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王锐党组书记、主任
熊新良党组成员、副主任
黄俊党组成员、副主任
程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所所长
樊国胜工程建设交易科科长
方东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副所长
刘官权政府采购科科长
赵江义质量管理科副科长
一、主持人:首先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王锐主任介绍一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的工作职责和重点内容。
王锐:主持人、各位听众朋友、在线网友,大家上午好!我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锐,很高兴通过“亲民热线”平台与各位听众朋友们进行交流,诚请大家对公共资源交易的各项工作建言献策,对大家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
近年来,中心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突出服务功能定位,着力打造“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在“领域全覆盖、系统全完善、数据全分析、信息全链接”下功夫,着力完善运行机制,规范交易行为,在确保疫情防控成果的基础上,平台再提档、服务再升级,实现了工程招投标全程电子化、政府采购市区一体化、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的良好局面。在湖北省2020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第三方评价考核中,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排名全省第一,同时在全国公共采购年度评选活动中,我中心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主持人:公共资源交易作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在招投标和公共采购领域是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有关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到底做得好不好,有请王主任给我们介绍一下2022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好的举措?
王锐:按照市委第八次党代会的要求,今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也就是努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五个零”目标。
一是大力优化交易受理流程,确保进场“零门槛”。实行容缺承诺、CA互认、市区平台一体化等服务机制,打造无障碍交易流程,让项目既快速进来,又高效出去,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作贡献。二是全面推行“交易不见面”,确保投标“零跑腿”。实行业务受理、投标、开标、CA办理、、保证金退还、专家抽取、中标通知书发放等全程线上办理,为市场主体切实营造良好交易环境。三是创新“流程公开化”系统,确保办事“零梗阻”。面向社会公众实时公开办事流程、服务指南和服务承诺,开通开标网上直播、开展市民开放日活动,将公共资源交易各环节晒于阳光下,为社会监督倒逼服务提升展示主动作为。四是不断创新平台服务举措,力争群众“零差评”。开展全方位大数据信息服务,推行电子保函和中标贷金融服务,完善重点民生项目绿色通道服务机制,提升市场交易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五是持续开展源头防腐建设,力求防控“零死角”。引入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排查交易环节廉政风险点,精准制订针对性防范措施,夯实廉政防火墙,依托数据库安全,创新远程异地评标制度,以“制度+科技”堵死各类廉政风险。
三、主持人:为交易市场主体减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内容,请问市交易中心在降低招投标主体成本上采取了哪些措施?
黄俊:我中心近年来在为市场主体减负上是动了真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取消了原中标人支付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服务收费。自2021年7月起全面取消了平台信息服务收费,仅此一项每年为中标企业减少费用支出近400万元,让市场主体有了直接的获得感;二是免收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自2021年4月起全面推行免收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工作,以往在投标保证金账户上长期保持近1亿元的资金余额,大大降低了投标企业的资金滞留成本,使投标企业有更多的流动资金用在生产周转上。
四、主持人:“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已成为主旋律,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近年来在哪些方面进行了优化升级?有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科樊科长解答。
五、主持人:政府采购的类别很多,涉及到有关单位的名录品种很多,很多市民都非常关心,在采购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在政府采购的项目标准上是不是有严格的规定。这个问题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主任回答。
