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近一个月,初入川农大的你们,带着几分新鲜,对校园生活可能还有一些迷茫。别担心,关于这些疑惑,枣子都可以带你找到答案!这篇生存秘笈,一定能帮上你!
生
活
篇
1
住宿服务
成都校区:
1-11公寓大门:6:30—23:30
24小时开水供给,开放洗衣房与自习室
雅安校区:
都江堰校区:
6:30—23:00(周五、周六23:30)
开放洗衣房、自习室
2
宿舍维修服务
网络报修:
成都校区:028-86292117
雅安校区:0835-2882117
都江堰校区:028-8728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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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
成都校区:医务室
雅安校区:老区医院A栋
都江堰校区:校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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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历
学
习
辅修学位
(1)学生修读辅修学位应与主修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且只允许修读一个辅修学位专业。
(2)各科成绩合格(修读英语辅修学位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非大一年级或毕业年级学生可自愿申请修读校区内开展的辅修学位。
转专业
校区间不转专业(参军退役复学学生除外)。校区内专业累计转出、转入人数均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在读人数的20%以内。
申请转出的学生超额,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择优审批;申请转入的学生超额,由学院组织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申请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同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大一或大二在读学生;
2.所修读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30%;
3.已修读的所有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4.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2.曾申请转专业并获批的学生;
3.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的学生;
4.跨校转入我校的学生。
(三)体育类、艺术类学生只能在同类专业中互转,职教类学生只能在相同科类专业中互转。
(四)参军、休学等学籍异动的学生,复学时原专业已撤销的可申请转到相近专业。与前述条件有冲突的,需报学校审批。
综测
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开展一次,以最近一次测评成绩作为学生评优、评奖和研究生推免、毕业生推荐等依据。
综合素质测评在每年的9月进行。课程成绩和第二课堂成绩计算以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确定的时限为准。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50%+选修课综合评定成绩×20%+第二课堂成绩×20%+操行得分×10%。
课程成绩和第二课堂成绩从大学一年级起累积计算。课程成绩以教务管理系统认定的有效成绩和最终分值为准,第二课堂成绩以“第二课堂成绩单”记载计算为准;操行得分以当学年考评结果为准。
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位次数字×70%+第二课堂成绩排名位次数字×30%。
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及第二课堂成绩以当学年成绩为准,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计算。
一、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
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扣分
必修课程不合格1门扣1分(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时未取得合格成绩)。
二、选修课综合评定成绩
数量分和质量分各占50%。
1.数量分:达到或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平均修读学分的,按50分计,其余同学按所获学分数占平均学分数的百分比折算。
2.质量分=[∑(选修课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50%-扣分。
选修课程不合格1门扣0.2分(修读的选修课程在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时未取得合格成绩)。
三、第二课堂成绩
第二课堂成绩是指学生为培养锻炼和提升自身的能力与特长,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技能训练、文化艺术、体育竞赛等第二课堂活动取得的成绩。按照《第二课堂成绩单》的规定计算其分值。
四、操行得分
学生操行得分由班主任和班支委组成评议小组,直接依据评议项目及评价要素为全班同学进行操行评分。具体项目及评价要素为:
※当学年有下述情况的,在以上评价所得总分上扣分(多重违规,按高项扣):有不诚信记录、受到诫勉观察、通报批评等扣2分;受警告处分扣5分,严重警告处分扣8分,记过扣12分,留校察看、公检法机关认定违反刑法但免于起诉的扣15分。
学生表彰奖励
表彰奖励分为奖学金、荣誉称号、单项奖和创新创业典型四类。全校指标实行总额控制,学院和小班指标根据学风和工作情况实行差异化分配。团内评优表彰在春季学期进行,其它学生表彰奖励在秋季学期进行。
参评个人荣誉称号及奖学金须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满足表彰奖励基本条件:
①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②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③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④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单项奖、创新创业典型、其它荣誉不受“参评基本条件”第①③④款限制。
班级不能要求将学生个人获得的奖学金做二次分配或用于班费。
一、奖学金
(一)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
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评选不超过2名,奖励金额不低于2万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由学院或职能部门提名推荐参评,学生处遴选后报学校决定。
(二)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
每年评选20名,奖励金额2万元/生(含国家奖学金0.8万元),获评者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三)国家奖学金
名额当年下达,奖励金额8000元/生·年。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
名额当年下达,奖励金额5000元/生·年。
(五)优秀学生奖学金
每年评选不少于200名,奖励金额5000元/生·年。
(六)社会捐资奖学金
由社会各界捐资设立。符合参评基本条件以及各项奖学金的具体参评条件,奖学金额度、名额以当年评审文件为准。原则上各类社会捐资奖学金不重复,也不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重复。
以上奖学金参评条件详见学工网学生管理工作规定。
二、荣誉称号
学校每年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等优秀个人,学风建设奖、优秀学院团委、优秀学生会、优秀团支部、优秀班集体、十佳社团等优秀集体,授予荣誉称号。
同一学年内,“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互不兼得,“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互不兼得。
三、单项奖
在参评学年内获得以下成绩的,可以申请单项奖奖励,同一项目多重获奖的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
单项奖实行奖金总额限制,超过则按比例折算。
1.学术论文奖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给予奖励。每年奖励不超过50篇,奖励2000元/篇。由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按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艺术三类,依据学术水平分类由高到低开展遴选。评定细则另行通知。
2.英语国际化能力考试奖
托福考试105分、GRE考试300分、雅思考试6.5分、GMAT考试700分及以上或参加WSK考试成绩合格者奖励500元/人。
3.学业深造奖
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世界一流大学(当年软科世界一流大学排名前200名)的硕士研究生,奖励1000元/人。
4.竞赛奖
凡参加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挑战杯竞赛、创新创业竞赛、文学艺术和体育竞赛活动等获奖的,按项目分别给予以下奖励:
(1)获得A类(经认定相当于国际或国家级水平)竞赛奖励的,按1000~2000元予以奖励。
(2)获得B类(经认定相当于省部级水平)竞赛奖励的予以500元奖励。
本项奖励实行项目预设,定向申报制度,仅限在学校公布受理的项目内申报,其余不予受理。预设目录每年4月审核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增添或删减,新增加的预设项目可接受其它学年度的奖项申报。凡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竞赛项目均纳入预设项目管理。
5.其他奖励
获得校优秀毕业论文的学生,奖励1000元。受到学校特别嘉奖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具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位条件;
4.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5.0分及以上(艺体生申请者原则上英语四级成绩要达到425分);
5.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居于本专业前15%。
6.满足上述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2)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EI、CSCD、CSSCI、CPCI、AHCI收录期刊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者;
(3)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省级及以上奖励者;
(4)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获得者;
(5)省(部)级及以上一级专业学会组织的大学生数学建模等专业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6)主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或省级项目者;
(7)综合素质及其他科研、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业绩突出者。
推荐免试生的遴选工作,由本人申请,学院或部门推荐,学校审批。研究生支教团、文艺特长生、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创业、科研苗子等专项计划推免生的选拔推荐工作分别由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就业处和研究生院组织,学校审批。
研究生支教团、文艺特长生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项推免生只能报读四川农业大学相应学科,创新创业和科研苗子专项推免生原则上需报读四川农业大学相应学科。所有申请参加专项推免的同学不得同时参加学院非专项计划推免生的推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