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邮政集团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23﹞179号)等文件精神,聚焦“三农”问题,着力缩小城乡物流服务差距,推进农村快递物流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嵊泗县交通运输局嵊泗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0日
嵊泗县海岛客货邮融合建设运营工作以奖代补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城乡统筹、部门协作、数字赋能,聚焦重难点问题,着力优化海岛快递物流网络体系,促进海岛客货邮融合发展,培育海岛快递物流服务品牌,推进海岛快递物流高质量发展,为我县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促进海岛客货邮融合,推进海岛物流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争创浙江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星级样板县。
力争到2024年底,建设或提升改造“一点多能”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29个、“多站合一”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5个,开通6条以上客货邮合作线路。
三、适用对象
本方案的适用对象为2024年3月20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从事海岛客货邮融合业务的邮政或快递企业包括客运企业、货运物流企业。(以下简称“运营主体企业”)。
本方案中的“海岛客货邮融合”是指统筹利用城乡客货运输、邮政快递等资源,通过客车(船)带货、共同配送等集约化方式,实现海岛物资高效送达的物流服务模式。
四、经费预算
(一)支持建设以共同配送为导向的县级共同配送中心。
加快嵊泗本岛要素资源整合,推进县级共同配送中心建设,引导各类品牌快递入驻,实现统一协调、集中揽收、分拣配送、仓储转运、信息服务等功能。由运营主体企业负责县级共配中心建设,验收合格后(验收标准见附件1)一次性补助建设资金225万元,共配中心正式运营首年实施运营补助91万元,试行3年。
(二)支持改造“多站合一”客货邮融合乡镇综合服务站。
将具备条件的乡镇运输服务站、邮政所、快递网点、丰收驿站等,改建为客货邮融合乡镇综合服务站,引导邮政、快递、电商、供销等企业入驻。对于改造的乡镇客货邮融合综合服务站(建设标准见附件2),经嵊泗县交通运输局局验收合格的(验收标准见附件3),给予建设单位15万元/站点定额补助,之后每年运营补助1万/站点,试行3年。
(三)支持提升“一点多能”村级客货邮融合物流服务点。
依托交通、邮政、农业、商务、供销等末端服务点,因地制宜发展交通服务、快递收寄、农产品展销、居民代购、政务服务、便民缴费、助农取款、农业保险办理等“一站式”服务,提升可持续经营水平。农村物流服务点,按“一点多能”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建设标准(建设标准见附件4)提升改造,验收合格的(验收标准见附件5)按1.5万/个给予定额补助,之后每年运营补助0.5万/个,试行3年。
(四)推进海岛快递物流运力资源整合。
对于开通客货邮融合的运营主体,正常运营线路按照每年1万元标准发放到线路运营主体,试行3年。
(五)推行客货邮融合偏远区域试点工作奖励。
对在嵊泗县偏远海岛(开展试点前市场品牌快递未进村,与村民自取点实际车距超过5km或需村民乘船到其他岛屿进行取件的区域)实施的“客货邮”融合试点进村的快递件予以奖励。根据实际派件数量,按照每件1.5元的标准奖励给实际运营主体企业,总额不超过32万元/年,试行3年。
(六)客货邮融合以奖代补其他费用。
对于运营主体企业在嵊泗本岛往枸杞、大洋山方向通过车辆摆渡将快递入岛进村,给予该海上共配邮路补助共60万元/年,试行3年。
县级共配中心、“多站合一”乡镇客货邮融合综合服务站和“一点多能”村级农村快递物流服务点的验收工作,由运营主体企业向嵊泗县交通运输局提交申请(见附件6),由嵊泗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验收,验收应自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补助申领流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补助的运营主体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运营主体企业完成客货邮项目建设后;
2.在本县成功开通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
3.成功推行偏远区域客货邮试点及海上共配邮路正常运行。
(二)申请材料。
申请补助的运营主体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附件6);
2.运营主体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运营主体企业承诺书(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三)申请流程。
