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住建部:由省级住建部门开始,企业、个人项目信息将被推送至全国平台。
2023年
2023年11月,住建部:自2023年11月起,决定在27个地区开展改革试点,实现各系统之间数据全面共享,率先实现与省级、国家工程审批系统对接。
2023年10月,住建部:资质延续严格核查企业注册人员!技术负责人和注册类人员社保必须唯一!
2023年9月,住建部: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应当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
2023年8月,住建部发布:2023年底前,工程审批系统、资质审批系统、“四库一平台”3个系统互通互联!
.........
2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查询使用便利度的通知》(财办库〔2024〕30号)。提出:
自此,各省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与中央主网互通互联,数据全面共享!
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加强全国政府采购数据共享共用,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查询使用便利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4月1日起,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分网(以下简称地方分网)应当将本地区全部政府采购项目(含低于500万元的项目)的各类公告和公示信息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以下简称中央主网)发布。中央主网提供全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一站式”查询服务。
二、中央主网开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信息共享接口。自2024年4月1日起,地方分网可通过接口获取在中央主网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信息。
财政部办公厅
2024年2月4日
大数据时代来了!
以下住建部几份重要文件明确:
住建部各系统之间数据全面共享
省级与国家系统对接
住建部:“四库一平台”全面升级!省平台3月31日前对接全国平台!
1月3日,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自此,由省级住建部门开始,企业、个人项目信息将被推送至全国平台。挂证、虚报材料等情况,将无处遁形!
01
住建部已对“四库一平台”数据标准进行修订!省平台应当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与全国平台对接!
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我部对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见附件。
02
省级各系统全面打通,与全国平台互通互联!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本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产生的工程项目信息,按规定逐级推送至全国平台。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等系统的工程项目信息可共享至同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并逐级推送至全国平台。
03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可通过各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录入工程项目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04
工程项目信息实行分级管理
A级数据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B级数据由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C级数据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D级数据由建筑市场主体填报、未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05
办理住建部资质审批事项,企业业绩应向省级提出确认申请,个人业绩应向地市级及以上提出确认申请!
办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资质审批事项所需企业业绩应由申请企业向项目在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确认申请,个人业绩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企业向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确认申请。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项目信息录入及审核规则,对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项目业绩录入工作实施审核、监督管理。
06
开发数据异常预警功能,建立查处制度!
对企业或个人将虚假项目信息录入平台的,经查实后记入企业或个人信用管理档案,并推送至全国平台标注为虚假项目。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违法违规案件报告和查处制度,健全本地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数据监控机制,指导平台运维单位开发数据异常系统预警功能,发现数据异常变化情况,及时调查处理并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报告。
住建部:自2023年11月起,决定在27个地区开展改革试点,实现各系统之间数据全面共享,率先实现与省级、国家工程审批系统对接。
11月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厅函〔2023〕291号)。决定在天津等27个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内容
试点自2023年11月开始,为期1年。
上述第(一)至(四)项为必选任务。
本次改革试点地区名单
1.天津市、2.河北省石家庄市、3.河北省唐山市、4.河北省保定市、5.吉林省吉林市、6.黑龙江省哈尔滨市、7.浙江省、8.安徽省亳州市、9.江西省南昌市、10.江西省景德镇市、11.江西省九江市、12.江西省上饶市、13.山东省济南市、14.山东省青岛市、15.山东省济宁市、16.山东省临沂市、17.湖南省长沙市、18.广东省广州市、19.广东省深圳市、20.广东省东莞市、21.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2.四川省成都市、23.贵州省遵义市、24.云南省昆明市、25.甘肃省兰州市、26.宁夏回族自治区、2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
住建部:2023年底前,工程审批系统、资质审批系统、“四库一平台”3个系统互通互联!
对于企业业绩是否造假、申请资质注册人员是否“挂证”一目了然。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建办〔2023〕48号)明确:
此前征求意见稿提出,向资质审批系统共享数据,将作为工程企业业绩核查的有效手段,以往以虚假工程业绩申报资质的屡见不鲜,此后将难上加难。
实现之后,工程审批系统、资质审批系统、“四库一平台”互通互联、数据共享,监管更加严格。
住建部:资质延续严格核查企业注册人员!技术负责人和注册类人员社保必须唯一!
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平台升级改造后于10月20日正式开通。
此后,多省市跟进发文,部分地区明确:
浙江还提出:
随着省平台与住建部“四库一平台”、社保系统对接,人、证、社保合一时代来了!
一起来看看还有哪些系统将全国联网?
31个省社保系统全部切换至全国系统!
截至2023年8月31月,已有31个省全部发文,省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切换到全国统筹信息系统。
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
2022年2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意见明确:
工程建设领域电子证书↓↓
一建全国联网!
2021年9月26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纸质证书作废,全面电子化
一建注册证书全部实行电子化、纸质证书作废。这就意味着,全部一建注册信息入库、全国联网,同时社保、职称全国联网平台也已经正式上线运行,以后查挂证就再没有漏网之鱼了。
这样一来,对于主管部门而言,监管成本便会大幅度下降,反过来,对于“挂证”的企业和个人而言,风险则大幅度提升。
二建全国联网!
目前,大多数省市都已实现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等业务实现全程网办,而注册个人账号需要进行实名认证,方可进行二建注册等业务,这样意味着在省内二级建造师注册数据全面互通,在省内是否重复注册,一目了然,查“挂证”更加简单了。
据统计,住建部已同意辽宁、湖南、天津、甘肃、吉林、青海、广西、福建、重庆、上海、四川、河南、浙江、江西、新疆、江苏、北京、陕西、云南、贵州、西藏等多地推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后,意味着可全国联网查询,打破壁垒,有效杜绝假证伪证挂证。
职称全国联网!
2023年,多地发文要求进行职称核对,纳入人社部系统的职称范围将越来越大。
2021年6月,“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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