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打“农资打假护春耕”组合拳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长江云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2月28日起,武汉市打出“农资打假护春耕”组合拳,对种子、农药、肥料、农机等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专项行动开始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65人次,执法车辆70台次,检查农资门店218家,生产企业29家,农资大市场4个,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检查共发现问题8起,6起当场责令整改,对涉嫌违法2起问题线索,依法启动调查程序,制售假劣失效农资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整治。

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打出“农资打假护春耕”组合拳,先后与218家农资经营户签订了《农资规范经营承诺书》,发布《致全市广大生产经营者和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向社会公开发布2021年度武汉农业综合执法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黄陂区某水产养殖公司使用假兽药案”被农业农村部评为2021年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执法典型案例。

附《2021年度武汉农业综合执法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例》

2021年,武汉市农业农村系统不断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力度,严准入、查线索、打源头、强执法,深入开展农资打假行动、种业监管执法年行动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案件,有效地净化了农资市场环境,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保障了粮食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切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2021年度武汉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一、武汉市某公司生产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饲料案

2020年10月,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武汉某动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4种饲料产品进行监督抽样。经检测,该公司3种饲料产品不合格,该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经立案查明,3种不合格饲料产品共销售2吨,违法所得共计8800元,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2021年1月,武汉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80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新洲区某农资有限公司经营假农药案

2020年12月,新洲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接上级协查通报称新洲区某农资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农药,经立案查明,该公司销售的“敌草快”系假农药,该假农药共销售20桶,销售金额合计800元,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2021年1月,新洲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0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东西湖区某农资经营部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案

2021年2月,东西湖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据群众投诉,对东西湖区某农资经营部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微生物菌剂肥料24包。经立案查明,该农资经营部涉嫌经营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截至案发共销售涉案肥料110包,违法所得共计7452元,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东西湖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452元的行政处罚。

四、武昌区某种子经营部销售标签不规范种子案

2021年3月,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投诉称武昌区某种子经营部销售的种子生产者信息不详。经立案查明,该种子经营部售卖的“X抗棉10号”棉花种子包装上没有种子生产经营者信息。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武汉市农业农村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下架违法种子,停止销售,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江夏区某农资经营店经营劣质农药案

2021年6月江夏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农药经营门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某农资店正在经营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涉嫌经营劣质农药。经立案查明,该批次劣质农药共计20瓶,其中已销售1瓶,销售金额共计12元。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江夏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未销售的双草醚农药19瓶并没收违法所得12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东西湖区某农资经营部销售未取得登记证肥料案

2021年9月,东西湖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接群众投诉称东西湖区舵落口市场某农资经营部涉嫌生产经营不合格肥料。经立案查明,该农资经营部经营的某品牌“阿维菌素”有机肥料登记证号不在有效期内。截至案发,该经营部共销售该批次肥料149包,违法所得共计8642元,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东西湖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642元的行政处罚。

七、武汉市某种业公司生产经营劣质种子案

八、黄陂区某水产养殖公司使用假兽药案

九、武汉市某动物诊所无证经营假兽药案

2021年11月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黄陂区某动物诊所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诊所货架上陈列了没有兽药批准文号的兽药产品,该动物诊所涉嫌经营假兽药。经立案查明,该动物诊所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截至案发,共无证销售假兽药9盒,违法所得共计450元。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武汉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销毁未销售的涉案假兽药9盒并没收违法所得450元、罚款2700元的行政处罚。

十、黄陂区某兽药经营部经营假兽药案

2021年11月,黄陂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执法调查过程中发现某兽药经营部涉嫌销售假兽药。经立案查明,武汉市武湖某兽药经营部经营的“鳋灭”产品为无兽药批准文号、无“GMP”标识的假兽药,该兽药经营部共销售此类假兽药15箱,销售金额共计7200元,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黄陂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200元、罚款14400元的行政处罚。

THE END
1.农资打假梅县区一农资店涉嫌销售伪劣农药被查执法人员发现,这家农资店货架上的一款农药有问题。 【现场声:这些全部都是擦掉的,仓库里检查一下看还有没有,假登记证号】 执法人员发现,这家农资店的部分农药生产日期有篡改的痕迹,涉嫌销售伪劣农资产品,执法人员随即对这些农药进行查扣。 记者从梅州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当前正值春耕备耕重要时节,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nyncj/gzdt/content/post_2454744.html
2.农药兽药人药一店销售长沙县一农资店主胆真大红网长沙县站3月23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罗展 通讯员 缪威 曲直)从3月3日到3月18日,长沙县农林局、长沙县行政执法三分局在全县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昨日下午,县行政执法三分局的执法人员来到高桥镇进行专项检查,在范林村的一家农资店内,执法人员在检查该店销售的农药、化肥时,发现店内的货架上同时https://news.sina.cn/2016-03-23/detail-ifxqnsty4988618.d.html
3.卖农药:农村淘宝站和农资零售店哪个更好最终农村淘宝网会不会沦陷为假农资下乡的排头兵呢?为什么我会这么说?因为销售农药都不用摆在货架上接受农业执法部门检查,缺少监管的环节。购买的用户都是不懂上网的农民,这种机会,骗子做梦都想,谁会轻易错过?大家可以参考一下2016农村淘宝店运营计划书。https://www.kaitao.cn/article/201607121100370135.htm
4.农资店铺农药经营许可证56学时培训全程代办据不完全统计,国内约有几十万家农药经销店,超过60%都是小户经营,设施条件、人员素质都不高,很少具备指导农民科学用药的专业知识。为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根据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制定了《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在中华境内销售农药的https://fuwu.11467.com/info/17204667.htm
5.370家农资门店无违规经营和伪劣产品昨日上午,记者跟随由县农林局、县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以及县行政执法三分局联合组成的执法组前往开慧镇各农资店进行检查。在一家名为“长沙县竹山铺农资经销点”的门店内,发现该门店的农药摆放规范,化肥堆放整齐,而且证照齐全。但在货架最上层,执法队员发现几包过期农药,但并未注明。据店主解释,这些过期农药并未对外销https://www.icswb.com/default.php?mod=newspaper_article&a=detail&newspaper_article_id=241541
6.某商店从前到后整齐排列着5排货架,放置着文具零食日用品某商店从前到后整齐排列着5排货架,放置着文具、零食、日用品、粮油和饮品五类商品,每类商品占据一排。已知:①饮品排在文具之前;②零食类和文具类中间隔着2排;③日用品类在粮油类之后,中间隔着1排;④文具类紧挨着粮油类;⑤粮油在第三排货架。下列选项中,对于5排货架从前到后的顺序的顺序表述无误的是()。 Ahttps://www.shuashuati.com/ti/b1a3a53831cb44beab4074e67e267e99.html?fm=bdeb3f87f7163e57b8363af2da2c38a2e7
7.人民日报聚集春耕进行时:一家农资店账单里的升与降杨福财的门面有两间。一间堆满各类种子,一包摞一包,大约有20种,门口搭了一个小货架,重点展示优良品种;另一间摆放农药、化肥、地膜等农资,一层叠一层,目测有六七十种。 春耕时节,店里生意怎么样? “现在赶上农忙,一天少说也有百十个人来问价。”杨福财调出近一周的进账单:平均每天四五十笔交易,仅3月19日销https://m.gmw.cn/2024-03/24/content_13036938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