申请补助的运营主体企业应当在满足补助资金申请条件后的60个工作日内向嵊泗县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经嵊泗县交通运输局、嵊泗县财政局审核同意后进行补助资金发放。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2023年6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自发布之日30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方案由嵊泗县交通运输局、嵊泗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县级共配中心验收标准
2.“多站合一”客货邮融合乡镇综合服务站建设标准
3.“多站合一”客货邮融合乡镇综合服务站验收标准
4.“一点多能”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建设标准
5.“一点多能”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验收标准
6.嵊泗县海岛客货邮融合建设运营工作以奖代补资
金申请表
附件1:
县级共配中心验收标准
县级共配中心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业务考评。验收总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
共配中心名称
具体地址
1.共配中心的环境和标识标牌
□共配中心环境整洁卫生,有明显的共配中心名称和“客货邮”标识标牌,标牌整洁、无破损、无遮挡。(15分)
□共配中心有明显的共配中心名称和“客货邮”标识标牌,标牌整洁、无破损、无遮挡。(12分)
□共配中心有明显的共配中心名称和“客货邮”标识标牌。(9分)
2.共配的快递品牌
□中通□圆通□申通□韵达□极兔□顺丰□邮政
□京东□德邦其他
(5个品牌及以上:15分;4个品牌:12分;3个品牌:9分;2个品牌或1个品牌:0分)
3.共配中心的生产作业区
□卸/装车区□人工/自动化分拣处理区□异常处理区
□安检区□暂存区□车车摆放区其他
(5项以上:15分;4项:12分;3项:9分;2项:6分;1项:3分)
4.共配中心配置的设备
□分拣输送设备/输送带□货架□周转箱(袋)
□叉车/手推车□装卸平台□托盘□物流台车(笼车)
其他
(7个以上:15分;12个:9分;5个:6分;4个:3分;3个:1分)
5.共配中心的快递分拣设备
□自动化分拣(10分)□半自动化分拣(8分)
□人工分拣(5分)
□收费标准(上墙)□物流快递寄递安全管理制度
□收寄验视制度□物流快递服务人员及用户人身安全保障制度
□收寄、运输及投递安全保障制度
□用户(客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其他
(7项以上:30分;6项:25分;5项:20分;4项:15分;3项:10分;2项:5分;1项:0分)
附件2:
“多站合一”客货邮融合乡镇综合服务站
建设标准
一、功能设置
1.提供出行购票、候车、检票、上车、信息咨询等服务;
2.提供货物受理、检验、理货、配装、中转、分拨配送、交付等服务;
3.与邮政快递、商务、供销、农业、金融等设施资源整合,提供邮件和电商快件代收代发、产品展示及代购代销、助农金融服务、便民信息服务等综合服务。
二、建设要求
(一)基本要求。
2.站场设置。宜与邮政快递网点、电商服务中心、供销社基层网点、农资站等资源整合,叠加客运、物流服务功能,并合理划分旅客运输、邮政快递、电商、货物中转、停车场等功能区。
(二)设施设备。
1.站场设施。客运设施应根据站场运营需要,设置购票、候车设施和乘客上下车点;物流设施应当设置货物受理、作业场所和停车场地,并可根据经营需要设置仓库、堆场、电商展示、办公用房等设施。
2.站场设备配置包括但不限于:
(1)客运设备。旅客购票、候车休息、检票等设备;
(2)物流设备。称重包装设备、配送车辆等;
(3)经营场地。货架、冷柜等;
(4)安全消防设备。安检设备、消防设备等;
三、管理要求
(一)资质要求。
(二)服务要求。
2.客运服务要求。按照公布的班次时刻表正点发班,对旅客进行安全常识宣传,确保超员车辆不出站。
3.物流服务要求。
经营物流服务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零担货物应按照JT/T620-2018要求,对托运人进行实名登记,并对货物进行安全检查;
(2)快递货物应按照寄递物流管理规定,实行实名收寄、开箱验视、过机安检;
(3)出库货物应进行取货人、单证和货物的一致性验证;
(4)宜配备物流跟踪查询信息终端;
(5)对送达到本站点的包裹、物品进行清点、分类存放并做好登记,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或送达到收货人指定地点并做好签收登记,并按流程做好返、退货的处理。
(三)信息化要求。
2.网点应拓展惠农服务,方便农村居民查询或办理社保、医保、公积金、户籍、证件换发等个人政务事项。
(四)投诉处理要求。
2.投诉应在7个工作日内处理,无法有效处理的应及时与投诉方进行沟通;
3.所有投诉应有记录,并提供投诉处理的进度查询;
4.投诉处理的结果应在约定期限内反馈给投诉方。
附件3:
“多站合一”客货邮融合乡镇综合服务站验收标准
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站点名称
1.站场的环境和标识标牌
□站场环境整洁卫生,有明显的乡镇综合服务站名称和“客货邮”标识标牌,标牌整洁、无破损、无遮挡。(15分)
□站场有明显的乡镇综合服务站名称和“客货邮”标识标牌,标牌整洁、无破损、无遮挡。(12分)
□站场有明显的乡镇综合服务站名称和“客货邮”标识标牌,标牌整洁、无破损、无遮挡。(9分)
