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农产品批发市场(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资中县农产品批发市场(一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2本招标项目由资中县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资发改产业(2023)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有限公司。
2.1建设地点:资中县水南镇\重龙镇。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消防、排污、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3计划工期:790天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专业:建筑工程)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专业:建筑工程)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a、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b、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c、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改革局
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西街3号楼
邮编:641200
联系人(异议受理):陈先生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号4栋15楼1505号
邮编:610036
联系人:刘女士
2024年11月2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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