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董事长蔡颖女士因公未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委托董事、总裁胡翔海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黄守岩先生因公未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梅月欣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周文先生因公未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委托董事陈小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其余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公式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34.69%,主要系各企业在报告期发放奖金所致;
2.报告期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67.12%,主要系公司下属广西新柳邕公司上年同期销售商铺计提相应税金同比增加所致;
3.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59.88%,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下属小贷公司计提贷款减值准备所致;
4.报告期投资收益同比减少83.40%,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转让参股公司溧阳海吉星股权及控股子公司长沙公司转让其全资子公司绿色金典公司股权,实现投资收益,在报告期无处置投资收益所致;
6.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少38.39%,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实现溧阳海吉星、绿色金典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本报告期无处置收益,报告期公司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企业整体收益情况同比提升;
7.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52.92%,主要系本报告期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8.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56.13%,主要系上年同期下属长沙公司收到绿色金典公司股权受让方支付的债权转让款所致;
9.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67.60%,主要系长沙公司、广西新柳邕公司、南昌公司等企业经营收益和对应的应缴纳收费同比增加,致报告期实际缴纳税费同比增加;
10.报告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35.88%,主要系上年同期下属长沙公司归还其他股东借款、返还处置绿色金典公司股权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所致;
11.报告期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57.98%,主要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报告期到期产品规模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2.报告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57.53%,主要系本报告期实际收到被投资单位分红款减少所致;
13.报告期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下属长沙公司上年同期收到处置绿色经典股权转让款及公司收到转让溧阳海吉星30%股权转让款,本报告期无处置现金流入所致;
14.报告期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0.64%,主要系下属长春公司本报告期收到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所致;
15.报告期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83.81%,主要系公司在本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规模同比减少所致;
16.报告期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对联营企业武汉城市圈支付借款及广西海吉星对冻品公司借款所致;
17.报告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下属天津海吉星公司上年同期收到其他股东增资款所致;
18.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00%,主要系下属安庆海吉星公司上年同期收到其他股东借款所致;
19.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8.56%,主要系下属长沙公司、天津韩家墅公司上年同期偿还到期借款较多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事项
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通知:为了推动深圳市属国资粮农企业整体性战略调整,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月18日下发深府函〔2018〕17号文件,同意深圳市属国资开展整体性变更,将深圳市国资委持有的本公司28.76%股份(488,038,510股流通股)、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投资”,系深圳市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5.22%股份(88,603,753股流通股)、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鑫投资”,系远致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0.02%股份(275,400股流通股)无偿划转至深圳市福德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德资本”,系深圳市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
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3、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事项
4、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中农网8.36%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的事项
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网”)39.29%股权,为进一步集中资源,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中农网8.36%股权。报告期,卓尔云商供应链(武汉)有限公司及卓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卓尔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阎志先生与公司和深圳市海吉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了框架协议。卓尔云商供应链(武汉)有限公司拟以现金约3.07亿元(中农网注册资本为50,900万元,该对价系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7.22元)的价格参与中农网8.36%的股权公开挂牌竞价程序。
5、关于深深宝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深宝”,公司持有其19.09%股权)正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重组方案系深深宝拟向福德资本发行股份购买福德资本持有的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粮食集团”)100%股权。深深宝与粮食集团同为深圳市国资委控制,本次深深宝重组事项完成后不会导致深深宝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根据初步评估结果,粮食集团100%股权于交易评估基准日(2017年9月30日)的预估值约为585,943.21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粮食集团经审计账面归属净资产为286,676.47万元);以预估值为基础,交易方初步商定的交易价格为585,943.21万元;本次深深宝重组拟定的发行价格为10.60元/股(为深深宝审议重组预案之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深深宝本次发行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55,277.66万股;重组完成后,深深宝总股本预计将由49,678.23万股增至104,955.89万股。
本次深深宝重组,福德资本将盈利能力较强的粮食集团资产注入深深宝上市公司,可以提升深深宝整体持续盈利能力。本次重组前,公司持有深深宝股份数量为9,483.23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1,538.4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7,944.75万股),占深深宝总股本的19.09%,为深深宝的第一大股东;本次重组后,预计公司持有深深宝股权比例将下降至9.04%,公司将不再为深深宝第一大股东,有限售条件股份(1,538.48万股)仍保持限售状态。
6、关于与万科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事项
7、关于调整出资设立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方案的事项
2016年,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联合中央财政资金及深圳市配套资金的委托出资人远致投资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运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资本公司”,系普通合伙人且为“基金管理人”)及社会募集的其他出资方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及农产品流通项目。原计划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的认缴注册资本为25亿元。
鉴于,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对拟定投资项目光明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的投资方式调整为与深圳市光明新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投资;同时,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融资渠道调整,因此,根据项目实际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出资设立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方案的议案》,同意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的认缴注册资本由25亿元调整至13.6亿元,同时,调整各合伙人相应出资额(公司认缴出资额调整为56,000万元,占全体合伙人合计认缴出资额的41.18%);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的名称、投资方向及范围、基金管理人、项目决策等其它方面保持不变。截至2017年12月29日,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已募资完毕。
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在投资项目方面进展如下:(1)出资设立了深圳市运通致达农产品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运通致达公司”),投资方向为“光明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运通致达公司与深圳市光明新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深圳市光明海吉星农产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接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光明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并于报告期获得项目用地;(2)出资设立了深圳市运通致远冷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运通致远公司”),投资方向为“农产品流通领域冷链冷库项目”。报告期,运通致远公司已获得项目用地;(3)出资设立了深圳市运通致义环保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运通致义公司”),投资方向为“农产品流通领域综合环保项目”。报告期,运通致义公司与深圳市海吉星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各股东方签署了《深圳市海吉星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海吉星环保公司注册资本从4,700万元增加至10,510万元,即增加注册资本5,810万元,其中,运通致义公司增资2,709.10万元,占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的25.78%。报告期,海吉星环保公司已获得项目用地。
(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6日、4月26日、11月29日、2017年5月8日、9月22日、12月9日、12月19日、2018年1月6日、1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8、布吉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城市更新项目
为加快推进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合作方合资成立了深圳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2016年该项目已列入“2016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三批计划”。项目规划审批等工作尚在推进中。
(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19日、11月18日、2014年4月30日、2015年4月30日、2016年4月30日、2017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