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创建标准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8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创建标准
一、基本标准
(一)创建主体。基层供销社、供销合作社组织指导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经营证照齐全,产权清晰,合法经营。
(二)服务功能。“中心”应具备农资直供服务、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服务、农机服务、统防统治服务、烘干仓储(或冷藏加工)服务、农民培训服务、农产品销售服务、综合服务等8种服务功能中的4项以上,可根据本地实际设置必要的服务功能。
(三)标识标牌。在显著位置设置“中心”门头及挂式标牌,名称统一为“**市(**区)**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门前或场所内明显位置设置“中心”简介;在相应场所门外悬挂服务功能分项牌。标牌均应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材质经久耐用。
(四)服务场所。地面硬化,室内通风、明亮、环境整洁。
二、分类标准
(一)农资直供服务
1.能开展化肥、农药等农资的联合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施业务;
2.农资分类摆放整齐,服务场所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
3.配有消防设施、仓储设施及运输工具;
4.有进销货台账。
(二)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服务
1.设置专门回收桶,桶上贴有“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桶(农药瓶/农药袋、针剂)”字样的标签;
2.设置农药废弃包装物暂存库;
3.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
(三)农机服务
1.配置大型先进农业机械;
2.能开展农机展示、存放、维修、保养等业务;
3.有农机设备仓库,农闲时按类排列,整齐存放;
4.有设备信息及服务台账资料。
(四)统防统治服务
1.配置(租赁)植保作业设备或与有飞防资质的企业合作,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
2.有植保设备仓库;
3.有合作协议、设备信息及防治台账资料。
(五)烘干仓储(或冷藏加工)服务
1.配置粮食烘干或冷藏加工设施,开展水稻、小麦等烘干服务,或开展农产品冷藏加工服务;
2.服务场所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
3.有设施设备台账信息。
(六)农民培训服务
1.有专门的培训场地;
2.能开展新型农民合作知识和生产经营专业技术培训,每年开展培训不少于2次;
3.有培训台账资料。
(七)农产品销售服务
1.为农民合作社成员、当地种植大户等提供农产品销售服务;
2.有条件的开设农产品线下体验店(展示厅)和开展电商销售。
(八)综合服务
1.能开展科普宣传、土地流转、合作金融、农业保险、社会保障、文体娱乐等方面至少1个服务内容;
2.配有相应服务内容的设施设备;
三、标牌设置
(一)门头标牌
1.名称:**市(**区)**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颜色:底色使用翠绿色;
(二)挂式标牌
2.颜色:底色使用亮银色;
3.尺寸:本着节约、永久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设定。
(三)中心简介
1.标题::**市(**区)**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简介;
2.式样:可设置成橱窗式、挂式或落地式;
3.颜色和尺寸: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四)分项牌
1.颜色:底色使用钛金色;
2.尺寸:600mm×400mm。
所有标识标牌总体上大方、清晰,文字均使用黑色,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具体情况参考《标识使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