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法规,即全球首个“碳关税”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从现在到2025年为过渡期,从2026年至2034年间逐步全面实施。
欧盟此前提出,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相较1990年的水平至少减少55%,并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等一系列目标。新政策旨在鼓励全球制造商转向更环保的生产方式,并防止欧盟境内的厂商通过把生产设施迁移到环境监管措施不够严格的国家和地区而获利。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是什么?
影响范围涉及哪些行业?
过渡阶段需注意的事项?
即在过渡期内,进口商仅需履行排放报告义务,欧盟在此期间不征收任何费用。
过渡期后有哪些变化?
虽由进口商提供报告,但需生产企业填写标准的电子数据模板,向其提供工厂信息、工序和工艺路径、工厂的总排放量和分摊到产品的排放量等。
哪些碳排放量计入碳关税范畴?
计入碳关税范畴的碳排放量包括两部分,生产产品所直接产生的碳排放量,以及部分产品间接产生的碳排放量(如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外购电力产生的碳排放)。
CBAM法案附件一列示了需要同时考虑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的产品;CBAM法案附件二列示了暂时只需要考虑直接排放部分的产品(钢铁、铝和氢)。在过渡期内,所有产品都要报告直接排放量和间接排放量。
CBAM如何计算碳排放量?
CBAM法案允许出口国生产商在欧盟CBAM登记处登记其生产设施,并聘请欧盟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其每吨产品的实际碳排放量。
若缺乏经认证的实际排放量数据,所有产品须采用出口国生产同类产品企业中碳排放量最高的10%的平均排放强度。若无上述数据,则采用欧盟同类产品生产企业中碳排放量最高的5%的平均排放强度。
产品在原产国已支付的碳成本能否在申报时予以抵扣?
关于CBAM证书的购买与履约有哪些规定?
欧盟将建立中央交易平台负责CBAM证书的交易结算,每张CBAM证书都有一个唯一的标识号。CBAM证书的价格将根据每周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配额的平均拍卖价格(以欧元/吨二氧化碳排放表示)来确定。每一张CBAM证书能够抵扣进口产品中所含的一吨碳排放。
申报人必须确保每个季度末账户内CBAM证书的数量不低于该年度进口货物所含碳排放量的80%,并在每年5月31日前,完成CBAM证书的清缴,即“碳关税”履约。未按时足额缴纳CBAM证书将受到处罚。
每年7月1日,欧盟委员会将对申报人账户内上一年度购买并保留的CBAM证书进行注销,且不予任何补偿。对于账户多余的CBAM证书,欧盟委员会设立了回购机制。申报人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可提出CBAM证书回购申请,回购证书数量最多不超过上一年购买总数量的三分之一,回购价格为购买证书时支付的价格。
进口产品无需在进口环节就缴纳CBAM证书,只需要在第二年的1-5月期间进行统一结算。
CBAM证书的交易只能在进口商和CBAM主管部门之间进行。
CBAM对出口企业有何影响?
企业需做好哪些应对准备?
受影响较大的产业和企业可适当调整产业链布局,转换出口目的地等。从中长期来看,解决碳关税的根本措施还是加快技术转型升级,尽快实现低碳乃至零碳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