,确保各级投入资金发挥效益。
(三)政策保障,人才培育,队伍建设
1.落实政策措施
2.人才培育和引进相结合
3.加强行业监管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建设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诚信经营,建立健全商务信用评价体系,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
附件:1.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2.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3.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预算表
4.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5.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1
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和《关于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事项的函》以及《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商字〔2020〕136号)以及《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管理原则
(一)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二)坚持量入为出、综合平衡;
(三)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四)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建设;
(五)坚持追责问效。
第二条项目申报
根据《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的申报和管理,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项目承办服务商,并向社会公示。
(一)项目承办服务商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任一项),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3年内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3.需在寿光市已注册公司或承诺项目中标后30天内在寿光市注册公司,并在当地配备相应的项目实施工作人员。
(二)项目承办服务商义务
2.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安全,不得蓄意骗取专项支持资金;
3.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如实填报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及其他需填写的统计调查表;
5.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的项目调度、督查、验收及绩效评估等工作;
6.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的重大事项;
7.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出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8.建立项目执行情况月报告制度,原则上项目承办服务商每月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详细报告项目进度、绩效及资金使用等情况等。
第二章项目监管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审核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材料、实地考察及业务指导等;
2.监督、协调、处理项目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3.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验收等;
4.组织进行项目绩效自评。
(二)市财政局职责
负责对项目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并按程序拨付,监督资金的安全使用。
(三)市审计局职责
对项目工程实施进度和项目效益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并协助做好项目评估审验工作。
第三章项目验收
第四条验收依据
依据《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商字〔2020〕136号)、《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等,对项目建章立制情况、项目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公示、工程招投标、项目管理和运行机制、项目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及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一)项目验收程序
1.项目承办服务商在项目完成后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3.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验收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项目,经调查属实,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重新复核;
4.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项目验收通过、重新复核或者验收不通过文件。
(二)应当提交的材料
1.项目验收申请;
2.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需阐述项目投入、完成情况、运营效果、取得成效等);
3.项目所达到的预期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说明性材料;
4.项目投资审计报告及有关发票复印件;
5.项目经费的决算表;
(三)不予通过验收的情况
1.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建设内容的;
2.提供虚假验收材料、文件或者数据的;
3.未经领导小组批准,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的;
4.其他不予通过验收的情况。
第四章项目绩效评估
第五条绩效评估
(一)评估内容
项目绩效评估依据商务部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估有关文件要求,包括农村电子商务内生发展能力培养、组织与实施情况、工作绩效、一票否决项、资金使用、档案管理等内容。
(二)整改流程
对绩效评估中发现的问题,项目承办服务商要及时提出改进和加强管理的措施和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提请再次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督促落实,以不断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违纪违法问题处理
绩效评估中若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其它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八条本办法由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我市电子商务事业的发展,优化电子商务产业布局,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和《关于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事项的函》以及《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商字〔2020〕136号)以及《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推动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总额:项目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在资金使用表中体现为计划使用,实际建设项目和购买物品将在后期建设过程中根据需要实时调整。
第三条资金使用原则: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使用的原则为:公开采购,以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资金使用方向: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电子商务进农村重点项目,限用于支持2021年1月起实施的项目,不得用于支付2021年1月前实施的项目。
第五条项目支持对象:在我市注册或者承诺中标后在我市注册、自愿参加示范创建并达到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标准的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培训机构、创业个人及项目承办服务商等。
项目承办服务商是指通过招投标程序、经市政府审核确认,并就项目服务内容与市政府签订承办服务协议的项目实施主体。
第七条资金申报: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资金由项目承办服务商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拨付申请,经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拨付相应资金,预拨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支付,第一次拨款不超过80%,要求:通过阶段性评审验收、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示范项目到期未完工的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原则上可延期三个月重新申报,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承办服务商提出专项资金申请,审批拨付流程同上。
