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体检要求
2.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或准考证原件)、一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1张(无底色要求,背面写上姓名及当天的抽签号)、体检费500元左右(费用由医院收取)。
3.考生在体检前三天注意休息,饮食清淡,不能饮酒,不能剧烈运动,不能饮(食)高糖、高盐和高蛋白饮(食)品;体检当日不吃早饭,不喝水。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禁食10-12小时。当天尿常规检查可放在采血和彩超后,需多饮白开水后再取尿标本,以避免假阳性。
特别说明: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本次所检项目合格后暂停一切事宜,待生产期完毕补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等后续环节。
6.视力近视者,平时佩戴眼镜的,体检当天应佩戴全框或半框眼镜。不能戴隐形眼镜,以免影响矫正视力检查。
7.请对照《体检表》上的检查项目配合医生逐一检查,勿漏检。若因漏检影响了考生的体检结果,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8.体检当天,考生家属不得陪同。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通讯设备、电子记事本、液体类物质(已携带的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执行。
9.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特别提示:
2.请考生确认本人档案存放地点,便于调档。
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0832-3914312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32-3998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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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9日
(责任编辑: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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