2.站场建设利用的资源
□客运站场□货运站场□邮政快递节点□农资配送中心
100%利用已有闲置或空余资源改造提升,未扩建站场:10分;
80%利用已有闲置或空余资源改造提升,利用闲置场地部分改扩建的:8分;
50%利用已有闲置或空余资源改造提升,利用闲置场地进行部分改扩建的:6分;
其余不得分。
3.站场的功能设置
□货物中转(必备)□分拨仓储□快递代收代发
□农副产品展示及代购代销□购票候车检票
□便民信息服务其他
6项以上:20分;5项:17分;5项:14分;4项:11分;3项:8分;2项及1项:0分;没有必备项不得分
4.站场的功能作业区
□货物中转作业区(必备)□货物分拣作业区□停车场
□旅客运输功能区其他
4项及以上:10分;3项:8分;2项:6分;1项:4分;没有必备项不得分
5.站场配置的设备
□配送车辆(必备)□货架□称重设备□包装设备
□安检设备□客运设备(购票、检票等设备)□办公设备
□安全消防设备其他
5项以上:15分;4项:12分;3项:9分;2项:6分;1项:3分;没有必备项不得分
6.站场应用的信息化技术及设备
□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标准化物流周转袋(箱)
□射频识别条形码技术□物流跟踪查询信息终端
□分拣设备其他
4项以上:10分;3项:8分;2项:6分;1项:4分
□客货邮班线信息(上墙)□收费标准(上墙)
□货物中转/分拨流程□物流快递寄递安全管理制度
□物流快递收寄验视制度
□物流快递服务人员及用户人身安全保障制度
7项以上:10分;6项:9分;5项:8分;4项:6分;3项:5分;2项:4分;1项:2分
8.中转的快递品牌
5个品牌及以上:10分;4个品牌:8分;3个品牌:6分;2个品牌或1个品牌:1分
附件4:
“一点多能”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建设标准
1.实现物流快递进村和日用品下乡,承载农村货物或快递包裹收寄功能。
2.提供农村便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服务、农产品展示代销、农资销售、电商产品、通讯、金融、政务、保险办理等。
1.站点选址。优先选择现有基础好的农村物流服务点或尚无服务点覆盖的建制村。原则上应位于主要道路两侧、对外道路通畅,有一定的服务辐射范围,方便群众收寄,选址应适宜物流快递业务经营,并有配送车辆停车位。
2.站点要求。自有或租赁,经营面积原则上要求≥20平方米或与当地村庄人口和服务辐射范围相适应。
3.安全配置。按消防要求配备干粉灭火器、烟雾报警器、长胶手套和防毒口罩等;严禁使用与物流快递服务无关的电器设备,设置醒目防火、禁烟标识;安装视频监控探头。
1.标志标识。
各县(市、区)要统一“一点多能”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名称,统一标志标识。
2.室内布局。
(1)配备电脑或显示设备、无线路由器等;
(2)配备专用货架,货物摆放整齐,按揽收、投递地域等进行明确标记;
(3)配置专门的营业台或填单台,设置实名登记提示牌、实名登记簿、称重设备等;
(4)提供面单书写模板,并按要求妥善保管已用面单;
(5)具备业务咨询区、操作区、快件暂存区、商品展示区,有条件的可在地面喷涂标识或斑马胶带进行区分;
(6)服务点内明亮、整洁;物品、设施摆放整齐有序,无堆积乱放现象。
3.室外配置。
(3)室外无杂物和快件露天堆放,大环境整洁卫生,无生活生产垃圾及污水,网点外墙壁整洁、无涂鸦。
(一)安全管理。实行安全检查制度,按照规定对运输、寄递货物进行安全检查;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货物吗,不得运输、寄递;货物堆码应符合物品理化性质要求,不得存放危险货物及其他列入违禁目录的货物。
2.鼓励网点拓展惠农服务,方便农村居民查询或办理社保、医保、公积金、户籍、证件换发等个人政务事项。
(四)服务投诉。
附件5:
“一点多能”村级物流服务点验收标准
室外配置情况
1.站点环境、门头和标牌情况
□站点统一设计门头,门头包含统一的站点名称和“客货邮”标识(6分)。
室内配置情况
2.站点视频监控情况
□未安装监控(0分)
3.站点配置的设备
□专用货架(必备)□入库扫描设备□出库扫描设备
□手持终端设备□称重设备□电脑其他
4项及以上:10分;3项:8分;2项:6分;1项:4分;没有必备项:0分
□寄递安全管理制度□收寄验视制度□各品牌快递收费标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其他
4项以上:10分;3项:8分;2项:6分;1项:4分;0项:0分
整体运营情况
□12个小时以上(10分)□8-12个小时(8分)
□4-8个小时(6分)□4小时以下(4分)
6.站点管理人员类型
l全职人员□各品牌快递末端站点服务人员其他
l兼职人员□小卖部店主□村干部/党群服务人员/网格员□普通村民□移动/电信营业员□村邮员其他
全职人员:10分;兼职人员:8分
7.站点月度收件数量(需用电子台账或纸质台账证明)
□300件以上(10分)□150-300件(8分)
□50-150件(6分)□50件以下(4分)
8.站点具备的功能
□快递代收(必备)□寄件服务
□交通服务□农产品展示代销□农资销售□通讯服务
□金融服务(费用代缴、取款等)□保险办理
□政务服务(社保、医保、公积金、户籍、证件等查询或办理)
5项及以上:15分;4项:12分;3项:9分;2项:6分;1项:3分;没有必备项:0分
9.站点服务的快递品牌
5个品牌及以上:10分;4个品牌:8分;3个品牌:6分;2个品牌:4分;1个品牌: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