第八条资金使用:项目承办服务商收到财政补助资金后,应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及时报告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3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预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明细
内容说明
财政资金
1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建设市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寿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处,面积1000平方米左右,门头需包含“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寿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字样的标牌;内部按照示范市项目建设运营的需求,按照功能区、运营区、孵化区三个板块进行划分。
功能区包含会议区、展示区(产品展示、数据展示、电商成果宣传展示)、农产品上行区、培训区。对原有的办公室进行统一装修,服务中心门头悬挂“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寿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字样的标牌。购置办公桌椅、会议桌椅设施、办公电脑、打印复印传真一体机、资料柜、展架道具等。
50
建设市级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系统
20
小计
70
2
三级物流配
送体系建设
建设市级电子商务仓配中心
280
建设镇街电商综合服务站
镇街级站点15个,面积80平方米以上,网络通畅,具有办公运营、产品展示、包裹存放等场地。配备电脑、网线、打印机、办公桌、仓储货架、展示货架、制度牌、档案柜、无线路由器等设施设备。服务站点统一制作并加挂“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寿光市XX镇(街)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标识标牌。
15
建设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网点
在全市选择30个行政村建设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点,每个面积50平方米以上。统一制作悬挂带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寿光市**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点”字样的门头,设立快递存储区,负责本网点覆盖区域内网购品的配送和网销品的收集转运。
建设覆盖完整的电子商务物流线路
部分整合和利用现有物流企业线路资源和车辆资源,积极建设覆盖到村的完整物流线路;15个镇街服务站根据线路划分购置10台常规物流车,车辆需要统一标识“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配送专用车”字样。
80
10
400
3
建设农产品上行营销及供应链体系
建设运营“寿光市区域公共品牌”电子商务区域公共品牌体系
结合本地生鲜蔬菜等农产品资源,建立寿光市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对区域公共品牌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形象、统一包装、统一宣传、统一推广,做大做强蔬菜产业。同时结合寿光市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旅游资源等,对寿光市产品进行梳理,对全市农产品进行包装设计、品牌策划,实现平台销售及品牌推广,培育10个以上农产品网络销售品牌。
5
拓展及搭建“寿光市区域公共品牌”系列产品线上线下营销渠道
积极推动企业入驻阿里巴巴、京东等主流电商平台,确保特色农产品均可在主流电商平台销售,充分与线下实体店、新零售渠道、集团客户、知名电商平台、微商平台、社群渠道、公益性平台、众筹渠道、新媒体、自媒体、直播平台、消费扶贫平台等渠道开展全面合作,完成90%以上渠道销售合作,达成系列产品的全渠道销售合作。开展网销农产品包装设计、制作;引导我市特色农产品规模化、基地化、区域化生产,打造10个农产品电商示范基地(企业)。
推进“寿光市区域公共品牌”电商主题营销年系列活动开展
以春季电商普及推广季、618年中促销季、丰收节促销季、双十一年货促销季四个阶段开展全年的电商营销活动,活动内容包括众筹、秒杀、特卖、发布会、推介会、品鉴活动、直播、短视频大赛、代言、参展等多种形式,项目实施期至少完成2次大型营销活动,8次中小型营销活动的实施。
6
开展“寿光市区域公共品牌”大宣传大推广活动
拍摄“寿光市区域公共品牌”系列宣传片,积极探索总结电商发展模式或典型做法,在省级及以上媒体进行报道。
以自建或合作共建的形式建设一家“寿光市区域公共品牌”线下体验店,同时支持本地企业在内地发达地区建设“寿光市区域公共品牌”线下体验店,体验店内将寿光本地农产品、深加工产品、特色产品等做良好展示及宣传推广,体验店具备农产品的展示、配送、线上线下销售、宣传推广、数据统计上报等功能,为本地产品和品牌拓展营销渠道,扩大影响力。支持在主要宾馆及旅游场所建设“寿光市区域公共品牌”系列产品体验区。在主要宾馆及旅游场所建设“寿光市区域公共品牌”系列产品体验区,具备良好的产品展示、销售和配送等功能,积极宣传本地电子商务产品和品牌,扩大针对外来人口的宣传推广。
18
4
建设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
党政干部培训、专业培训、普及培训、创业沙龙
12
合计
500
注:具体的购买物品种类及费用将在示范县建设过程中根据需要随时调整,将以实际花费为准。
附件4
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和《关于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事项的函》以及《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商字〔2020〕136号)以及《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承办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企业、项目验收方及项目业务管理单位。
第三条承办企业是指合法依规并通过寿光市政府采购流程确认的项目实施主体。
第二章验收程序和方式
第四条验收程序
(一)项目承办企业向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交所需验收材料。
(二)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验收申请后,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根据验收标准和要求及时进行验收。
(三)验收小组验收完成后,在验收意见书上签字确认“验收合格”或“验收不合格”验收结论,验收材料及所有建设项目验收意见书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存档备案。
第五条验收方式
第三章验收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验收内容和标准
第四章验收要求
第七条建成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按要求建设完成,正常投入运营并达到项目建设合同约定的期限要求;
第八条验收小组主要职责
(一)听取项目承办企业项目建设总体情况汇报,审查项目申报材料;
(三)检查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对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做出评价;
(四)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做出验收合格意见并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复核,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验收合格文件;
(五)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有更改调整或《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进行修订并正式下文,本制度可对涉及到更改的建设内容和标准酌情调整。
第十条本制度由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5
项目绩效管理办法
第二章绩效考核程序和方式
第四条绩效考核程序
(一)项目承办企业向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提交所需绩效考核材料。
(二)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绩效考核材料后,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单位人员组成的绩效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标准和要求及时进行打分。
第五条绩效考核方式
第三章绩效考核标准
第六条绩效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章绩效考核要求
第七条绩效考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八条绩效考核小组主要职责
(四)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
第九条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有更改调整或《寿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进行修订并正式下文,本制度可依涉及到更改的建设内容和标准酌情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