黄俊: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需要进行政府采购。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上的品目都需要进行政府采购,不同的品目限额标准不同,具体情况大家可以从网上下载《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查看;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品目达到限额标准的需要进行政府采购,采购限额标准为:货物、服务类项目省级和武汉市本级为100万元、市州级为60万元、县级为40方元;工程类项目全省统一为60万元。
六、主持人:在政府采购中,针对中小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这个问题请政府采购科刘科长回答。
刘官权: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是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参加我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二是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一、主持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对于很多市民朋友来说,关于相应的职能与服务是比较陌生的。接下来有请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熊主任给我们做一个全面的介绍。
熊新良:主持人、听众朋友们、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今天非常高兴我和我的同事们一道来到亲民热线栏目,就大家关心的公共检验检测工作跟大家作个交流。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公共检验检测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鄂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是在19年市政府机构改革当中成立的一家直属政府的正县级事业单位。成立这个机构的目的就是要贯彻党中央关于公共检验检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检疫检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目的就是实现管办分离、管检分离,最大的调动公共检验检测资源,为政府依法监管提供支撑,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为百姓消费提供预警。我们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搭建全市的公共检验检测平台。二是开展公共检验检测领域的这个检验和技术研究,为监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三是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检验检测聚集区以及国家级、省级检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这个为地方的支柱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四是开展科研,这个主要是对检测方法、技术规程以及技术标准的进行科研。
中心成立三年以来,我们以责任担当之勇、统筹策划之谋、组织实施之人,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以实际行动推动了检验检测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鄂州的两区一枢纽建设做出来检验贡献。
主要表现在,一是搭建公共平台。在政府的亲切关怀下,我们与农业发展、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对接,有效整合了市级食品、药品、化妆商品、粮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等检验检测,实现了由物理融合向化学融合的转变,形成了1加1大于N的整合效应。
二是增强实力。中心成立以来,一直把人力建设放在首位,强力推进这个认证科项工作。特别是我们农检所,成立三年来,每年走在赶考之路,目前取得了227项的参数,这在全省农检机构当中,是具有前列检测资质的,这是为数不多的一家。我们食药所两年来累计扩项资质近300项,这个我们全部的检测资质参数达到了1300项。三年累计新增500多项。这个为服务我们地方自己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支撑。我们整个检验检测硬实力在全省居中等偏上水平。
三是做精主业。中心以饱满的工作热情、顽强拼搏的奋进姿态,圆满完成的年度检测计划,每年检测任务达到8000多批次,其中定性4000多批次,定量在4000批次以上,圆满的完成了国家、省下达的监管任务。我们的抽检质量抽检绩效考核列于全省第一方阵,食用农产品的抽检工作也得到了农业部的表彰肯定,有力地维护了舌尖上的安全。
四就是做实服务。我们率先在全省市州机构中启用了电子报告证书项目,实现了与监管部门的无缝对接。也方便了企业这个生产经营,提高了它的便捷度。另外全力当好“店小二”。推出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措施,包括开展委托检验培训企业的技术人员开展“你点我检进社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力助力双安双创。今近年来,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我们深知我们跟政府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也想真诚地通过这次机会,虚心的请您对公共检验检测工作提出意见和批评。
二、市民来电:我是葛店药厂的,我们在厂里做检验时,有些检验项目检测结果有异常,但又找不到问题出现的原因,我们想请食药检所的同志去厂里帮我们找找原因,另想送几个化验室的人来食药所进行一个培训,可行吗?收不收费?怎么收费的?
