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2024年省级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类别:
地区:
邛崃市
政策名称:
发文字号:
2024/5/220:00:00
时效性:
已截止
发文部门:
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系统类别:
农业
扶持要点:
文君街道、羊安街道、固驿街道、高埂街道:
为高质量推动邛崃市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按照四川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227号)要求,结合我市园区建设实际情况,市农业农村局编制了《邛崃市2024年省级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印发。
2024年5月22日
邛崃市2024年省级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四川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227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13号)文件精神,结合邛崃实际,制定《邛崃市2024年省级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是在邛崃市粮油现代农业园区(邛崃市牟礼片区十万亩粮油产业园)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或农业行业单位,具备一定较强经营能力且辐射带动能力强。
(二)项目选址符合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主导产业与星级园区相符且具备规模效应的特色优势产业。
(三)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拟定的建设内容,并已落实建设资金和项目用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四)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支农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及资金管理要求。
二、资金使用
根据《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川委厅〔2018〕5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23年度四川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的决定》(川府函〔2024〕31号)要求,对邛崃市新评定的四川省三星级现代农业园区—邛崃市粮油现代农业园区(邛崃市牟礼片区十万亩粮油产业园)给予1000万元奖补。要求围绕园区主导产业,按照全链条开发、全环节升级,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实际,对标补短。资金不得“撒胡椒面”、搞平均分配;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和农村公路、平衡预算、偿还债务、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等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项目咨询、论证审查、规划编制等项目管理工作经费;不得直接用于企业精深加工厂房和生产线设备等生产设施投资补助;不得用于购买生产资料;不得与其他中省资金重复支持。
三、支持方向
(一)基地建设。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田型调整、田间生产便道及宜机化作业道路、灌排沟渠、耕地地力提升等建设。二是生产设施设备建设。对集中育秧育苗中心、大棚设施、水肥一体、轨道运输等生产设施设备建设给予适当补助。三是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支持农作物病虫害智慧测报、天敌控害、性信息素交配干扰、生物农药运用、无人机飞防等关键技术示范推广运用。四是绿色生态循环发展。对开展粪肥还田管网及储粪池建设、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给予适当补助。支持粮油类园区围绕“天府粮仓·百县千片”建设,开展千亩展示片建设、百亩超高产技术攻关。
(二)现代装备建设。一是农机装备。重点支持园区内各类经营服务主体完善农机设施装备,给予适当补助,享受中省农机购置补贴的不再重复。二是智慧农业。对经营主体在种植和养殖环节建设智能化设施装备给予适当补助。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建设大数据平台,但不得用于LED显示屏以及大型展厅等设施建设,不得过度架设摄像头、气象环境信息采集设备。
(三)产品加工物流。一是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对各类经营服务主体开展清洗整理、筛选分级、包装贴牌、屠宰分割、烘干冷藏、仓储保鲜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建设给予适当补助。二是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建设。对农产品冷链物流集配中心建设给予适当补助。三是精深加工设施设备建设。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采取折股量化方式,参与精深加工企业生产设施设备建设,明确资产权属、收益分红比例、分红年限、分红对象等核心内容,发挥园区项目带动农民增收作用。
(四)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园区内开展育秧(苗)、耕、种、管、收等生产服务的,以及农产品烘干、冷链、仓储等初加工服务的,给予适当补助,确保服务对象充分受益。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园区辐射带动区域开展以上社会化服务的,也可给予适当补助。
(五)质量品牌。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对园区内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成效显著、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达到追溯示范企业标准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补助。二是农产品品牌培育。支持园区内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对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登记,境外产品认证等,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介。对园区内经营主体参加国际国内知名展会,开展推介洽谈对接交流等活动,给予展位费适当补助。
(六)科技创新。一是开展试验示范和推广。支持新品种(良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等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二是人才培训培养。支持开展园区经营服务主体、管理服务人员等培训。三是专家团队服务。对专家团队开展全过程、关键环节技术指导服务,给予适当补助。
四、实施期限
自核准备案之日起1年内完成项目建设。
五、实施程序
(一)发布指南
(二)项目申报
(三)项目评审
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评审结果按程序公开公示。
(四)核准备案
(五)项目实施
项目核准备案后,各实施主体按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任务按时完成,实现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期间,所有项目必须按照既定实施方案推进,杜绝项目建设工程量及计价不准确及后期管护不力等问题。
(六)项目验收
六、工作要求
实施主体要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项目建设,避免项目重复建设,做好项目实施日常管理、安全生产,规范资金使用,确保项目建设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