方东伟:你所提到的这些问题,涉及到当前我市一项重要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发挥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特色服务职能,中心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四项承诺:一是利用我中心现有的技术人员优势和先进的仪器设备,为企业提供便捷化服务,免费为企业开展委托检验,提供检测服务。二是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农产品资质扩项认证,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服务市场主体。三是无偿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服务,开展技术指导。四是为企业开展食品、药品、农产品研发提供检测服务,推动企业技术创新。
程刚:你好,这个问题由我给你解答下。首先自我介绍下,我叫程刚,是市公检中心下属农检所所长,原在市农业局农产品检测中心工作,2019年机构改革原农检中心与原市粮油监测站整合组建为现在市农检所,我们农检所承担全市种植业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水产品,畜禽产品和粮油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你提到的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农业“二品一标”产品认证检测问题。
所谓“二品一标”指的是“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以往叫“三品一标”,现在没有“无公害农产品”说法,所有农产品最低质量要求要达到“无公害”。
绿色农产品是通过农业部门认证,有机农产品及产地是通过社会上的认证公司认证,但是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流程基本上相同。有机农产品比绿色农产品级别更高些。
认证程序:1.提交申请材料,2.进行材料初审,合格后现场检查,3.产品抽样检测和环境检验检查,全部合格后上报上级机构,4.组织进行终审发证。
绿色农产品实行“两端监测,过程控制”的管理制度,其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是由绿色食品定点产品质检机构承担。2022年3月最新更新的全国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有91家,我们湖北只有两家具有资质可以检测。一是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即是湖北省农科院部级检测机构,具有产品和环境检测资质。二是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具有产品检测资质。
如果你想申报绿色农产品及绿色产品基地认证,可以委托以上两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也可以委托省外定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这样,农业认证部门(绿办)是认可的。
有机农产品认证是一些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认可并大力推广的一种农产品认证形式,有机认证是市场化行为,由国家认监委管理,由独立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必须是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合法具有资质)进行认证。
目前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可以开展有机认证的机构有26家,北京市有12家,如北京中绿华厦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这家做的比较好,浙江有3家,如浙江杭州中农质量认证中心,广东有1家,广东中鉴认证有限公司,江苏有1家,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我们湖北省暂时还没有能进行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企业。
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在对外分包检测业务时,必须从国家认监委公布的有机产品产地环境检测、产品样品检测机构名录中选取检测机构。
目前国家认监委公布的有机认证检测机构共46家,湖北省有1家,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即是湖北省农科院部级检测机构。
所以说,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检测是由国家认监委定点和指定的检测机构承担(是要收取一定费用),我们市农检所不属于上述定点指定检测机构。但是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成功后,我所可以随时提供日常检测跟踪服务。
四、市民来电:我是华容区蒲团乡种粮大户,每年产的稻谷经收购商现场检测,有时检出重金属超标情况,我对他们检测结果有时产生疑问,请问,我可以送到哪里去复检,得出权威检测结果?
一、收购商为什么在收购时要进行现场检测重金属
2017年之前,收购企业在收购稻谷时,没有进行检测,2017年之后,特别是2019年后,国家明确要求收储企业在收购粮食时,一车一检,逢进必检,严禁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如储存企业收购粮食入库验收时检出重金属超标,整库必作出退库非粮处理,承受巨大损失,加工企业加工的产品如在市场上检测发现重金属超标问题也会受到处罚。这样导致这些收购企业和加工企业在收购时相当重视重金属超标问题,严把进口关。这充分体现政府和广大消费者对粮食质量安全高度重视,你不要认为收购商为了压价而故意说你的粮油重金属超标,说实在话,他也不希望你的产品超标,如果你的粮食真是超标,再便宜,他也不敢收。
二、关于疑问对检测结果的疑问
你认为我去年产品合格,今年为什么超标,这种情况也有可能,因为每年选择品种不同,不同品种吸附重金属不一样,施肥、用药、灌溉水质可能不一样,也可能导致不同的结果,通过这几年跟踪检测,鄂州市粮食总体质量是安全的,但确实存在少数问题。
收购企业所使用的检测设备是快速重金属检测仪,由于检测环境影响,存在一定误差,一般不存在大的偏差,如果你对检测数据在临界值左右产生疑问,这个很正常,如果想复检,得到准确数据,请你跟市粮食局粮食科联系,申请复检,我们农检所具备粮油产品检测资质,是国家认监委批准的法定检测机构,我们接到市粮食局委托后,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抽样,然后按标准方法进行实验检测,提供科学准确数据,如果你对我们检测数据仍不满意,你也可以送样到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不过是要付费的)
三、关于对超标粮食的正确的认识
根据《湖北省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办法》和《鄂州市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预案》,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市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颁布文件出台启动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方案,比照周边市县超标粮食收购标准,由鄂州市粮油储备有限公司(樊口粮库)收储,定点存放,非粮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